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家後庭芳跟周圍還記得她的鄰居,打聽了她離開之後發生的事。
當年她父母發現她人不在了,找了很多人去山上找,後來發現她帶了身份證戶口本走,才知道她是跑了。可她一個小姑娘能不能走出大山,沒人說得準,她父母不放心,村子裡的人搜尋了很久,就是怕她掉進山溝裡死了。
後來一直沒找著人,庭芳父母也就死了心,把收人家的彩禮退了。村子裡很多人說他家教女無方,她父母很久都抬不起頭來。大概也是怨她,後來就不再提起她了。
之後過了幾年,庭芳的大哥二哥陸續和家裡聯絡上了,在外面雖然也站住腳了,可日子過得也都一般。大哥準備結婚,本想讓家裡貼補點,這才知道庭芳離家出走的事,也知道父母拿不出錢來。二哥只回來過一趟,下一次回來就是父母葬禮了。
村子裡的人這些年也開始轉變,有的離開了,有的買了車,有的開始做生意,聽說有人想把這裡打造成旅遊景點,大家都覺得日子有盼頭了。只有庭芳父母還在過著樸素的生活,維持著不變。
庭芳的爸爸是突然心梗,車程太遠了,根本來不及送醫院。父親走後,母親一個人孤獨地過了一年多,也不知道是甚麼病,漸漸形容枯槁,某天被人發現一睡不醒,不過倒也安詳。
葬禮上她大哥哭得非常孝子,然後決定翻修房子。不過村裡人都覺得他是想留著以後做生意用。
如今庭芳住在這個翻修過的房子裡,發現雖然比從前大了一些,乾淨整潔了一些,裡面的傢俱用品都還是舊的,還是原先的樣子。甚至廚房的灶臺也還是燒柴的大鐵鍋,那些潮了又陰乾的木柴還堆在牆邊。
她站在屋裡能想起來父母是怎樣在屋裡走來走去,喊著他們三個人的名字的。那些她以為自己已經忘了的片段,原來始終清晰地在腦子裡存著。
庭芳坐在媽媽經常坐的那個表面都包漿的小板凳上,回想起小時候一些畫面,默默地掉眼淚。
她寧願父母還在,拿掃帚打她出門,也不想像現在這樣,很多話再也沒有說的機會。
其實庭芳也想過,當初如果聽父母的安排,在村子裡穩定地嫁人生小孩,一輩子不出去,會不會比現在幸福。至少,她的孩子不會那麼早離開吧。
只是如果能從那時再重來一遍,她估計還是會做同樣的選擇,否則也就不是她了。
所以庭芳其實已經接受了自己最後死刑的結局,但她必須要拉那個兇手一起死,不然他相信這個迴圈不會停止,因為她的意念不死。
庭芳在老家住了下來,清掃屋子,生火做飯,沒有幾天就融入進來,彷彿從未離開。之後她在家裡找到大哥二哥現在的聯絡方式,給他們打了電話。
接到她突如其來的電話,兩個哥哥一開始不約而同覺得是騙子,畢竟太久了,聲音也無從辨認。庭芳說了很多小時候的事,才讓他們相信,這個幾乎遺忘的妹妹還活著。
兄妹已經都變成了中年人,雖說是親人,其實也已經是陌生人,兩個哥哥只是不停罵她,對於她說想見面的心情嗤之以鼻。
直到庭芳說“有些錢的事想當面談”,他們才像約好似的改了口,說抽時間會回來。
庭芳不知道這個時間要多久才能抽出來,她在老家安穩地住著,作息規律,每天早上爬山鍛鍊身體,幫周圍鄰居放放牛羊。在這裡她難得獲得了平靜,同時也在心裡和身體裡慢慢積蓄了能量。
她等了三個多月,大哥先回來了,他倆對視的第一眼,大哥就陰沉著臉大罵起來,說她沒良心,問她現在還回來幹甚麼,說她不如死在外面……說她怎麼好意思現在來分家產。
庭芳心裡原本湧起的一絲溫情,很快就散了,她意識到自己電話裡那句話讓哥哥們認為她是想來爭家產。她看著這可以說是空蕩蕩的房子,覺得很好笑,哪裡還有家產可爭啊。
她看著面前的哥哥,已經發福,面目全非,走在街上都相互認不出。她還能記起小時候的一些溫馨畫面,家裡好不容易燉一次肉,哥哥會把碗裡最大的一塊留給她。
不過那是很小很小時候的事了,等他們長大一些,兩個哥哥就不帶她玩了。其實庭芳知道,在哥哥眼裡父母一直偏疼她這個小女兒。庭芳沒有辦法讓他們明白,那種偏疼無非是知道她早晚有一天會和這個家毫無關係的一點補償罷了。她從小無數次聽父母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也看他們把身邊的錢都給了哥哥們,目送他們離開家去闖蕩,卻不喜歡她讀書,只想給她安排婚事。
以前她從來不怨哥哥們,她總覺得並不是哥哥們在干預她的人生。直到今天,庭芳看著大哥猙獰的臉,才真正意識到他們才是罪魁禍首。
“我不要你們的錢,”庭芳淡淡地說,“我想談的是我的錢。”
大哥皺了皺眉:“你甚麼意思?”
“等二哥回來一起說吧。”
她這樣說完的第三天二哥就回來了,這三天裡他們兄妹倆一個裡屋一個外屋睡著,幾乎沒有交流。庭芳一直等著哥哥來問她這些年過得怎樣,卻沒等到一句。
二哥進門後倒是沒罵她,庭芳想大哥一定偷偷打電話了。庭芳見他倆都到齊,也就沒有多廢話,直接進入正題。
“我沒有多少存款,但有一套房。不大,是新房。還有些年貸款,每月不多。”庭芳望向他們不解的臉,“這房子我用不到了,你們商量一下,過到誰的名下。”
“甚麼意思?”大哥還是不明白,“你是不是還不起貸款了,想讓我們幫著還?”
“我說的還不夠明白嗎?房子送給你們,我不要錢,誰要房子,就把後面的貸款還了。這兩年房價在漲,買房的人也多,你們轉手賣出去也行。”
兩個哥哥面面相覷,不敢相信她是真的要送房。
“你發財啦?房子說送就送!”二哥說。
“我是用不到了,之後我可能會離開很長時間,也不會再和你們聯絡,你們不用擔心。爸媽一直希望你們過得好,希望你們成家立業。就當,我是為爸媽完成心願吧。”庭芳起身往廚房走,坐在灶臺邊燒柴,“你們自己商量,過到誰名下。再想添名字就你們自己去辦,和我沒關係。”
“你打算去哪兒?去幹啥?”二哥追問了一句。
“和你們沒關係。”
“她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別搭理她。”大哥說著點了根菸,招呼二哥出去聊。
他倆因為這個事聊到了半夜,庭芳睡醒一覺還能模模糊糊聽見他倆在外面吵。她心如止水,翻身繼續睡。
第二天一早大哥就告訴他,他倆商量好了,房子過到他名下,之後再分錢。庭芳點點頭:“行。但我現在回去還要住,你看是我現在就過給你,你許我繼續住一陣。還是說我甚麼時候走,甚麼時候再辦?”
大哥猶豫了一下,說:“那你甚麼時候走,甚麼時候通知我去辦手續吧。不過你現在得給我寫個保證書,不能反悔。”
“呵……”庭芳忍不住笑了一聲,看大哥臉色不好,勉強收住,“行,都聽你們的。”
其實這時庭芳已經有點後悔了,給他們還不如自己賣了。她知道大哥不願意現在就過戶,是不想付貸款讓她繼續住。
她原本是想把房子留給父母的,現在沒機會了,轉念一想,反正給父母,父母也會給哥哥,一樣的。
或許是因為她內心還是個傳統的,看重家庭羈絆的人,即便她已經不愛他們,也還是放不下血緣兩個字。她已經決定要去找那三個人,這一趟前途未卜,她不想繼續還貸款,也擔心掛著賣不出去要一直惦記,她希望自己走的那天,是無牽無掛,拋卻所有身外物的。
也包括感情。
就當這個房子,是她和哥哥們一刀兩斷的證明吧。
最終庭芳跟大哥二哥簽了協議,三年內必須過戶房子,至於他倆怎麼分,庭芳也懶得問。
合同簽完,大哥二哥接連離開,仍舊只剩她一個人在老家。她最後一次做了清掃,給父母的遺像上了香,之後終於再度離開了這個家。
她知道這一走大概就是永別了,她走在當年離開家的路上,回過頭山還是那座山,好像一點都沒變,可她知道自己已經沒有故鄉了。
遺憾的是,她終究沒能帶周在回來看看。
不過沒關係了,庭芳現在只想找到殺害周在的兇手,之後就算是十八層地獄她也甘之如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