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林向榆番外:她是她自己。
夏清晚發來婚禮請帖的時候,林向榆正在倫敦的出租屋趕稿。
她剛結束一個為期半年的社會專案調查,正在給影片團隊寫文案指令碼。
後半夜,終於寫完初稿,她關掉文件,仰天長舒一口氣。
倫敦的冬夜,清寒蕭瑟,Hampstead古老的紅磚小樓靜謐立於夜色中,豎窗內透出一抹昏黃的光暈。
窗前,林向榆從轉椅上起身,走向房間深處,羊毛襪踩過咯吱咯吱的舊地板,到廚房覓食。
冰箱裡沒食物了,只有洗菜池旁擱著一碟三文魚刺身,中午的剩飯,本要扔掉的。是她犯懶,隨手放在了那裡。
林向榆沒太講究,用手指捏起一片,仰臉送進嘴裡。
味道難以形容。
她皺著臉緊急開啟一瓶酒,對著瓶口灌了一口,把三文魚順下去。
客廳茶几上手機響起,是專案團隊同事打來的電話,英語問,“Lin,你甚麼時候過來?”
“等我十分鐘。”
專案團隊在附近的酒吧開慶功宴,眾人已經喝了兩個小時了,她還沒現身。
掛掉電話,匆匆要去洗澡,不經意看到微信有新訊息提示。
微信上都是國內的老友,自來到英國她已經很少開啟了,為向自我表示,她已同舊生活一刀兩斷。
訊息是夏清晚一個小時前發來的。
前面一大段文字,後面附了兩張照片,是一封婚禮請柬。
誠邀:向榆。
林向榆順勢歪靠在沙發裡,兩指撚著將照片放大。
請柬製作精美,光是看照片就能感覺到那其中圓滿與幸福的氣息。
夏清晚說婚期訂得倉促,來不及漂洋過海給她寄一封實體的婚禮請柬,又道機酒食宿她都包了,只要她抽出時間。
她細細看完,鎖屏發了會兒呆,起身去洗澡。
提起回上京,不由得想起舊人舊事:夏明州、喬映雪、盛駿馳……
前陣子,她還在倫敦街頭意外碰到了喬映雪。
當時兩個人都有要務要趕,匆匆約定電話聯絡就道了再見。
喬映雪竟能逃了婚跑到國外來,也讓她萬分意外。
不過,好歹大家都各得其所。
舊事如過眼雲煙。
沖掉頭髮上的泡沫,仔細洗完身體,裹著浴袍在鏡前吹頭髮。
她把頭髮留長了,長及腰窩的茂密捲髮,要反覆撥開來撥回去地吹。
她做人行事都利落,以前年紀小,總覺得長頭髮是個障礙,非得剪得很短,才能彰顯出自己的爽利,後來,去紐約讀研回上京工作,又輾轉來到倫敦,歷經幾番周折,才覺得,長髮也很好看,何不多多嘗試呢?
吹乾頭髮,她回到客廳,拿起手機打字回覆:
「清晚,祝你新婚快樂!希望你和葉先生百年好合幸福美滿!但是我就不回去了,最近事情多,咱們保持聯絡,你哪天來英國玩一定要找我,愛你的向榆。」
夏清晚和葉裴修的婚禮,夏明州和盛駿馳必會出席,都已經是過去式的人,她不太想見,也沒必要特意過去一趟顯示出自己的“放下”。
放下手機,化妝換衣出門。
她一邊翻包一邊匆匆從樓前臺階上走下來,低著頭沒看前路,不巧迎面撞上一個剛從賓利車上下來的中年男人。
男人身材高大兩鬢灰白,說著抱歉扶了她一把。
對視中認出對方,笑容化開,“Lin,沒想到在這遇到你。”
“好巧,你也住這裡嗎?”
林向榆問。
“我媽媽住這裡。”
男人名叫Robert,上個專案的採訪物件之一,林向榆跟他接觸過幾次,聽對接組的同事提過他祖上是貴族,早已經落魄了,他本人離過兩次婚,四十多歲。
禮貌寒暄了兩句,林向榆擺手與他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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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是一次再普通不過的偶遇,林向榆在酒吧和同事們說笑時,卻又收到他的訊息。
Robert約她明天早晨一起喝茶。
林向榆宿醉之後去赴約,在他家洗手間裡吐了一通,而後在他家沙發上昏睡了半天。
醒來後,她很覺得抱歉,Robert卻依舊紳士,笑著講她是sleeping beauty。
換個人來說,這話也許顯得油膩,他講起來卻只有一種溫和的紳士格調。
自那之後,林向榆與他約會過幾次。
在英國住久了,聽過不少老白男與亞裔女孩的事情,這些故事裡,老白男大都是薄情寡義的角色。
Robert卻好得不真實。
眼窩深邃長睫濃密,言談總是低沉溫柔,年輕時大概是能俘獲無數芳心的萬人迷,年紀上來了,又沉澱出一種包容的氣度。
太完美,以至於顯得虛假,讓人摸不著邊際。
林向榆因此疏遠了他。
Robert本人也察覺了,兩人間慢慢淡了。
後來隔了小半年,又一次在某個聚會上遇到,那一次,他的前妻也在場。
林向榆的男伴有事提前離席,散場的時候,Robert行紳士風度,送她回家。
在她家門口他吻了她。
由此又開始約會。
林向榆心想,即便他是偽裝出的完美又怎樣?最起碼,他的偽裝也讓她著迷。
栽過那麼多次坑,也不怕這一次了。
如此過了許久。
這天Robert載她去餐廳,侍應生端上來裱著anniversary字樣的蛋糕,她才反應過來:已經與Robert戀愛一年了。
回頭一望,這好像是她談得最長的一段戀愛了。
此前,與夏明州談得最長,接近一年。
與盛駿馳談得更短,五六個月還是七八個月,已經記不清了。
開開心心吃完飯,一起回到家。
Robert又開了瓶酒。
客廳開了幾盞小燈,昏黃中,兩個人窩在沙發上蓋著毯子聊天,林向榆喝了不少,已經有點迷離。
說,“我一開始很不信任你,覺得你太完美了,很假。”
她當然會這樣想。
她拋掉舊時光,一個人來英國發展,一個完美無缺風度翩翩的英倫紳士從天而降,此人又有落魄貴族的名號作點綴,怎麼看都像是古早故事會里編造出來的異國風情的童話。
說難聽點,像殺豬盤。
“我知道。”
Robert笑。
他們之間一向不聊這樣嚴肅的話題。
林向榆不喜歡跟男人聊這些,說來說去,都像是在要甚麼保證或者承諾,一點兒也不酷。
今天她喝多了,藉著酒勁兒把話講出來,講完就兀自搖頭,像是要把話語的餘韻驅散。
Robert卻對這個話題很感興趣,順著問,“……那麼,你覺得我瞭解你嗎?”
林向榆說,“不知道。”
說著抬手與他碰杯,想要把話題敷衍過去。
Robert最是知情知趣,以前問起她過往的戀情,她打哈哈搪塞過去,他就沒再提,今兒卻是問到底的架勢,沉默片刻,又道,“……你從來不提你過往的戀情,為甚麼?”
林向榆先是做出迷茫的樣子,假裝沒聽懂。
見檯燈昏黃光暈中,他眼神錨定著,眸裡微帶著溫和的笑意,似是在笑她逃避話題。
她也笑起來,半真半假說,“你不會是趁著我酒醉,想要從我嘴裡套話出來?”
“邏輯這麼清晰,可見你沒醉。”
他笑說。
她起身離開沙發,“我換一瓶酒。”
Robert在後面揚聲說,“真不想說的話,我就不問了。”
明擺著是打趣她隱瞞。
林向榆回眸飛了他一眼。
她拿了酒回來,給自己倒了半杯,歪在沙發裡,開玩笑似的三言兩語講了過往的戀情,最後總結說都不是好姻緣,不提也罷。
Robert沒接話,喝著酒默默看她,看她仰頭怔怔出神。
半晌,林向榆自言自語似的,“……我有時候也會想,為甚麼我總遇到不靠譜的男人。”
以前高中早戀時就不提了,青春期動盪,當然沒有好結果。上大學後,她吸取教訓考察了夏明州足夠久才答應他的追求,可最後依然鬧得難堪,倉皇不定中與盛駿馳在一起,末了雖是和平分手,細想也是一地雞毛。
這兩段戀情,像是開了個壞頭,她此後的戀情都沒能超過半年。
當初,跟夏明州分手的緣由,連她自己都說不清。
最開始,在北官房衚衕,盛駿馳邀請側廳他們幾個人一起喝酒,本來沒甚麼,葉裴修解圍,她攙著酒醉的夏明州回家,第二天夏明州酒醒之後,還興致勃勃地跟她說,盛先生好像很賞識他。
她聽了也鼓勵他,講說,“你有能力,有機會一定能出頭。”
那之後,盛駿馳隔三差五打電話給夏明州,邀他出來一起喝酒,還讓他務必帶上林向榆。
夏明州大概是以為向榆活潑,能熱場子,所以盛先生要一併請她。也沒有不聽從的道理。
林向榆一心為他好,自然也沒有拒絕,能抽出空來都會過去赴約,盡力喝酒玩鬧,不讓盛先生掃興。
如此,大約有四五次。
漸漸地,林向榆感覺出不對:盛駿馳總是直勾勾盯她,說些模稜兩可的話。
她思忖之後,找了個機會跟夏明州講,以後盛先生再來找,她就不去了。
本來是好聲好氣,不知哪裡出了差錯,夏明州生起氣來,兩個人大吵了一架。
“好不容易最近有了點起色,眼看著專案快要談下來了,你這時候撂攤子甚麼意思?”
“每次去都要喝那麼多酒,賠著笑臉說好話,我有點累了。”
她不想說盛先生也許對她別有居心,怕夏明州一時上頭跟盛先生起衝突。
“我不也是賠笑臉嗎?我自尊都不要了,就為了掙個前程,”夏明州氣得來回踱步,忽然想到一個可能性,猛地扭過頭,“……你瞧不起我,是不是?!覺得跟我在一起很丟臉?覺得跟我一起去巴結那些人,很丟臉?”
“我瞧不起你我會陪你去賣笑?!”
“……陪我談生意是賣笑?”
吵到這個地步,林向榆自己也錯愕。
她忽然覺得夏明州也許根本不愛她。如果愛她,怎會注意不到盛駿馳看她的眼神?如果愛她,怎會對她的付出視而不見?
立刻就搬走了。
她對夏明州寒了心,當然不會回頭。
後來漫長的歲月裡,她偶爾想起這茬,有幾分能體會夏明州的心情:他那時總被圈子裡的公子哥瞧不起,鉚足了勁兒想爭口氣,尋到一個好機會,當然拼盡了全力。也不是不念她的好,喝醉了總是抱著她一疊聲說,“小榆寶貝,我好愛你,沒有你我真不知混成甚麼德行。”
“小榆寶貝,我出人頭地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娶你。”
林向榆審視過去,以旁觀者視角冷靜地看:他那時是年少氣盛,一門心思往上爬,忽略了女友的感受。
不過,時過境遷,也無所謂誰欠誰更多了。
跟盛駿馳在一起,是預料之外。
她那陣子消沉,盛駿馳總來找她。
他當然有他的魅力,風趣幽默,甜言蜜語,一個有權有勢的公子哥體貼起來,很難招架得住。
她最喜歡每次見到面,盛駿馳笑笑地叫她,“小榆。”
好像只要她笑一笑,一切煩心事都消散了。
從最開始她就知道,盛駿馳浪名在外,對她的真心就那麼一點:
剛睡在一起的那一晚,她身上還穿著他的衣服,另有女人來找他,盛駿馳竟留了人,三個人坐在沙發上說笑。
後來,不經意間提起他們這些公子哥以後結婚的事,他也只是插科打諢敷衍過去,根本不接話茬。
所以,她從來都清醒,所以,到後來她要出國,就麻利地跟他分了手。
拋掉這些不談,這段戀情實際上非常盡興。他們脾性相投,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心花怒放。十里洋場紙醉金迷,呼朋引伴歡聲笑語的日子像一截金色的河流,在她的過往裡閃閃發光。
回頭想一想,也許是一開始對夏明州期望太高,所以最後寒了心,也許是一開始對盛駿馳不抱希望,所以最後只記得他的好。
可事實上,跟盛駿馳在一起的時候,她與他從來沒有過深層次的精神交流,他們倆都不喜歡這些,黏黏糊糊嘰嘰歪歪,不灑脫。
以至於,分手後就連創傷都留不下來,像酒肉穿腸過。
林向榆倚靠著沙發,仰面愣愣地對著天花板。
抬手向虛空中一抓,拿到臉前攤開手來看,是空蕩蕩的掌心。
歲月是咆哮的河流,沙石俱下,沖走一切,徒留溼漉漉的赤.裸河床。
過了不知多久,Robert出了聲。
“……因為你非常善良,容易看到其他人的優點,”Robert說,“所以,你會結交一些,在其他人看來並沒有那麼好的人,戀人、朋友,都是一樣。”
聽到他的話音,林向榆扭過頭來。
像是聽到召喚,從泥沼裡仰起臉來,呼吸到了新鮮空氣。
她頓了兩秒,而後輕鬆地笑了。
“謝謝你稱讚我。”
“不客氣,這是男友該做的。”
Robert俯過來親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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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很好,可林向榆依舊沒有與他穩定下來的打算。
一直秉持著“目前還不錯,那就繼續談下去”的想法。
如此,不知不覺竟過了五個紀念日。
她自己都吃驚。
Robert開玩笑,“要不要去登記結婚?”
林向榆也開玩笑地答,“等我有空。”
兩個人手牽手,笑鬧著穿過冬日的倫敦。
回到家,脫大衣解圍巾,林向榆道,“之前跟你說,明天要見我朋友,你還記得吧?”
“當然,”Robert笑著吻她,“你的老朋友,很漂亮,她的丈夫身份不凡,我不能拍照不能多問。”
都是她講給過他的話。
林向榆點頭,“對。”
又開玩笑,故作出嬌矜,“現在你知道了,我來頭很大的,不能輕易跟你結婚。”
Robert大笑起來,斜睨她一眼,低聲說她是狡猾的小狐貍。
他比她大了十多歲,日常相處時,言談舉止間總不經意地把她當baby girl,是一種溫和的包容與寵溺。
談得愈久,林向榆愈發覺得自己在他面前變成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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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向榆和Robert一起出門,先去Monmouth Coffee排隊。
夏清晚和葉裴修帶著兩歲的小女兒珈和來英國遊玩,冬令時日照短,幾個人就約在午後一起喝杯咖啡。
Monmouth的咖啡口味好,本地人和遊客都愛,時常要排隊。
林向榆和Robert排了半個小時,順便買了一包咖啡豆,推門出來就見那一家三口剛走進戶外座椅區。
她揚手打招呼,喊,“清晚!”
夏清晚抬頭看過去,驚喜地笑,“向榆姐。”
兩個男人握手打招呼,Robert做了自我介紹,珈和奶聲奶氣地喊了聲Robert,學著爸爸的樣子,正兒八經伸手跟他握手。
惹得大家笑起來。
“幾年沒見了?”
“得有七年了吧?”
本來沒想哭的,但是時隔那麼長的歲月再見到老友,林向榆一下沒繃住,淚水無聲流了滿臉。
夏清晚抱了她好一會兒。
落座喝咖啡。
兩個女人坐一邊,兩個男人坐另一邊,戶外區域人來人往,珈和有點困了,趴在葉裴修身上睡覺,彷彿一點不被影響。
“Robert比我大十多歲,”林向榆大笑說,“年齡大會體貼人,就是有時候太端著,挺煩的。”
有褒有貶,是沉浸在愛裡的樣子。
夏清晚循著她的視線扭頭看過去。
林向榆又說,“你看,他比你家葉先生大了六七歲吧?這麼看起來,得大了十歲不止。”又置身事外吐槽了一句,“白男花期短。”
夏清晚笑著誇,“挺優雅的,很有紳士風度。”
又聊起她,“沒想到你會把頭髮留長,很好看。”
順著這個話題,聊起林向榆這些年的種種,工作生活娛樂,算得上是多姿多彩。
“前陣子去做調查,碰見一個醉鬼,給我胳膊劃破了。”
林向榆擼起袖子給她看,像是給久未見的親人訴苦,“你看,好疼啊當時。”
夏清晚指尖輕觸,關懷了一番,又道,“以前你從來不喜歡說這些。”
很少提苦和痛,提起也是輕飄飄帶過,彷彿不提就不存在。“現在能開口講,真的很好,”夏清晚由衷說,“說明有人在好好地愛你,我放心多了。”
林向榆笑笑。
Robert愛她她當然能夠體會,但她不想對未來做太多預設,和Robert是否結婚一點兒都不緊要,人與人的際遇很難講得明白,一切隨緣就好。
只要她是她自己。
在日復一日中感受生活。
望向那邊睡得酣熟的珈和,葉裴修單臂摟著,大手撫著女兒柔軟的頭髮。
“小珈和真漂亮,長得像你。”林向榆說。
晶瑩剔透的奶糰子,大眼睛忽閃忽閃,眼睫毛那麼長。
說說笑笑,慢悠悠喝咖啡。
聊了一個多小時,一家三口還另有飯局安排,就散了場。
“向榆姐再見。”
林向榆說,“哦對,遲來許久的當面的一句祝福,祝你們幸福美滿。”
Robert也向葉裴修講了句長長的祝福。
“我們會的。你們也一樣。”
葉裴修禮貌道。
兩方人道過別,林向榆回頭望去,看到葉先生扶著後車門,讓小珈和自己爬進車廂裡,夏清晚低眸笑盈盈站在旁邊看。
溫柔日暮中,是賞心悅目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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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是給林的前後經過做個交代。
感謝喜愛晚棠的大家,看到評論真的非常幸福。另:同型別新文《野草莓之地》,十歲年齡差,求個收藏,我爭取在今冬末尾前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