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林含雁自己是設計師,她做的衣服不僅僅只是簡單的顏色上的接近,更多的都是一種小心思在裡面。
要是做衣服的話,基本都是搭配著做,只要兩人走在一起,一眼就看出來兩人是情侶,滿滿的都是小細節。
看著林含雁一邊忙碌著,臉上還帶著笑容,姜蟬搖搖頭,戀愛中的少女啊,滿心滿眼地看到的都是對方。
平時林含雁做衣服,她們還會討論討論,這個時候姜蟬就閉嘴了。人家給男朋友做衣服,她多甚麼嘴啊?
忙忙碌碌到十二點多,林含雁才揉著眼睛回了房間。工作臺上已經放了兩件襯衫,整整齊齊地疊在那裡。
第二天早上六點多,戴蒙就到了林含雁這裡。他有這裡的鑰匙,推門進來看林含雁還在睡,戴蒙輕手輕腳地出去了。
看工作間的門沒有關嚴實,戴蒙準備把門關上的時候,無意中看到了擺放在工作臺上的兩件衣服。看著是男士襯衣。
他記得昨天看還是沒有的,想來是昨晚林含雁熬夜做的。展開來看了看,正好是他的尺碼。捧著兩件襯衣,戴蒙牙花子笑地都要露出來了。
之前他有提過讓林含雁給他做件襯衫,都被她明裡暗裡地拒絕了。如今這兩件襯衫就擺在工作臺上,一想到這背後的含義,戴蒙越想越美。
林含雁倚在門邊:“喜歡嗎?”
戴蒙進來的動作很輕,可她睡覺還算警醒,他走出去她就醒了。
“喜歡,特別喜歡。”放下襯衫,戴蒙將林含雁拉入懷抱裡:“我真的特別開心。”
林含雁拍拍戴蒙的背脊:“喜歡就好,以後再給你做新的,我先去洗漱了。”
等林含雁打理好自己出來的時候,戴蒙看了眼她身上穿的星空藍的長裙:“雁雁,給我做一條領帶吧,就要你裙子的這個布料。”
“你給我做早餐,我就給你做一條領帶。”
林含雁也不矯情,既然認定了戴蒙,他提出的要求她基本都會滿足他,更何況做領帶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會兒就能夠做好。
“我馬上去!”
看戴蒙跑進了廚房,林含雁才走進了工作室。姜蟬不忍直視地閉上眼,在她面前就這麼撒狗糧,真的好嗎?
等戴蒙做好早飯的時候,林含雁已經給戴蒙做好了那條星空藍的領帶,用的是當初做裙子剩下的邊角料。
她做的不是時下流行的那種,而是更加偏向於休閒風,看著很秀氣。恰好今天戴蒙就穿了一件襯衫,他自己買的。
林含雁衝著戴蒙招了招手:“我給你係上?”
也許是想到今天要跟著林含雁回去見父母,戴蒙今天的穿著很正式,西裝革履的。剛剛去廚房做早餐了,西服外套就被他扔到了客廳的沙發上。
趁著林含雁給他系領帶的功夫,戴蒙摟住了林含雁的腰肢:“真希望快點結婚啊,結婚了我們就能夠住在一起,你也能夠天天幫我係領帶了。”
林含雁瞟了他一眼:“你想得倒是挺美,看看喜不喜歡?”
她手指靈巧,很快就打好領帶。戴蒙轉了個身,摟著林含雁面對著鏡子站立。他今天就穿的簡單的白襯衫黑西褲,也就是脖子上的領帶和林含雁的裙子是同一個顏色,大家一眼就看出來這兩人是情侶。
“以後雁雁多給我做領帶吧,就用你的裙子的邊角料做。”戴蒙摸了摸林含雁的頭髮:“要讓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一對兒。”
林含雁聳聳肩,口不對心:“不怕我就此拴住你?你知道送領帶是甚麼意思嗎?”
“我當然知道,我巴不得雁雁你拴住我。”
兩人膩歪著,至於戴蒙今天早上系的那條領帶已經被他扔到了垃圾桶去了。
兩人吃完早飯就匆匆地往機場趕,因為回去是臨時起意,林含雁也沒有給大家準備禮物,只能夠在機場臨時買好了,大多是特產和工藝品。
經過了十一個小時的飛行,兩人才到達了首都機場。在機場還要轉機,也要一個小時才能夠到林爺爺他們居住的城市。
在機場用過了簡餐,也已經到了夜幕時分。這個時候回去也太晚了,太突然了,和戴蒙商量了之後,兩人決定在酒店住下,明天再正式地帶著戴蒙上門拜訪。
雖然幾年都沒有回去過,但是平時電話聯絡也不算少,在林含雁出國唸書後,林大舅就將爺爺奶奶接到了市區來住。
他最近幾年生意做地還不錯,也換了新房子,老人家在鄉下操勞了一輩子,也該到市區來享享福了。
在酒店休息了一晚上,林含雁和戴蒙就拉著行李箱出了酒店。戴蒙穿的赫然就是林含雁之前趕工給他做的那件淺藍色的襯衫,也不知道他甚麼時候送去幹洗的。
“緊張嗎?”酒店距離林大舅的小區也不遠,兩人索性就是步行過去。一路上戴蒙燦爛的金髮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注意。
這個時候外國人還不多見,更何況是這麼一個顏值高身材好的年輕外國男孩兒。戴蒙就看到一路上就有人在看著他,不時的指指點點。
他心態好,一點也不以為然。之前林含雁在學校讀書的時候,也經常有人談論這些,如今他也算是體會了一把林含雁曾經的感覺了。
他們出來的時間也不算早,九點左右,戴蒙是拎著大包小包,林含雁則是推著行李箱,輕輕鬆鬆地走在他的身邊。
“這裡就是你長大的地方嗎?”看著四周的環境,戴蒙好奇地問了一句。
“不是,這裡是我大舅新買的房子,你要是想看我以前長大的地方,等有時間了我帶你去看。”這個地方林含雁也是第一次來,出門的時候還是問了酒店前臺才知道的。
“說定了,我很好奇雁雁以前長大的地方。”
“自然可以,還可以帶你去鄉下爺爺奶奶的住處看看,只是那裡是農村,擔心你會呆不習慣。”
“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哪裡都待地習慣。”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待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麼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雲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甚麼,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誌性建築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後,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於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後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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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藉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傢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醃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裡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裡,而後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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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鬍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屍體。
此刻他的眼神裡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第六百七十四章 安全感21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