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二十三,過小年。阿爾斯特鎮的燈籠店鋪算是賺翻了,由於將首府從漢堡新遷到漢威新城,不少官吏家屬同樣隨之南遷。由於是新年還是在新房,家家戶戶都掛起了大紅燈籠,在漢威城市的街道上,通紅的燈籠匯聚成了一片起伏的海洋。在漢威城北部的新將府內,一場賜宴正在舉行。每一位重臣的面前都是一張黑木的桌子,桌子旁則是一位陪侍飲酒的年輕斯拉夫侍女,桌子上,既有銅火鍋涮羊肉,也有烤的豬腿和麵餅。青綠色的蘋果與各色的漿果在黑陶盤子中滾動,桂花糕和蜜餞則碼得整整齊齊擺放在一邊,溫潤的黃酒和偅醇厚的紅酒在杯中晃盪,飛濺出誘人的酒香。大殿的外面,則搭起了露天的棚子,這些牙兵們都是合餐,吟遊詩人和小丑在過道間來回跑動,而牙兵們手中的德涅爾如同流水般溜走。“豹子!豹子!”“大大大!”“哎呀——”幾個牙兵在一張小桌邊圍坐,按照馮森定下的律條,私自聚賭要削爵的,但在這種宴會場所,反而沒有那麼多限制。有扔骰子的,也有打馬吊的,還有打雙陸的,但更多的,還是一言不合就跟著吟遊詩人一起天魔亂舞,開始蹦迪的。在宴會的正中,馮森站在桌前,雙手背在背後,跟隨著絲竹之聲大聲地唱著長恨歌:“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跟隨著馮森的歌聲,這些由青樓女子和戲班專門培訓過的各地舞姬們便舞動潔白的手腕,一同翩翩起舞。一曲終了,馮森喝了一口酒潤潤喉嚨,在眾人的喝彩聲中,哈哈笑了兩聲:“獻醜了,獻醜了。”“節帥唱得太好聽了吧,簡直是天籟!”“本來我看天上要下雨,節帥一唱歌,烏雲都散了。”“啊哈哈哈哈。”馮森端著酒杯向眾人舉了舉,“來,我敬諸位。”“飲勝!”在歌舞停止的間隙,臣子們齊齊舉起酒杯,喝了一口。馮森繞過桌子,重新坐回了原先的主位,正想要讓人接著奏樂,卻看到韋貫之突然走了出來,並向馮森作揖道:“節帥,今日小年,眾位將士也有一個大禮獻給節帥。”“哦?都是老弟兄了,不必搞這一套。”馮森揮揮手,“算是你們有心了,讓他們都進來飲酒,說說話,我好久都沒和老弟兄們私下裡喝酒了。”韋貫之微微躬身,隨後走到大殿的外邊:“請韓將軍呈上來吧!”隨即,十數個牙兵將校簇擁著韓士忠從大殿外走入,而兩名牙兵將校更是一左一右提著一個並不大的箱子。馮森示意樂師繼續,並小點聲,然後就走到了那箱子的面前,他一一與這些牙兵將校握手捶胸,每一個的名字都能叫得出來,還能拿一些陳年往事開開玩笑。又端來了幾杯酒,與這些老弟兄一一喝過,馮森才走到那箱子面前,隨手拍了拍“這是何物?”“這是老弟兄們給節帥送的一件衣服。”韓士忠笑嘻嘻地開啟了箱子,箱子之中,卻是一件繡著蛟龍的華美綢緞紫袍。“誒,不可不可。”馮森連忙擺手道,“我區區一個公爵,怎麼能穿紫袍呢?”說時遲那時快,還沒等馮森話說完,張世成和韋貫之便猛地從一旁竄了出來,兩人一左一右,提起了那件紫袍,不由分說地披在了馮森的身上。瞪大了雙眼,馮森向後退了一步,但就在紫袍接觸到馮森的那一剎那,整個大殿中的人都跪了下去。“節帥,我昨日在天父像前祈禱,卻見那蠟燭的蠟油流在桌面,形成了一句希伯來文——馮森王,大燕興!”真慧拱手舉過頭頂,情真意切得簡直下一秒就要哭出來一般,“此乃天父的預兆,殿下,萬萬不可違逆啊。”“諸位害苦我矣。”披著紫袍,馮森下意識地就說了這一句,可他的句尾卻早已淹沒在如海的歡呼聲中。“萬歲!”“拜見燕王殿下。”…………八天後。大年初一,除夕的餘韻仍舊沒有散去。家家戶戶門口掛著的紅燈籠依舊在隱隱發出紅光,天剛矇矇亮,幾隻寒鴉在樹上哇哇地叫著,大街上除了巡視的弓手和旗丁便再無別人。但今日漢威的氣氛卻不同於往日,在各個街道坊市的門口,都有士兵嚴格盤查,不管行商還是居民,少不了被質詢幾句,或者檢視路引腰牌。很多人家都沒有出門,卻是靠在門邊張望,這些新遷來的人家,既有幕府和少府的官吏家屬,也有眼見地價房價上漲而遷徙過來的莊園主與商人。還有不少是從外地趕來,旅居於此的其他地方的貴族,倫巴第人,巴伐利亞人,圖林根人,弗里斯蘭人……他們都聽說了一個訊息——馮森要被封王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畢竟查理都已經發出了號令了,他甚至派出了一個專門負責封王的主教——阿巴戈爾來到漢威,主持這一次的封王儀式。正如真慧與王司馬所料,在薩克森境內,不管是哪一方勢力基本都認可馮森的封王,況且這個王還是查理主動要封的。畢竟馮森帶來的好處和收益是以前不能比的,以前的薩克森有那麼多好玩有趣吸引人的文娛嗎?以前的薩克森有那麼多幹淨整潔的城市嗎?以前的薩克森能夠只要有本金,隨便弄個工坊就可以日進斗金嗎?大家吃的都是大帥的飯,誰管你查理啊。老薩克斯人都記得,在維杜金德等一系列大酋長治下天天刨土搶劫過活的日子,在查理的血腥鎮壓下朝不保夕的日子,就算是後來遷入的移民,也有類似的經歷。現在在薩克森,只要有膽識,不怕死,踩著同伴的屍體,便可以掙下一份家業,不成問題。這一切都是那位節帥帶來的,每家每戶的人都將目光遙遙望向了將府。此時的將府內,身穿黑甲的牙兵們排成一排,肅立不動,在教堂邊等待。馮森穿著唐朝王爺的袍子,腰上繫著法蘭克王爺的金穗腰帶,站在新式的教堂邊凝望。白日昭昭,蠟燭和香火的煙霧繚繞,鐘鼓陣陣,天上的紅日將一切染成金紅色,包括眼前這個塔式的天父教堂。這種塔式教堂還是真慧的主意,他宣稱這樣可以更加接近天國,得到了不少教士、石匠和建築工匠的贊同。馮森面前,薩克森幕府少府的文武官員分左右而列,面容既是緊張也是肅穆,而真慧作為禮官,站在教堂門口的邊上。跨過門檻,進入教堂。在教堂中,陽光從窗戶中射入,將中央穿著右衽漢袍的天父雕像照得煜煜生輝,跟在馮森的身後,群臣緩緩走入,將馮森簇擁在最前。在那天父祭壇之前,由查理派來牧師阿巴戈爾此時的神色卻不大自然,他在這裡待了半個月了,一些風聲早就聽到了。他本來想堅守本心,硬是要將查理的旨意帶到,在真慧誦讀祭詞的時候,他想說,但沒來得及,在王司馬再一次誦讀祭詞的時候,他想說,但依舊沒來得及。最後,只剩需要封王的馮森了,阿巴戈爾咬咬牙,向前邁了一步,擋在了馮森的面前。“嗯?”馮森立刻向前邁出一步,而阿巴戈爾如同跳探戈一般,向後連退兩步。馮森不顧原本應該要代替查理封王的阿巴戈爾,徑直走到了王冠的邊上,那王冠少有的樸素和蒼白,它被放置在軟墊上,比鐵還要沉重。輕輕將其拿起,馮森將王冠戴到了頭上,他轉過身,面向群臣:“吾,為燕王!”“拜見燕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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