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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第288章 司法審判顯公正

2025-12-10 作者:大廈的老魯

天剛亮,法院門口已經站了不少人。丁義珍把車停在路邊,看了眼手錶,七點四十分。他沒急著下車,而是從副駕拎出一個牛皮紙檔案袋,翻了翻裡面的材料——證據清單、移送函副本、司法鑑定確認書,全都齊了。

安欣的電話打進來:“周叔已經在法庭等您了,裝置也除錯好了。”

“好,我們馬上進去。”丁義珍掛了電話,推門下車。

李響和周叔一前一後站在安檢口。周叔穿著熨帖的灰西裝,手裡提著一個銀色密碼箱,裡面裝的是原始儲存介質。他抬頭看見丁義珍,點了下頭:“都準備好了,法官同意讓我們當庭演示資料流向。”

“對方律師肯定要咬程式問題。”丁義珍邊走邊說,“咱們得讓他們知道,這案子不是靠運氣破的,是一步步踩著規矩走下來的。”

第一法庭內,旁聽席坐了大半。陳組長坐在公訴方後排,見到丁義珍進來,微微頷首。檢察官正在核對證據目錄,看到他們遞上的《合法性確認書》,嘴角動了動:“這回算是鐵板釘釘了。”

開庭鈴響。

審判長宣佈進入舉證環節,檢察官起身,開始陳述案情。說到劉志明收受王德海賄賂、透過其兄公司洗錢時,辯方律師立刻舉手。

“我請求中止舉證。”那人站起來,推了推眼鏡,“控方提交的銀行流水、通話錄音均為電子複製件,無法證明其來源真實、過程合法。我方認為,這些證據存在嚴重取證瑕疵,應予排除。”

法庭瞬間安靜。

周叔站了起來,聲音不急不緩:“我可以作證。”

他開啟密碼箱,取出監聽主機、隨身碟和銀行查詢終端,一一編號展示。接著掏出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三份《電子資料合法性確認書》,交由書記員轉呈法官。

“這些裝置自封存之日起,全程雙人保管,交接記錄完整。所有資料提取均在第三方監督下完成,原始性可追溯。”周叔說完,又補充一句,“要是有人覺得我們造假,不如先問問香江那頭的銀行系統,能不能被人遠端篡改三年內的核心日誌?”

旁聽席有人笑了。

審判長示意安欣上前。她連線投影,啟動動態圖譜系統。螢幕上,資金流動、審批時間、通話記錄三線並行,精確到秒。一筆五十萬元轉賬打出的同時,劉志明辦公室審批透過的訊息彈出,前後相差二十三秒;而就在轉賬前十分鐘,他的私人電話與王德海有過一次三十七秒的通話。

“這叫巧合?”安欣輕聲問。

辯護律師臉色變了。

第二輪攻防出現在質證階段。劉志明突然翻供,說自己是在疲勞狀態下被迫簽字,要求排除非法證據。他的律師還播放了一段錄音,內容是他低聲說“你們讓我寫啥我就寫啥,別再問了”,試圖證明筆錄無效。

丁義珍沒說話,只朝李響點了點頭。

李響起身,申請調取看守所監控。畫面很快接入法庭大屏:顯示每次問詢時間均未超過兩小時,且有法律顧問全程在場。每一次筆錄簽署前,工作人員都會明確告知權利義務,劉志明本人也在錄影裡點頭確認。

更關鍵的是,丁義珍提出比對音訊原始檔案。技術員當場檢測,發現辯方提供的錄音有三處明顯斷點,波形不連續,其中一句“你們逼我說”原本是“我能再喝口水嗎”,被剪輯拼接。

審判長當庭訓誡律師:“提交虛假證據,已涉嫌妨害司法公正。若再有此類行為,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劉志明低著頭,肩膀塌了下來。

庭審進入尾聲,法院宣佈休庭十分鐘。重新開庭後,審判長逐項宣讀判決結果:

劉志明犯受賄罪、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王德海犯行賄罪、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款三百萬元;

趙建國犯受賄罪共犯,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沒收房產兩套及賬戶資金。

法槌落下,全場肅靜。

記者們蜂擁而出,在法院臺階上圍住丁義珍。話筒堆到眼前,問題一個接一個。

“丁主任,這次判得這麼重,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畢竟劉志明只是個副處級幹部。”

丁義珍看了看提問的人,是個穿淺藍襯衫的企業代表模樣的中年男人。

他沒直接回答,反而問:“你們公司招會計,要是發現他偷偷改了兩筆賬,金額不大,你會不會留他?”

那人愣了一下:“那……那也得看情節吧。”

“對,看情節。”丁義珍點頭,“但如果他改的是工資表,把你女兒的助學金挪走了五千塊呢?你還覺得是小事嗎?”

人群安靜了幾秒。

他又說:“法律不是秤,稱不出誰輕誰重。它是尺子,量的是底線。今天放過一筆五十萬的‘家庭週轉’,明天就有人敢拿五百萬當‘專案激勵’。我們查的不是職務高低,是有沒有越界。”

說完,他轉身走向車邊。

手機震了一下。是李響發來的訊息:“王德海老婆剛才去銀行想銷戶,被風控攔下了。賬戶裡的二百三十七萬,一分都沒動。”

丁義珍回了個“好”字,把手機放進口袋。

他拉開車門,正要上車,一個年輕記者追上來:“丁主任!您覺得這一仗打贏了嗎?”

他停下動作,回頭看了眼法院大樓。陽光正好照在國徽上,反光刺了一下眼睛。

他說:“仗從來就沒停過。”

車門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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