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蟬可不知道洪哲短短的幾秒之內腦海裡就想過了這麼多,她正聚精會神地盯著大螢幕,下一個上場的歌手赫然是主持人池封。
池封不慌不忙地拿了頂帽子戴上,落座後的洪哲忽然嘀咕了一句:“要找到適合池哥戴的帽子好像還不是很容易。”
姜蟬隱晦地看了他一眼,自己卻是一點都不附和。有些話別人能說,還是小萌新的自己最好還是閉嘴,總之還是咖位的緣故。
臺上池封已經開始演唱,他是圈內出了名的苦情歌手。今天他帶來的就是他的一首代表作,這首歌徐秋白曾經推薦給姜蟬聽過。
池封走紅的時候正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他有許多經典的代表作。但是最出名還是他的情歌,很有自己的演唱風格。
都說是情歌,自然是要以情動人,臺上的池封是深情款款撕心裂肺,歌手休息室內的姜蟬是冷眼旁觀,她體會不了池封歌聲裡的那種情感。
其實這段時間姜蟬也想了許多,所謂的情歌一定是要講述愛情嗎?這個世界上的情感有許多,難道除了愛情就再也沒有甚麼可以歌頌的嗎?
誠然在歌頌愛情的時候,固然更容易勾起人們的共鳴。要是讓她去演繹這首情歌,姜蟬打了個哆嗦,無論從音色還是歌唱技巧上,她都可以唱地很完美,但是唯獨在動情這一塊,姜蟬知道自己還差許多,簡而言之,就是她還不開竅。
一個都體會不了愛情的人,又怎麼能夠唱得好這種愛情歌曲?當下姜蟬就暗暗下了決心,以後在選歌的時候,要儘量地避開情歌這個雷。
姜蟬也看過前幾期的歌王爭霸賽,老實說節目組的套路太多了,讓人是防不勝防。唱甚麼歌有的時候不是歌手說了算,而是節目組給的命題。
所以說這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的舞臺,要是誰都能唱自己拿手的歌曲,那還比甚麼呀?上演神仙打架嗎?當然也不是每次都是節目組給命題,十次裡面有兩三次吧。
姜蟬要做的就是完美地規避開這兩三次裡面的雷,只是不知道節目組甚麼時候開始搞事,還是要早做準備的好。
臺上的歌手是一個接著一個,姜蟬的思緒已經飛到了十萬八千里。但是面上她還是做地完美無瑕,該鼓掌鼓掌,該讚美讚美。
老實說,這樣演戲的生活讓姜蟬很不適應。她更喜歡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待在角落裡,清淨,落得自在,不像現在一樣,甚麼都暴露在大眾的眼皮子下面。
“你喜歡這樣的生活?”盯著大螢幕,姜蟬在心裡問著任嬌,丫從舞臺上醒過來之後,就一直在姜蟬的心底說個不停,非常話癆。
“喜歡啊。”任嬌毫不猶豫:“我喜歡這樣萬眾矚目的生活,喜歡別人讚美我,喜歡我,當我站在舞臺上的時候,幾乎我就是宇宙的核心。”
“你想多了,你充其量就是舞臺的中心。”姜蟬淡淡吐槽:“這條路表面上看上去非常光鮮,其實是非常坎坷的,很多事情,明明不是這樣的,當你出名了之後,他們一定會說就是這樣的。”
“很多人都可以評判你,談論你,他們會不吝於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你,你確定你真的要走這條路?”
“不走也沒有辦法,”任嬌苦笑,“鮫人的天空應該是在海洋裡,可要是再在海域裡待下去,我依然還會和上輩子一樣,悄無聲息地淹沒在海洋裡。”
“如今既然有機會走出另外一條路,不管前路如何,我都要努力地闖一闖。”任嬌靜默了一下,忽然又說道:“你說的不錯,這個條路上確實有很多坎坷,也確實會有很多人討厭我,甚至攻擊我,可是這也是一個誰都可以喜歡我的世界。”M.βΙqUξú.ЙεT
“我這麼美,不喜歡我是他們的損失,你說是不是?”最後一句話任嬌說的有點傲嬌,姜蟬失笑,小鮫人還挺有性格!
“不錯,只要你一直保持著這種赤子之心,不要忘記你的初衷,就算有很多人討厭你,還是會有更多的人喜歡你的。”
“就是,我們鮫人的歌喉是老天賜予的,你說甚麼樣的人會不喜歡鮫人的歌喉?”任嬌哼唧了一聲,“我要讓他們知道,鮫人不僅僅是擁有著得天獨厚的歌喉,她們是世界上最會歌唱的種族。”
“是,你最厲害了。”眼看著最後一位歌手要上臺了,姜蟬敷衍著任嬌。她現在也看出來了,越往後就是咖位越大的,估計最後一位就是壓軸的。
一個胖乎乎的身影從光簾後走到了臺前,姜蟬稍稍張大了嘴巴。節目組今年真的是好大的手筆啊,連這位都請來了。
這位目前是在知名的音樂院校裡當教授,教出來好多學生。可以說是樂壇的常青樹。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就活躍在歌壇,一直到現在,還是有源源不斷的作品流傳出來。
古典的、現代的、流行的、搖滾的,亦或者是電子的,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沒有玩過的。人家玩還不是玩票興致,而是要玩就要將這些吃透了。
“我去,這位大哥都來了,歌王今年也不會有別人了。”一四十多歲的男歌手說了一句,立馬所有人都在點頭。
這位男歌手是一位搖滾歌手羅源,之前還組過樂隊,後來自己單飛了,這些年發展地相當不錯。幾乎做搖滾的,都會自己寫詞譜曲,沒有兩把刷子還真不敢去做搖滾。
如今說起來國內出名的搖滾歌手,羅源是首屈一指。似乎做搖滾的人性格里都帶著一種豪氣,羅源在進入休息室後一會兒就將氣氛炒地火熱。
目前休息室裡已經坐了六位歌手,就只有姜蟬和另外一位情歌天后溫雯,她們兩人自然就坐在一起。溫雯也快要五十歲左右了,她是在趙琦前面上臺的,可以說除了趙琦就是她最為老牌。
溫雯在臺上唱歌的時候非常的動人,姜蟬只是看著她都覺得她身上好像發著光似的。任嬌嘀咕了一句:“就是靠著情感在感動大家,你這輩子都做不到的。”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待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麼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雲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甚麼,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誌性建築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後,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於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後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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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藉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傢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醃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裡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裡,而後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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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鬍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屍體。
此刻他的眼神裡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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