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羅賓之歌 【混】紅羅賓表演街舞bre……
Summary:高山流水遇知音, 音樂大師就此宣佈維奧拉·繆特是全世界最瞭解他音樂概念的天才。至於維奧拉是怎麼想的?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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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大師看著維奧拉,禮貌又不禮貌地問:“你的腦子有問題嗎,維奧拉?”
維奧拉:“???”
如果這句話是蝙蝠俠、羅賓或者任何一個和善(重點)、可親(重點)、友好(重點!!!)的人來問維奧拉這個問題, 她一定會老老實實回答:
“是的,我曾經摔了一跤,摔壞了腦子。”
但是, 這句話是由正在操縱別人唱歌的邪惡反派音樂大師說出來的!這可不一樣了。
“我腦子就算壞死也不會把M穿得滿身都是, 並且抄襲一段夢中的音樂劇。”維奧拉難得尖銳地回敬道, 抱起手臂, “喂,你不會是根本不懂原創吧?”
音樂大師立刻被激怒,臉漲得和頭髮一樣紅:“你!你這個沒禮貌的傢伙!我當然懂音樂,我是……我是音樂大師!”
“沒有人會把自己稱作大師, ”維奧拉不屑地嗤道,順手拉過一旁沉默觀戰的蝙蝠俠,“比如, 你看蝙蝠俠,他就不會把自己稱作‘哥譚一流打擊犯罪守衛市民拯救世界正義勇敢酷炫高科技先進裝備頭腦靈活蝙蝠大師’。他只是簡簡單單叫Batman, BAT, MAN,懂嗎?”
音樂大師:“……”
蝙蝠俠:“……”
“謝謝你的介紹, 小姐。”蝙蝠俠最終說。
“不客氣,哥譚一流打擊犯罪守衛市民拯救世界正義勇敢酷炫高科技先進裝備頭腦靈活蝙蝠大師。”維奧拉回道。
經過在加百列那裡的特訓, 她已經熟練掌握如何背誦一個人的超長修飾詞稱號。
蝙蝠俠沉默。
音樂大師短暫被維奧拉的語言攻擊擊退一瞬, 又恢復了戰鬥力,他惱怒地掏出指揮棒:“我不懂音樂?我不懂音樂?讓我們看看究竟是誰才不懂音樂吧!哥譚人,sing for me!”
他手中指揮棒一揮, 尖端漾出動畫特效般的一圈圈波紋,像雷達一樣朝外擴散。廣場上的所有人都如同提線木偶,在他的指揮下,緩緩舉起右手。
“哇,這個動作可不太妙。”維奧拉看著周圍一圈的市民,嘀咕道。
音樂大師哼了一聲,再次挺胸抬頭,架勢十足地指揮起來:
“接下來為你們帶來的是,我親自作曲作詞的音樂劇片段——《當我試圖進入百老匯官網絡卡點買<漢密爾頓>中軸票卻由於殺手鱷越獄而全區斷網九十分鐘導致我根本沒搶到票》。”
維奧拉:“?”
這家音樂劇歌名長得和歌詞一樣啊?
“進前奏,小提琴,大提琴,架子鼓,對。”音樂大師熟練地指揮空中根本看不見卻能聽見聲音的樂團,“然後高聲部,唱!”
圍在三人周邊的哥譚人突然收回高高舉起的右手(維奧拉鬆了口氣),握成拳頭,不約而同梆梆捶在各自胸膛上,齊唱道:
[好生氣,好生氣!殺手鱷,都怪你!]
[為甚麼要越獄?為甚麼要淘氣?]
[調皮的小鱷魚,快滾回去!]
[好生氣,好生氣!殺手鱷魚,都怪你!]
紅羅賓也混在這群人裡,張嘴唱歌,面無表情。
維奧拉:“?”
這是……音樂劇?
好直白的歌詞,好單調的曲調,好……好呆的歌。
“他真的是音樂大師嗎?”維奧拉忍不住問蝙蝠俠,“我覺得我的音樂劇詞作水平比他好。”
蝙蝠俠盯著音樂大師的指揮棒,若有所思:“他似乎注重的是整首歌的形式,而不是內容。”
的確如此。
這首歌詞如此貧乏的歌曲用上了9種以上樂器做前奏,伴奏時又加入新成員。音樂大師的唱功確實不差,再加上他炫技般變換音調,是這首歌乍一聽似乎很“豐盛”,而實際上內容空空。
一曲完畢,音樂大師放下指揮棒,朝他們看過來,臉上帶著興奮的紅暈,還有掩飾不住的驕傲:“你們有幸能聽見音樂大師的現場表演,無疑是最幸運和最幸福的!”
“那可不好說。”維奧拉麵露難色。
音樂大師顯然因為完成一曲而無比愉悅,此刻對著維奧拉都能和顏悅色。
他微微彎腰,友善地問:“你覺得這首歌怎麼樣?”
“你想聽最誠實的回答還是相反的話?”維奧拉有些不忍。
音樂大師愣了愣:“噢……最誠實的回答。”
“這是我聽過的最接近歌劇魅影續作《真愛不死》(Love Never Dies)的歌詞了,直白又口水歌。”維奧拉說,又假意安慰道,“不過如果你的受眾是幼兒園孩子,其實也挺合適的。”
《歌劇魅影:真愛不死》的口碑在音樂劇界可算不上好。
音樂大師:“你……”
他眼裡蓄起淚水,但倔強地不讓它們掉落。他整個肩膀都垮下去,紅頭髮也耷拉著,帽子被他摘下來,扔到一旁。
維奧拉有些不安地上前一步,有些懊惱自己是不是說得太重。
畢竟他也只是個音樂劇愛好者呀……這樣評價他一定讓他很受傷……
“其實……”
“你懂我!!!”音樂大師猛地一甩頭,將眼淚甩出去,握住維奧拉的雙手,感動不已,“你懂我,維奧拉!我終其一生追求的目標,就是創作出一部比肩《真愛不死》的音樂劇!而你,你懂我!謝謝你,繆特!”
維奧拉徹底懵了。
啊???
“不不不不用謝。”她結結巴巴地回答,“你你你你一定可以和《真愛不死》並肩的。”
音樂大師看起來已經想把她引以為最好的朋友、最有默契的搭檔和最懂他的觀眾了。
蝙蝠俠站在一旁,瞥了眼滿含熱淚的音樂大師,又瞥了眼一臉懵然的維奧拉,無聲地嘆了口氣。
“我有個問題,音樂大師,”維奧拉問道,“既然你要表演自己的音樂劇,那這廣場上其他劇組的角色豈不是多餘了?為甚麼不把他們送回去呢?”
“送回去?當然,當然,維奧拉,我會把他們送走的。”音樂大師滿心歡喜,“聖色伽利光線還開著呢,只要把他們一個個扔回去就行了。”
“你確定?”
“我當然確定,維奧拉,音樂劇角色只能回到他們的舞臺——他們可沒有甚麼平行宇宙,畢竟沒人會給音樂劇角色寫同人文,或者拍成不同的電影。”
噢,那可不一定,維奧拉在心裡想,這個世界上有不少人會給音樂劇畫同人手書,或者寫同人文。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音樂劇角色確實擁有比平常人更少的平行宇宙,因此,他們被送回正確宇宙的機率大很多。
“啊哈,對了,你一定得看看這個,維奧拉,我親愛的夥伴。”音樂大師熱情地拉著她的手,從人群裡一眼找出紅羅賓,從兜裡掏出指揮棒,點點他的方向。
紅羅賓就這樣像個被遙控的仿生人一樣慢悠悠走過來。
“咦,奇怪,我可沒讓他走得這麼難看……”音樂大師嘟囔著,但也沒在意,咧嘴,露出大大的笑容,“維奧拉,維奧拉,來看看我的《羅賓之歌》吧!”
他的指揮棒在空中劃了個漂亮的圓,那波紋又從尖端蔓延開來。
紅羅賓不適地摸摸耳朵,伴隨著音樂抬起頭。
“他不是羅賓。”蝙蝠俠終於開口了,“他是紅羅賓。羅賓另有其人。”
音樂大師敷衍地點點頭:“沒關心,紅色羅賓也是羅賓,綠羅賓也是羅賓,總之,這是一首獻給羅賓的音樂劇歌曲!紅羅賓,準備好了嗎?該表演了,sing for me!”
維奧拉不確定紅羅賓究竟有沒有被音樂大師催眠。
畢竟提姆戴著多米諾面具,半張臉被遮住,幾乎看不出甚麼表情,而他的眼睛微眯,像剛從睡夢中醒來——但他平時似乎也和這個狀態沒甚麼區別?
她小心翼翼地湊過去。
她想知道提姆究竟是真的被催眠了,還是偽裝成被催眠的模樣套情報。
蝙蝠俠似乎並不著急。那麼,現在看來,紅羅賓偽裝的可能性更大。
不過,如果是假裝的,那他接下來可就有點麻煩了。
畢竟他得在音樂大師的指揮下伴隨著音樂劇又唱又跳……對了,紅羅賓會唱歌嗎?會跳舞嗎?能邊唱邊跳嗎?
“離遠些,維奧拉,他要跳舞了。”音樂大師貼心地說。
他的話語剛落,紅羅賓突然做了個breaking的街舞動作,隨後一揮披風,原地freestyle起來。
維奧拉:“?”
他真的會跳舞?
他的動作略顯僵硬,但每次換舞姿時都能卡上節拍,很好地彌補了這個缺點。
鼓點聲漸大,貝斯響起,音樂大師一個響指召喚來空中的紫色燈光,將他照在下面,像個街頭明星。
“Bravo,bravo,他還算有天賦,是吧?”音樂大師心滿意足,再次舉起指揮棒,“接下來,sing!”
紅羅賓停了兩秒,似乎在反應該如何唱歌。
音樂大師指尖翻飛,指揮棒轉了個圈,又回到手上:“彆著急,彆著急,我想想,我的歌詞……”
噢,這可有點糟糕了。
維奧拉同情地看著紅羅賓,試圖打圓場:“我覺得我不是很想看義警唱音樂劇……”
“No no,維奧拉,”音樂大師噓聲,“認真觀看錶演,不要打斷演員演出。”
“……好吧。”
紅羅賓微不可見地停頓了半秒鐘,似乎朝她的方向看了眼,又立刻變回面無表情的迷濛模樣。
隨著前奏點下巴,他在音樂大師期待的目光下,閉上眼,平淡無波地開口:
[哥譚夜晚,天上會有甚麼?]
[沒錯,一隻羅賓,你答對了]
[我是蝙蝠俠的跟班,別不信呢]
[我熬夜不睡覺,變笨蛋了!]
紅羅賓以朗誦說明書的語氣唱完這段接近rap的歌詞,到了最後一句時,他深吸一口氣。
音樂詼諧起來,樂符蹦蹦跳跳的,似乎在隨著歌詞一起笑羅賓是笨蛋。
維奧拉:“……”
音樂大師的歌詞還是一如既往地毫無水平呢。
唯一的問題是,呃,音樂大師大概想對著紅羅賓達到一個羞辱的目的,但是——
紅羅賓不是羅賓了,現在的羅賓另有其人,因此,他的羞辱計劃根本不成功。
而真正的羅賓嗎……
達米安·目前不知所蹤·現任羅賓·韋恩,一定在某個角落計劃著如何完美埋葬音樂大師了。
[變笨蛋了!變笨蛋了!]
維奧拉在聽完最後一句後忍不住死死咬住嘴唇。
不能嘲笑可憐的紅羅賓,不能。
但音樂大師的詞作水平……天吶,好爛。
音樂大師還在期待維奧拉的誇讚,眼巴巴地看著她,雙手捧住胸口:“怎麼樣怎麼樣怎麼樣?”
維奧拉實在無法昧著良心說話了。
她一把拉過紅羅賓,將他護在身後,對音樂大師殘酷評價道:“你是我見過音樂劇水平最爛的人,音樂大師。”
音樂大師睜大了眼睛。
“甚麼???”他大喊道,眼裡再次續滿淚水——也許喜歡音樂劇的人都會這樣感情充沛?維奧拉自己也不清楚。
轟隆!遠方傳來雷鳴,音樂大師雙目發紅,折斷了自己的指揮棒。
“維奧拉·繆特!”他的嗓音與雷聲逐漸融為一體,像宙斯在怒吼,“你冒犯了音樂劇王子,你死定了!!!”
等等。
維奧拉收起了害怕,忍不住多餘問一句:
“音樂劇王子?誰?你嗎?”
啊???
作者有話說:音樂大師:低山臭水遇知音了
維奧拉:不是啊我是在諷刺你……
vivi(ai版):我給你最誠實、最不繞彎子、最真心的回答——
歌劇魅影真愛不死:怎麼說呢,雖然總是吐槽它,但音樂還是不錯的,只是歌詞呆了點,劇情離譜了點……就像音樂大師的創作一樣
——
昨晚做夢,夢到一個讀者給我留言說,看完了我的90萬字長篇,我說啊我沒寫過90萬字長篇啊,於是讀者怒道:那你為甚麼不寫!欠我40萬字!快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