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近路……”剛剛投靠的希伯不放過任何表現的機會,剛要張口,卻被班森一聲冷哼,生生的嚇回了肚子裡,相比起巴特利,他更害怕自己原先的主人,巴特利雖然暴躁易怒了一點,但是這樣的人甚麼樣的表情都會直截了當的表現出來,只要你能夠摸準他的性格,還是比較好伺候的,而班森則不一樣,一天到晚病懨懨的,好像隨時都快沒命似的,但是真正暴虐起來,讓人瘮得慌,最重要的是,你以為已經摸透了這個年輕人,但是很快便發現對方還有更深層的另一面,這種陰晴不定的人,是最難伺候的一類主,在這種人手下,很多時候你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班森半坐起來,用狼一樣的目光掃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沒事不要亂說話,嘴中卻是散漫的應付著巴特利道:“這怨得了誰?先前可是因為你的一時興起才跑這麼遠的,兩天前我可就建議回去了,這種事情,嚐個鮮就成,誰知道你瘋起來沒個夠。”
“行了,行了,說教起來跟那個老不死的一個德行,老爺我就是因為被那個老傢伙唸叨的受不了,才跑出來散心的,不是來聽你念叨的。”巴特利沒好氣的衝著班森翻白眼,“少在這裡擺你的架子,希伯已經是我的人,你管不著了,有甚麼話儘管說,他不敢把你怎麼樣。”
“這個……”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對方依舊是面無表情的撲克臉,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樂,越是這樣,越讓他心底發寒。
“怎麼?老爺我說話不如他說話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現,讓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憶,雙目冒火,鼻子都氣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陣權衡,班森雖然可怕,但畢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後的主子,決定自己日子好不好過的人,一咬牙道,“還是走我們來時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風險將會大幅度提升。”
“風險大幅度提升?胡說八道,咱們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進來了嗎?再說來的路上咱們已經將所有的蠻人的村寨都掃平了,哪有甚麼危險可言?”巴特利不滿的道。
希伯心中一邊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邊解釋道:“不一樣的,咱們先前進來的時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飾行蹤,但是現在帶著這麼多山民,他們中間只要出幾個不怕死的,故意鬧出一點動靜來,就容易讓咱們暴露了,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樣,到處都是,就算小人在這裡混了十幾年,也不敢說將周圍村寨的情況全部摸清了,若是咱們路過哪個不知道的村寨的時候,一旦被纏住,那就麻煩了,而且先前被咱們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獵人都出去狩獵去了,並沒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頂尖的獵人,很多都是敢單人與山中巨獸追澗搏擊的狠角色,古河道中叢林便生,對他們藏匿行蹤十分有利……”
“哈,這是好事。”巴特利聽後不僅沒有聞到裡面的濃濃殺機,反而大為興奮道,“本老爺還擔心咱們抓的這些貨色水平太差,耽誤了本老爺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幾個那個甚麼巨熊獵人、巨虎獵人,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嘿,本老爺帶來的騎士的實力你又不是沒見過,就憑几個獵人,能夠翻出甚麼浪花來。”
“不一樣,不一樣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給自己兩個巴掌,讓自己多嘴多舌急於表現自己,現在將自己坑了吧。
若是這位老爺出一丁點的閃失,別說是自己,就算是與自己沾親帶故的人也不會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說更多也沒有用了,這樣的貴族老爺他見的實在太多太多了。
從他這樣的奴隸嘴中說出來的話,不管多麼有道理,他們只會聽自己想聽的,聽到自己不想聽的,無視掉或者鞭打一頓算是好的,脾氣躁高一點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條命也不夠填的,事後還美其名曰,除掉蠱惑主人的惡奴。
希伯現在只能眼巴巴的望著班森,將希望寄託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這位前主人能夠理智點,不要輕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蠱惑。
希望對方能夠明白,偷襲與被偷襲完全是兩碼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兩種截然的戰場。
若是前者,一名武裝到牙齒上的騎士帶著三五名扈從就能夠追的一小隊(十人)的山地獵人四處亂跑,若是換成了後者,一兩名山地獵人便能夠將將一箇中隊(三十人)的騎士耍的團團轉。
也不想想,要是騎士能在這裡發揮出威力來的話,曼育軍領的鐵騎早就踏平這裡了,哪裡還由得這些山民逍遙這麼多年?哪裡還需要巴士底這個專門的狩奴城幫助他們獵奴?
班森直接無視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經恨死了這個多事的傢伙,等到出山之後,就算是已經答應送給巴特利,他也一定想辦法弄死這個傢伙不可,竟然敢將小聰明耍到他頭上來了,真以為班森·巴徹爾是這麼好說話的人。
第0012章歌謠
班森對自己的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遠方表弟實在太瞭解了,對方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得到的東西,必定會不擇手段的得到,若是他能夠說服對方,他也就不會在這裡陪著對方一起吃苦受罪。
從班森開始記事起就已經和這些山民開始打交道了,僅僅是經過自己手的數量都已經數不清楚了,他可是非常清楚這裡面的危險性的,哪怕是策劃的再周全、武裝的再齊全,每年都會有大量的狩奴人進了大山後,杳無音信,再也沒有出來。
進了大山,他們面對的不僅僅是人禍,還有天災,大山中多變的氣候,絕對不是一個在這裡只生活了短短几年的鬼奴所能掌控的。
巴特利風風火火的行事風格,讓班森最後的勸誡胎死腹中,對方的命令已經下下去了,再想改變對方的想法的可能性為零不說,還很有可能降低在自己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絕對是虧本到家的買賣,現在只能夠捏著鼻子認了。
當然了,最重要一點,班森對自身的實力還是比較自信的,和巴特利這個新手不同,進山之前,他可是做了充分的準備的,不僅啟用了希伯這個資深鬼奴。
雖然這個鬼奴喜歡耍小聰明、小手段非常讓他厭惡,但是不得不承認,他先前的表現確實不錯,若是從以往狩獵隊的角度出發,這次收穫堪稱豐富。
除此之外,班森還將自己父親的精銳神射手隊抽調了一箇中隊過來,他們每一個都是自己父親精挑細選,從小按照安迪斯山民的射鵰手標準進行訓練的,同樣精通箭術、追蹤、野外求生等諸多技能。
若是論起狩獵的技巧,這些神射手絕對比不上射鵰手,但若是論起殺人效率,射鵰手則不是神射手的對手。
這一點不是吹出來的,而是實實在在殺出來的,神射手訓練的最後一堂課,便是隻身進入安迪斯山脈,成功獵取三名成年安迪斯山民獵人,取回他們的獵弓,才有資格加入這支隊伍。
這同樣造成了這支隊伍的數量一支不多,苦心經營了二十多年,才有一個校衛,也正是這一個校衛讓巴士底屹立在安第斯山脈山口數十年不倒,幾次安迪斯山民大規模來襲,都是他們力挽狂瀾,將這些暴徒死死的堵在大山中。
在擁有巴士底之前,不是他們進山狩獵這些安迪斯山民,而是這些山民有事沒事的衝出大山,在曼育軍領瘋狂的劫掠一番,那是每一個曾經經歷過那個年代的曼育人不堪回首的日子。
其次,班森還招集了巴士底中最有經驗的幾支狩奴隊,他們中間最年輕的也在巴士底混了十個年頭,進出這座山脈不下於十遭,雖然談不上像逛自家後花園,若是帶路的鬼奴出現了甚麼意外,他們便是最好的識途老馬,將他們安全帶出大山是沒有問題的。
毫不誇張的說,他們這個隊伍絕對是近幾年來,最豪華、最龐大的狩奴隊了,若是放在山外面,都可以攻城拔寨了,一般的小城池,他們完全一股而下,用來狩奴絕對是勞力過剩。
別看他們這次收穫看起來不小,但是這些奴隸就算全部用最高價賣出去,也只將將夠那幾個精銳狩奴隊僱傭金,這還是因為他們看在他和巴特利的身份上給出的友情價。
畢竟他們分開行動的話,收穫說不定還能提高三四成,狩奴也是一個技術活,不是人數越多越好的,也只有他與巴特利這種貴族公子哥,才有能力,也才會玩出這樣的大場面。
對於怕死的班森來說,就算是這種兵力,他依舊沒有任何的安全感,要不是補給跟不上,他甚至想將整個巴士底的精銳部隊都帶出來,對他來說,凡是沒有套上鎖鏈的安迪斯山民都是極度危險的。
上山容易下山難。
這一點在安迪斯山脈中體現的淋漓盡致,因為這裡並沒有拜倫人習慣走的寬闊大道,就算是有路,也是山民們一腳一腳踩出來的羊腸小道,有的甚至不是給人走的獸道,更多的地方是沒有道路可言。
他們必須自己一點點開道出來,這讓原本細長的隊伍變的更加蜿蜒,這邊的人已經到了半山腰了,另一半還在山樑上面。
不知道是誰先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安迪斯山民的歌謠,很快便得到了所有安迪斯山民的響應,一開始只是低低的吟唱,在那些狩奴人的拳打腳踢中,聲音變得越來越大,最後變成了嘹亮合唱,似乎整座山脈都在回應他們。
“全能的上帝,快讓他們住嘴,快讓他們住嘴。”即便是沒有經驗的巴特利也感覺有點不對勁。
他們的隊形拉得太長了,而他們這次捕獲的奴隸又實在太多,先前方便管理,將所有的山民奴隸和狩奴士兵進行了分隊,一個小隊看一個小隊的山民奴隸,隊形集中的時候,這麼做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隊形拉薄的時候,問題就有點大條了。
每個狩奴士兵小隊面對的將是比自己多一倍的山民奴隸,這種情況別說是巴特利這個新手沒想到,就算是班森以及那幾名僱來的狩獵隊隊長這樣的老手也沒預料到。
像這種大規模聯合獵奴,他們也是第一次經歷,以前的經驗有點不合用,最重要的是,他們只是高階僱員,在兩名貴族老爺的面前話語權實在薄弱的可憐,一直被甩在隊中和隊尾維持秩序。
先前做決定的時候,他們根本不知道,等到發現情況不對的時候,整個隊伍已經開始下山了。
臉色本來就跟吸血鬼有一拼的年輕人,此刻的臉色更加白了一分,與完全不懂安迪斯山民語的巴特利不同,這麼多年耳聽目染之下,他多少能聽得懂安迪斯語,他知道這首歌謠的名字和其背後的故事——法埃特沃。
一個安迪斯山民的名字,原本很普通名字,翻譯成拜倫語是大山的意思,這樣的名字在安迪斯山民中每一千人就有一個叫這名字的。
但是在十年前,有一個也叫這個名字的安迪斯山民憑藉著一張弓、一群獵犬,生生用了十幾天的功夫將一支毀滅他的村寨,殺害他的妻兒的狩奴隊拖死,自己最後也筋疲力盡而死後,這個名字對安迪斯山民就有了特殊含義。
然後一首通俗易懂,又十分激昂的歌曲誕生了,用一種比瘟疫蔓延還要恐怖的速度傳遍了整個安迪斯山脈,無論男女老幼,就連剛剛降生的嬰兒好像都會唱這首歌。
也是從那以後,狩奴隊狩奴難度成倍的提升,很多安迪斯山民寧可赴死,也不願意被抓住當奴隸而屈辱的活著,所以這首歌又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反抗之歌、赴死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