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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 48 節 完美復仇者

六歲時,我被惡魔養父收養。

他喜歡帶很多叔叔來家裡和我玩,我害怕得想逃,他就抄起菸灰缸把我砸得頭破血流。

大一那年,我終於在反抗中,一刀插入他的後心。

“喂,110 嗎,我,我殺人了!”

看著我全身的傷,警察無不痛心。

幾天後,他們再次提審了我:“說吧,你到底在包庇誰?”

我驚慌地抬起頭,佯裝破綻。

心裡卻因為竊喜,忍不住顫抖起來。

1

警察趕到時,電視裡放著吵鬧的綜藝,空氣中充斥著酒味,血腥味,以及那令人難以描述的味道。

一把尖刀泛著寒光,正插在我爸的右胸上。

他的眼睛還瞪得老大,死不瞑目。

我渾身都是傷,縮在牆角發抖。

女警脫下外套,將我幾乎沒有遮擋的身體裹住,帶我去進行驗傷,以及保全取證。

我的臉上,有清晰可見的巴掌印,脖子,手腕,腳腕滿是血淋淋的傷。

還有,很多很多,醜陋的舊疤。

我呆呆地坐進救護車,聽見身後女警的嘆息聲。

2

我叫林希,希望的希。

六歲那年,一場車禍,讓我和哥哥成了孤兒。

親人們都對我們避之不及。

我們的大伯站了出來,收養了我們。

就是我們現在的爸爸。

爸爸在工地打工,很辛苦。

四十歲還沒有找到老婆,因為帶著我們這個拖油瓶,更沒有人願意嫁給他,他一直打著光棍。

那年盛夏,天氣特別熱,老式的紅色檯扇嗡嗡響著,扇出來的風都是滾燙的。

爸爸喝了酒,闖進了年紀尚幼時的我的房間。

他的嘴巴很臭,滿口黃牙,上面全是煙漬,伴隨著酒臭。

胡茬刺得我面板火辣辣地疼。

手心的老繭像是帶鋸齒的鐮刀,一刀一刀地將我全身凌遲。

他喜歡帶很多叔叔來家裡玩。

那些叔叔很喜歡我,每次都捏著我的臉,誇我長得可愛。

每次一邊扣扣子,一邊從口袋裡掏出皺巴巴的 20 塊錢,遞給我爸,還會誇我爸很有福氣。

我反抗過。

他就抄起菸灰缸,將我的額頭砸得頭破血流。

還會用滾燙的菸頭燙我。

將我從客廳,拖進房間,再扯著我焦黃稀疏的頭髮,將我的頭往牆上狠狠地砸。

爸爸長得很高大,像是一座大山,光是站在我面前,就能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我不敢報警,不敢逃跑。

上高中時,我向爸爸提出要住校,爸爸那雙眼睛像毒蛇一樣盯著我,隨即又扯著我的頭髮,將我拖進房間。

“你這個小賤種,是不是被外面的賤人勾引了,想離開老子了?”

“你這輩子都是老子的人!就是死,也得死在老子屋裡!”

“若是你敢逃走,老子就把你的照片列印一千張,一萬張,到你學校去發,讓你的老師同學都看看,你是個甚麼破爛貨!”

我絕望了。

我永遠逃不掉的。

早在六歲,被他收養的那一年,我就註定了,這一輩子都被禁錮在這破破爛爛的小房間裡了。

永遠也逃不出去。

3

大二暑假,我本來想在學校附近打工,可是他用那些照片威脅我,要我回家。

昨天晚上,我正在廚房洗水果。

我聽到鑰匙開門的聲音,是他回來了。

我趕忙關掉水龍頭,把水果端到客廳茶几上,從抽屜裡取出水果刀,準備削水果皮。

爸爸喜歡吃削了皮的脆蘋果。

但他喝了很多酒,一進門就躺倒在沙發上,鞋子隨意蹬掉。

或許是酒精的作用,他覺得很熱,嘟囔著將 T 恤脫掉。

他看到我,將滿是汗味的 T 恤扔到我臉上。

“沒看到老子難受嗎?還不去倒杯水來!”

“信不信老子打死你!”

我嚇得趕緊去倒了杯水來,卻被他潑了一臉。

“這麼燙!你想燙死老子嗎?”

“你這是甚麼眼神?不服氣?給老子跪下!”

他從沙發上站起來,重重扇了我兩記耳光。

他粗糙的手,掐著我的脖子,將我打倒在地上,我大聲求饒,雙腿亂蹬。

他一邊罵,一邊找來繩子,將我的腿分開,將我一隻腳綁在沙發腿上,一隻腳綁在茶几腿上……

反剪在背後的手壓得很痛,我拼命掙扎,塑膠袋打的結也不牢固,很快被我掙脫開。

他一座山一樣壓在我身上,我動彈不得。

偶然間,我摸到從茶几上掉下來的那把水果刀……

4 張正

我叫張正,正直的正。

是負責這起殺人案的警察。

審訊室內。

面前的女孩雙目空洞,嘴唇乾裂,臉上瘀青,面板蒼白得不像活人。

她聲音很平靜。

平靜地講述著她與死者林德良的過去,以及她是怎麼殺死林德良的。

平靜得像是講述別人的故事。

我看著手裡的資料,示意女警給她倒一杯水。

“林希,喝口水吧。”

過了許久,林希眼神才有了焦距。

她緩緩抬頭,伸出戴著手銬的雙手,用右手端起水杯,淺淺喝了一口,潤了潤唇,又將水杯放到桌上。

“謝謝。”

“不用謝,那接下來,我們來聊聊,你為甚麼說謊吧。”

是的。

林希在說謊!

我手中的資料,正是林德良的屍檢報告,以及現場的痕檢報告。

根據死者胃內容物的消化程度推測,死者是飯後四個小時後遇害的。

根據肝溫判斷,死者死亡時間大概是晚上十點到十點半。

而 110 中心的記錄顯示,林希報警時間是中間相差了至少一個半小時。

一個半小時,可以做很多事。

比如偽造現場。

偽造一個完美的自衛殺人的現場。

“兇器”是插在死者胸口的那把水果刀,刀柄上,除了死者的血,只有一枚指紋。

經過比對,是屬於林希的右手大拇指。

指紋指尖朝向刀尖的方向。

“兇器”上有清晰的兇手的指紋,這原本沒有甚麼問題。

問題在於,據林希描述,當時死者壓在她身上,她如果用右手握著刀,刺向死者,要麼,是指尖朝向刀尖,刺向死者左胸。

或者,反握刀柄,從死者左後背刺下。

然而,死者的傷口,卻是在右胸,從右往左,略帶傾斜刺入。

倒像是,死者仰面躺在地上,兇手跨坐在死者身上,持刀刺入死者右胸。

並且,是左撇子,才能造成死者傷口從右往左傾斜刺入的形狀。

然而,根據現場勘驗,林希書桌上的筆筒擺向,牙刷的位置,以及方才她喝水伸出的手,都是右手。

她不是左撇子。

而且,現場被打掃過,除了刀柄上的指紋,門把手,櫃子,地面,乾乾淨淨,沒有任何多餘的指紋或者腳印。

林希在包庇真兇!

又或者,林希在故意混淆視聽,意圖脫罪!

因為,那把刀造成的傷口,連一個孩子都殺不死,更不用說高大強壯的死者。

致命傷,其實是在頭部!

但現場,完全找不到造成死者頭部傷口的兇器。

現場一定還有第三個人!

並且,那個人將真正的兇器,帶離了案發現場!

“說吧,你究竟在包庇誰?”

林希空洞的眼神有些慌亂。

“我沒有,當時我被打得昏迷了,醒了發現他死了,我立刻就報警了。”

“據說,你還有個雙胞胎弟弟,是嗎?”

林希猛然拍桌子,手銬哐哐作響。

“跟我弟弟沒有任何關係!人是我殺的!是我殺了那個畜生!”

林希激烈的反應,被偽造過的現場,消失的真正的兇器,無不昭示著,林希在包庇著誰。

當時,我以為我們已經摸到了案子的真相,只是之後事態的發展,完全出乎我們意料。

真相,遠比現實要血淋淋。

5

林希的弟弟叫林望,希望的望。

林希的供詞中,有很大的漏洞。

比如,她受到這些折磨時,林望在做甚麼?

他會不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姐姐,舉起殺人的屠刀?

見到林望時,他正溫柔地給一個女生講題。

他穿著純白色的長袖襯衫,簡單的牛仔褲,乾淨的一塵不染的小白鞋。

他跟林希長得很像。

特別像。

他長相無疑十分出眾,面板白得發光,笑容十分治癒。

像是個從小說中走出來的,溫柔,陽光,乾淨的男主角。

我們穿的是便裝,以林德良朋友的身份來的。

對於我們的到來,林望十分吃驚。

但他跟她姐姐一樣,很有禮貌地叫我們叔叔。

這麼一個乾淨帥氣,又有禮貌的孩子,我很難將他與殺人兇手聯絡起來。

林望今年剛高考完,在距離學校很近的地方,租了一個簡陋的小單間。

而他現在住的地方,距離他的家,也就是案發現場,大概二十公里的距離。

林望從小品學兼優,成績一直都是學校的神話,考上清北沒有任何問題。

但去年高考,不知為何,他卻缺考,與清北失之交臂。

據他老師回憶,好像剛考完最後一科時,林望渾身是傷地出現在了學校門口。

沒有人知道發生了甚麼。

之後,他申請了復讀。

而他作為學校的風雲人物,在復讀階段,他也一直在做家教。

昨晚案發時,他正在給女學生講卷子。

就是剛剛的女生,同校高二年級的學妹。

而女生也證明了,林望學長收到了錄取通知書,很快就要跟姐姐一起去首都,所以她趁著暑假的機會,突擊複習,以備明年高考。

考到林望的學校。

嗯,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

林望是本校高嶺之花,長得陽光,高大帥氣,成績名列前茅,脾氣好,性格好,是小說中完美的王子。

追他的人不計其數,收到的情書可以開個圖書館。

不管多優秀的女孩子,林望都不為所動,一心只讀聖賢書。

“對了,叔叔,你們來找我,是有甚麼事嗎?”

6

林望向我們講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版本。

父母雙亡那年,姐弟倆六歲,已經有了記憶。

記憶中,所有親戚都躲得遠遠的,生怕跟他們姐弟倆沾上關係,就甩不掉了。

本來姐弟倆是要被送去福利院的,但這個時候,大伯站了出來,願意收養姐弟倆。

林望記得,從小大伯就很喜歡他們,每次來,都會給他們買玩具,買新衣服,買棒棒糖。

會捏他的臉,說小孩子的面板好嫩,長得好可愛。

會將他抱在懷裡,會讓他騎在脖子上,玩“騎馬馬”的遊戲。

還經常會念叨,他若是有林望這麼可愛的兒子就好了。

大伯成為爸爸後,對他很好,給他買新衣服,買玩具,買好吃的。

那個年代,能喝上牛奶的人家,都是很了不起的。

但林望每天都有牛奶喝,有雞蛋吃。

爸爸從來不捨得讓他做家務,說會傷了面板。

他從小學到高三,都是走讀,從來沒有住過校,因為爸爸擔心他住校沒有人照顧。

他的從小成績就特別好,是爸爸的驕傲。

但姐姐林希就不一樣。

林希十分叛逆,她不認大伯當爸爸,每天都跟大伯對著幹,從來不好好學習,三天兩頭在外面打架。

打得一身是傷。

甚至在去年,上高三時,跟一個混混早戀,還搞大了肚子,差點因此沒有參加高考,幸好後來也算是迷途知返。

說到林德良侵犯林希,林望捂著嘴,滿是不可置信。

“怎麼可能……爸爸他……”

姐弟倆見面時,林望痛徹心扉。

“姐姐,你真的殺了爸爸嗎?”

林希:“你認賊作父!你不是我弟弟!我沒有你這樣的弟弟!”

林望:“姐姐,爸爸他真的對你……對不起姐姐……都怪我只知道讀書,沒有保護好你……”

“……”

我皺著眉,看著姐弟倆哭作一團。

在這期間,便衣同事已經對林望進行了全面調查,他住的地方也進行了地毯式搜尋,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

他真的乾淨得不染塵埃。

而後,幾乎每天,林望都會來看望林希,並有意無意打聽案子調查進度。

當然,他見不到林希,就只能託我們帶句問候。

而我們的調查,也陷入了僵局。

但有一天,

我們在調查時,偶然從女孩的話中得知,案發當晚,林望雖然是在給她補習,但在 講卷子之前,女孩是在獨立做試卷的。

而做一份試卷的時間,大概是一個半,到兩個小時。

在女孩的手機裡,十點十五,她給林望發了個訊息,說:“學長,我卷子做完了,我先放這裡,明天再麻煩學長給我講啦。”

林望回覆:“我一會回來,打鐵要趁熱,你剛做的試卷,知識點鞏固效果最好。”

據女孩回憶,她發了資訊沒有多久,或許半個小時,或許四十分鐘,或許一個小時,林望就回來了,然後開始批改,講題。

我們立刻調查了林望租住的地方到案發現場的距離,時間上,是完全來得及的!

當我們把證據擺在眼前時,林望低下了頭。

“對不起,我騙了你們,爸爸是我殺的。”

7 林望

我一直都知道,爸爸侵犯姐姐。

他是個魔鬼。

可我太小了,甚麼都做不了,只能眼睜睜看著姐姐被爸爸打,只能沒用地哭。

但是爸爸從來不打我,他說我是林家唯一的香火。

他對我很好,給我買很貴的牛奶,給我買新衣服,新玩具,從來不讓我做家務。

他讓我好好讀書,只有考了第一名,他看在我的面子上,才不打姐姐。

姐姐也告訴我,一定要好好讀書,考上清北,以後才能離開這裡。

為了姐姐不捱打,為了不讓那些叔叔進姐姐房間,我拼命讀書。

進入高三下學期,全員備考,學校不同意我走讀,我只能住校。

但我每週一放學,就會立刻回家。

住校之前,爸爸答應過我,不再欺負姐姐,不然我以後有出息了,就不會給他錢花,不會給他養老。

他答應了。

可他失約了。

我回到家,看見姐姐滿身是傷,已經昏迷了。

爸爸想來打我,但他喝醉了酒,頭暈乎乎的,沒有打到我,反而摔倒了。

我趁機撿起地上的水果刀刺了過去。

爸爸倒在地上不動,我嚇慘了。

我考上了清北,我只要大學畢業,就可以找個很好的工作。

我以後要賺很多的錢,讓姐姐過好日子……

我不能被抓!

所以,我逃跑了。

我知道,我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回來了

所以,我收到學生髮的簡訊,就立刻回了,讓她等我給她講題,這樣,就可以證明,我一直都在給她補習。

然後,就當作甚麼都沒有發生,回到租住的地方,給學生講題。

對不起……姐姐,是我害你坐牢的……

8 張正

林望在說謊。

我盯著他的眼睛問道:“你是用哪隻手刺的?”

林望伸出雙手,聲音顫抖:“我……我不知道,右,右手吧……”

“從哪裡刺的?前面還是後面?”

林望:“我……反正我是刺了……”

我:“你進門,看到林德良壓在你姐姐身上,你拿起水果刀,從他背後刺入的,對嗎?”

林望重重點頭,“沒錯,就是這樣!!我見到爸爸在姐姐身上,就刺了他的背!”

我:“還記得,是左背還是右背嗎?”

林望手筆畫了一下,“左……不對,應該是右背!對,是右背沒錯!”

我重重拍桌子,“林望!作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再問你一遍,林德良,是你殺的嗎?”

林望似乎被我嚇到了。

他怔愣片刻,哭道:“求求你們了,爸爸真的是我殺的,求求你們放了我姐姐,你們抓我吧……”

我們查了案發當天從案發現場到林望學校沿途的監控,因為是小縣城,天網覆蓋並沒有那麼完善,沒有找到林望的身影。

而林望一口咬定自己案發時間就在案發現場,但除了牛頭不對馬嘴的口供,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林望是真兇。

我們只能將林望教育一頓,放了出去。

之後,林望為了存大學的學費,依然繼續給女孩補習

女孩的家長以為林望是以補習的名義,誘拐自己的女兒。

而林望為了表明自己與女孩的清白,專門到女孩的家中,在女孩家長的眼皮子底下補習。

而林希,不管多少次口供,都只承認自己隨手取了水果刀,刺了死者,除此之外,沒有用過任何的武器,與死者有任何的搏鬥。

真正的兇器沒有找到,哪怕林希自首,但證據鏈不完整,無法對其提起公訴。

案子社會影響太大,基於未成年人保護,警方將林希和林望的身份捂得死死的。

但查了一星期,將林德良,林希和林望查了個底朝天,案子也沒有絲毫的進展。

就在大家都嘴角冒泡時,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正是這樁命案,讓起案件朝著詭異,又令人唏噓的方向發展。

9

屍體是在某一老小區門口的垃圾場發現的。

死者死前被毆打得肋骨斷裂,全身多處受傷。

但死因是,顱骨粉碎性骨折,嚴重顱腦損傷,腦幹損傷。

而傷痕是由鈍器,反覆擊打造成的。

而且,兇手極有可能是個左撇子。

身上的手機和財物沒有丟失,排除財殺。

死者名為張大勇,51 歲,是一工地的工人,本地人,孩子在外地上大學,自己與妻子住在六十多平的老房子裡。

張大勇所住的老房子房齡已經二十多年,大多數業主早已搬走,住在這裡的,幾乎都是租戶,三教九流,魚龍混雜。

連垃圾隨處扔都沒人管,更別說有物業,有監控了。

張大勇平時喜歡喝酒,打牌,由於年齡大了點,張大勇在工地,也只是打雜工。

當天,工地下工後,張大勇約了幾個工友一起喝酒打牌,一直打到凌晨兩點多,才散場。

其間,妻子打了好幾次電話催促,張大勇罵罵咧咧罵了幾次,妻子就自己先睡了。

沒想到,他卻再也沒有機會回家了。

我們調查了張大勇的社會關係,沒有小三,排除情殺。

剩下的,只有仇殺了。

但死者妻子一口咬定,他們兩口子都是老實人,沒有仇人,不可能仇殺。

大半夜的,沒有監控,沒有目擊證人,排除情殺,財殺,仇殺。

那就只剩激情殺人了。

不過我總覺得,張大勇這個名字,有些眼熟。

五十多歲……工地……

靈光一閃!

張大勇,正是林德良之前的工友!

同樣被鈍器擊打頭部致死,兇手極大可能是左撇子……

而且那傷口,無不昭示著,兇手與死者之間極有可能有著深仇大恨!

工友……那些“叔叔”……

我們嗅到了陰謀的味道,並且,兇手的身份,呼之欲出!

10

林希被拘留,不可能出門作案。

唯一有可能的,就是長得高大的,且有動機的林望!

但,林望有近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林望白天會去超市做兼職,下班後給女生補習。

超市的員工以及攝像頭可以做證。

而下班後補習時間,那個女生也可以作證。

所以除了照常來警察局看望根本見不到面的林希,林望一直在忙於兼職掙錢。

可以說,林望一刻也沒有離開超市監控,以及我們的便衣的視線。

他依然是那個乾淨得纖塵不染的好學生,根本不可能有作案時間。

林家姐弟這些年跟其他親戚也斷了來往,社會關係簡單,經濟條件也不好。

沒有人為林希復仇,也沒有買兇殺人的條件。

審訊室。

“認識張大勇嗎?”

林希:“不認識。”

我將照片放到桌上,讓林希再仔細看看。

林希只瞄了一眼。

“哦,認識。原來他叫張大勇。”

“張大勇死了。”

林希:“哦,是嗎。”

“死因與林德良相同。”

“哦。”

“你跟張大勇甚麼關係。”

林希抬頭,蒼白的小臉上毫無血色,眼眸中滿是嘲諷。

“20 塊錢的關係。”

11

我們走訪了各大工地。

從林德良收養林希姐弟二人這十幾年,林德良待的工地數不勝數,與之來往密切的工友,更是數不勝數。

究竟哪些人,才是那些“叔叔”?

張大勇的死訊傳來,大家好像有種隱秘的默契,都稱與林德良只是泛泛之交。

沒人會傻傻的承認自己與林德良關係密切,甚至是去過林德良家。

這讓我們的排查工作,變得更加艱難。

三天後,又出事了!

死者,依然是一個五十多歲的工人。

死者名為趙志國,由於幾年前發生意外,傷了腿,沒法幹活。

所以透過別人介紹,來到這個工地,做著看門守夜的工作。

工地大門口的監控顯示,昨夜,趙志國像往常一樣在工地巡視了一圈,就回到門口保安亭,喝了兩口髒兮兮的保溫杯裡已經泡白了的茶,開啟那放著的一個黑白小電視,津津有味地看起電視來。

不知是不是聽到甚麼聲音,趙志國往外張望了幾次,而後起身,拿起手電筒,往工地內走去。

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

他是被人用工地的鋼筋棍子毆打了一頓,而後用鈍器砸了頭。

當場死亡。

趙志國有一個女兒,已經出嫁,老伴兒前幾年也已經病逝,平時也沒有得罪甚麼人。

工地附近也都是在建的工地,亂糟糟的,也沒有監控。

兇手就像是個隱形的復仇者,隱藏在沒有監控的黑暗裡,手持鈍器,將目標虐殺。

案發當晚,林望超市的兼職是晚班,下班時,已經十點多了。

他全程沒有離開過超市的監控。

毫無破綻。

12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無意間瞭解到,當年讓林希懷孕的混混男朋友在一家汽車修理廠做學徒。

而修理廠,有很多工具。

會不會是這個男朋友為林希報復殺人?

男友名為李龍,當我們找到他,說起當年的事時,李龍很不願意提及,也否認曾經跟林希的關係。

透過對李龍的調查,三次案發時間,李龍都在修理廠加班,沒有作案時間。

本以為線索就此斷了,沒想到,當天晚上,我們便收到報警。

又出現命案了!

死者名李虎,四十五歲,去年與妻子離婚,死在家中。

屍體是鄰居發現的。

李虎家的電視聲音太吵了,鄰居準備來敲門,讓李虎將電視聲音關小一點,卻發現李虎家的門沒有關。

鄰居進門一看,地上竟然躺了個人!而且還流了那麼多血,嚇得鄰居趕忙打了 110 和 120。

120 沒有起到任何作用,李虎早就斃命。

同樣是被鈍器擊打頭部死亡。

不同的是,在李虎家中,提取到了一枚不屬於李家人的鞋印。

男鞋,42 碼。

這是城中村的七樓。

門沒有被撬過的痕跡,窗戶外面的水管也沒有被爬過的痕跡。

所以,兇手是從大門堂而皇之地進入的。

桌上放著一瓶啤酒,一盤冷盤,兩個酒杯,說明兇手與死者相熟。

但上面只有死者一人的指紋。

而李虎的社交圈子很簡單。

除了工地上的工友,便是酒友,牌友。

我們根據李虎的手機儲存的號碼,找到“兒子”,赫然就是李龍。

“你爸爸平時有得罪過甚麼人嗎?”

李龍頹廢地搖頭。

突然,他大喊道:“是她!!肯定是她!我爸只跟她有過過節!”

我眼睛一亮,“哪個她?”

“我爸以前的工友的女兒,就是林希。”

接下來,李龍向我們講述了一個完全不同版本的故事。

13

去年,他剛十九歲,當時,他還有個幸福的家。

有一天,一個自稱是父親李虎工友的人,揪著一個小姑娘的頭髮找上門來。

來人自稱姓林。

林叔一進門,就找父親李虎要十萬塊,如果不給,就要去告李虎強姦未成年少女。

至於證據?

女孩肚子裡的孩子,就是證據。

李虎被逼無奈,只能東拼西湊,借錢湊齊了十萬塊,給了姓林德男人。

並帶著那個叫林希的女孩去醫院打了胎。

從那天開始,李龍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原來是個衣冠禽獸。

母親與他離了婚,自己也搬去了母親租的房子住。

為了那僅剩的臉皮,大家對外都說是李龍與林希在談戀愛,李龍將林希的肚子搞大了,林希的父親找上門來,賠了他們錢。

反正李龍是個混混,說出去也沒人懷疑。

據他所知,之後,姓林的男人還找父親要過好幾次錢。

他還去找過林希,希望林希的父親放過他們家,否則就對林希不客氣。

但林希只淡淡地看著他,嘲諷道:“哦?放過?好啊,你爸那個畜生死了,就放過他了。”

他想揍林希的手,也遲遲打不下去。

後來他才瞭解到,林希的爸爸,是養父,從林希很小開始,她的養父便拿她來賺錢。

一次 20。

後來 100。

付錢的人,都是林希養父的工友。

而他的父親李虎,就是那無數個 20,無數個 100 的其中一個。

而林希的養父雖然在工地工作,但幾乎每個工地待的時間都不長。

他的生活,並不全靠打工賺錢來維持。

他去工地工作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尋找花錢的人。

饒是早已知曉林希的遭遇,從別人嘴裡聽到,還是讓我們怒火中燒,對林希也更加心疼。

“我還說過去報警,但林希阻止了我,她說,警察是講證據的。”

言下之意,沒有證據。

這麼多年,在林德良的故意抹黑下,林希在鄰居們的眼中,早已經是個叛逆,輟學,早戀還被搞大肚子的不良少女。

誰會相信她的話?

在我看來,不僅僅是沒有證據。

她還有個弟弟。

品學兼優的弟弟。

或許,林德良用她弟弟,威脅她乖乖聽話。

“你知道,還有哪些人,同你父親一樣嗎?”

李龍搖頭,“或許,每個都是。”

14

命案接連發生。

被同樣的方法殺死的人,一共有五個。

兇手殘忍暴虐,十分兇殘,引起了社會的恐慌。

人們不敢獨自在外行走,生怕一不小心就被殺人狂魔敲了頭。

連環殺人案一直未偵破,就在我們所有人急得頭髮都要薅禿時,兇手出現了!

幾天後。

一條影片,炸癱了網路!

一個陳姓中年男人,在影片中,承認了近一個月鬧得人心惶惶的殺人狂魔,正是他!

他詳細地講述了自己所殺的每一個人的姓名,時間,殺人過程。

以及殺死死者的原因。

那些死者,都是侵犯過幼小女孩的畜生!

這些噁心的暴行,整整持續了十年之久!

你以為他是伸張正義的使者?

你以為他是城市之光?

不!

他也在那些畜生之列!

“所以,我殺死了他們!我還要殺死我自己,向無辜的女孩贖罪!”

他影片中交代了兇器所在的地方,而後,從二十多樓,一躍而下,當場死亡!

當我們趕到時,兇手的家人已經圍在屍體旁,痛哭流涕。

當見到兇手家屬時,我們所有人都愣住了!

陳姓中年男人,是林望補習的女學生的父親。

那位拼命學習,希望能與優秀的學長考上同一所學校的女孩,成了罪犯的女兒!

她崩潰了。

而這個案子,也以詭異的,令人唏噓的方式,破了!

但我們知道,雖然案子破了。

但,並沒有結束。

還有很多很多的問題,沒有解決。

15

很快,林希被放了出來。

所有證據顯示,她只是個無辜的受害者。

因為她知道弟弟知道她回家,肯定會回來。

所以當她醒來看見林德良胸口插著刀,已經死亡,她第一反應可能是弟弟回來見她被欺負,所以不小心殺了人。

所以她自首,承認殺人。

而林望則以為是姐姐受欺負,自衛過度,所以他才想著為姐姐頂罪。

來接林希的人,是林望。

他穿著純白的 T 恤,牛仔褲,乾淨的小白鞋,笑容陽光而治癒。

在陽光下,他乾淨得像個天使。

林望撐著傘,在林希出來的第一時間趕緊迎了上去。

兩人緊緊相擁在一起。

高大的林望,此時像個受傷的小狗一樣,將頭埋在林希的肩頭,不知道說了甚麼,林希輕輕拍著林望的背,像是在安慰甚麼。

姐弟倆一同撐著傘,有說有笑,畫面美好得讓人挪不開眼。

似乎看到了我。

林望笑著朝我揮揮手。

“林望,考得怎麼樣?”

林望粲然一笑:“還不錯。”

“確定好選清北中的哪所學校了嗎?”

“要看哪所學校距離姐姐學校近一些了。張叔,謝謝您,要不是您,我姐姐就要蒙受不白之冤了。”

“真的,是不白之冤嗎?”

16

殺人兇器,是一把錘子。

就是工地上,隨處可見的錘子。

錘子上面,有包含林德良,趙志國,張大勇在內的五個被害人的血。

指紋只有陳東一人的指紋。

而且,陳東,是左撇子。

還穿 42 碼鞋。

鞋印與死者李虎家中發現的那枚鞋印吻合。

屍檢結果顯示,死者並未服用任何可疑藥品。

排除藥物控制自殺。

家裡還搜出了每次行兇時穿的血衣。

陳東的妻子在一家工廠上夜班,所以對於陳東晚上出門,全然不知情。

陳東的家中,沒有任何受到威脅的證據。

我們找了專家,分析了陳東影片的真偽,沒有任何動過手腳的痕跡,背景是陳東家中,沒有被威脅。

而手機上近一個月的聯絡人,一一核實後,沒有任何可疑。

要說不合理的地方,便是與自己女兒的聊天記錄,被刪得乾乾淨淨。

資料恢復,是很簡單的事。

在他與女兒的聊天記錄中,出現了裸照。

是女兒的全裸照。

幾十張,各種角度,拍得清清楚楚。

一剎那間,我終於明白了!

為甚麼陳東要那麼殘忍地殺人,為甚麼他會那麼心甘情願的去自殺!

一切,都是源於自己女兒的裸照!

我們當即找陳東女兒核實。

很顯然,她並沒有給自己父親發過任何照片。

也並不知道自己被拍了裸照。

照片的傳送時間,正是其父母懷疑林望以補習的名義誘拐自家女兒,而林望為了證明清白,專門到陳家去的時間。

當我們女警含蓄地詢問她,是否跟誰去過賓館之類的。

她很篤定,沒有!

只是兩個月前有一次週末跟同學們去某景區爬山,她喝了點酒,有些醉了,沒有來得及趕回家,就在外面開了個房間。

但是當時是跟女同學一個房間的,醒來衣服也都穿得好好的。

她的話,也得到了同學們的證實。

“在你帶林望回家後,你父親有甚麼反常的舉動嗎?”

“本來我爸媽就覺得我們每次都是晚上補習,所以有些不放心,以為我遇到了壞人。”

“但我爸媽親自見過學長後,還看了學長的錄取通知書,知道了學長多麼優秀,之所以是晚上補課,是因為學長白天也要做兼職賺學費,才對他放心的。”

“學長那麼優秀,他可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高嶺之花,想請他做家教的學生多的數不勝數,比我們價格更高的也多得是,學長選擇給我補習,我已經很感激了。”

“我爸也真是的,整天疑神疑鬼……”

“他選擇給你補習?不是你們請他給你補習的嗎?”

女生答道:“我們聽到學長想做兼職補課,當時光我們班上都一大群同學想找他補習的,但學長都婉拒了。”

“我以為我也沒有希望了,但當我找到學長時,他看了看我的成績,就同意了。”

“林望去你家的那天,有發生甚麼不尋常的事情嗎?”

“沒有。”

“那天,你的手機有離開過視線嗎?有別人碰過你的手機嗎?”

“好像沒有吧,我記得我放在桌子上充電,應該沒有人碰我手機吧?警察叔叔,你一直問,是跟我爸的死有關嗎?”

“沒有,只是例行詢問而已。”

17

雖然案子破了,但太多的疑問,在我腦海裡打轉。

給陳東發女兒裸照,威脅陳東殺人的,究竟是誰?

那個人,是怎麼拿到陳東女兒裸照的?

陳東受到威脅,為甚麼不報警,反而要採取那麼極端的方式殺人,然後自殺?

那些事,真的是那麼陽光乾淨的林望,為了給姐姐報仇,去做的嗎?

為甚麼選擇陳東?

難道陳東也是當年那些“叔叔”之一?

林望選擇給陳東女兒補習,究竟是有意,還是……

林望成績優異,去年為甚麼缺席高考?

林希身上的傷不是作假,她是真的被林德良侵犯了嗎?

如果說陳東是因為女兒裸照的威脅而去殺人,那在裸照出現之前就死了的林德良究竟是誰殺的?

為甚麼……

太多的為甚麼……

為了解惑,我又翻開林希和林望的調查資料。

突然!

林望的消費記錄,引起了我的注意!

記錄顯示,林望兩個月前,買過去某旅遊景點的動車車票!

而那個景點,正好是陳東女兒所說的,跟同學們去爬山的地方!

兩個月前!

具體日期,正好跟陳東女兒是同一天!

果然……

所以,林望是早就知道了那個女生的身份的嗎?

還有一條消費記錄。

林望在網上,買過成人用品。

女士用的。

據我們所調查,林望從來沒有女朋友。

那麼他買這些,是給誰用的?

我腦海中浮現出林希抱著雙腿,在牆角瑟瑟發抖的畫面,心裡隱隱有些猜測。

真的……會是我猜想的這樣麼……

或許,我們對林希和林望的瞭解,遠遠不夠。

於是,我又去走訪了林希和林望的老師和鄰居。

對於林望去年高考缺席,班主任至今都不知道原因。

只記得,高考最後一科結束後,班主任在考場見到過林望。

當時的他,渾身是傷,眼神很絕望。

老師們都十分惋惜。

但林望咬死不說原因。

那個暑假,有人見過林望在做兼職。

而後,林望找到班主任,申請復讀一年。

並且,從來不住校的林望,破天荒地住校了。

去年……

去年發生了太多事。

林希身心重創,林德良因為此事勒索了李虎十萬塊錢。

而後林希高考,去了首都的大學,林望卻滿身是傷,沒參加高考。

為甚麼?

按理說,林德良對林希控制慾那麼強,為甚麼要讓林希遠走高飛?

林希明明知道她一回來,林德良很可能會再次對她施暴,她為甚麼不直接回林望租的房子?

我心中隱隱的猜測,讓我渾身發涼。

18

整個暑假,林希和林望忙著辦理林德良的喪事,將繼承來的小房子低賣了出去。

林望選擇了距離林希比較近的學校。

在姐弟兩人收拾好所有東西,準備前去首都時,我去車站送他們。

我向他們講述了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對雙胞胎姐弟,六歲那年,一場車禍,兩人成為孤兒。

幸得大伯收養,姐弟倆擁有了新家。

誰知,新爸爸不是天使,是惡魔。

惡魔侵犯了姐姐,並帶來更多的惡魔,將姐姐當成賺錢的工具。

甚至還以某種方式,以弟弟為人質,威脅姐姐不能反抗,不能報警。

姐弟兩人就這麼屈辱地過了十多年,兩人終於長大。

終於有了能夠報仇的能力。

弟弟學習成績好,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高嶺之花。

想找他補習的學生多得數不勝數,其中就包含曾經一個惡魔的女兒。

一個完美的復仇計劃,在姐弟兩人心中形成。

時機成熟時,他們首先殺死了惡魔養父,姐姐以受害者名義報警自首,吸引警方注意力。

而弟弟則利用女孩,威脅其父親,替他們殺人,復仇。

最後如果計劃成功,兩人都將是無辜的受害者。

如果計劃失敗,我相信,還有 PLAN B,即姐姐是自衛殺人,就算判刑,也不會很重,甚至可能是緩刑,留個案底,牢都不用坐。

畢竟, 證據鏈十分完整, 惡魔養父, 將會永遠釘在罪惡之柱上。

至於姐姐在案發當天,真的被侵犯了嗎?

這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惡魔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而受害者, 終於脫離了泥潭。

19

林希笑道:“警察叔叔,你講的故事很好聽。”

林望:“張叔,車快開了,拜拜!”

這時, 手機嗡嗡嗡地響。

“頭兒,我們好像錯了。”

“甚麼錯了?”

“林德良一工友透露, 他的性取向……”

“嘭——”

我手機從手中滑落, 重重掉在地上。

“若是你敢逃走, 老子就把你的照片列印一千張, 一萬張, 到你學校去發,讓你的老師同學都看看,他們心目中的高嶺之花,究竟是個甚麼破爛貨!”

從小大伯就很喜歡他們, 每次來,都會給他們買玩具,買新衣服, 買棒棒糖。

會捏他的臉, 說小孩子的面板好嫩, 長得好可愛。

會將他抱在懷裡,會讓他騎在脖子上,玩“騎馬馬”的遊戲。

大伯成為爸爸後, 對他很好, 給他買新衣服,買玩具, 買好吃的。

他每天都有牛奶喝, 有雞蛋吃。

爸爸從來不捨得讓他做家務,說會傷了面板。

他從小學到高三上學期, 都是走讀, 從來沒有住過校,因為爸爸擔心他住校沒有人照顧……

他是學校的高嶺之花, 收到的情書都能開圖書館……

我終於明白了!

為甚麼林望從來不住校。

為甚麼去年林希能高考,

而林望卻渾身是傷,

像被人折了翅膀,無法展翅, 飛離這吃人的地方。

那年盛夏。

被禁錮在那個破破爛爛的小房間的人,不止林希一人。

我望著姐弟二人上車的身影, 有些恍惚。

林望在座位上, 伸出個腦袋, 向我揮手。

他依舊是白色 T 恤,白皙的臉龐,治癒系的笑容。

一如我初見他時, 那麼的乾淨。

姐弟二人,終是奔向了光明的未來。

我知道,他們再也不會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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