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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9章 第748章 協調各方,大哥大的膽子果然大

2025-12-29 作者:青山曾見我

林祖輝的話一說完,大多數人臉上都浮現出一絲顧慮。

今天這場面,顯然幾個大佬早就商量過了。

找他們過來開會,更多是走個過場。

要是誰說錯一句話,得罪了這幫大亨,以後的日子恐怕很難過。

以前得罪其中一個,還能抱另一個的大腿。

現在可沒這好事了——這群龍頭大佬已經聯手。

不過,這麼多人裡,自然有不怕事的。

“林生,你剛才說的那些,我沒意見。”

一個聲音從角落傳來,“不過,你想讓港島影視行業越來越好,可不止這點問題。”

“我要說的有點難聽,不知道方不方便講?”

林祖輝轉頭看去。

人他不認識,但對方桌前有名牌:蔡松林。

他是灣灣八大片商之一,學者電影公司的創始人,也是港島一大批片商背後的金主。

“蔡生,有話就說。”

林祖輝語氣平和,“如果有問題就因為難聽而不解決,那我們成立行業協會,豈不是完全沒意義?”

蔡松林確實不怕得罪人。

他靠發行港片賺了不少錢,但也當過太多次冤大頭。

今天要是能把問題攤開,再好不過。

“林生,出門做生意,最重要是誠信二字。”

“灣灣電影被一群人搞得烏煙瘴氣,我們這些片商才來港島購片、拿回去發行。”

“不少人沒錢拍片,我們也願意投資。”

“片子拍出來好壞先不說——做生意有賠有賺,大家都理解。”

“可拿了錢跑路,怎麼說?”

“別說外面那些小投資人,就算我學者公司做得這麼大,被坑也不是一次兩次。”

“就在這間會議室裡,也有不少人跟我吃過飯,拿過我的錢。”

“結果82年籤的拍片協議,這都五年了,我連一尺膠片都沒見過!”

他說這話時,目光直直盯著林祖輝,眼角卻時不時瞟向坐在對面的金寶。

林祖輝聽了,心裡有點好笑。

他掃了一眼臉色微紅的金寶——怪不得外號叫大哥大,膽子確實不小。

灣灣的片商背後,不是天道盟就是竹聯幫。

就算本人不是幫會兄弟,也多半是替幫會洗錢的。

可港島這幫電影人,真是一個比一個不怕死。

明星被灣灣兄弟拿槍指著拍戲,他們就專門逮著灣灣片商坑。

不過,中間的問題確實複雜。

別看好像是港星被黑幫威脅,其實水深得很。

比如華仔之前跟著一個製片人去見片商,大家吃好喝好玩好。

協議簽了,錢也給了。

結果製片人跑了——人家不找你找誰?

你說冤枉?

那你當初別跟著製片人跑去拉投資啊。

你說你沒拿到錢,你是受害者?

可你給騙子站臺,誰信你跟他不是一夥的?

林祖輝沉吟片刻,覺得這事必須管。

否則未來八大片商集體逼宮、限制港片進口的情況,還會重演。

“這個問題很有價值。”

“以前的事,我們可以既往不咎。”

“但以後不能再這樣。而且空口白牙沒意義,協會也沒精力天天盯著誰跑路。”

“我有個方案,也很簡單。”

“投資電影,就像進賭場下注。”

“拍出來之前,誰也不知道是賺是賠——但至少得把牌翻開。”

“要是荷官連牌都不開,就把賭注收走……”

“那就不能叫開賭場,得叫打劫。”

“由協會出面,引入保險公司。”

“籤協議時,根據製片方的信譽、賠付能力等標準制定保費。”

“如果合約期到了還拍不出來,由保險公司賠付投資人。”

“至於保險公司怎麼追償損失?”

“我相信那些專業人士,一定能解決。”

在座的明星可能聽不太懂,但能坐在這裡的老闆,哪個不是商海沉浮幾十年的老江湖?

林祖輝這個方案,太妙了!

真心想拍電影的,根本不在乎多買份保險。

投資方也不在乎多出一兩個點的保費。

投資三千萬的電影,多六十萬保費,就能避免血本無歸——誰不願意花這個錢?

蔡松林和徐楓交換了一個眼神,都覺得可行。

他們摸不準港島這幫製片人,但保險公司還能摸不準?

“林生,我沒指望你管以前的事。”

蔡松林語氣緩和下來,“出來做生意,吃虧就要認。”

“引保險公司入局,確實不錯。不過能不能推廣,還得看具體費用和條款。”

林祖輝衝他笑了笑。

保險業他也不是沒朋友,很多事沒那麼複雜。

“我跟富通保險的鄭生關係不錯。會後我聯絡他,讓他派專業人員跟你對接,瞭解情況。”

“具體保費和條款,會由協會牽頭談判,儘量做到大家不吃虧。”

蔡松林的問題,算是暫時解決了。

這也讓在場多數人放下了心頭大石。

緊接著,一群人開始對林祖輝的方案提出各種疑問。

有人至於院線聯盟,港島院線還有左右之分,既然要建協會,以後是不是不分左右了?

這個早有定論,港島是自由市場,為甚麼要分左右?”

自由、獨立,才是港島的市場規則。

只要不帶強烈政治傾向,不宣傳暴力、恐怖,影片都能上映。

又有人質疑:製片與明星脫鉤?

那大明星自己開製片公司,算怎麼回事?

這也好解釋。

這一條的核心,不是禁止明星開公司,而是防止製片公司綁架、壓榨明星的勞動力。

最終影響作品質量、引發輿論危機。

關鍵不在是否繫結,而在是否強繫結。

所有制片公司,只能按片簽約,讓所有人自由選擇。

這一點,爭議最大。

畢竟,這和院線拆分完全不同。

院線獨立,是幫大家緩解了一個競爭點,禁止用盤外招,人人受益。

但明星解綁,動的是真金白銀的乳酪。

黃百鳴就意見極大。

他旗下的開心少女組是港島第一代偶像團體,此時吸金能力極強。

要是真按林祖輝這方案來,他可不是損失一點點。

可要是硬扛?

如今都成立行業協會了,條款一旦定下,他那點小身板,能犟得過整個行業?

最終,大家商量出一個折中方案:直接拆分!

經紀公司和製片公司必須互相獨立。

老闆可以是同一個人,但經營必須分開。

以後誰都能找經紀公司談片約。

對方出價更高,你不能強制明星必須拍你的片子。

至於經紀公司怎麼和明星分賬?

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這一條,總算達成共識。

在場代表明星的龍哥、阿榮、校長等人,也沒太大意見。

能爭取到不被製片公司繫結,已經很好了。

至於經紀公司一樣吸明星的血?那也比現在在製片公司領死工資強得多。

要知道,港島真幹得出這種事——TVB、亞視,甚至嘉禾的小明星,都是這麼被壓榨的。

給你一份勉強餓不死的月薪,拍一天戲有一天補貼。

明星之間的身價差距,比人和狗的區別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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