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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 第538章 居然是這方面,現在怎麼辦?

2026-05-09 作者:左柚姜楠

這種層級的再審,省檢察院自然也要派人出庭的,這次過來出庭的是一男一女兩個檢察官,看起來就很資深的那種。

市檢同樣也有檢察員出庭,這個案子太特殊了。

不說別的,基層檢察院那邊之前的公訴人在知道案件開始再審之後就已經有點坐立不安了。

不是說沒這個自信,而是案件一旦開啟再審,那就已經能說明一些問題,如果沒有充分證據,這個再審肯定不會開啟。

但是基層檢察院沒辦法派人出庭,只能是在那裡等著,市檢這邊過來出庭的人是一個領導,這會坐在那裡臉色嚴肅。

關注這個案子的人太多了,海州市中院,以及之前一審的基層法院法官、領導,檢察院的檢察官,公安機關等等,都在關注著這個案子。

也就是周雲沒有大肆宣傳,否則這會網上也應該開始各種關注了。

但一個案子,只要自己能做,那周某人都不會提前發到網上,他不會輕易讓輿論去幹涉司法。

輿論這把劍,就是用來作為威懾用的,提前發到網上和事後發到網上這是兩個概念。

外面,眾人都在那裡等著,牛奮勇站在法庭門口感覺有點莫名其妙,因為那些人裡面的一個大媽看著自己眼神就像是在看著一個弱智。

剩下的幾個人看著自己的眼神也不太對。

這大媽有毛病吧,還有這些人怎麼會用這種眼神看自己啊,海州這地方的人看起來都不太正常。

下意識的,牛奮勇稍微遠離了一下。

而在旁邊,勞大媽牢記著周雲的話,沒有上前和牛奮勇說任何關於李悅的事,只是越看越覺得這小夥有點可憐。

看他和那個李悅恩愛的樣子肯定是不知道對方的過去,否則正常情況下的男人應該是沒辦法接受這個人的。

腳踏兩條船,滿嘴的謊言,雖然確實把人送進去了,但裡面的疑點太多,以至於之前的男朋友都沒辦法接受。

只希望後面這個小夥子知道情況後能堅強一點吧。

事實上性別互換也沒辦法接受的,很多事任你說破天,甚麼已經改了,現在已經是個好人了之類的都沒用。

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網上有句話說的好,大家都知道蛇分為有毒和沒毒的,但是,只要見到蛇,大家都會下意識的躲開,不會去區分這條蛇有毒還是沒毒。

而在庭審中,本次的合議庭成員已經到了。

擔任本次案件審判長的是江北省高階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庭長老薑。

一方面這案子情況比較特殊,說的難聽點,這案子要麼樂資山有罪,要麼李悅有罪。

其他的強姦案就算翻案了,一般情況下也很難追究另一方的刑事責任,因為大部分都是透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樣的情況來翻案的。

和很多人理解的不一樣,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辦法說明對方就是誣告,只是說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強姦,但是同樣也不能說明存在誣告。

而這裡,周雲已經透過傷痕方面的問題弄出了極其致命的一擊。

按照刑事再審的程式進行了確認出庭人員,合議庭,檢察員,申請人同時也是原審的被告樂資山及其代理人周雲,以及參與出庭的案件被害人李悅及其代理人。

這就是本次開庭的所有人了,不公開庭審,旁聽席上是沒有人的。

哦對,樂資山旁邊還有兩個法警。

審判長宣佈庭審開始,首先由再審申請人來進行陳述。

周雲沒有動,身邊的孫佳寧開始進行陳述。

申請人樂資山,男,家庭住址……把這些都說完之後,孫佳寧放出了重磅訊息。

“事實與理由:透過查閱原審卷宗可知,原審案件中有一份關鍵證據,也即原審案中的證據三,傷情照片。”

“該照片是被害人右腿膝蓋的傷痕,可以看的出來,該傷痕比較大,原審公訴人以此來證明存在暴力行為。”

聽到這話,出庭的檢察官臉上露出了一絲不自然的神情,尤其是市檢過來的那個領導,臉上的表情有點不對。

他們在開庭前並不知道案件情況,之前也在猜測周雲提出再審的理由是甚麼,結果現在看來是從這個證據入手?

法庭內迴盪著孫佳寧的聲音:“但是,這份證據明視訊記憶體在問題!”

話音落下,坐在那裡的李悅頓時臉色一變,她的回憶被勾起來了,那個傷她自然知道是甚麼情況。

那是在事件發生前五天,她和朋友去逛街,結果不小心磕到了。

孫佳寧這邊繼續道:“根據法醫學鑑定的常識,皮下出血的情況下,第二天的傷痕絕對不可能是黃色!”

“新鮮皮下出血,應該是呈紅色、青藍色、紫紅色、紫藍色,只有皮下出血後五到七天才,傷痕才會呈現出照片裡的樣子。”

“所以,該證據存在明顯的錯漏!”

法庭內靜悄悄的,感覺像是一根針落到地上都能聽到,樂資山在那裡滿臉的激動,那位周律師果然厲害!

省檢察院的兩名檢察官互相低聲說著甚麼,市檢的那位領導坐在那裡臉色黑的嚇人。

周雲的這個陳述基本上就已經把案子說清楚了,實實在在的證據問題,這不是你想否認就能否認的。

李悅的臉色無比蒼白,她現在後悔了,自己就不應該來參與這個庭審的。

而在她的身後,律師臉上帶著疑惑,之前她根本不瞭解這個情況!

法庭上面,審判長臉上帶著一絲笑容,就得讓你們這群人都看看周雲這次的理由,一個兩個的不斷有人打電話來高院詢問為甚麼要立案。

你說為甚麼要立案啊,這樣的問題我們不立案難道讓周雲去最高法?

難道讓周雲去實名舉報我們瀆職?

開甚麼玩笑呢,這種情況那是必須得立案的,絕對不能猶豫,否則出問題的可能就是他們自己了。

如果這會有一臺相機可以三百六十度拍一張照片,那絕對是絕佳的“眾生相”。

舉證質證環節開始了。

周雲這邊的證據很簡單,那就是京海那位法醫學專家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而出庭檢察員這邊就有點尷尬。

現在這個情況他們有點騎虎難下了,怎麼辦,是要堅持原判決,還是……轉而支援申請人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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