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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新文構思 還真會。 ……

2026-05-12 作者:金非鴿

第106章 新文構思 還真會。 ……

還真會。

馮知明搓了搓手, 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

楊金穗冷眼旁觀,哼,你還會不好意思啊, 這種表面憨厚的人, 最賊了(沒有地圖炮的意思, 特指小說中人物角色)。

她算是看透了,編輯這種職業,平時和你再好,到需要組稿的時候, 就會毫不留情地催你寫稿,渾然不考慮, 她一個學生, 好不容易放個暑假, 也是想娛樂一下的。

這個假期,她已經寫了不少字了。

而且,她現在也沒甚麼靈感啊,沒有靈感的小說,就像一盤散沙,寫著寫著就散了。

馮知明提出了問題, 也給了對策:

“你可以寫盜墓啊,寫得恐怖一點,神秘一點, 善惡有報一點。正好我們做這些事, 也需要有相關的話題打打掩護,順便的事嘛。”

楊金穗面無表情:

“反了。”

“甚麼反了。”

“因果順序反了,明明是你們需要有人打掩護,才讓我寫小說的, 被您這麼說,怎麼打掩護反而成了順便的事了。”

馮知明微笑:

“這也不是很重要吧。你放心,這次的稿費,我給你最高檔。”

“我本來也沒比最高檔低多少錢啊。”

楊金穗跳下凳子,在屋子裡轉來轉去,又轉來轉去,糾結得很。

“馮叔叔,我和您說實話吧,新開一本書,累就累點,能幫到你們我也認了。

但是,我怕被連累啊。唉,經過上次的t事,我發現我還是很膽小的,我怕人家又以我寫的內容作筏子來對付我。

我也怕連累到家裡人,您也知道,他們就是本本分分的普通百姓,做點小生意過日子。

我爹不算開明但疼我,我哥哥嫂子一直支援我,這才讓我做了許多我們這樣的家庭根本不許女孩做的事。

我能寫書,是我爹同意我去讀書,我哥哥嫂子出了錢,然後我才讀書識字,才有本事寫書。

我不能為了幫你們,為了我的甚麼理想,就坑了他們呀。

我很佩服偉大到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佩服那些舍小家為大家的人,但我做不到。”

楊金穗轉過身,正視著馮知明,無奈攤手。

馮知明沉吟:

“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也不會逼你必須做這件事,只不過……這事想解決也很簡單啊。”

楊金穗最終還是沒經得住馮知明的勸說,開始寫新文了。

其實這個題材,之前也在她的規劃中,只不過她沒想好這麼快就寫。

本來想的是,讀了中學,課程比較緊張,她也沒有信心繼續像之前那樣,分出一半的精力去寫小說。

因此,寫作速度肯定是要放緩的?

《坤道降妖除魔記》是一個任務。

往外國報刊投稿的內容是一個任務。

以青禾童的身份寫一些短篇童話故事也是一個任務。

這三個筆名,都是地位不夠鞏固,需要再刷一下存在感的。

而且也是她答應了別人要做的事。

至於身是客這個筆名,《凡骨初登修仙途》肯定是要出版的,她需要再寫幾個番外,剩下的事,就先暫緩了。

在她的預計下,可能一兩年後再慢慢寫新的小說就夠了。

唉,楊金穗拿著鉛筆在草紙上寫寫畫畫。

之所以不用鋼筆,是因為墨水還是挺貴的,只有正式開文時,為了作品不暈染,她才會專門用鋼筆,打簡易大綱的時候,她一般就用鉛筆了。

人物搞個甚麼設定呢?

主角嘛,肯定是不能寫反派人物的。

尤其是在國人的價值觀中,喜歡的多是中正平和的角色,那種殺人食人但有苦衷所以顯得惹人憐愛的反派角色,是大洋彼岸的自由國家推崇的形象。

雖然後世也有不少人開始喜歡這種角色,但相對還是小眾,只不過是在一個人多的國家,再小眾的喜好,都會顯得大眾。

那麼,主角就不能是一個盜墓賊,或者說,不能單純是為了掙錢而開古墓。

一些盜墓小說裡,常見的設定是,主角為了解開某個關乎身家性命的詛咒,為了破解甚麼關乎人類命運的陰謀。

但這種“情有可原”的理由,在一百年前的今天,還是不夠有說服力。

因為,對這個時候的人來說,身後事,是很嚴肅的事情。

就如祥林嫂會因為再嫁而擔心自己的身體被劈成兩半、被兩個男人爭奪,從而陷入徹底的恐慌中。

此時對身後事的關注程度可見一斑。

因此,盜墓這種事,在此時的人看來,無論有甚麼苦衷都會有爭議。

更何況,前世的盜墓小說是怎麼流行的?

在電腦還比較昂貴的時候,作者在論壇上進行連載。

那個時候,能熟練上網且喜歡去論壇看小說的人,多數還是年輕人。

年輕人嘛,哪個時候的年輕人都是反骨最多的。

而在報紙上連載,受眾群體就很廣了,有老有少,自然要考慮多數讀者的觀感。

那麼,給主角設定一個甚麼樣的身份,才能讓他合情合理地進入墓xue,且不觸碰國人的逆鱗呢?

楊金穗開始在紙上記錄自己的靈感。

守墓人?

比如一個守墓世家的最後血脈,偶然發現有人偷偷摸摸在自家守護的古墓附近打轉。

主角探查到他們是盜墓賊,趕跑盜墓賊後,主角怕他們繼續破壞其他古墓,於是一路追尋盜墓賊的痕跡。

既然是追尋人家的蹤跡,總是會落後一步的吧,落後了,那人家往往就已經進入古墓了。

為了防止盜墓賊破壞古墓,主角也只能跟進去了。

這個身份,可以說是站在了絕對的大義一邊,不容易被人詬病進入古墓這件事。

還可以是考古學家。

前世的一些好萊塢電影,很愛設定這種人設,主角因為考古學家的身份進入各種神奇的古老的遺蹟。

在此進行各種莽撞的騷操作,往往到了最後,主角抱得美人歸,遺蹟被禍害得夠嗆,甚至乾脆被夷為平地。

結尾,主角會站在直升機的梯子上,神情凝重地看向這片平地,發出一聲磁性的獨白:

“不知道下一個開啟這片寶地的人會是誰呢?”

然後,製片公司就會根據票房酌情開始“下一個開啟寶地的人”的故事拍攝。

住腦啊!

楊金穗拍了拍自己額頭,不能再細想下去了,這種設定是不行的。

人家好萊塢在電影裡禍禍別國的遺蹟當然不心疼,這比崽賣爺田還輕易。

但是她不能在小說裡寫這種情節。

而且也玷汙真正的考古學家了。

老一輩人本來就不能理解考古這件事,她再寫這麼本小說,更是形成刻板印象了。

不過,這個人設也不是不能用,只不過故事走向肯定不是古墓被破壞。

警察呢?警察或許也可以。

跟隨盜墓賊或者犯人入古墓,這也是很正當的理由。

但考慮到此時的警察,形象還是相對複雜一點,很多時候甚至乾脆是權貴的打手,所以針對這個設定,楊金穗還是猶豫了一下。

不管行不行,她都先記上。

實在不行,就搞成一個主角團,畢竟進入古墓要面臨的種種神奇又恐怖的危險動植物、機關,一個人去做雖然有種孤膽英雄式的壯美,但趣味性就太弱了。

還是應該組個團隊來進行探秘,最好有個搞笑的“丑角兒”,插科打諢,緩解緊張氣氛。

必要的時候,這個人還能因為自己的莽撞帶領主角團探索新地圖。

哎呀,要不怎麼說經典就是經典呢,經典盜墓小說的設定,團隊探險,搞笑擔當,果然是很好用的。

楊金穗即使沒想特意仿照,但思考著思考著,就靠了過去。

人設暫時這樣,故事情節呢?

馮知明並沒有要求寫成很長的篇幅,也沒說要寫成不同古墓的升級闖關模式,按理來說,楊金穗完整地寫完一個故事即可。

後續的宣傳,馮知明他們會上心的,會努力把這一個故事利用的徹底。

但這麼有趣的題材,她如果只是開個頭就不寫了,必然有人跟風寫下去。

而一旦人家寫的花樣更全,設定更復雜,她的小說就會很輕易地被從讀者們的記憶中清除掉。

她都動筆了,吃不到最甜的那塊蛋糕,感覺有點虧啊。

所以可以留一個鉤子,後面再慢慢寫第二部、第三部……

這樣也符合楊金穗的需求——她不想密集地趕工這本小說,時間實在是不夠用。

最好是一年甚至兩年寫一部,這樣寫下去,她在讀書的這幾年,就一直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了。

所以……

設定不同風格的古墓也是重點,而且其實也不一定要寫古墓。

馮知明希望她寫這本書,就是想透過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給那些對付盜墓賊的人打掩護。

而這些盜墓賊其實也不僅僅是盜墓,還會去偷古廟古建築的文物。

楊金穗前世看文物相關的紀錄片,還知道他們會去山洞裡把壁畫一片一片切割下來運走。

石窟裡巨大的佛像運不走,就把佛頭割下來運走。

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所以這些場景,也能成為情節點,這麼一想,能寫的還真不少。

她完全可以結合一些志怪類雜談小說,進行情節構想,也算是給書中和現實中所有不科學的內容找點歷史文獻作為“依據”。

那些偷文物的人既然喜歡我們國家的文獻文物,那就感受一下古老國家神秘學側的降維打擊吧。

思路越理越順,靈感湧動,楊金穗只想不顧天昏地暗地寫一場。

“金穗,別悶著了,快出來吃飯吧。滿谷,快去叫你小姑出來吃飯。”

寫文章甚麼的,倒也不必急於一時,還是先吃飯吧。楊金穗把紙筆一扔,就跑出去了。

作者有話說:昨天說到感情線的設定,我考慮了一下,感情線肯定會有的,這本書當時分類到了言情裡,不寫的話估計不太行。

不過篇幅不會太多,還是以女主事業線和親情線為主,而且要等女主成年後才會出感情線,t那個時候應該也快結局了,畢竟後面的時期,寫起來限制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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