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峰拿著周夫子給的手札,認真研習手札的內容和夫子記錄的筆記,遇到有不解的地方會在手札上輕輕勾畫,打算等過完一遍後著重理解。
學習可沒有捷徑可走!
他現在的日常鍛鍊除了簡單的跑步外,扎馬的時長也變成了一個時辰,每天都樂此不疲。
而且,除了鍛鍊,李凌峰通常還會利用這個時間回顧當日在書中所學,溫故而知新。
今日已經是和林老闆約好的三日之期了。
想來林老闆也已經考慮得差不多了,就是不知道他會選擇怎樣的方式與自己合作,李凌峰自信林老闆不會拒絕送上門的發財機會。
放堂後,李凌峰迴寢舍放好課本,然後去找看大門的老伯說今日要去鎮上的事。
老伯很好說話,經過了上次送包子的事,更對李凌峰多了兩分真意。
笑嘻嘻的答應了給李凌峰多留門一刻,李凌峰這才馬不停蹄的趕往鎮上。
經過連日的訓練,他的腳程也快了不少,不僅壯實了,體力現在也不錯,不像是個弱不禁風的文弱書生,反而更像魁梧陽剛的小將軍。
李凌峰一鼓作氣一路小跑進雲水鎮,中途一次沒歇。
輕車熟路的找到了文墨居,進了門才發現屋裡有一位蒙著輕紗的女子帶著丫鬟正與林老闆交談。
女子薄紗遮面,一雙剪秋水眸,聞聲只是淡淡看了李凌峰一眼就回頭繼續與林老闆交談。
林老闆自然也看見了李凌峰,衝他笑著點了點頭。
微微頷首和林老闆打過招呼後,李凌峰沒有出聲打擾,只把自己當作來買書籍的尋常客人,默不作聲的走到書架後,然後隨手抽了一本《夏律》就翻了起來。
約莫半盞茶的功夫,林老闆笑著將那一對主僕送出門口,才轉身闊步朝李凌峰走了過去。
“讓小友久等了。”林老闆甩著寬大的長袖,笑著高聲告罪。
把書放回原處,李凌峰朝林老闆拱了拱手,憨笑道:“是小子來得不是時候,多等半刻也無妨。”
林老闆笑著點點頭,對著內堂招呼了小兒來看店,領著李凌峰進了文墨居走了進去。
文墨居的內堂乾淨整潔,井井有條。除了一張臨時休憩的床榻外,還有一張吃飯用的實木圓桌,配了四條高腳靠椅。
桌上擺著的正是李凌峰的神鵰俠侶第一回,旁邊擺放了筆墨紙硯和幾張整潔的契紙。
李凌峰會心一笑。E
林老闆招呼著李凌峰坐下之後,去旁邊的櫃子上取來熱水和茶葉,煮好後端了過來。
“小友請用茶。”林正業茶水端至李凌峰面前的桌上,在他旁邊的另一條靠椅上坐了下來,手指了指桌上的契紙:“三日之期已至,這便是老夫的答案。”
林正業是經過深思熟慮才願意與李凌峰合作話本生意的,也與家中人商量過了,岳丈大人聽了他的想法後,也答應為他提供一筆銀子。
有了家人和岳丈的支援,再加上他實在看好李凌峰的話本,所以他對這次的合作勢在必得。
當然,前提是林正業的家人和岳丈都不
:
知道李凌峰只是個“小屁孩”,否則結果就不一定了。
李凌峰順著他所指看去,果然看到了那幾張契紙,契紙上面沒有字,想來林老闆是打算要與他商議過後才寫。
瞭然的點點頭。
“林老闆謀定而後動,深惟重慮,小子佩服。”李凌峰上來就先拍了拍林正業的馬屁,既然要做生意自然要把關係搞好。
更何況“讚美別人”也是一種行為藝術。
他拿過契紙放在兩人中間,笑道:“既如此,當務之急是儘快簽訂契約,也好著手準備其他。”
“正合某意。”林老闆點頭。
兩人細緻地商討了一番,把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都擬定好,又確定了分成的比例後,由李凌峰說給林正業寫,兩人終於將“合同”定了下來。
李凌峰喝了口茶,嘴裡的乾澀才退卻些,說話說得口乾舌燥,林老闆也放下毛筆,甩了甩酸澀的的手。
喟嘆一聲。
林老闆拿起寫好的契約仔細看了一遍,發現沒甚麼遺漏後,就遞給李凌峰確定。
林正業最後選擇的是按比分成的第二種,前期他出成本,李凌峰負責把神鵰俠侶的話本寫完供給文墨居進行售賣,最後的盈利扣除成本後兩人五五分成。
李凌峰很滿意。
他承擔的風險小,但能拿到的分成卻不少,也算林老闆厚道了,沒有與他在分成比例上“討價還價”。
契約一式三份,林老闆留一份,李凌峰留一份,剩下的一份將交由縣衙公正封存,證明兩人的契約自訂契後即日生效。
在三份契約上都簽了字後,林老闆取來了印泥,兩人都蓋了手印。
等李凌峰將自己的那一份契約貼身收好後,林老闆拿出一份,去門口叫了馬車,載著兩人去縣衙留檔登記。
李凌峰在大夏朝第一次坐馬車,這種感覺還挺新奇的,雖然遠遠比不上現代的交通工具,但是比起牛車的顛簸還是舒適了不少。
雲水鎮的縣衙位於衙門街中段路,坐北朝南,屋簷高低錯落,建築主從有序,佈局對稱,前朝後寢,左文右武,門口還有一對石獅子。
縣衙有東西科房,東為戶部一房,西為吏、禮、兵、刑、工五房。
等到了縣衙門口,門邊站了兩排衙役,頭戴紅黑帽,身著皂隸,佩戴短柄腰刀,氣勢逼人。
見兩人過來,一位身材瘦高,吊梢眼八字鬍的衙役擋住了兩人,氣焰囂張的冷嗤道:“官府重地,閒人免進!”
李凌峰一愣。
還沒反應過來,就見身前的林正業拉著面色不快的衙役至一旁,低聲交談,李凌峰沒聽清兩人說了甚麼。
但是很快,衙役臉上的蠻橫退卻,取而代之的是滿臉笑容。
李凌峰雖然沒聽清兩人說了甚麼,但還是看見了林正業將二兩銀子送進了瘦高衙役的袖中的動作。
額。
果然是有錢好辦事兒啊!
都說“鐵打的衙門,流水兒的官”,果然名不虛傳。
衙役收了錢,對兩人的態度好了不止一點半點,笑嘻嘻的就將兩人領著進了衙門。
李凌峰是個小孩子,
:
眾人也沒太注意他,只當他是跟著大人來衙門辦事的。
沒人管他,他也樂得自在。
乖乖跟在林正業身後,由衙役帶著往前登記,直到契約收放入匣子裡用蠟封了以後,負責登記的老衙役才奇怪的問了林正業一句:“兩人立契,為何只見你一人前來?”
天壽了。
難道我不是人嗎?
李凌峰在心裡無奈的翻了個白眼,但面上卻是恭敬的說道:“回官爺,小的在此!”
老衙役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正奇怪呢,面前的林正業讓往一旁,才露出了李凌峰小小的身影。
這?
若不是李凌峰搭腔,他可能都發現不了有這麼一個人在屋內。
……
略微沉默了一下,老衙役不敢置信:“你便是李凌峰?”
李凌峰看著他見了鬼的表情,無奈的嘆了口氣,他甚麼時候才能長大?
深吸了一口氣,憨笑著道:“回稟官爺,正是在下。”
老衙役又沉默了一陣,他怎麼覺得這人傻乎乎的?想著眼前的這位林正業正是立契的另一方,不由朝他投去了一個同情的眼神。
他想不明白,和這樣一個稚子談生意,和對牛彈琴有甚麼區別?是了,就是這個詞,他聽著縣令罵過小公子,就是這個詞。
可能是當著李凌峰的面,老衙役眼神中的同情比較隱晦,林老闆平時一個精明的人,此時竟然沒有悟出來。
林正業看著衙役“詢問”的眼神,立馬上前笑著拍著胸脯保證道:“官爺,此人確是李凌峰,與某訂契之人。”
老衙役沒想到林正業竟是這般反應,頓時仿若像吞了蒼蠅一般。
得吧。
怪不得啊…怪不得…原來兩個都是傻的…
李凌峰自然看得懂老衙役的眼神,他沒有在意,與人相交在於人品,又不在於年歲。
但奈何林老闆心中坦蕩,硬是沒往那方面想。
這可不就風馬牛不相及了嘛。
等兩人出了縣衙,林老闆將接下來準備找木匠刻印和採買紙張的打算告知了李凌峰,李凌峰也表示會盡快將第二回的神鵰寫出送來後,兩人就互相道了別。
天色已經不早了,因為林老闆之前付過了馬車錢,知道李凌峰在下馬塘沽蒙學後,就讓車伕將李凌峰送回去,自己則是步行返回了文墨居。
因為有了馬車,李凌峰也不急了。
在糖果鋪子裡買了一些麥芽糖,才坐著馬車趕了回去。
回到書院後,離宵禁還有一會兒,但李凌峰還是掏出了兩塊麥芽糖遞給了老伯,讓他帶回去給家裡的孫輩甜甜嘴,老伯這才將糖收下。
大夏糖比米貴。李凌峰買的糖給了老伯兩塊,自己吃了兩塊,寢室裡一人一塊,給堂兄留了一塊,就沒剩多少了。
他現在也不算有錢,達不到“財富自由”。
所以他也捨不得吃了,打算過兩天放假時帶回去給張氏、李老三和李思玉嚐嚐。
不過他相信,等《神鵰》出版以後,他很快就不用節衣縮食了,到時候吃糖不是輕而易舉嗎?
再說了,作為一個吃貨,他可是立志要吃遍天下美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