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一歲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
離開了那個灰色的房子。
他進了斯萊特林。
因為他渴望證明自己。
渴望力量。
渴望被尊重。
渴望再也不用聽到父親說“你他媽也一樣,小怪物”。
他在學校裡展現出了驚人的魔藥天賦。
血統裡的東西,藏不住。
但他瘦弱、沉默、穿著不合身的舊袍子。
他的頭髮總是油膩膩的,因為他從小在家都是用清水洗,家裡沒有洗髮水。
他被嘲笑。
被排擠。
被幾個高年級學生當成取樂的物件。
他沒有朋友。
只有一個。
一個女孩。
她叫——斯內普的筆停了。
他把那行字劃掉了。
又劃了一道。
劃得很用力。
羊皮紙差點被劃破。
他沒有寫女孩的名字。
他只寫了一句話。
“他遇見過一個溫暖的人。但他不知道怎麼留住溫暖,因為他從來沒有學過。”
然後他跳過了中間的所有細節。
直接寫了結局。
約翰畢業後,加入了一個黑巫師組織。
不是因為信仰。
是因為那個組織告訴他:“在這裡,沒人在乎你穿甚麼衣服,你父親是誰。我們只在乎你的力量。”
他信了。
他把自己所有的才華都交給了那個組織。
直到有一天,他意識到那個組織給他的一切——歸屬感、力量、價值——全是假的。
但為時已晚。
他已經做了太多無法挽回的事。
他用餘生來贖罪。
孤獨地。
安靜地。
在一間地下室的辦公桌後面。
批改永遠寫不好的學生作業。
——
斯內普放下筆。
他看著自己寫的東西。
然後拿起羊皮紙,把關於約翰的最後三段重新讀了一遍。
太明顯了。
他拿起鷹羽筆,修改。
把“黑巫師組織”改成“一個承諾給他力量的陌生人”。
把“贖罪”改成“沉默”。
把“地下室辦公桌”改成“一個山洞”。
普通化。
模糊化。
讓任何一個讀到這個故事的人,都不會猜到這是誰的經歷。
但會覺得。
“我好像認識這種人。”
斯內普喝了一口已經涼透的茶。
然後翻開一頁新的羊皮紙。
第二個故事。
——
同一個開頭。
同一個家族。
同一個女巫。
但這一次,她做了不同的選擇。
斯內普給她取了同一個名字。
艾拉·普雷斯頓。
她同樣被家族除名。
同樣失去了巫師世界的一切。
但她沒有嫁給羅伯特。
或者說,她嫁了。
然後離開了。
帶著她的兒子。
她搬到了一個麻瓜社群。
租了一間小公寓。
她甚麼都不會。
但她有一樣東西。
七年的霍格沃茨記憶。
十七年的魔法世界見聞。
那些古怪的咒語名稱。
那些荒誕的魔法生物。
那些她曾經以為理所當然的日常——貓頭鷹送信、壁爐旅行、會動的巧克力蛙。
對她來說是常識。
但對麻瓜來說是天方夜譚。
她開始寫。
在一張從二手店買來的舊打字機上。
這個打字機她用了兩週才學會。
她的文筆不好。
遣詞造句生硬,敘事節奏混亂,人物對話像在唸課文。
但她寫的內容——
一個隱藏在村莊裡的魔法世界。
一個建在森林裡的巫師學校。
一個被神奇手套決定命運的七歲孩子。
這些東西,麻瓜從來沒見過。
但她不能真的將魔法界具體位置寫出來,不然魔法部會找上門。
她只需要讓麻瓜相信,這些是她夢裡的童話。
她把魔杖改成了“法杖”。
把飛路粉改成了“傳送粉末”。
把魁地奇改成了“飛天球賽”。
然後把那些咒語改的面目全非,起碼不能真的使用。
名字換了,規則換了,細節換了。
但骨架沒換。
因為骨架是真的。
只有真的骨架,才能撐起讓人相信的故事。
她把手稿寄給了一家小出版社。
被退了。
寄給第二家。
又被退了。
第三家出版社的編輯在退稿信裡多寫了一句話。
“故事有趣,但文筆需要大幅度修改。如果您願意接受編輯意見,我們可以再談。”
她願意。
她太願意了。
有人願意教她。
她就肯努力學。
三個月後,那本書出版了。
印了五千冊。
賣了三千冊。
不算成功。
但夠她付下一年的房租。
然後她寫了第二本。
第三本。
第四本。
每一本都比上一本好一點。
因為她在學。
她在用麻瓜的方式學。
學怎麼講故事,學怎麼抓住讀者,學怎麼在虛構中藏進真實。
她養了兩條狗。
一條黑狗叫大腳板。
一條狼狗叫月亮臉。
——
斯內普寫到這裡,停了一下。
嘴角又露出報復的笑意。
他就是讓看的人聯想到這是在寫誰,尤其是道格拉斯。
繼續。
她還投資了一家麻瓜出版公司。
不是因為她懂投資。
是因為她寫的書在那家出版社賣得最好,出版社資金緊張要倒閉,她把版稅全投了進去。
傻得要命。
但運氣好得要命。
那家出版社後來活了下來。
她的書越賣越好。
還投資了科技公司,用那條叫大腳板的黑狗作為公司logo。
還資助了一家孤兒院,把那條叫月亮臉的狼狗送去,陪孩子一起玩,那條狼狗很溫順。
她的兒子——同樣叫約翰——在一個充滿陽光的環境里長大。
他同樣是一個巫師。
同樣在十一歲收到了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
但他不一樣。
他不渴望力量。
因為他不缺安全感。
他不需要用尖刺保護自己。
因為他的母親已經保護了他。
他進了霍格沃茨。
他交到了朋友,幾乎在每個學院都有朋友,甚至還有她母親的書迷。
他被人嘲笑過——誰沒有被嘲笑過呢。
但他嘲笑回去。
然後和對方一起笑。
他遇見了一個女孩。
一個溫暖的女孩。
他沒有把她當成救贖。
因為他不需要被救贖。
他只是喜歡她。
普普通通地喜歡她。
然後轟轟烈烈的追求她。
——
斯內普寫完最後一個字。
放下筆。
他看著兩個故事並排攤在桌面上。
同一個開頭。
同一個家族。
同一個被除名的女巫。
兩個完全不同的約翰。
一個在黑暗中掙扎了一輩子。
一個在陽光下走了一輩子。
區別不在血統。
不在天賦。
不在運氣。
在於那個女人有沒有學會——在失去魔法世界之後,用麻瓜的方式活下去。
在於她有沒有帶著兒子,走出那間發黴的房子。
斯內普沒有在故事裡評價任何一個選擇。
他只是寫了兩段人生。
放在那裡。
讓讀的人自己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