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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兼顧日常與神秘的方程式……?

2026-05-28 作者:夕與七

方才尤夏右手手腕上那個獨特的骨鐲,便是旅者骷髏。

顯然,那位善良的守夜人前輩並沒有選擇殺死旅者骷髏。

在尤夏選擇成為守夜人後,對方先是用某種奇特的方式與旅者骷髏進行了無聲的交流。

然後,就用一種尤夏根本看不懂的能力,直接將旅者骷髏變成了尤夏手腕上的骨鐲。

隨後,那位守夜人前輩只是留下了一個特殊的聯絡號碼,和"既然如此,就交給你了"的話,疊加之地便驟然崩塌。

回過神來,尤夏已經在醫院裡坐著了。

在給旅者骷髏取名骨天天后,尤夏的思緒仍舊沒完全從疊加之地中抽出。

她現在的心情非常的複雜。

恐懼,嚮往,擔憂,不知所措。

進醫院前,她還是個普普通通的女孩。

而現在,她擁有了一具骨架夥伴,還即將成為超凡中的一員。

守夜人……到底是甚麼樣的呢?

與未知搏鬥,與人性抗爭?

尤夏對守夜人的瞭解,目前只是基於《靈一百》那書面上並不真切的隻言片語,和與唯一遇見的那位神秘卻善良,小小一隻……風格獨特的守夜人前輩短暫接觸中得到的淺薄認知。

兼顧日常與神秘的優雅理性,果斷卻善良的閃耀光輝。

尤夏在心中默默勾勒出這麼一個真善美的英雄群體,模糊而高遠。

左手不知何時又伸進了口袋裡,緊緊攥著紙條。

"我真的能做好嗎?"

————

該怎麼賺錢呢?

從醫院回到熟悉的房間裡,拉上窗簾,林夕坐在床尾,右腿搭在左腿上,下意識的翹起了二郎腿。

是的,賺錢。

在醫院,妹妹去繳費時,林夕心中就隱隱約約萌生出這個想法了。

一人得道,雞飛狗跳。

其實一般的守夜人倒不至於窮成她這樣,只要稍微有點賺錢的想法都不至於。

但她之前還真沒考慮過這些。

自從發現世界另一面後,就從未兼顧過日常,一頭埋在神秘裡的林夕對此深有感觸。

所以如今才會決心改變。

為如今她發現,改變,不一定必須體現在兄妹關係的變化上。

自力更生,顯然也是擺脫寄生蟲的事實所需要的。

和妹妹關係改善,但不賺錢,和之前相比,頂多從可有可無的寄生蟲,變成討好妹妹吃軟飯的寄生蟲。

說到底,還是寄生蟲罷了。

待在家中玩玩單機遊戲,看看小說動漫,經濟來源全靠妹妹支撐,這也太不像話了吧。

所以,一回到家,林夕便將尤夏,骷髏,疊加之地這些守夜人相關的資訊全部從大腦中扔了出去,開啟了思考者模式。

因為守夜人身份和自己當時敷衍態度的歷史遺留原因,自己身上有一個特別嚴重的猝睡症的標籤。

這個標籤最好有個過渡,不能說摘就摘。

而且摘掉前還要為身為守夜人經常離開找出另一個藉口,林夕暫時想不到甚麼合理的解釋。

而這間接導致自己很難去外面的世界工作賺錢。

而就算把猝睡症的標籤摘下來了,林夕也沒把握能兼顧好守夜人的身份與日常打工人的身份。

更何況,與社會脫節這麼久,她對自己的語言能力實在沒甚麼信心。

既然如此,一個在家裡便能完成,沒有固定時間要求的工作顯然更適合林夕。

那麼,有沒有這樣的工作呢?

當然有。

作家。

當然不是高大上的那種,而是網路作家。

俗稱苦逼的網文寫手。

論寫作,林夕自然……是沒甚麼信心的。

不過據說寫小說要求不高,是個人都能寫。

林夕覺得自己應該還能算是個人。

而且,比起普通寫手,她還有一個優勢。

不是白毛蘿莉的身份。

而是她這幾年來,豐富的超凡經歷。

到時候隨便從過去的經歷裡扒一些內容東拼西湊,一本小說不就成了?

別人寫超凡,寫的是幻想。

她寫超凡,主打一個真實!

聽懂掌聲!

總不能跟她之前胡扯的一樣,小說作者都是一群白毛蘿莉,寫的也都是紀實作品吧。

如果不是,那拿甚麼跟她鬥?

想到就做。

起身來到電腦前坐下,開機,建立文件,嬌嫩的十指在鍵盤上蓄勢待發,整個操作一氣呵成。

這一刻,林夕感覺自己的大腦孕育了一整個浩瀚宇宙。

過往的經歷在腦海中不斷浮現,零零碎碎但數不勝數的記憶片段噴湧而出,彷彿正以無數張畫面的形式將她包圍,在四周起伏躍動。

她就像是創世主,在無窮無盡的模板中愜意的挑選,選好後只需手指輕輕在鍵盤上一摁,便是宣告著創世般的開端誕生。

激動的心,顫抖的手。

那麼,主角叫甚麼呢?

總不能用真名吧。

四周躍動的畫面轟然破碎,宇宙坍塌,手指僵硬。

看著一片空白的文件,白毛蘿莉感覺山崩版的靈感被這純白拒之門外,她沒辦法在其中打下哪怕一個字。

是的。

她有起名困難症。

但作為身經百戰的守夜人,林夕不會被這小小的困難打倒,很快她就想出瞭解決辦法。

直接不管。

名字就先用x頂著,之後再想。

總之,先把劇情寫出來。

一小時後。

看著仍舊純白一片的螢幕,表情依舊不變,眼神中卻藏著幾分呆滯的白毛蘿莉有點懷疑人生。

她不得不承認,就算有著現實經歷的優勢,但是想把現實改編成小說,不是那麼輕鬆就能完成的事情。

她倒不是真的一個字沒寫,但那磕磕絆絆勉強寫出來的東西實在是不堪入目,所以寫了沒一會就想著推倒重來,寫了沒一會就又想著重來……

最終正文還是一字不存。

寫作好難。

她的要求也不高啊,能看就行。

為甚麼就是做不到呢?

林夕整個人洩了氣,眉眼不自覺的略微垂落了些許,下一刻,白毛蘿莉順著洩氣的情緒,左臉輕輕的砸在了鍵盤上,任由螢幕上的文件被砸出一堆不斷跳動的字母符號。

難道要放棄當作家?

可還有甚麼其他賺錢手段嗎?

白毛蘿莉迷茫的換了個姿勢,臉蛋正對著顯示屏,換成下巴壓住鍵盤的一些按鍵。

她無神的看著文件裡雜亂變換的字母。

總不能出道當偶像吧。

等等,偶像?

林夕猛的抬起頭,看向自己的雙手。

白皙,纖細,嫩滑,小巧玲瓏。

她開始默默思考起了這件事的可行性。

而在經過認真和嚴肅的考慮後,白毛蘿莉還是艱難的將這個聽上去好像可以躺著賺錢的選項否決了。

她不覺得自己會以現在的模樣度過一輩子。

林夕覺得,這副白毛蘿莉的身體只是之前某次靈界經歷中得來的詛咒罷了,自己也遲早能從某個靈界中解開這個破詛咒。

難度?

對於她來說,灑灑水的事啦。

倒是需要一點運氣,畢竟能詛咒林夕的,自然不是普通的詛咒。

想找到對應可以解除詛咒的靈界,那樣的靈界等級高,本身就少,也是比較難找的。

更何況找到了裡面還不一定有破解詛咒的東西。

不過,再難林夕也不會放棄。

低階靈界中也有可以觸類旁通的知識,慢慢攢起來也不是不可能解決問題。

而如果去成為偶像,等她找到破解詛咒的方法,變回去後又該怎麼辦?

從哪找出一模一樣的白毛蘿莉交差?

雖然她男性時的樣貌也還行……但也不能頂替女體時的自己呀。

萬一粉絲們發現偶像消失後狂熱的尋找行蹤,最後把自己扒出來了怎麼辦。

這就是個巨大的隱患,不能幹。

她一向不敢小瞧群眾的力量。

最終,林夕還是頗為可惜的選擇了寫小說。

不能躺著賺錢了,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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