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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第505章 504要分清楚誰才是我們的敵人(四)

2025-02-11 作者:屑空

第505章 504.要分清楚誰才是我們的敵人(四)說實話,邪惡神王扔出的這個雷,偏向於哲學面。

一邊是至公至正。

一邊是至情至性。

這就像是葉擎蒼在穿越之前看到的諸多新聞一樣。

比如說為母報仇。

比如說手刃姦夫。

放在古代,兩者都會被世人尊為英雄豪傑,就算達不到這個層次,起碼也會被人喊上一聲好漢,畢竟,為母報仇也好,手刃姦夫也罷,都合情合理,即便是當地的縣令也要考慮到民間的輿論,就算是當朝的皇帝聽聞此事,也會考慮一下特赦,不敢保證直接免刑,起碼罪不至死,這就是法理不外乎人情的含義。

但放在現代。

某些腦抽的法官只會判決死刑。

用他們的話說。

這件案子的負面影響太大了。

但實際上呢?

他們做出的判決恰恰是這種負面影響傳播的原因!

因為正常法官該怎麼判?

殺人,是你不對。

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但反之。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所以,如果證據不全,判死刑沒錯。

但在證據齊全的情況下。

在明確道理站在行兇者這邊時。

最終的判決應該是無期徒刑。

且,不允許減刑。

因為人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當然了,以上這些例子比較小眾,不關注法治頻道的人可能不太瞭解,但另一個例子是普通人都知道的:不是你撞的人,你為甚麼要扶?

所以,對於邪惡神王的闡述,即便是葉擎蒼,也給不出來一個準確的答覆,比如說定義修羅神的所作所為,到底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

尤其是對修羅神的審判。

“如果他做錯了。”

“你打算以甚麼方式審判他呢?”

“咱們先不說審判的結果……到底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亦或是其他刑罰……因為我也不管律法這方面,說出來不怕你笑,我自己都記不住神界律法,全靠修羅神在這邊提醒著我。”

“我不配合,他工作不好展開。”

“咳咳,言歸正傳。”

“如果他不服,你能說服他嗎?”

“如果你能。”

“他就不會不服。”

“而如果你不能,必然會發展到用武力解決的地步……也就是說,誰強誰有理,強者可以決定弱者的生死……但這種做法豈有公正可言?”

“律法存在的意義是甚麼?”

“擊殺對方之後的理由嗎?”

邪惡神王稍顯疲憊的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額頭。

一口氣說了這麼多。

哪怕他是神祇。

不會口乾舌燥。

也需要片刻的時間構思接下來的話。

因為這個矛盾他想想都頭疼。

或許把修羅神換過來。

讓修羅神自己說。

他能說明白。

但讓他這個外行來說,著實痛苦。

不過,雖然沒說全,但葉擎蒼是能理解的。

道理?

甚麼是道理?

道理就是拳頭大的人說的話!

法律是甚麼?

法律確實是保護老百姓的東西!

但這個東西的本質是甚麼?

是一位偉大的強者用畢生的理想鑄造出的一件武器,用來庇護弱者,堪稱完美且不斷修補的盾牌,而不是弱者製造出來制衡強者的利刃!

就像某位老爺子國慶節開車上街。

原則上,拖拉機是不允許上街的。

但架不住車上拉著原則。

而且,他本身也是原則的分支。

所以,不想承認不行,法律確實是強者凌駕於弱者之上的藉口,只是說,法律將這個範圍縮小化了,只有最強的人,才能掌握這種藉口。

反之,甚麼是弱者制衡強者的利刃?

法理不外乎人情!

帝王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

匹夫一怒,十步之內,刺王殺駕。

所以,有意思的就來了:假設帝王和匹夫同時一怒,雙方距離剛好十步,求問,死的會是誰?

顯然是沒有答案的。

如果這個匹夫是項羽。

就算這個帝王是秦始皇。

就算倆人之間的十步距離站滿了護衛。

秦始皇照樣難逃一死。

因為你可以質疑項羽的腦子,但你不能質疑項羽的武力,不是誰都敢帶二十八人衝擊對方五千人的軍陣,把劉邦打的就差大喊你開掛了。

但如果這個匹夫是秦舞陽。

就算這十步沒有護衛。

秦始皇照樣能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死死壓住秦舞陽。

所以,法理不外乎人情,才是老百姓代代相傳,保留下來的利刃,一柄在關鍵時刻能夠讓天下的義士層出不窮,甚至是捨生取義的氣節。

而這些東西。

在葉擎蒼穿越之前。

不能說消失的無影無蹤,起碼也是基本看不見了。

被打後不能還手。

否則就算互毆。

真不知道是哪個腦抽的玩意想出來的。

合著被打我活該唄?

對方抓進去,關個幾天,就完事了?

然後,我被打的一身傷?

說到最後,吃虧的不還是我嗎?

受傷的不依然是我嗎?

公平個錘子!

所以,葉擎蒼活的就比較灑脫了,我從來不以正義標榜自身,當然,我也不是甚麼邪惡的大反派,只要不涉及到我自己,外加那些跟我有關係的人,我一定會中立的說句公道話,如果有實力,順便做主,分割一下責任,進行我認可的處罰,但如果涉及到了我,亦或是和我有關係的人,那就不好意思了,我變強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保護我想要保護的人,而不是為了世人眼中的公道讓親者痛!

但修羅神想不明白這一點啊!

修羅神本就掌握審判權!

所以,按照守恆定律來說,他的法理不外乎人情,應該給羅剎神和天使神等人,也就是那些和他有關係的人,因為審判權和執法權是主動的,是公正的,自然,不公正的方面應該是被動的,就像葉擎蒼,他的不公正只留給自己人,而不是說,他因為平衡而刻意搞事!

這是修羅神最大的誤區!

“罷了。”

“說了這麼多,著實繁瑣。”

“但我相信你能聽明白。”

“只是反感某些神祇,沒問題。”

“不反感全體神祇就可以。”

邪惡神王彈指一揮,一道神力就灌入了並未閃躲的葉擎蒼體內,與此同時,葉擎蒼額頭上的血紅豎劍印記也隨之閃爍起來,直到片刻後,化作一件類似於天秤的印記,才一併消失。

這是邪惡神王見面的禮物。

也是葉擎蒼解答問題的報酬。

“海神唐三那人我見過。”

“同年齡,他不如你。”

“他都能拿的起雙神位,你也行。”

“起碼我認為你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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