出了這樣的事情,方家自然不能坐以待斃。
因為一旦被定性為吸毒,受到的影響就是全方位的,入住酒店、乘坐高鐵飛機,身份證會自動觸發預警,大機率要被攔插,接受尿檢。
同時,體制內的公職和公共安全類的崗位全部受限,別說繼續當演員拍戲了,哪怕去開網約車,平臺都是不給過的。
所以除了配合警方的工作,積極交代事情的經過,供出同夥爭取寬大處理外,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想盡辦法自證清白,一旦有證據表明方一凡只是誤用,並不知道同夥分享的藥品屬於管控藥物,加上沒有吸毒的動機,就能完全脫身。
但這並不容易。
如果每個人都能用誤吸脫罪的話,那各地各區的禁毒大隊豈不是擺設嗎。
……
晚上十一點多,讓司機把藍欣妍送回住所後,陳錦年才坐車回到爸媽家。
他輕輕開啟房門,躡手躡腳的走進室內,避免吵醒休息的爸媽,但出乎意料的事,房間內燈竟然全部亮著,客廳裡傳來一陣瑣碎的交談聲,中間還伴有時有時無的啜泣聲。
他歪著身子,正要往客廳打探情況,蘇瑩便迎了出來,一把薅住他的手,壓著聲音小聲問道。
“你們節目組在面試是時候有警察,是你安排的嗎?”
“我?我哪有這本事啊,這裡可是北京,你覺得我能跟誰說得上話。”陳錦年用奇怪的眼神看向神神秘秘的老媽。
他確實安排過劇組接受檢測,但也要分甚麼地方,他們家雖然全是北京戶口,但有北京戶口的多了,他們家算甚麼角色,他家在北京的關係,還不如他在杭州的關係硬,更不要提在深圳經營多年的王家。
“也是……”
蘇瑩轉念一想,覺得兒子的說法沒錯。
他們家要是真有勢力的話,兒子也不至於把公司遷到南方去。
“所以今天的事情和你沒關係?”
“有沒有關係,要看從哪裡開始算了,節目做規劃的時候,我提過一嘴,要對面試的做好背調,別節目還沒播完,學員先塌房了,另外,我昨天就接到節目組通知,知道他們會派人來。”
陳錦年說完,假裝換鞋的往客廳瞥了一眼。
“咋了,方家來興師問罪了。”
“那倒沒有,主要是,方一凡的事情,確實是有些棘手,你喬叔和宋阿姨都過來了,就是想讓你看在同學的份上,幫忙打聽一下情況,問問他們內部對這件事情的定性,以及是否還有迴轉的餘地。”
提到這些,蘇瑩也是一臉糾結。
因為她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這件事,
私自使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這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情,要是放在二三十年前,用了也就用了,當時治安不好,很多跑長途的大貨司機根本不敢在晚上停車休息,所以只能用些“違禁”的小玩意來提神,一口氣把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再休息。
各地的交警對司機濫用精神類藥品的事情也心知肚明,但受限於當時的環境和經濟狀況,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這幫人別搞得太過分了,一般也都不會查。
畢竟和真正的毒品相比,這些“藥品”帶來的危害,終歸還是小一些的,所以直到現在,也依舊有一小撮人,在頻繁使用這類“藥品”來提升狀態。
但可小,不代表這件事不嚴重,當事情擺在明面上,就不是隨隨便便能糊弄過去的了,不管是誰來了,都要按照程式走,哪怕是醫院裡庫房,出現了無法解釋的流失,負責人都可能面臨刑事起訴,更何況是一個沒有條件接觸到這種東西的普通人,就更要嚴查了。
從誰那裡買的,誰介紹的,怎麼知道的,買了多少,用了多少,給誰用了,統統都要交代清楚,但凡有一個疑點,都要被反覆問詢。
作為醫院裡出來的護士,蘇瑩可太清楚,方一凡要想從中全身而退,操作起來有多困難了。
“媽也不是故意為難你,實在是……”
“我明白。”
陳錦年知道遇到這種事情,一般家長都接受不了。
跟著老媽來到客廳,看到了正坐在沙發上啜泣的童文潔,喬英子和宋倩在旁邊小聲安慰,插不上話的王一笛,則是安靜的幫忙遞紙巾。
至於其他三位大老爺們,則坐在陽臺的小茶桌邊上,看著彼此對方的老臉,不知道要說著甚麼好。
這種事情,哪怕陳銘和喬衛東自詡是見過大風大浪的人,但也是頭一回遇到自己認識的人,突然被警察抓起來,要按照吸毒的罪名處理。
“錦年,你回來了。”
看到陳錦年露面,滿臉愁容的方圓強顏歡笑,擠出一個笑臉,起身打了聲招呼。
“嗯,剛剛面完。”
陳錦年揉了揉鼻子,他也有些不知道該說些甚麼。
不過為了穩住兩人的情緒,他還是開口說道:“方一凡的事情,我稍微打聽了一下,也不是全然沒有希望,只不過這些希望,是建立在他說的全是實話上的基礎上,假如和他說的一樣,他真的不知情,倒也不是沒得救。”
“救甚麼救,讓他死在裡面算了。”童文潔恨鐵不成鋼的說著氣話。
她自認為對兒子的要求已經很低,從考上好大學,到考個大學,再到有個學校念,但童文潔是萬萬沒想到,方一凡竟然還能再次突破她的底線。
“你別胡說,別說凡凡只是用了管控藥物,就算他真吸了,也罪不至死啊。”宋倩連忙勸道。
“是啊,我覺得方一凡應該沒那個膽子碰那些東西。”喬英子也附和的說道。
“還沒膽子呢,他的膽子要是再大一些,都要把天捅破了。”
陳錦年連忙清了下嗓子,趕緊打斷童文潔的情緒,把事情往輕了說。
“沒有那麼嚴重,即使人家沒有把方一凡放出來,也不意味著他是有罪的,單憑一個檢測陽性,還不能直接定罪,這不符合疑罪從無的辦案原則,只要拿不下口供,沒有直接證據,關夠時間就能放出來。”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是搞清楚方一凡到底知不知情,以及他在這群裡人,扮演了甚麼樣的角色,如果他是不知情的,那他在裡面在瞎忙些甚麼,而如果他是知情他,嗯……,那麻煩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