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肯定免不了一戰。
其實,不管他們能不能談到一起,最後肯定都是要動手的。
在修□□裡,不存在螞蟻啃死大象的說法。
高就是高。只要對方境界比你高一層,你就gān不過人家,十個你綁在一起,也gān不過,甚至,一百個你綁在一起,依然gān不過。。
同樣,高很多層境界,更是打不過。
然而,那些修士不信這個邪啊。
大家還是蜂擁而至,加入戰團。
剛開始,譚玉自然是一直佔上風的。
但打著打著,她發現不對頭:人越來越多啊 。
終究,她低估了大家的貪慾。
所有人,是的,所有人,都是希望不勞而獲的。如果有甚麼好的方法可以讓你直接走捷徑,無數人會往上衝啊。
這一次,也一樣。
所以,即便是譚玉再厲害,也雙拳難敵四手啊。更何況,這一次,是無數雙手。
所以,最後譚玉敗了。
敗得不明顯,沒有人看出來。
但實際上,還是敗了。
最後,譚玉依然把那些人打跑了,也徹底建立了自己的萬眾從中一至尊的人設。
但,她自己其實已經傷進肺腑了。
是的 ,她那一次,輸了自己的性命。
這是一場豪賭。
眾修士輸了,輸在面兒上。
但譚玉其實也輸了,輸在實實在在之處。
所以,後來,眾修士都撤了,且都奉譚玉為尊。
——
沒辦法,修□□,就是這麼現實。
但譚玉,其實也傷入肺腑,藥石無靈了。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所以,記錄了這篇日記,希望能把自己的人生,記錄下來。
她這一生,原本平淡冷漠且無趣。可自從接觸了修真,她的人生開始有了光彩。於是,她要將那些光彩,全都記錄下來。這樣,也算不枉自己這一生。
而這電子日記,就被蕭凌看到了。
譚玉聽蕭凌說完所有,也是很有感觸。
好吧,原來原主也是跟自己一樣的可憐人。都是孤兒呢。
看來,成大事者,都是孤兒。
——咳,當然,這是胡說。
但原主是孤兒這件事,確實刺激了譚玉。
深深覺得,原主真是個可憐人。
而自己,既然已經繼承了對方的身體,就應該為對方做點甚麼。
比如,給這身體尋個伴,陪伴這無涯的修真生活。
是的,對於修真人士而言,生命是很漫長的。
而對於最頂級的修士而言,生命則更加漫長。
對於譚玉這樣的唯一大佬而言,那生命,可以說是無涯了。
有這樣無涯的生命,自然需要人陪伴在側。
蕭凌,顯然就是這樣的選擇。
蕭凌並不知道譚玉腦子裡此刻還在打這些主意。
她只是覺得自己掌握了了不起的秘密:“所以,你還有甚麼好說的麼?”
譚玉深深嘆了一口氣,搖頭:“我沒甚麼好說的。我承認,我不是以前的那個譚玉。但我,確實也是譚玉。”
“甚麼意思?”
蕭凌覺得這話有點繞。
“我的意思是,我並不是原來的那個譚玉。但我,也叫譚玉。而且,我佔了這個譚玉的身體,過著這個譚玉的生活。所以,嚴格上來說,我也可以稱為譚玉。”
譚玉努力把這件事給解釋出來。
然而,對方顯然是聽不懂的。
半晌,才恍惚:“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奪舍了?”
“不不,奪舍甚麼的,那麼壞的事情,我怎麼會做?其實我是穿越了。”
譚玉笑眯眯。
“穿越?”
蕭凌震驚。
半信半疑一。
這蕭凌,也是現代人。
對於穿越甚麼的,一樣很熟悉。
突然有個人站在面前,說自己是穿越來的。換誰都不信。
但蕭凌是修真人士。既然修□□都存在,那還有甚麼是不存在的呢?
所以,對於譚玉穿越這件事,她居然——信了。
當然,這還有個隱隱的不足為外人道的原因。就是,蕭凌總感覺譚玉是可信的。
雖然對方沒個正形,但不知為何,兩人只要眼神一接觸,蕭凌就覺得譚玉是十分可信的。
那眼神,似乎穿越了千年的時光,穿越了生生世世,讓她感到心安。
這是她從未有過的感覺。
其實,父親真的很疼她。她是知道的。
可以說,如果她願意,她的父親永遠是她堅實的後盾 ,比甚麼都心安。
但不知為何,她就是不喜歡那樣父女相處方式,也沒法真正心安。因為有一種被偷窺的緊張感。
但譚玉在一起,就不會有這種感覺。
她跟譚玉在一起,也能感覺到心安。但,卻不會緊張。
那是跟親情完全不同的一種複雜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