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想著,譚玉便開始了拼命的碼字之旅。
但,工作,她在猶豫了很久之後,決定不要放棄。
——倒不是因為突然喜歡上了這個工作,也不是因為不同意之前的感悟。
而是,在創業之初,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
反正,她那工作,本質上事情也沒有很多。更多的,是同事和上級欺負她是新人又沒人脈,才硬塞給她的很多份外活。
現在,既然準備將主要jīng力全用來寫文,那對工作,自然可以敷衍很多了。
或者,不能說敷衍吧。
就是隻做自己份內的事而已,再不被人呼來喝去各種佔便宜。
這工作雖然不好,但起碼還是每個月按時發工資的。
也會給買五險一金。
而小說,還要到下個月才能提上個月的錢。且入V收費前還需要有個免費閱讀過程。
總之,時間上並不會很快。
所以,在初期,譚玉還是選擇了保留自己的工作。
也就是,白天工作,晚上回來碼字。
當然,她現在白天再不會像以前那樣工作了。
只做自己該做的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就默默用手機掐字,努力多寫一點。
同事再想把自己的那部分工作推給她,她就直接說沒時間。
反正別人也不會來查她的辦公桌,她就直接說自己的事情沒做完,然後擺著檔案,在那玩手機。
是的,在別人看來,她不過是在玩手機。
辦公室裡,大家都會摸魚玩手機。
所以,這並不算甚麼罪大惡極的事。
無非是同事見她寧可玩手機也不幫忙,有些不慡而已。
但拿手機寫小說就不一樣了。
人心就是如此。
你跟大家一起摸魚玩樂,大家並不會覺得有甚麼。
但你如果在上班時間摸魚去寫文賺錢,那就是另一個性質了。所有人都會跟烏眼jī一樣盯著你,各種嫉妒,稍後,就是流言蜚語套餐,送進領導的耳朵。
不出三天,全公司都會知道你上班時間寫文賺錢。
甚至,就連領導都要來找你談話,讓你專心工作。
更有甚者,直接不談話了,而是開人。
這太可怕了。
譚玉並不想嘗試。
所以她在公司,就是扮豬吃老虎,每日早早努力做完自己的工作,就裝傻在那按手機。
一天按下來,竟能寫下六七千。
這字數,不說別人,就連譚玉自己,都嚇著了。
這效率也太高了!
敢情以前自己làng費了一座金庫啊?
要知道,就算是全職寫手,一天也很多隻寫六七千吧。
網上一直流行一句說法:日更三千有肉吃。
也就是說,差不多,日更三千是一個作者的基本更新量。
達到這個量,就算合格了。
日更六千,算是翻倍。
這種已經算是勤奮的作者了。
很多全職寫手,也就寫這麼多。
如今看手機掐字的戰果,譚玉突然覺得:還辭甚麼職啊?就這麼gān唄!拿著兩份錢,卻有著全職寫手的更新量,不要太美好麼!
當然,譚玉並不會只滿足於這麼點更新量。
從公司回來後,她每晚還會加班。
從回家開始,一直寫到晚上十點多。
甚至,連陪蕭凌的時間都不多。
好在蕭凌也大度,對於這些事,並不介意。
她每日也有自己的安排:早上起來,出去鍛鍊身體,順便在樓下吃個早飯。吃完早飯,就開始看小說和追劇。因為這個世界跟她的世界完全不一樣,所以這世界的小說和影視劇,她都完全沒看過。午飯依舊下樓去吃,吃完回來午睡。午睡完繼續看小說看影視劇。到了傍晚,就出去買菜回來做飯,等譚玉回家。
用的錢,都是譚玉給她的——零錢。
好吧,這些錢,可是譚玉每個月留著生活的現金。
就怕自己放在手機裡隨便掃出去,才特地以現金的形式,存在玄關的鞋盒裡。
蕭凌以前在自己的世界,被父親各種管束,沒甚麼時間去看那些被父親定義為“有毒”的文字或影視,後來,做了修士,每日都在抓緊一切時間苦修,自然也沒時間來看這些小說和影視劇。
現在好不容易有了時間,居然看得很開心。
每天過得十分充實且愉快。
第160章 攤牌
兩人就這樣,一個賺錢養家,一個貌美如花,居然過得很和諧。
唯一有點缺陷的,就是譚玉剛開始賺的並不多。
好在蕭凌並不介意。
作為一個修真者,她對凡人的各種享受,確實也沒甚麼興趣。
所以,每日在家裡喝著水、chuī著空調、看著小說和電視劇,就已經很開心了。
至於譚玉一直堅持要用自己的錢,蕭凌也乖乖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