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勾,咱們就一筆勾銷了好不好!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加更一章,小妖jīng們也消停幾天別再催我加更了好麼QAQ對了……我明明想寫軟萌妹子的啊……怎麼感覺畫風越來越不對了呢。
加更了……留言撒QAQ
PS.女主喊龍哥為志龍桑,完全是為了搞笑……別誤會我寫錯了,或者是女主是日本人……☆、第 9 章
金宥妍回到家的時候,酒鬼男友已經睡過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太多了連爹媽都不認識了,他沒有睡在chuáng上,而是直接躺在地板上,雖然說現在是初夏,但是夜晚溫差還是很大的,她遲疑了一會兒拿過一個毯子蓋在他身上。她知道這個酒鬼男友很可憐,但是不同情他,你憑甚麼因為自己的不順心而將一肚子的氣撒在女友身上?還是不是男人?當然金宥妍也不同情原主,你自己覺得因為愛可以忍下這一切,其他人也沒甚麼好說的,反正受傷的人只是你而已,你自己都不介意,又憑甚麼讓別人為你心疼?——好吧,也只有那個傻小子會心疼了,想到這裡金宥妍不由得扶額了,說實話這一穿中的權志龍太好了,這段日子他的付出她也不是沒有看在眼裡,甚至想到以後他會為了自己去頂罪,明明這只是虛擬的空間,她也忍不住為權志龍點蠟——誰TM要你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註定被nüè,而且被nüè都毫無怨言。
懷著一腦子亂七八糟的心思她睡著了,醒來的時候,酒鬼又不見了。她深刻地懷疑,也許在他心裡,這裡就跟路邊的垃圾桶沒甚麼兩樣——可以落腳睡覺。她決定用權志龍無償奉獻給自己的那點錢去買雙鞋,那種軟皮的平底鞋,她發現原主好像只有高跟鞋,然後簡單的帆布鞋,不過她畢竟是去上班,雖然只是便利店收銀員(……),可是也要注意形象的不是嗎?收銀員總是站著,肯定會很辛苦,高跟鞋實在不可取。站在鏡子前,她又不得不吐槽猛然回到過去看到這些所謂流行服飾的凌亂了……這不是我這不是我……默唸一百遍之後,她穿上了之前嫌棄不已的露肩上衣還有過膝的裙子出門了。
在看到權志龍等在路口時,她都不知道該說這傻孩子甚麼了,也許不管是現實中的權志龍,還是這個虛幻的他,都有一種讓人想要摔桌的執著吧。何必呢,金宥妍覺得,如果對方不喜歡自己的話,那就算了,沒必要一直這樣牽扯,她挪著步子到權志龍面前,隨便拔了拔頭髮:“嘿嘿,今天天氣真好啊。”
權志龍默默從背後變出一袋牛奶遞給她:“早上好。”金宥妍也不知道是該接還是不該接,其實這個時候的權志龍真的很像她的第一個男朋友,那還是在她讀高一的時候,現在那個男朋友給她留下的印象就是——高高的,瘦瘦的,白白的。每天推著腳踏車在離她家兩個路口的十字路口等著她,然後她興沖沖揹著書包跑過去,他就會從書包裡拿出一盒牛奶遞給她。她一直一直都記得,有一次跟這個男朋友一起放學,街上有在賣烤紅薯的,她挽著他的手臂指了指賣紅薯的老夫妻道:“以後就算這樣跟你一起賣烤紅薯我也願意!”當時男朋友揉了揉她的臉,說了一句傻姑娘,但是其實她知道,他很開心。曾經太年輕,所以付出的喜歡都是絕對真心的,看到權志龍這個樣子,金宥妍莫名的有些感傷,她猶豫了一會兒,接過牛奶,裝作不經意問道:“你就為了給我送個牛奶?”
他搖了搖頭,今天很悶熱,他的臉上都有一層薄薄的汗:“你不是說要找工作嗎?我陪你一起,找到之後我再帶你去醫院。你身上還有瘀傷吧?得讓醫生開點藥膏才行。”金宥妍搖搖頭直接開口:“我已經找到工作了,我昨天去樓下的診所開了一點藥膏,沒事兒,你別擔心了。”——一支藥膏為甚麼要五千塊!Why!現在又不是14年為甚麼這麼貴!
權志龍表情有些淡淡的憂桑,金宥妍看不下去了,於是就說要去買鞋,問他要不要一起去,他這才開心笑了起來。在東大門一家批發商城選了一雙白色軟底皮鞋之後,金宥妍滿意了,雖然不怎麼好看,但是以一萬塊買到這雙鞋她已經要感天謝地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她總覺得吧,權志龍的表情有些嫌棄。——你嫌棄甚麼?你自己都沒錢好伐!
逛了一大圈,兩個人累成dog了。金宥妍也有些不好意思,於是拉著權志龍來到一家奶茶店,每個人都點了最最普通也最便宜的珍珠奶茶,然後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她閒來無事拿過店主特意留在這裡的便利貼,用粉色的熒光筆在紙上寫著——爸爸媽媽身體健康,宥妍每一天都比昨天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