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輝的話一說完,大多數人臉上都浮現出一絲顧慮。
今天這場面,顯然幾個大佬早就商量過了。
找他們過來開會,更多是走個過場。
要是誰說錯一句話,得罪了這幫大亨,以後的日子恐怕很難過。
以前得罪其中一個,還能抱另一個的大腿。
現在可沒這好事了——這群龍頭大佬已經聯手。
不過,這麼多人裡,自然有不怕事的。
“林生,你剛才說的那些,我沒意見。”
一個聲音從角落傳來,“不過,你想讓港島影視行業越來越好,可不止這點問題。”
“我要說的有點難聽,不知道方不方便講?”
林祖輝轉頭看去。
人他不認識,但對方桌前有名牌:蔡松林。
他是灣灣八大片商之一,學者電影公司的創始人,也是港島一大批片商背後的金主。
“蔡生,有話就說。”
林祖輝語氣平和,“如果有問題就因為難聽而不解決,那我們成立行業協會,豈不是完全沒意義?”
蔡松林確實不怕得罪人。
他靠發行港片賺了不少錢,但也當過太多次冤大頭。
今天要是能把問題攤開,再好不過。
“林生,出門做生意,最重要是誠信二字。”
“灣灣電影被一群人搞得烏煙瘴氣,我們這些片商才來港島購片、拿回去發行。”
“不少人沒錢拍片,我們也願意投資。”
“片子拍出來好壞先不說——做生意有賠有賺,大家都理解。”
“可拿了錢跑路,怎麼說?”
“別說外面那些小投資人,就算我學者公司做得這麼大,被坑也不是一次兩次。”
“就在這間會議室裡,也有不少人跟我吃過飯,拿過我的錢。”
“結果82年籤的拍片協議,這都五年了,我連一尺膠片都沒見過!”
他說這話時,目光直直盯著林祖輝,眼角卻時不時瞟向坐在對面的金寶。
林祖輝聽了,心裡有點好笑。
他掃了一眼臉色微紅的金寶——怪不得外號叫大哥大,膽子確實不小。
灣灣的片商背後,不是天道盟就是竹聯幫。
就算本人不是幫會兄弟,也多半是替幫會洗錢的。
可港島這幫電影人,真是一個比一個不怕死。
明星被灣灣兄弟拿槍指著拍戲,他們就專門逮著灣灣片商坑。
不過,中間的問題確實複雜。
別看好像是港星被黑幫威脅,其實水深得很。
比如華仔之前跟著一個製片人去見片商,大家吃好喝好玩好。
協議簽了,錢也給了。
結果製片人跑了——人家不找你找誰?
你說冤枉?
那你當初別跟著製片人跑去拉投資啊。
你說你沒拿到錢,你是受害者?
可你給騙子站臺,誰信你跟他不是一夥的?
林祖輝沉吟片刻,覺得這事必須管。
否則未來八大片商集體逼宮、限制港片進口的情況,還會重演。
“這個問題很有價值。”
“以前的事,我們可以既往不咎。”
“但以後不能再這樣。而且空口白牙沒意義,協會也沒精力天天盯著誰跑路。”
“我有個方案,也很簡單。”
“投資電影,就像進賭場下注。”
“拍出來之前,誰也不知道是賺是賠——但至少得把牌翻開。”
“要是荷官連牌都不開,就把賭注收走……”
“那就不能叫開賭場,得叫打劫。”
“由協會出面,引入保險公司。”
“籤協議時,根據製片方的信譽、賠付能力等標準制定保費。”
“如果合約期到了還拍不出來,由保險公司賠付投資人。”
“至於保險公司怎麼追償損失?”
“我相信那些專業人士,一定能解決。”
在座的明星可能聽不太懂,但能坐在這裡的老闆,哪個不是商海沉浮幾十年的老江湖?
林祖輝這個方案,太妙了!
真心想拍電影的,根本不在乎多買份保險。
投資方也不在乎多出一兩個點的保費。
投資三千萬的電影,多六十萬保費,就能避免血本無歸——誰不願意花這個錢?
蔡松林和徐楓交換了一個眼神,都覺得可行。
他們摸不準港島這幫製片人,但保險公司還能摸不準?
“林生,我沒指望你管以前的事。”
蔡松林語氣緩和下來,“出來做生意,吃虧就要認。”
“引保險公司入局,確實不錯。不過能不能推廣,還得看具體費用和條款。”
林祖輝衝他笑了笑。
保險業他也不是沒朋友,很多事沒那麼複雜。
“我跟富通保險的鄭生關係不錯。會後我聯絡他,讓他派專業人員跟你對接,瞭解情況。”
“具體保費和條款,會由協會牽頭談判,儘量做到大家不吃虧。”
蔡松林的問題,算是暫時解決了。
這也讓在場多數人放下了心頭大石。
緊接著,一群人開始對林祖輝的方案提出各種疑問。
有人至於院線聯盟,港島院線還有左右之分,既然要建協會,以後是不是不分左右了?
這個早有定論,港島是自由市場,為甚麼要分左右?”
自由、獨立,才是港島的市場規則。
只要不帶強烈政治傾向,不宣傳暴力、恐怖,影片都能上映。
又有人質疑:製片與明星脫鉤?
那大明星自己開製片公司,算怎麼回事?
這也好解釋。
這一條的核心,不是禁止明星開公司,而是防止製片公司綁架、壓榨明星的勞動力。
最終影響作品質量、引發輿論危機。
關鍵不在是否繫結,而在是否強繫結。
所有制片公司,只能按片簽約,讓所有人自由選擇。
這一點,爭議最大。
畢竟,這和院線拆分完全不同。
院線獨立,是幫大家緩解了一個競爭點,禁止用盤外招,人人受益。
但明星解綁,動的是真金白銀的乳酪。
黃百鳴就意見極大。
他旗下的開心少女組是港島第一代偶像團體,此時吸金能力極強。
要是真按林祖輝這方案來,他可不是損失一點點。
可要是硬扛?
如今都成立行業協會了,條款一旦定下,他那點小身板,能犟得過整個行業?
最終,大家商量出一個折中方案:直接拆分!
經紀公司和製片公司必須互相獨立。
老闆可以是同一個人,但經營必須分開。
以後誰都能找經紀公司談片約。
對方出價更高,你不能強制明星必須拍你的片子。
至於經紀公司怎麼和明星分賬?
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這一條,總算達成共識。
在場代表明星的龍哥、阿榮、校長等人,也沒太大意見。
能爭取到不被製片公司繫結,已經很好了。
至於經紀公司一樣吸明星的血?那也比現在在製片公司領死工資強得多。
要知道,港島真幹得出這種事——TVB、亞視,甚至嘉禾的小明星,都是這麼被壓榨的。
給你一份勉強餓不死的月薪,拍一天戲有一天補貼。
明星之間的身價差距,比人和狗的區別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