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803章 第757章 查,給我嚴查!

2026-05-09 作者:左柚姜楠

“你說甚麼?京海的那個周雲來我們這實名舉報了?”

紀檢部門領導辦公室內,一箇中年人看著面前的工作人員,臉上很是嚴肅道。

工作人員點點頭:“對,可以肯定就是那個周雲,他實名舉報的,我已經把他的身份證都登記了。”

這個做法自然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畢竟人家來實名舉報,你這邊是必須得登記身份證的。

領導的眉頭都扭成了川字,開口道:“他舉報誰呀?”

工作人員道:“他舉報縣裡生態環境局的殷方林,還有自然資源管理局的吳奇。”

動了動,工作人員又道:“舉報的理由是他們和發達煤礦之間存在相關利益輸送問題,對於發達煤礦造成的嚴重危害,長期視而不見。”

“而且他這裡已經拿出了相應的證據,你看這是省裡地質災害司法鑑定中心給出的鑑定報告。”

“這是第三方專業機構給出的調查報告,還有這裡,這也是第三方專業機構給出的損失評估報告。”

那領導接過面前的三份報告,仔細看了起來,看著看著,開口道:“觸目驚心啊!這簡直觸目驚心。”

工作人員這邊猶豫了一下道:“領導,我這還有一句話是周雲當時說的,我也不知道適不適合說。”

周雲說的?那中年人臉上很是嚴肅道:“那你直接說就行,還猶豫甚麼?”

工作人員這才開口道:“那個周雲說,發達煤礦現在的情況已經涉嫌非法採礦罪了,但他又說自己沒辦法說。”

“好像是因為一些原因,導致他沒辦法把這個情況說出來。”

等等,非法採礦罪?

那中年人低頭看了起來,一邊看一邊又掏出手機開始查,術業有專攻,對於這種東西,他了解的不是很多,必須得查一查。

然而查了一會,中年人還是沒甚麼進展,於是想了一會之後,他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老李,不忙吧?我這邊有點事想問問你,關於那個非法採礦罪,你能不能給我講講,怎麼才算是構成了非法採礦罪呢?”

電話那邊的老李聲音響起,你問這個啊?這個其實很簡單,我來跟你一下。

這個老李是市中院的刑庭法官,在這方面自然是很專業的。

老李把構成要件給大概介紹了一下,然後道:“其實你只需要看這幾點,你看他有沒有證。”

“如果有證,你看他有沒有越界開採。”

“然後如果他真的越界開採了,你看他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比如10萬以上的經濟損失,或者說導致當地的生態環境惡化這些。”

“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那就算情節嚴重,這其實理論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了。”

“如果真的造成了生態環境惡化,那除了追究刑事責任之外,可能還需要檢查院提起公益訴訟,要求他們把當地的生態環境做一個治理。”

手機中的老李在那絮絮叨叨地說著,中年人一邊聽一邊和手中的材料進行核對,然後他發現了一個事。

周雲這次的舉報材料裡面,那三份證據恰好就可以作為定罪的證據。

中年人愣了一下,這麼巧的嗎?還是說這都是那位周律師設計好的?

他比較傾向於後一種可能,這就是那位周律師設計好的,對方有一些話不方便說,所以想借著他們的嘴來說。

如果真要是這樣的話,那這個案子裡面的情況可能就會有點複雜了。

但不管怎麼說,下面的煤礦已經出現了這方面的犯罪行為,結果這麼長時間,相關部門一點動靜都沒有,這裡面要是沒甚麼事,誰也不會信。

那麼問題來了,要不要查?

中年人當然是傾向於調查的,畢竟有那個周雲在,誰也不敢擔保會不會出事。

但這畢竟是縣裡面,縣裡面你要查一個科級領導,那必須得縣裡同意。

想到這裡,中年人隨即開始準備彙報情況。

很快,這個情況就被彙報到了縣裡領導面前,縣領導同樣傻眼了。

最開始周雲過來調查這個調查那個,他們也只是沒過好年而已,後面好像聽下面的人對方走了法律途徑,要透過訴訟來解決。

知道是這個情況以後,縣領導也就沒有太過於關注,畢竟走了法律途徑,那就安心等著法院判下來就行。

這麼個案子也不值當他們跨縣去和平和縣法院的領導打招呼,沒那個必要。

如果是本縣法院,那甚麼都好說,但人家其他縣的法院,他們要打招呼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結果今天突然發現,合著法律途徑是這個法律途徑啊,直接都被人實名舉報,然後還涉嫌犯罪。

在知道是周雲提出來的這個情況後,縣裡一把手沒有猶豫,直接表示要嚴查到底!

他並不擔心這個,他是去年調任臨上縣的,到現在任期還不到一年,基本上可以說對於本縣的人事關係才剛剛理順而已。

而像是殷方林和吳奇這種,那都是前任領導手上提拔的,和他沒甚麼太大的關係。

換句話說就是,他屬於空降派,而這些人屬於本土派。

現在突然出了這樣的事,他自然可以借題發揮一下。

當然,這也是建立在周雲舉報的基礎上,如果不是周雲舉報的話,那情況又不一樣了。

至於發達煤礦,領導也很清楚,不一定非得吳永富那倆兄弟去運營啊,換個人,那不是照樣開?

一連串的暗流湧動之下,紀檢監察部門開始了針對殷方林以及吳奇的調查。

當然這些情況吳永富並不知道,他依舊在張建斌的帶領下不斷的撒錢。

當然,他的家人還是不理解,對此吳永富都沒甚麼好話,直接讓他們滾蛋。

人家律師都已經給他說的很清楚了,真要是進去,自己的所有錢都得被沒收,那現在不用,難道留著後面被沒收嗎?

至於說現在提前轉移財產離婚,讓老婆孩子帶著錢跑路甚麼的,那肯定不行。

我吳永富現在還活得好好的,憑甚麼就讓他們先帶著錢跑路啊,憑甚麼他們就能出去用我的錢花天酒地,我自己就得在這裡受罪?

父母對子女自然要託舉,但肯定不能這個樣子,而且錢都是他自己賺的。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人還是要稍微自私一點,不然真要是進去了,後悔都來不及。

A−
A+
護眼
目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