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這一晚,霍家的飯桌氣氛,不再像之前那麼溫馨輕鬆。
大家臉上都佈滿了陰雲。
‘啪’
突然,譚婉拍了一下桌子。
她咬著唇,沉聲道:“瑾之,你們一定搞錯了,我不相信小燕會做出那種事。”
“媽,經過這麼多事,難道你還沒有看清楚那個毒婦的本性嗎。”
霍南城無奈的搖了搖頭。
譚婉眼眶微紅,“我知道,小燕做了很多錯事!可她只是一時被名利迷暈了眼,在進娛樂圈之前,她還是個好孩子啊。”
要說譚婉現在對霍千燕有甚麼感到後悔的。
那就是,她不該讓霍千燕進娛樂圈。
“我也在娛樂圈,怎麼不見我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出賣家人。”霍南城冷冷道。
“你和小燕怎麼能一樣,她比你小,沒經歷過風雨。”
譚婉固執己見。
霍瑾之懶得再去勸她,直接擺明證據:
“買兇賬號就是用霍千燕的護照註冊的,難道你還要說,是有人偷了她的護照去做壞事嗎?”
“那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啊。”
譚婉仍記得。
在時綾回家前,霍千燕是一個人人稱讚的天才少女,活潑開朗有禮貌,沒有人見了不誇一句的。
如今卻要她去相信,當初的一切都只不過是假象?
霍千燕從一開始就心術不正?
不,她無法接受!
“愛信不信,反正,這件事不會就這麼算了。”
霍閻把筷子往桌上一拍。
面無表情站起來,回自己房間去了。
“小閻!你,你們都相信是小燕做的嗎?她可是我們看著長大的啊!”
譚婉滿臉焦急。
然而,沒有人回答她。
這份沉默,已經說明了一切。
霍孟輝看向時綾,緩緩道:“現在已經有了物證,小綾,如果你想為自己找回公道,爸就幫你去起訴她,雖然我們已經沒甚麼資產了,但就算去路邊要飯,我也會幫你打完這場官司。”
“老公!”
霍孟輝沒理她。
只是靜靜等著時綾的回答。
時綾抿唇,淺笑道:“謝謝父親,但一個物證還不夠,連母親都不相信,又怎麼能說服法官呢。”
霍孟輝皺眉。
同時,橫了譚婉一眼。
譚婉委屈萬分,“你們看小綾多懂事,不能憑一個賬號就冤枉好人,對吧。”
“我會找到其他證據的。”
霍瑾之也站了起來。
淡然轉身。
看著兒子一個個離開,譚婉也發了脾氣。
她一拍桌子,惱怒道:“好,很好,你們全都這麼有主見,那就去找證據吧!若是找不到,看你們怎麼收拾場面!”
……
飯後。
沒有私家花園的日子,時綾唯有去附近的公園散步。
“他們終於撕起來了。”
地上拉出了一個貓頭人身的少女影子。
亦步亦趨跟在時綾身邊。
“阿綾,你原來每次出現都喜歡讓人們陷入混亂和鬥爭,前兩天第一次見你把一個家族團結起來,可真讓小貝不習慣。”
“現在他們不是又變成一團亂了嗎。”
時綾停下腳步,抬頭凝望月色。
眸底鬱著化不去的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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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