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鍾弋在一起
5
年,從我
25
歲到
30
歲。
我給他想要的一切,花在他身上的錢足以在一線城市買下一套兩室一廳。
在
30
歲生日那天,我準備了一場盛大的求婚。
他很詫異,「結婚?我是來分手的。」
我答應了,像之前一樣,我總是無條件地答應他的任何無理要求。
不僅如此,我還給他送去了一個年輕女孩,和
20
歲的我有七分相似。
1
水逆的第一天,也是分手後的第七天。
我去給鍾弋送藥。
路上我想得很清楚,分手可以,但不想他死。
按門鈴沒人開門,我站在門外等。
門鎖密碼是
我的生日,鍾弋不是會勤快到在一週內去改密碼的人。
但我沒有去開門,連試都沒試。
已經分手了,應該禮貌剋制一點。
等了一個多小時,鍾弋回來了,不是一個人。
「你怎麼來了?」
我彎彎嘴角,遞上氯雷他定,「來給你送藥。」
女孩想抽回挽著他的手,反被他牢牢握住,「過敏而已,叫個叮噹快藥就好,何必親自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