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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5章 童言叩心

2026-04-27 作者:癲叄捯肆

“李太傅,學生聽罷長平之戰,心中有一大惑,百思不解,懇請太傅為學生解之。”

扶蘇的目光,直視著李牧,那眼神,清澈得如同一面鏡子,映出了所有成年人世界的複雜。

“秦國既已大勝,趙軍既已投降,為何武安君還要將那降卒盡數坑殺?書上說,‘殺降不祥’,此乃傷天害理之舉,有違天道仁心。”

他頓了頓,小小的眉頭緊緊皺在了一起,聲音裡,帶上了更深的困惑與痛苦:

“姑公也常教導扶蘇,王者當行仁政,以德服人,方能得天下之心,使江山永固。然,武安君此舉,是為‘仁’,還是為‘不仁’?

再者,既入秦法,便需遵守,凡秦之銳士殺敵一人便可獲爵,那武安君殺四十萬敵軍,是為‘法’,還是為‘非法’?

這四十萬‘首級’,是否也計入將士們的軍功簿?”

此問一出,滿堂皆寂。

空氣,彷彿在這一瞬間凝固了。

王賁、蒙恬等一眾秦將,臉上的驕傲瞬間僵住,取而代之的是震驚與無法言說的尷尬。

他們從未想過,這個問題會被以如此直接、如此天真的方式,在這象徵著大秦未來的最高學府之內,由未來的繼承人當眾提出。

這個問題,精準地、毫不留情地,刺入了秦國那“軍功爵”制度與“法家”理念最核心、也最血腥的心臟。

秦國,以耕戰立國,以軍功封爵,殺敵,便是獲取功名、土地、財富的唯一途徑。

這是驅動這架龐大戰爭機器不斷向前滾動的最根本的燃料。

秦法激勵殺敵,殺敵便是功勳,便是晉升之階。降卒,在放下武器的那一刻,他們是甚麼?是“敵人”?還是“俘虜”?

殺之,於秦法邏輯而言,似乎並無不可,甚至是大功一件。

而降卒,依舊是“敵”。

殺“敵”,便是有功。

但從“仁義”、“王道”的角度來看,坑殺四十萬已經放下武器的降卒,又是何等殘暴、何等違背天理人倫的行徑。

“仁”,與“法”。

這兩種看似都服務於“王道”的理念,在“長平坑卒”這一具體事件上,爆發出了最無可調和的、最根本性的矛盾。

它,是秦國無法迴避的原罪,亦是其賴以強大的根基。

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講臺之上,那個白髮蒼蒼的身影之上。

他們都在等待,等待這位新晉的“太傅”,這位曾經的趙國軍魂,該如何回答這位繼承人的世紀之問。

大講堂內,落針可聞。

扶蘇那雙清澈的、不含任何雜質的眼睛,就那樣靜靜地、執著地,注視著講臺上的李牧,等待著他的答案。

李牧沉默了。

他看著眼前的這個孩子,看著他那張因思索而顯得無比嚴肅的小臉,心中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複雜情緒。

他看到了,在這個孩子的身後,站著那個同樣年輕、卻已攪動天下風雲的身影。

“王者當行仁政”,這必然是秦臻教給他的。

這個問題,看似是扶蘇之問,實則,何嘗又不是秦臻,藉由這個孩子的口,向他,向天下,丟擲的一個關於秦國未來的終極之問?

他無法給出一個簡單的,“是”或“不是”的答案。

因為這個問題背後,是秦國無法迴避的、深刻的內在矛盾。

一方面,它需要用“仁義”來收攏天下人心;

另一方面,它又必須依靠嚴酷的軍功律法,來驅動這架龐大的戰爭機器,去終結這個亂世。

這是一個無解的死迴圈。

良久,李牧緩緩走下講臺。

他沒有回答,而是走到了扶蘇的面前,蹲下身,與這個四歲的孩子平視。

“長公子。”

李牧的聲音,褪去了方才身為兵家宗師的冷靜,帶上了長者的溫和與引導:“汝之疑問,甚好,甚大。大到…連老夫窮盡一生,亦難以為汝指明一個確鑿無疑的答案。”

他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道:

“長公子,老夫且問你。若時光倒流,武安君不殺那四十萬降卒,依秦法,當如何處置?”

扶蘇想了想,答道:“或如姑公在洛邑所行之法,設歸化營,以三年為約,使其勞作,待其誠心歸化,再授田宅,化為秦民。姑公說過,化敵為民,方為長久之計。”

“善。”

李牧點頭:“此法,立意高遠,確為仁心。然,長公子可知,彼時之秦國,其國力,遠非今日可比。

三年長平血戰,秦國亦如強弩之末。

要供養、看管四十萬青壯,所需之糧草、所需糧秣何止百萬石?所需監押精銳之師,又何止十萬眾?秦國,無此餘力。

若強行收容,則國庫必空,民力必竭,數年乃至十數年再無東出之力,六國必趁勢反撲,天下重陷更大戰亂。

若就地遣散……”

他看著扶蘇的眼睛,聲音變得無比沉重:“長公子,汝可知,趙國雖敗,根基尚存?此四十萬青壯,只需稍加喘息整編,假以時日,便又是一支足以撼動秦國根基的虎狼之師。

屆時,秦趙必再起戰端,長平之役或將重演,又將有多少秦人為之喪命於沙場?又將有多少趙人的家庭因此而破碎?

一場殺戮,與一場場永無休止的、更大規模的、席捲兩國,甚至波及天下的殺戮相比,孰為仁?孰為不仁?”

聞言,扶蘇愣住了。

他年齡尚小,從未從這個角度思考過問題。

在他純粹的世界裡,殺人,就是不對的。

殺降,更是大大的不對。

可當這“不對”,與一個“更大規模的不對”放在一起比較時,那條清晰的界線,瞬間模糊了。

李牧看著他那陷入深深困惑的表情,輕輕握住他的小手,繼續道:

“再者,依大秦之法,疆場之上,敵我分明,界限森嚴。斬敵一首,賜爵一級,田一頃,僕一人,此乃驅動秦國將士奮勇殺敵之根本。

那四十萬降卒,雖已放下武器,然其尚未入秦籍。於戰場之上、於秦軍將士眼中,尚是‘趙人’,尚是‘敵軍’。

故,殺之,於法有據。

武安君之舉,雖酷烈,卻並未違背秦國之軍法。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他是在用趙人的頭顱,來踐行秦國的‘法’,來激勵自己計程車卒。

長公子,汝覺得,這究竟是‘法’?還是‘非法’?這軍功,是當計?還是不當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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