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卡洛斯的識時務,姜蟬很滿意。該說不愧是貴族出身嗎?這見風使舵看眼色的本事那叫一個爐火純青。
“我沒有想到你會將這裡打理地這麼好。”看了眼地頭忙碌的眾人,卡洛斯憋出了這句話。
“也沒想到我會生活在人群中是嗎?”姜蟬似笑非笑,把卡洛斯的下半句話說了出來。
“是,我一直以為你會一個人住在莊園裡。”卡洛斯毫不猶豫,“不過也是,隱匿在人群中,一般人也發現不了我們,你尋找食物也更加方便。”
姜蟬面色一冷:“你以為所有人都和你一樣?這世間的鮮血那麼多,我唯獨不會去喝人血。”
“東西你原封帶回去,以後沒事不要過來了,我也不再追究你轉化我的事情。”姜蟬突然變臉,不去想卡洛斯和瑪爾維娜之間的關係,就衝卡洛斯的三觀,她們就註定不是一路人。
卡洛斯訕訕地,總是被拒絕,他面上也掛不住,連莊園都沒進,一揮鞭子就離開了。
看著馬車在視野中逐漸消失,姜蟬才轉身回了莊園。在面對卡洛斯的時候,瑪爾維娜的情緒格外激烈。
姜蟬也是費了好大的力氣才保持住了面上的平靜,這也需要耗費極大的心力。這不卡洛斯離開,她就有點繃不住了。
“還沒有放下?”
姜蟬倚在沙發上,臉色有點不好看。也許是因為原主的實力強勁,這也讓她的情緒波動比起一般人來更加地劇烈。
“要說放下談何容易。”一道悠悠的嘆息聲響起,“我跟著他幾百年了,也不是沒有過快樂的時候,一下子全都放下,我做不到。”
姜蟬倒是能夠理解,愛情啊,有甜蜜也有苦澀。甜的時候似乎能夠泡在蜜罐裡,可苦澀的滋味比起黃連來都有過之。ъIqūιU
“那你就這麼一直不見他嗎?我不覺得他會放棄,尤其對於這樣心高氣傲的男人,得不到的才讓他們更加耿耿於懷。”
姜蟬不懂愛情,可是她能夠揣摩人心啊。卡洛斯也許一開始會被她的武力震懾住,可是這樣的人怎麼會輕言放棄?
“不管他怎麼想,這一世我只想自己過地輕鬆自在。既然他上輩子對我視而不見,那我這輩子為何要去顧慮他的心情?”
沉默良久,原主才說了這番話。“我發現,沒心沒肺的人反而會更加快樂,也不用去想那麼多,如今你已經做地很好了,我要慢慢地遠離他。”
“此時的我看到他固然會心痛,可是十年二十年過去,再濃烈的情感也會漸漸地消磨殆盡。我不怕時間長,對於我來說,時間才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況且,越是到後來,我越是發現,我和他產生了很大的分歧。我們雖然以鮮血為食,可我知道剋制口腹之慾,不對無辜之人下手,而卡洛斯卻恣意張狂,在他的眼裡,似乎人類只是他的食物而已,這是我絕對接受不了的。”
姜蟬勾起唇角,好吧,原主的這番話倒是說進了她的心坎裡。她最怕的就是遇上戀愛腦,好像全天下除了愛情就甚麼都沒有了。
甚麼三觀道德之類的,那是甚麼都不在乎了。似乎只要男人對自己好,她甚麼都不關心一樣。
莊園附近農田的收割一連持續了十天左右,每天都是人來人往,愣是給原本幽靜的小莊園帶來了不少人氣。
姜蟬說了第一年不用給租子,可大家還是給姜蟬送來了各式各樣的農產品。有他們自己做的麵包,有摘的果子,還有自家種的各色蔬菜等等。
看著莊園裡堆積的各色農產品,姜蟬撫額。這麼多東西,她要吃到猴年馬月去?
蕊妮家租了五畝地,因為是新開出來的地,畝產量不高,也就五百斤左右。但是五畝地的數量就不少了,蕊妮還是第一次看到糧倉堆地滿滿的。
他們一家子都住在莊園裡,收穫的糧食自然也存放在莊園裡,這若是運回去,家裡也沒人看著,到時候若是少了一星半點地他們找誰說理去?
這日艾米在莊園前面的場地上曬麥子,小小的孩童光著腳在大麥上跑來跑去,笑容無憂無慮地。
“蕊妮,大麥你們平時都怎麼吃?”
蕊妮笑了出來:“之前很困難的時候,我們都很少吃麵包,大多是磨成粉,然後衝成麥糊,雖然不好吃,可好歹能夠熬過去。”
“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姜蟬腦子轉了轉,她腦海中的食譜可以寫出厚厚的幾本書,大麥的做法也不例外。
“也可以烤成麵包,可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做,我們通常都不做這些。”
姜蟬秒懂,要不怎麼說貴族的生活越奢侈,平民的日子就越不好過呢。
“主要是磨出來的麵粉裡面的麩皮太多了,拷出來的麵包也非常硬。小姐您不知道,有的黑心的麵包師不僅在裡面摻雜麩皮,甚至還會在裡面放木屑或者小石子,稍微不注意的可能牙都會崩了。”
蕊妮麻利地收拾廚房,分心回答姜蟬的問題。
姜蟬蹙眉:“就不能將裡面的麩皮去除?”
“很困難,我聽說有的貴族家裡會養幾個女僕,她們專門負責去除這些麩皮,麩皮去地越乾淨,拷出來的麵包就越鬆軟。”
“做個篩子啊。”姜蟬脫口而出,若是有了篩子不就沒有這麼多的事情了?
“篩子?”
“就是用木頭做一個方框,然後在底部蒙上一層紗網,鐵網耐用一些。”姜蟬本來想說竹子的,後來想想竹子這這個世界沒有,轉而說起了別的。
“鐵是很珍貴的,尋常人家買口鍋都捨不得,更不用說打成一張網了。”蕊妮挑著大麥粉裡的麩皮,一心二用。
姜蟬想想也是,她這裡的爐灶是她來到莊園後自己做的,萬幸的是廚房裡有一個小焗爐。燉鍋是原先莊園裡就有的,她後來又去小鎮買了湯煲和水煲,還買了一口類似於平底鍋的鍋。
尋常人家想要將麩皮挑出來只能夠動手,工作效率委實太低了。思忖著這些,姜蟬才深刻地懷念起現代的好處來,起碼更加地方便快捷了。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待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麼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雲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甚麼,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誌性建築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後,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於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後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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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藉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傢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醃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裡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裡,而後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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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鬍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屍體。
此刻他的眼神裡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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