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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2022-12-15 作者:初禾

 凌獵換上女裝,還真不是為了迷住季沉蛟――

 淡金被拘留之後,淡晶也處在警方的保護之下,並且正在接受心理醫生的安撫。但她自始至終不肯對心理醫生吐露心聲,就連面對席晚這樣的同性,也顯得有幾分畏懼。

 席晚從心理醫生那裡無功而返,坐在走廊的長凳上嘆息。凌獵提著一袋奶茶在她眼前晃了晃。

 “凌先生啊。”雖然現在和凌獵已經很熟了,但席晚還是喜歡這樣叫凌獵,這似乎成了他們之間的默契。

 “席女士,嘆甚麼氣,不像你。”凌獵將奶茶遞給席晚,“請你。”

 席晚笑了笑,“謝謝。”

 喝下幾口,席晚說:“像淡晶這種受過傷的姑娘,對男性很排斥,我以為她不會排斥我,會對我說些甚麼,但她看我,和看男人好像一樣。”

 凌獵說:“我一會兒去見見她。”

 席晚搖頭,“醫生說她現在的狀態不適合面對男性。”

 “但她收過我的禮物。”

 “嗯?”

 凌獵把胡蘿蔔夾的事情說了,席晚有些驚訝,“她為甚麼不排斥你?”

 凌獵:“席女士,你發現沒,有時你表現得過於正氣,過於強勢。”

 席晚:“怎麼說到我了?”話音剛落,她自己反應了過來,“你意思是,我身上的這種氣質,讓淡晶覺得可怕?”

 身為重案隊的刑警,很多時候席晚不得不抹去自己柔軟的一面,而警察本來就代表著正義、正氣。早年她和同事出警,因為她的性別,她多次被忽視、被瞧不起,她漸漸學會像男人那樣工作,那樣鼓起氣勢。

 現在,別人不會忽略她的性別,但也確實不會有人再在面對她的時候說出“那不就是個女警”這種話來。

 有時面對女性證人,她會在做好心理建設後,刻意流露出溫柔、善解人意的一面。但多年的鐵血生活,讓她很難再像剛穿上警服時那樣真正“柔軟”。

 “我懂你的意思了。”席晚有些無奈,“在淡晶眼中,我和頭兒、梁哥沒甚麼區別,我表現給她的溫柔更像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悲憫,不是平視。可是……”

 席晚想說,她不後悔這種改變,如果不曾經歷改變,她大概也無法在重案隊站穩腳跟。

 “我沒有指責你,席女士。相反,我很欽佩你,理解你。”凌獵收起面對季沉蛟時的頑劣,語氣變得溫柔,“你不用反省,每個人都有他應該扛起的擔子。”

 走廊上安靜片刻,席晚喝完了奶茶。凌獵說:“淡晶覺得她在面對我時,不用仰視。”

 席晚站起來,向凌獵伸出手,“凌先生,雖然我不清楚你怎麼能讓她忽略你身上的壓迫感,但我覺得,你也許確實是開啟她心扉的突破口。”

 凌獵握住席晚的手,借力站起。席晚又道:“和你說話,我感到很舒服。可能淡晶也覺得很舒服。”

 凌獵笑了笑,挽了個紳士禮,“我的榮幸。”

 席晚和凌獵一起來到心理干預室,敲開門,席晚退後一步,凌獵走了進去。

 淡晶聽見動靜,下意識往椅子裡縮了縮,但看見是凌獵,她竟是彎了下嘴唇。

 凌獵打量淡晶,如果用一種顏色來形容她,那就是灰暗。她才二十六歲,年輕明媚的年紀,很多像她一般大的女孩會染髮做指甲,即便是蕭條的冬天,也打扮得明亮動人,更別說現在是最為生機勃勃的夏天。

 她卻穿著和那天見到時一樣灰撲撲的衣服,沾著泥土的運動鞋。渾身上下唯一的亮色,就是那枚胡蘿蔔夾。

 凌獵走過去,揮手打招呼,“晶晶。”

 淡晶也揮手,“胡蘿蔔。”

 “我不叫胡蘿蔔,我叫獵人。”凌獵在紙上寫下名字,“算了,我叫你小名,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

 “你小名叫甚麼?”

 “豆豆。”

 淡晶眼睛微微亮了些,小心地說:“奇怪的名字。”

 凌獵說:“喜歡胡蘿蔔夾?”

 淡晶點點頭,“好看。”

 “那我們去買更多的夾子?”

 淡晶卻看向窗外,眼中空洞。

 “我去換身衣服,你覺得好看的話,我們就去逛街。”凌獵說:“好麼?”

 淡晶想了很久,這才點點頭。

 半小時後,頭上頂著兩個髻,身穿打鼓功夫袍,腳踩繡花布鞋,還塗著口紅的凌獵出現在淡晶面前。

 淡晶驚訝得張開嘴,這般生動的神情第一次出現在她臉上。

 “走麼?”凌獵說:“出去逛逛!”

 淡晶從角落裡走出來,“我們去哪裡?”

 “嗯……晶晶想去哪裡?”

 淡晶的視線落在凌獵的繡花布鞋上,小聲說:“想,看鞋。”

 凌獵腦海中突然閃過一道線索,兇手殺死王洪強時,正是穿著高跟鞋。穿高跟鞋作案非常不明智,此前的分析已經得出結論――兇手是故意這麼做,好讓警方認為作案的是女人。

 凌獵說:“好,我們去買鞋!”

 席晚當然不可能讓凌獵單獨帶著淡晶去逛商場,和另外兩名女警穿著私服跟在後面,以應付突發情況。

 凌獵在路邊買了兩串冰糖草莓,一串自己吃,一串遞給淡晶,“給!”

 淡晶起初不敢收,他於是吃給淡晶看,“超甜的!”

 淡晶又彎了下唇角,接過來,聲音很低,“謝謝豆豆。”

 現在實體商場大多蕭條,此時又是工作日白天,顧客更少,凌獵帶著淡晶在前面走,吸引了幾乎整個商場導購的目光。

 這一層都是女鞋,凌獵起初帶淡晶看民族風濃郁的布鞋。淡晶雖然在每一個專賣鋪前停下,但都沒有試過。

 布鞋專賣鋪到底少,不久他們就來到大眾女鞋區,琳琅滿目全是皮鞋,平底的高跟的,長筒靴小船鞋,應有盡有。

 這時淡晶就開始伸出手,觸控那些鞋子了。她注視最久的幾乎都是高跟鞋。但凌獵問她要不要試,她卻都怯怯地搖頭。

 淡晶再次在一雙五厘米高跟鞋前停下,想拿,伸出的手又縮了回來。

 凌獵一眼看出問題。這雙高跟鞋在他們挑過的鞋子中算最普通的,它是深褐色,款式老舊,有一圈小水鑽,適合上了年紀的婦女。

 淡晶一個二十六歲的年輕人,怎麼會看上這種鞋子?

 導購熱情地介紹:“這雙鞋子我們賣得很好的,你們是給家裡長輩買吧?別看它是高跟,但這種粗細的跟走路很舒服……”

 不等導購說完,凌獵就問:“你是給自己選吧?”

 淡晶哆嗦起來,含糊不清地說:“我,我喜歡這雙。”

 凌獵拿過那雙鞋仔細端詳,腦中飛快過著席晚根據足跡給出的建模。

 兇手穿的高跟鞋,跟高也是五厘米,粗細相似。和這雙不同的是,那是一雙四十二碼的大碼鞋。

 淡晶精神有問題,審美不能以正常標準去判斷,她會在這麼多的鞋子中看中這一雙,也許說明,她在別處看到過相似的,或者同樣的。她的意識裡認定這就是美,是她想要的!

 凌獵立即讓導購開單子,淡晶扯扯他的衣袖,“豆豆,我們真的要買嗎?”

 “晶晶喜歡,當然要買了。”凌獵換上在幼兒園哄小朋友的語氣,“晶晶,你是不是在別的地方見過這雙鞋?”

 淡晶默不作聲。

 凌獵:“好朋友之間發現漂亮東西都要分享哦,剛才我是不是分享了一串冰糖草莓給你?”

 淡晶猶豫幾秒,點頭。

 “這雙鞋子我也很喜歡,但我不能和你穿一樣的,會被笑話,所以我想知道,你在哪裡發現這麼好看的鞋,還有沒有類似的?”

 淡晶說:“你穿,好看。”

 這話有些無厘頭,凌獵想了會兒,不太確定道:“因為我比晶晶高?”

 淡晶又不說話了。

 凌獵又把冰糖草莓搬出來,“晶晶,草莓甜不甜?我們是不是好朋友?”

 “是,是。”淡晶吞吞吐吐,“哥哥穿,才好看,我矮,壞,壞掉了。”

 凌獵腦中飛快拼湊出一個畫面――淡晶見過淡金穿高跟鞋和女裝,在她與社會脫節的認知裡,淡金的裝扮意味著漂亮。因為某個原因,她在淡金不知道的情況下得到了那雙高跟鞋,但鞋子太大,她根本穿不上,嘗試中,鞋子壞了。

 那這雙鞋子在哪裡?

 凌獵立即說:“我會修鞋子,晶晶,這雙鞋子現在在哪裡?”

 淡晶不相信地看著他。

 “真的。”凌獵伸出右腳,“你看,這雙布鞋你哪裡都找不到一樣的,因為它是我自己做的。我會做,還不會修嗎?”

 淡晶將信將疑,凌獵忽然眯了眯眼,“鞋子壞了,晶晶很害怕吧?修好了,晶晶就可以將它帶回去了。”

 淡晶臉色蒼白,像是想起了甚麼痛苦的畫面。許久,她終於鬆口,“你真的可以幫我修好?”

 凌獵笑道:“我無所不能。”

 聽完凌獵的話,季沉蛟已經無法將注意力分散到凌獵的扮相上。警車向北郊駛去,經過榕新街,經過淡家的老房子,最終停在北郊的市民公園。

 公園很小,中間的水泥地上安裝著一些健身裝置,周圍是一圈林子,小孩在林子裡做遊戲,大人幾乎不會進去。

 淡晶蹲在一棵樹下,抬頭看凌獵。

 凌獵:“鞋子在下面?”

 淡晶:“嗯。”

 隊員們立即著手挖土,沒挖多久就看見一個紙盒。盒蓋開啟,放在裡面的赫然是一雙四十二碼高跟鞋!

 但高跟鞋的左腳鞋跟斷了,淡晶一看就退後幾步,搖著頭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凌獵問:“這雙鞋子是誰給你的?”

 淡晶嗚咽道:“是哥哥的,哥哥不要了,我撿回來。可是,可是我笨,把它弄壞了。”

 凌獵朝季沉蛟挑眉,季沉蛟繼續挖土,發現紙盒下面還有一個塑膠口袋,裝著一件汙跡斑斑的雪紡連衣裙。

 連衣裙是加大碼,上面的汙跡很容易辨別,是幹掉的血。

 席晚對鞋子和連衣裙進行鑑定時,凌獵好聲好氣問出它們被埋進土裡的始末。

 今年春天的一天,淡晶習慣性躲在櫃子裡時,無意中看見哥哥穿上裙子和高跟鞋。

 她從來沒有穿過高跟鞋,穿裙子彷彿也是上輩子的事了。很多年來,她穿著灰黑色的衣服,夢見過自己穿亮色裙子的樣子。

 可她知道不可以,她醜陋愚笨,如果穿漂亮的衣服,會被羞辱“醜人多作怪”。

 她已經不知道甚麼是好看了。哥哥這身打扮在她眼中就是好看。

 幾天後,哥哥半夜回來,居然又穿著那身衣服。家裡沒開燈,她看見哥哥換下衣服,將它們塞進一個口袋裡,匆匆出門。

 她趴在窗戶邊,發現哥哥將口袋丟入垃圾堆裡。

 他們這個小區,沒有像樣的垃圾桶,生活垃圾全都扔在一塊平地上,每天早上都有垃圾車來運走處理。

 她不明白哥哥為甚麼要將那麼好看的衣服和鞋子扔掉,如果她把它們撿回來,哥哥哪天想找回,她還給哥哥,哥哥一定會誇獎她。

 天未亮,她悄悄出門,趕在垃圾車之前將口袋撿了回來,藏在櫃子裡。

 哥哥很少在家,媽媽外出買菜時,她換上連衣裙和高跟鞋。它們太大了,衣領不斷從肩上往下滑,鞋子更是不好穿,剛走幾步路,她就扭到了腳,鞋跟應聲斷裂。

 疼痛是其次,弄壞一雙精美的鞋讓她恐懼。媽媽回來後問她腳怎麼了,她說下樓時摔了一跤。

 一週後,走路利索了,她趕緊將鞋與衣服埋在樹下。

 席晚完成鑑定,給出報告――在高跟鞋上檢測到了淡金和淡晶的指紋,鞋底有王洪強的血跡和命案現場的土壤成分,連衣裙上的血跡也屬於王洪強。

 淡晶沒有作案能力,殺死王洪強的只可能是男扮女裝的淡金。

 面對物證,淡金陷入長久的沉默,自嘲地笑了笑,“我以為它們早就被處理了。你怎麼找到的?”

 季沉蛟在淡金眼中看到一絲放棄,就好像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你妹妹將它們藏了起來。”

 淡金驚訝得臉頰抽搐,片刻苦澀地搖搖頭,“我不該把它們帶回家。”

 季沉蛟問:“你承認王洪強是你殺死的?”

 淡金終於認罪,“是。”

 “魏旭延和鄧子安?”

 “也是。”

 “徐嘉嘉呢?”

 “我……”

 季沉蛟又問:“徐嘉嘉呢?”

 “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想殺死他!他影響最大,我跟蹤過他,可是,可是我跟丟了!”

 淡金講述起他的動機和作案經過,認識鄧子安的過程和上一次所說無異。

 但在發現鄧子安現在活得很好,以“狩獵”為樂,並且完全不記得曾經在技校傷害過一個女生後,淡金第一次起了殺心。

 這個世界憑甚麼這麼不公平?當初的作惡者沒有得到任何懲罰,而受害者卻陷在長久的精神折磨中,連同受害者的家庭也無法像正常家庭一樣生活。

 淡晶走不出來,他也為了妹妹放棄光明前程,而始作俑者變本加厲,用更惡劣的手段傷害更多像妹妹一樣的人。

 而且在這座城市裡,還有許多和鄧子安一樣卑劣的垃圾。

 他想給妹妹報仇。

 可他不能只殺一個鄧子安。

 如果死的只有鄧子安,警察很容易就會將鄧子安的經歷查個遍,不久就會得知,鄧子安害一個女孩退學。

 他要將一滴水藏入大海,將一樁惡行藏入另一樁惡行中。

 他是在為親愛的妹妹復仇。

 他是在保護千千萬萬在這座城市裡,被惡魔“狩獵”的無辜女性!

 計劃浮上心頭,他開始在論壇隱藏板塊尋找“大海”。作惡最多的王洪強第一個被他鎖定,接著是近來發帖眾多的魏旭延。

 除此之外,他還列出了一個備用名單,和警方名單的前面幾位重合。

 比較意外的是,他發現這些人裡竟然有一個“名人”。他將Jaco記下來,想著以後或許會有用到的地方。

 或許是因為在肉製品加工廠工作,他對肉、血腥沒有畏懼心理。殺死王洪強之前,他到花在縣觀察了王洪強一個月,摸清對方“狩獵”時喜歡去的地方,置辦了連衣裙和高跟鞋。

 大碼高跟鞋不好買,他不敢去商場,也不敢網購,最後是在二手集市買到的。

 它不好看,不是時興的審美,好在跟不算細,就算是男人,穿著也能行動自如。

 一切就緒,他來到花在縣東柳街。

 王洪強果然上鉤了,看見一道夜色中的高挑倩影,便像瘋狗一樣貼上來。

 他假裝驚慌,向東邊跑去。王洪強知道那裡是沒人的破舊廠房,更是興奮地追趕。

 他躲入廠房,找到事先藏好的兇器。

 王洪強絲毫不覺危險正在靠近。這樣的人,早就習慣了成為女性身邊的陰影,又怎麼會害怕一個“女人”。

 “我看見你了,乖妹妹,快出來吧。”

 王洪強獰笑著,在空曠的廠房裡東找找西看看。

 淡金在黑暗裡走出,鬼魅一般來到王洪強身後。王洪強看見一道高大的影子,但已經晚了,就在他轉身的一瞬,兇器已經狠狠揮下。

 血和腦漿弄髒了淡金的女裝。

 殺死王洪強之後,淡金將他拋入乾涸的水池,又用事先準備好的打火機將他的衣物點燃。火舌舔舐著王洪強的面容和肢體,將殘留痕跡燒得一乾二淨。但由於沒有汽油等助燃物,火焰並沒有燒到一發不可控的程度。

 淡金找來沙土和水管,輕易將火撲滅。沙土也正好埋葬了王洪強。之後,他把廠房裡廢棄的玩偶丟在水池中,收拾好一切,回到家中。

 路上,他猶豫過是否丟掉連衣裙和高跟鞋。但不確定以後還會不會以假扮女裝的方法誘騙“狩獵者”。大碼高跟鞋很難買到,丟了再買的話,萬一引人注意就麻煩了。

 他將它們帶回家中,冷靜下來還是覺得留著有隱患,於是丟到樓下的垃圾堆裡。

 那個垃圾堆是最安全的,每天早上都有車來將垃圾運走,當天下午就會處理。

 而王洪強的屍體也許一年三年都不會有人發現,他作案的證據會自然消逝。

 第二個目標其實是魏旭延。但淡金沒想到像接近鄧子安那樣接近他的辦法。他比鄧、王更加謹慎多疑,也不喜歡和別人一同“狩獵”,加上他更多在主城鬧市區活動,不像王洪強那樣好殺。

 在跟蹤幾次後,淡金決定先殺鄧子安。

 鄧子安太好騙了。淡金告訴他城西的網際網路新區都是實行三班倒,很多女人半夜三更下班,沒車又為了省錢,就會穿過園區後面的廢田,去坐夜班公交。

 鄧子安興奮得眼冒綠光,馬上就要和淡金一起去。

 淡金告訴他位置,說自己有點事,會晚一些到。鄧子安晚上十一點多來到園區外,熟練地躲藏在田野中。但他沒有等來女人,等來了屠刀。

 淡金抹了他的脖子,將他埋入早就挖好的坑中,用草、石頭壓實。

 網際網路新區位置偏僻,這塊田地規劃給園區,但修的時候又沒用上,所以就一直廢著。白領們工作繁忙,除了趕夜班公交,根本不會往田裡去。鄧子安的女朋友報警後,警方也沒有查到網際網路新區來。所以屍體至今沒被發現。

 季沉蛟立即命令席晚帶人去搜。

 淡金乾笑兩聲,往下說。

 身上背了兩條人命後,他的恐懼正在逐漸消失,懲罰和復仇的快感讓他有了有生以來最舒適的體驗。

 他還要繼續殺!

 不僅要殺,還要讓公眾知道這些人做了甚麼!

 王洪強和鄧子安都是普通人,影響力有限,但Jaco就不同了,那是個網紅主播。

 殺死這個主播,抖出“徐菠蘿”幹過的事,輿論一定譁然,人們將強烈譴責“狩獵”惡行。

 “其實Jaco罪不至死,他比王洪強他們善良多了。”淡金聳聳肩,“但有甚麼辦法呢?他影響力大。可惜,還是讓他跑了!”

 說到魏旭延,淡金說:“魏旭延不好下手,但我發現他樹敵太多,有人比我更想要他的命。那我就借一下那人的手好了。”

 魏旭延說的便是鍾誠。

 那段時間,鍾誠幾乎圍著魏旭延轉,不是去公司堵人,就是在魏旭延可能經過的地方徘徊。

 淡金從跟蹤魏旭延變成跟蹤鍾誠,終於在升桂橋讓他逮到機會。

 不過出乎他意料的是,魏旭延竟然帶了尖錐,想激怒愚蠢的鐘誠,引誘他攻擊自己,再反殺。

 鍾誠拼命抵抗,最終跑掉。而魏旭延摔倒後沒能及時爬起來。

 淡金悄無聲息地靠進,撿起魏旭延掉在地上的尖錐,還有比尖錐殺傷性更大的啤酒瓶,在魏旭延即將轉身的一瞬,把啤酒瓶斷裂的一端扎入魏旭延後頸。

 這一下並沒有刺傷動脈,魏旭延驚恐萬狀地轉過來,他又補了一刺。

 魏旭延捂著脖子,眼大如銅鈴,完全說不出話來。他用魏旭延的尖錐將魏旭延逼到河邊,扎入魏旭延身體,完成致命一擊。

 魏旭延落水,掙扎聲湮滅在歡聲笑語和煙花中,河面不久就平靜了。

 淡金看看一地的血跡,還有自己的足跡。

 他本該將它們打掃乾淨,但連續殺了三人,他已經不再像第一次那樣需要用火去消除痕跡。

 “技高人膽大”,他知道,天亮之前,清潔工們會替他清除掉他的所有痕跡。

 “沒想到我為小妹復仇,最終是小妹讓我一敗塗地。”淡金眼中並無任何悔罪的情緒,淡定得就像在做一場年終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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