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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叛逆年紀

2026-05-22 作者:遙淼

可人畢竟不是機器,拋開心念,還有激素影響,進入青春期之後周在愈發控制不住內心的煩厭。

她對於眼下的生活充滿厭倦,看甚麼都煩,做甚麼都提不起勁兒。樓下垃圾桶沒人清理讓她覺得煩,家裡下水口的汙垢讓她覺得煩,媽媽總是不換衣服,身上一股糖油味兒讓她覺得煩。

當然,學習更令她心煩。初中畢業時周在的學習成績已經下降,好在考試運不錯,還是考上了縣城裡最好的高中,只是沒進最好的班。

為此庭芳絮叨了一陣子,周在好幾次回嘴“知道了,煩死了”。

庭芳不記得自己有過青春期,她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她日復一日重複著同樣的事,也不覺得麻煩和枯燥,她認為生活就該這樣子。所以當週在對她的回應開始充滿火氣,庭芳根本不明白為甚麼。

在庭芳看來,周在上了高中以後就越來越不耐煩,越來越不服管,常常說一句頂一句。好的轉變是周在性格好像外向了一點,出來進去也有人陪同。壞的轉變是,成績一落千丈。

以前庭芳最喜歡開家長會,老師總是誇獎周在,她臉上有光。可高一的家長會,老師卻根本不願意和她說話,庭芳主動去問,老師愛搭不理地說周在可能還不適應高中生活,稍微有點跟不上。

那天回家的路上庭芳數落著周在,讓她不要在高中的時候放鬆,考不上大學就功虧一簣。

周在提高了嗓門:“功虧一簣也是我自己的事!考不上就考不上,我自己擔著,關你甚麼事!”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說話!”

庭芳踩停腳踏車,周在就乾脆從後座跳了下來。她早就不願意坐在媽媽的後座上了,同齡的孩子放學早都自己回家了,有的還會出去玩一陣再回家。要麼坐在髒兮兮的賣貨三輪上,要麼坐在腳踏車後座。因為小時候家裡沒有腳踏車,媽媽也沒讓她學,每天坐車回家又嫌太貴了,沒必要。

可是她已經那麼大了,也需要臉面的啊,她不想同學都覺得她離不開媽媽。

而此時庭芳不知道周在在想甚麼,她只是無法控制地訴說著自己的心酸:“我每天這麼辛辛苦苦是為了誰啊!還不是為了你!我希望你考大學,是為了你以後有出息啊!”

“為了我?你真的想過我想要甚麼嗎!是因為你沒念過大學,你就想讓我給你圓夢!”

庭芳張了張嘴,甚麼都沒說出來,她不知道該說甚麼,她也覺得周在說得沒錯,可是她卻止不住地滿腹委屈快要溢位來。

“你這個孩子怎麼這麼沒良心,我一個人把你拉扯大容易嗎,我起早貪黑虧待過你嗎!我希望你好,還有錯了?!”庭芳的嗓門極大,街對面都能聽見,可她的眼底卻是紅的,“我當初要是不留下你,也不用那麼累!”

“那和我有甚麼關係!我求你了嗎!”

庭芳瞬間抬起了手,周在下意識閉眼偏頭躲了一下,但她的手沒有落下去,僵了一下還是慢慢放下了。

就在這時周在注意到自己的一個同學在馬路對面看著她,發現她看過去,才騎車離開。周在的臉漲得通紅,只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她退後了半步,梗著脖子說:“以後你別來接我了,我自己回家!”

庭芳看著面前已經快要和她一樣高的周在,第一次意識到她已經快要失去這個女兒了。她想到了自己和她的哥哥們,當初也是毅然決然就離開了家。孩子長大的過程,彷彿就是遠離父母的過程。

她無聲地嘆了口氣,轉身自己邁上腳踏車騎走了,沒管在原地的周在。

事實上獨自站在馬路邊上的周在也很懊悔,她知道自己剛才的話說得過分了。“心裡話”和“過分了”並不衝突。她當然知道媽媽有多不容易,她也愛著媽媽,可她控制不了對這死水一樣生活的厭煩。

她沒有甚麼朋友,雖然她也有努力跟人交際,現在也有女生一起去廁所,去小賣部買零食,可是周在很清楚,她們不是朋友,對於人家來說,她只是可有可無的。

她不懂得如何和他人行為穩定的長久的關係,討好也換不來好的結果,乾脆就讓自己顯得瀟灑一點,孤傲一點,哪怕像個壞學生,周在發現這樣反而輕鬆很多,身邊也更容易熱鬧起來。

只是那種熱鬧都是虛幻的,周在總是覺得孤獨。心裡有團火在燒,像是會燎到周圍所有人,可心裡卻越來越冷,像是有個填不滿的洞。

其實周在非常想和庭芳親密一點,像她的一些同學,能和媽媽牽著手走路,能一起出去遊玩。事實卻是她們之間一直隔著甚麼,她明明清楚媽媽為她付出了多少,卻仍舊會在媽媽無意間碰觸到她面板時下意識閃避,她不明白為甚麼。

那之後庭芳和周在的關係變得更加疏離,不過倒也相安無事,庭芳安慰自己孩子長大了,這樣是正常的,有時候想管,猶豫一下也不再開口。周在開始自己上下學,也會和同學在外逗留一些時間,不過從不曾太晚回家。

她們日常溝通也都還算正常,畢竟不過是“晚上吃甚麼”,“幾點回家”,“作業寫完沒”等等,不至於吵起來,但有時候周在聽煩了也還是會頂兩句。庭芳在女兒面前漸漸畏縮起來,也開始覺得自己給女兒丟臉,儘量不和周在同時出現在人前,有幾次周在和同學路過她的小吃攤,她都低頭避開視線。

至於學習成績,始終不上不下,周在也不願意墊底被老師念,會間歇性努力。成績雖然不算好,但如果可以維持,念個普通大學也沒問題。

也許這樣維持著,等到周在過了叛逆期,一切都會好起來。然而在周在高二那一年庭芳明顯感覺到她不對勁,之前她只是顯得不耐煩,但人還是有精神的。可那段日子周在心不在焉,總是會走神。上高中之後庭芳給周在買了支小靈通,主要是為了上學方便,之前也不見周在在意這隻手機,現在卻沒事就看,好像總是有簡訊,還偷偷摸摸的。有時候她還會站在陽臺往外看,像是在等誰。

與此同時,庭芳發現周在在偷偷摸摸寫日記。她是過來人,她那時候剛學寫字,也總是偷著寫下對喜歡的人的想念。所以庭芳百分百確信,周在早戀了。

她真的生氣,雖然她並不覺得十六歲戀愛有甚麼問題,情竇初開,也不是能控制得了的。可是庭芳真的不願周在如她一般過早的在感情裡浪費人生,她很愛她的丈夫,她不後悔,只是她也沒有辦法說出這種生活很好很值得。

庭芳起早貪黑地忙活,不過就是想要周在不走她的老路。而且那個男孩是不是靠譜的人也不一定,女孩要是遇人不淑,就完蛋了。

找了一個晚上,在飯桌上庭芳還是問出來:“你是不是搞物件了?”

“你聽誰說的!”周在臉色瞬間就變了。

“他是你同學嗎?叫甚麼?成績怎麼樣?家裡做甚麼的……”

“沒有!”周在摔掉筷子,直挺挺站了起來,身後的椅子撞得一晃,“根本就沒這回事!”

庭芳自然是不信的,還想說:“其實他要是……”

“說了沒有就是沒有!”

周在轉身回了臥室,明知道門上沒有鎖,卻還是把門摔了個震天響。

飯也只是了兩口,庭芳嘆了口氣,把她的碗拿過來,明明撐得快吐了,也還是吃得一粒米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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