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後庭芳決定採取迂迴策略,她有時候會偷偷去周在的學校附近溜達,想看看周在身邊有沒有男的,她就想先看看那男的甚麼樣。
可她從來沒見過周在和男生出雙入對,一不小心還被周在發現了,周在大發雷霆,不斷喊著:“你跟蹤我?!你到底懂不懂得尊重人啊!”
庭芳自知理虧,也沒甚麼可分辯的,只能默默縮起來。她們像往常一樣冷戰了幾天,這期間庭芳發現周在越來越煩躁,心神不寧,像是藏著甚麼事,回家也一天比一天晚,六日一早就跑出去,晚上才回來。
庭芳擔心得不行,又不知道該怎麼問。收拾屋子時好幾次都看見周在的日記本,上面有個密碼鎖,庭芳試了一下,用周在的生日很容易就開啟了,但每次她都控制住,沒有看,而是是復原放了回去。
她知道自己如果看了,被周在發現,於她們的關係而言是雪上加霜。她安慰自己這個年紀的孩子有點戀愛煩惱也不是甚麼要緊事,她只是很挫敗,自己的女兒不願意和她這個當媽的聊情感問題。
只是庭芳也不知道自己哪裡做錯了,她的文化程度低,生孩子時自己也還是個孩子,她已經盡全力了,然而庭芳並不知道一個合格的母親究竟是甚麼樣的。
也許這世上沒人知道,畢竟沒有一份說明書。
那天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週六,庭芳起床時周在還睡得香,她把前一晚準備好的材料從冰箱裡拿出來加工,麻利地出攤去了。早點賣完也已經接近中午,庭芳馬不停蹄地回家,發現周在不在,倒也沒覺得有甚麼。已經十幾歲了,週末出去逛逛也是正常的,縣城很小,也就那麼幾處能逛逛,走不太遠。
庭芳顧不上想太多,她就那麼一會兒空隙,自己隨便吃一口飯,可以稍稍眯一會兒,但要給鬧鐘上好弦,起來就要忙活下午出攤的東西。
她也確實是這樣做的,下午兩點多鐘就出攤去。五月的天氣已經很熱,她為了經過的人多,也只能待在沒有樹蔭的地方,守著油鍋很快汗流浹背,她不斷擦著,怕買的人覺得礙眼。
今天生意不好,到晚上六點多才算賣完,庭芳累得腰痠背痛,心裡著急的卻是還要回家給周在燒飯。每次她回去晚了,周在要是餓了,就會自己泡快速麵,那東西沒營養,庭芳不喜歡。
然而庭芳匆匆忙忙回到家,卻發現周在還沒回來。她皺了皺眉,覺得有些晚了,但好在天也還不算太黑,想著也許快回來了,她趕緊準備飯。
等飯菜都弄好,七點半都過了,周在還沒回來,這時庭芳才覺得不對勁。
一直以來周在不聽話也好,有秘密也罷,讓庭芳比較放心的一點就是大事情上她心裡還是有數的,比如從不在外面過夜,也不亂花錢。
可現在這麼晚不回家,庭芳心裡開始打鼓了。是出甚麼事了嗎?還是說,跟誰在一起?萬一周在真的在外面過夜,這事情就麻煩了。
她到外面找公用電話,給周在打電話。她自己沒捨得買手機。只是小靈通訊號不好,她怎麼打都是不在服務區。
庭芳坐立難安,一口飯也沒有吃,先是勸自己不要多想,也許就是回來晚了。可時間一分一秒過,她只能走出家門,到附近溜達。
一直等到了十點多,庭芳實在坐不住了。此時她必須認真考慮周在在外面過夜的可能性了,有男朋友,加上在外面過夜,成年人都明白會發生甚麼。可是一個女孩的媽媽,怎麼能接受這個!
她實在沒有其他辦法,乾脆去報警,說自己女兒失蹤了。警察問了她女兒的年紀,一聽是十六歲,立馬就不著急了。
“你先別急,這麼大的孩子偶爾出去瘋一瘋也很正常嘛,也許玩晚了就睡朋友家了。”警察安慰庭芳。
“她沒有關係那麼好的朋友,我也不認識。”
“現在的孩子不是甚麼都跟家長說的,你先回去等著吧,明天一早可能就回來了,要是還沒回來,你再來。”
庭芳失魂落魄走出警局,滿腦子想的都是,為甚麼啊,為甚麼孩子不願意向家長傾訴呢?
她也想踏實下來,可怎麼可能做到呢,菜都放涼了,從紗罩蓋起來,一點都沒動。忍不住想當年丈夫出事的時候,就害怕得緊,不過轉念又想如果真出事了,總會有訊息,沒訊息興許才是好訊息。
事到如今庭芳幾乎可以確定周在是和那個男的在一起,這可不行,明天回來就算吵架,她也得把事情問個清楚,說甚麼也要和那個人見一面,不能白白讓人佔了便宜。
想到這兒庭芳突然有了另一種擔心,她聯想到這段日子周在的心不在焉,像是藏了天大的秘密,該不會是計劃和那個男的去私奔吧?!
庭芳開始在房間裡翻找,開衣櫃看周在的衣服在不在,又翻所有抽屜看證件之類都在不在。除了身份證可能在錢包裡,其他倒是都在的,她卻還是放不下心。庭芳重又站在周在平時寫作業的書桌前,終於下定了決心。
她開啟了周在的日記本,她必須知道周在最近在幹甚麼,在想甚麼。她更想知道那個男的名字。
然而周在的日記本里沒有任何關於戀愛的事,更像是單純的發洩,有時候寫一整頁“好煩啊”,有時候把寫的東西全部用筆劃花。不過更多的是對生活的不解,以及對她這個媽媽的埋怨。
——媽媽今天又累得唉聲嘆氣,說自己腿疼,我讓她去醫院,她又不肯去,偏說沒事,那她不就是說給我聽的嗎!
——一隻雞兩隻腿,倆人一人一隻不是挺好,非要都給我吃,我不喜歡吃雞腿啊,說了多少次也記不住。
——媽媽總說她是為我活的,人為甚麼要為了其他人活啊!我不回家,她就不做飯,隨便啃兩口饅頭,家裡也沒窮到揭不開鍋,她這樣是吃苦上癮,還是做給我看啊!
——我想做家務,學做飯,非嫌我礙事,覺得我做得不夠好不夠快,還不如她做。然後一累了就怪我沒有自理能力,講不講道理!
……
諸如此類的東西,周在寫了很多,幾乎每天都有。庭芳這才意識到自己原來這麼愛抱怨,這麼愛給周在壓力。可她本意不是如此,她也不知道為甚麼會變成這樣。
除此之外,在周在的日記裡還有很多很多的寂寞,無助,迷茫。比如小時候因為年紀小,在班裡受到的欺負。比如同學中午一起去下館子,她沒有那麼多錢。比如大家開始去網咖玩,學著用電腦,她一是沒富裕錢,二是怕庭芳發現認為是不三不四的地方。比如班上女生都說她平時穿的衣服難看,還有渾小子說她身上發臭,她對自己的外表很不自信……
甚麼都有,但就是沒有情感方面,周在似乎真的沒有戀愛。
此時庭芳卻已經無暇去想這件事,她非常心碎,原來她的女兒一點都不快樂,而且不快樂了很長時間,她卻無知無覺。
庭芳淚眼婆娑,她打定主意,只要周在回來,她要和女兒推心置腹地好好聊聊。她要周在把對她的不滿都說出來,她保證自己不發火,能聽進去。庭芳也會認真聽聽周在想要甚麼,對未來有甚麼打算。
她會改。反正時間還長,還有機會。
然而這時庭芳再給周在打電話,已經是關機了,她感到一絲窒息。
第二天天亮庭芳破天荒沒有準備出攤,她給家裡做了大掃除,該洗的東西都洗乾淨了,她想著等周在回來,她們出去一起買點東西,添置些新衣服。
然而,周在一直沒回來。早上九點多,一輛警車停在了樓下,兩個警察上來敲響了她家的門。
庭芳滿懷欣喜地開啟門,看見是警察的瞬間,雞皮疙瘩爬滿了身。
警察語氣異常柔和,問她:“你是周在的母親吧?”
“是、是……”這個場景似曾相識,令庭芳頭皮發麻,“她怎麼了?”
“我們應該是找到她了,現在帶你去認一下。”
“認、認、認甚麼……”
庭芳的腳像灌了鉛,定在原地,雙手在身側開始劇烈發抖。
“我們發現了周在的屍體,”警察也於心不忍,視線往下旋,“需要你去確認一下。”
那麼多年過去了,命運的重錘再次帶著火花閃電砸了下來。庭芳用力吞嚥了一下,忽然發現無法呼吸,她想要抬起腳,卻一屁股坐在地上,昏厥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