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知道我跑得比你快。”肖恩錘了錘馬歇爾結實的胸膛道,“放心好了,我有多愛惜自己的性命你又不是不知道,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將自己置於絕境的,想要為我遮風擋雨,先讓自己變得足夠壯實才成,等到了那個時候,就算是你想往後退,我也會把你踢到前面去,不要忘了,你未來可是要成為我的將軍的,與巴頓一樣。”
頭犬巴頓懶洋洋的掃了馬歇爾一眼,目光中有著人性化十足的不屑,意思是馬歇爾沒有資格與他平起平坐,讓馬歇爾有種打人的衝動。
“好吧。”馬歇爾有點鬱郁,其實他自己也知道肖恩比自己更加適合偵查工作,不僅因為對方比自己跑的快,箭術好,還因為對方的腦子比自己好用太多,解決突發事件比自己拿手的多,每次與對方對比,都是一個打擊自己的過程,“一定要小心,不要被熱血衝昏了腦子,寧可放他們出山,咱們另想辦法,也不要幹缺心眼的傻事。”
“放心好了,這個世界上讓我幹缺心眼傻事的人還沒出生呢,包括你們。”
“雖然這句話聽起來很傷人,但我還是希望你說的是真心話。”馬歇爾無比認真的道,“從來都是我們欠你的,不是你欠我們的。”
“一堆屁話,在這之前,先將她送到獵人小屋那邊,不要再讓她出事了。”肖恩小心翼翼將小伊蓮娜交到馬歇爾手中,慎重的如同交出一塊無比貴重的鑽石。
“放心,她不會有任何事情的,她一定會健壯的長大,長成像她母親一樣的美女。”馬歇爾重重的點頭應道。
交到他手中的不僅僅是一個女嬰,還是肖恩一個感情的寄託,對被毀滅村寨良心自責和愧疚,雖然村寨被毀和他並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他總覺得自己以前能做些甚麼,而沒有做,是對村寨的一種虧欠。
若非這條小小的生命,還不知道徹底爆發的肖恩會幹出甚麼歇斯底里的事情。
肖恩上一次抓狂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他們無意中發現了一個食人村寨,見識了裡面慘絕人倫的情形後,當天夜裡,那個村寨連同方圓十幾裡的山林都化成了灰燼,雖然肖恩從來沒有說過,但是馬歇爾知道是肖恩做的。
狩奴隊返回狩奴城只有兩條路可走,第一條是順著河谷地往西走兩天,然後再轉北走兩天半的山路,另一條則是順著山樑走,直接往北穿,不過比起第一道路,他們要多走三分之一的路程。
他們進山的時候應該走的第一條路,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隱匿蹤跡,而且河谷地向來是村寨最密集的地方,方便劫掠。
現在返程,他們走第二條路的可能性達到百分之七十,山樑雖然不好走,還要多走路,但是視野開闊,不容易被偷襲。
追蹤是一個技巧活,哪怕身邊帶了獵犬和山鷹兩大追蹤利器,但是有方向的追蹤明顯比漫天撒網效率更高。
狩奴隊的行為模式並沒有跳出那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性,肖恩僅僅用了三個小時便找到了他們。
狩奴隊的規模比肖恩預計的還要大,粗略估計將近一個校衛(百人為一衛,三衛為一校),加上狩來的奴隸,整個隊伍超過了七八百人,連人帶馬,行走在山樑上,足足能拖出半里地去,這麼明顯的目標,就算是沒有獵犬山鷹的幫助,肖恩也很快能找上他們。
敵人的數量超出了原先預測也不完全是壞事,這會進一步拖慢他們的行軍速度。
在展開追蹤之前,肖恩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發洩掉了心中憋著的那股火氣,對此他已經輕車熟路,一陣自虐式的高負荷運動,釋放一部分年輕身體中的激素,心情自然便會被理智所掌控,這個時候的他冷靜的近乎冷酷。
這種狀態的肖恩是一名非常優秀的獵人,當初為了狩獵安迪斯巨熊,他們足足花了一年的時間去觀察那頭安迪斯巨熊的生活習性,又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精心構造連環陷阱,面對更加強大的狩獵隊,他自然不會貿然行動,沒有射出去的箭才是最危險的。
……
“停下,停下,停下,你們這群廢物,想要顛死我嗎?”巴特利·費倫從滑竿上跳了下來,一邊揉著腰一邊大聲怒斥,“你們這些山裡面的野人不是在山地中如履平地嗎?怎麼抬個滑竿顛成這個樣子?你們是不是心存不滿?故意的?哈……你們還敢跟我瞪眼,長能耐了是吧,是不是等一下還要心存報復,直接把我扔到山崖下去?你們這群欠抽的傢伙,半天不挨抽就難受,我抽死你們這群蠻子,抽死你們這群不知道規矩的蠻子。”
巴特利越說越來氣,抄起精緻牛皮鞭對著兩名安迪斯山民擔夫劈頭蓋臉的一頓打,貴族家庭出身的他,可是從小就受過騎士訓練的,雖然水平不怎麼樣,力氣實打實的有一點的,現在下了狠力氣,鞭鞭見血。
那兩名精壯的安迪斯山民擔夫憤怒的渾身都顫抖了,但只是低著頭,不敢反抗,不是他們貪生怕死,而是他們的妻兒也在隊伍中,一旦他們出手反抗,自己一個人死是小事,殃及自己的妻兒族人才是大事。
這是有前車之鑑,他們的前幾任,就是不堪羞辱,想要反抗,還沒等到出手,要麼被當場幹掉,要麼就是當場被制服,前者還好一些,至少一死百了,他們的妻兒也能跟著死得痛快,慘的是那些被重新制服的,這些人渣會當著他的面,將他們的妻兒族人活生生的折磨死,然後再一點點的殺死他們,現在還有一個還剩下一口氣,拖走後面,完全不成人形。
他們知道,這是殺雞給猴看,告訴他們反抗和逃跑的下場,同時也在磨他們的性子,透過各種各樣的殘暴手段,一點點磨掉他們的反抗意志,然後成為任他們宰割的私有財產,但是各種各樣的牽掛又讓他們沒有辦法輕易赴死。
狩奴人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狩奴手段,那些有利用價值的奴隸都會留一兩名他們的至親之人,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再悍勇的人,動手時,也會猶豫三分。
有一個很有名的馴奴大師曾經說過一句備受馴奴人推崇的名言“人只要妥協了一次,就會妥協第二次,慢慢的妥協就會成為習慣,當完全適應這種妥協生活的時候,一名合格的奴隸便誕生了。”
“老爺息怒,老爺息怒,跟這些還沒有養熟的刁民置氣不值當,不值當,等出了山,他們可是要賣大價錢的,打壞了就不值錢了。”一名精瘦中年人快步的迎了上來,笑眯眯的勸解,雖然有著一張十成十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卻操著一口地地道道的拜倫語。
被他解圍的安迪斯山民不僅沒有感激他的意思,反而衝著他的腳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不屑不言而喻。
像精瘦中年人這種人,雖然有著一副正宗的安迪斯山民面孔,但已經不算是安迪斯山民了,他在山外出生長大,他的父輩、爺爺輩乃至數輩之上就已經是奴隸,他出生之後自然也是奴隸,像他這種完全在奴隸環境中長大的人,已經不再以奴隸為恥,有的甚至以奴隸為榮,也就是俗稱的熟奴。
若是普通的熟奴還不可恨,畢竟他們只是因為環境早早丟失了自己自由和人格的人,真正可恨的是像精瘦中年人這樣的熟奴,他們利用自己的一張安迪斯山民的臉,混入大山中,探查山寨的位置和防禦情況,然後為狩奴隊引路,屠殺狩獵那些或許曾經幫過他的安迪斯山民。
這種人在安迪斯山民中還有一個別稱“鬼奴”,不人不鬼的奴才,安迪斯山民對於這種人的痛恨程度甚至還在狩奴隊之上,要麼不落到安迪斯山民的手中,一旦落到安迪斯山民手中,他們想求速死都難。
“老爺我還差他們兩個錢?老爺我每天吃的早餐也夠買下他們十個,而且還是訓練好了的,比狗都聽話的,你又算老幾?竟然敢管老爺的事情。”巴特利手中的牛皮鞭不僅沒變輕,反而加重了兩分,有幾鞭子甚至是擦著精瘦中年人的頭皮而過,看架勢,稍不合意,準備連他也一起抽。
“不敢,絕對不敢,小人只是老爺花錢僱來的一條狗,一條帶路的狗,狗又怎麼敢管主人的事情呢!而且整個巴士底,整個索倫城,整個曼育軍領,甚至是整個拜倫聯盟,誰不知道費倫家族小少爺的豪爽,又怎麼可能缺這麼兩個生奴的錢呢?”精瘦的中年人稍微一頓,用一種神秘的語調道,“但是小人還是要多說一句,這兩個生奴,包括這些生奴對老爺是不一樣,大大的不一樣。”
“哦,怎麼個不一樣法?若是你真的說出點門道來,這袋金子就是你的了,若是說不出來,老爺先拔了你多管閒事的舌頭。”巴特利被對方神神秘秘的樣子勾起了興趣,一臉玩味的看著對方。
他注意這個傢伙好久了,一直想找機會抽他一頓,卻沒合適的理由,畢竟對方一路上盡心盡力,能夠順利的找到這麼多安迪斯山民的村寨,多數是他的功勞,但是對方那張地地道道的安迪斯山民面孔卻總讓他回憶起一些不美好的回憶,讓他怎麼也喜歡不起來,沒想到對方竟然主動送上門來,這可是好機會。
第0011章分歧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釋道:“老爺你想,你以前買來的奴隸都是已經不知道經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調教過的,用起來雖然順手,但畢竟不是第一手的東西,這些人不一樣,是老爺您,親自跑到大山中,親自捉的,若是能將他們親自調教成合格奴隸,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幾分道理。”巴特利雖然不喜歡對方,但說的確實有點道理,聽起來讓人很心動的樣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還沒有人拿到這樣的成就,若是真的調教出一兩個優秀的奴隸,在假面舞會上帶出去,絕對能夠吸引一圈目光,“接著說,還有嗎?僅僅這些,可不值這些金子。”
“老爺給那是老爺的賞賜,老爺不給那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沒有值不值的事情,能為老爺出謀劃策是小人的榮幸。”精瘦中年人始終是一副謙卑嘴臉,“若是他們僅僅是農奴的資質,小人絕對不會打擾老爺的雅興,不過這幾位可都是成為角鬥士的苗子,你看看他們這胳膊,這腿,尤其是這手,開三石以上的強弓絕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說不定裡面就藏著這麼一兩名射鵰手、巨熊獵人,將他們扔到角鬥場上磨練幾圈,能活下來的就是最優秀的角鬥士,若是能在角鬥大會上大放異彩,老爺臉上將是多麼有光的事情,畢竟其他奴隸主的角鬥士都是花錢買來的,而老爺的奴隸是親手捉來的,不是一個檔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連說了三個好,隨手將那袋金幣丟給了精瘦中年人,一掃剛剛的頹氣,整個臉都在放光,扭頭衝著另一個滑竿上的年輕人道,“班森,沒想到你的手下還有這樣的人才,竟然想出這麼美妙的主意,先前怎麼沒想到呢?你開個價,這個人我要了。”
那名名為班森的年輕人好像剛剛睡醒,有氣無力的打了個哈欠,“若是你喜歡,儘管帶走就是了,咱兩個提甚麼錢不錢的事情,這樣的人,我父親手裡還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經露了臉了,以後不能再進山了,也沒啥用處了,我都說了狩奴和打獵不一樣,是一項辛苦活,你不信,現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戰一千回合還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紅光滿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甚麼名字?”
“希伯,希伯·科薩,能夠為老爺效命是小人的榮幸,小人雖然以後不能夠再進山,但是小人還懂得一點馴奴和相人之術,絕對不會讓老爺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過望,這正是他這幾天忙前忙後,積極表現的主要原因,現在終於得償所願。
希伯自己也清楚,領狩奴隊進山就是一錘子買賣,一旦露了面,再進入大山的風險極度變大不說,還有可能會因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計,導致狩奴隊被伏擊,很少有人會用已經帶過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價值大幅度縮水,若是能夠傍上來自領都的貴族老爺,以後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錯,不錯,是個人才,好好幹,以後老爺不會虧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對方就不覺那麼惹人厭了,巴特利有點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計劃能成,老爺我到時候可要在索倫城出大名了,到時候他們還敢不敢說我不學無術,最好能將菲利普和帕特萊姆兩個蠢貨的角鬥士通通幹掉,讓他們成為最大的笑話,哈哈……不行,單單靠運氣不成,等回去後,要好生的訓練訓練他們才成,這樣把握性更大,還有多長時間返回巴士底?我都有點迫不及待了。”
“心急也沒用。”班森依舊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樣,“最少還要走兩天。”
“還要兩天?!難道就沒有近路了嗎?”巴特利心急難耐的問道,對於一個急性子的人,有了一個好的想法不立刻付諸於行動,簡直比心裡有隻貓抓還要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