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不會吧?
張暘:怎麼會這樣,我們也沒逼老闆,沒發工資都沒有人去勞動局投訴。
李菲:我剛投訴,不至於吧?
黃芊:不是還不確定嗎?所以你們到底有多恨他啊?聽到原來寫字樓有人跳樓立刻覺得是他?這麼想要他死嗎?
朱玉:沒有啊,別胡說!
錢斌:剛剛正好在上廁所,現在已經到樓下了,待會就能知道死的到底是誰了,大家稍等一會啊,最多兩分鐘。
黃芊:?
張暘:小錢剛找了新工作,還在原來寫字樓裡,主要是他之前付了一年的房租,然後房東又不是很好交流,為了避免麻煩,免得被扣房租啥的,所以只能儘量在離他出租屋近的地方找工作。
好在原來那棟寫字樓公司不少。
現在他離事發現場最近!
錢斌:我要開啟視訊會議,大家如果想看直播的話,可以點選參加啊,如果怕畫面太過血腥,設定裡面好像也有一個ai檢測打碼的功能,用一下就行。
朱玉:這個不大好吧。
朱玉:你是在吃人血饅頭。
錢斌:就你廢話多,我賺你們錢了嗎?還吃人血饅頭,真是狗咬呂洞賓。
錢斌:愛看不看。
雖然不少人內心其實也隱約覺得有點不大好,但好奇八卦的心,真的很難抑制。最重要的是大家很關心死的人是不是他們老闆,如果是老闆的話,那被欠的工資和離職補償啥估計沒希望了。
畢竟總不能人剛死就去逼債。
而且還是去已經準備離婚,只是還沒來得及離婚的老闆娘那邊,逼債吧。
雖說法律支援欠債還錢,但……
不到一分鐘,群裡的視訊會議就被開啟,然後大傢伙全都紛紛點選,包括朱玉也不例外,一進去,最先看到的是搖晃的畫面,以及十分急促的喘息聲。
顯然,錢斌還沒有到樓下。
此時正在匆匆往那趕。
張暘:速度怎麼這麼慢啊?
李菲:我知道,今天早上錢斌還在群裡吐槽,說電梯又出故障了,不知道甚麼時候能修好,希望下班前能修好。
現在估計是還沒修好,他是跑下樓的吧,他現在工作的那公司在十七樓。
劉菲菲:啊,那老錢是挺拼的。
又過了一會兒,影片畫面總算轉到了樓下,而此時下面已經圍滿了人,救護車則是還沒到。與此同時,參加視訊會議的人全都陸續退出了,因為其他群早就已經有二三樓的人發了最新情況。
甚至沒打碼的照片都有。
黃芊:我看著感覺好像就是老闆。
劉菲菲:哪用得著感覺,就是。
張姐:怎麼會這樣?昨天老闆還說會想辦法籌錢,把欠我們的工資和補償都發下來,最重要的是老闆說,治安署那邊已經找到了之前捲款跑路的那個傢伙,只是案子還在偵辦過程中,款項被凍結,但等結案,那筆錢就能回來了。
老闆根本沒有理由自殺!!!
他還說到時候會給我們多些補償。
甚至準備把公司重新開起來,將暫時沒有找到工作的員工也都招聘回去。
李菲:?
張暘:這樣嗎?張姐你確定?
張姐:當然能確定,我還特地去治安署那邊問了一下呢,人家說錢雖然可能不能全都追回來,因為已經被花掉了一部分,但追回一半以上應該沒問題。
張姐:只是還沒來得及跟你們說。
張姐:會不會是謀殺?
劉菲菲:老闆娘?可是應該也沒有必要吧,老闆都答應淨身出戶了,甚至願意自己把所有債務都背下來,現在把老闆殺了,然後他們又還沒有離婚呢。
那債務老闆娘難道不用承擔嗎?
錢斌:最新情報,老闆沒有跳樓自殺,死的確實是老闆,但他不是跳樓自殺的,他是被人給砸死的,我的天哪!
跳樓的那個現在活蹦亂跳的。
老闆聽說當場就沒氣了。
黃芊:?
李菲:這麼倒黴,等等,如果張姐說的也沒問題的話,所以今天老闆是去大廈想著重新租間房,準備重開公司?
張姐:還真有可能。
劉菲菲:人怎麼能衰成這樣?
李菲:那咱們的工資?
朱玉:只能算了唄,畢竟人死為大嘛,總不能去找他老婆要吧,幸好不是自殺,如果是自殺的話,我肯定會覺得是被我們給逼死的,唉,世事無常啊!
錢斌:我的一萬多工資啊!
劉菲菲:你月薪不是六千嗎?
錢斌:是六千沒錯,可不是說拿到離職報告之前都還給我們算工資嘛,那算下來就是欠我兩個月工資了,即便不算上離職補償啥的,也有一萬二啊!!
李菲:那跳樓的到底是誰啊?
錢斌:等等,事情不對,治安署來了,跳樓那女的說她不是跳樓,她是被她老公推下去的,還讓治安署去抓她老公,說她老公現在肯定已經準備跑了。
黃芊:還真是一波三折。
李菲:那不更不好意思要欠薪了?
張姐:還真是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先來,群暫時先不解散了,我回頭看看能不能跟老闆娘交涉下。如果能交涉成功最好,交涉不成功的話,畢竟還有筆追回來的款項在治安署那裡,只要我們能證明他確實欠我們工資,那筆錢肯定得優先給我們結工資,剩下的才能作為遺產,由老闆娘那邊進行繼承啥的。
張姐:不過走流程速度肯定會比較慢,如果老闆娘願意先墊錢給我們發工資的話,不知道大家願不願意少要點。
這樣也方便我去跟老闆娘談判。
李菲:我查過資料,走流程速度確實會比較慢,但得到的錢應該會稍微多點。唉,算了,真的是不想在這方面多耗費精力,如果老闆娘願意墊付,少點就少點,權當是給老闆包了個大白包。
我的底線是起碼結兩個月工資。
錢斌:我也是,補償啥的,已經不指望了,把該給我們的工資結了就行。
張姐:行,但我也只能儘量,如果談不成,最後肯定還是要訴諸法律的。
大家都不富裕,甚至有不少是純月光,可憐老闆老闆娘啥的,那誰來可憐他們,所以大家還是決定,得要欠薪。
不要離職補償已經算退了一步。
最重要的是,老闆娘又不是承擔不起,而且錢都追回大半了,憑啥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