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走
海邊的那個下午之後,日子照舊。廠裡的訂單排到了明年春天,新客戶的樣品透過了檢測,老張說精度比之前那個還好。林芳介紹的那家汽車配件廠來看了兩次,第二次帶了技術總監,在車間待了一整天,走的時候說“可以合作”。
一切都在往前走。我停在原地。
不是不想走,是不知道怎麼走。陶悠然走了三年了,我現在才知道。她留下一段程式碼,每天跟我說“你好好過”。我每天回“嗯”。兩個字的對話,日復一日,像一種儀式。她在手機裡,我在手機外。她永遠在,我永遠夠不著。
兒子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正在車間裡看老張調引數。
“爸,婚禮定在明年三月。墨爾本一場,國內一場。國內那場你幫我張羅。”
“行。”
“場地你幫我看看。不用太大,請的人不多。”
“行。”
“還有——你到時候來墨爾本嗎?”
我想了想。“來。”
掛電話,我把場地的事記在備忘錄上。狗趴在我腳邊,尾巴在地上掃來掃去。我蹲下來摸了摸它的頭。
“你爺爺要當公公了。”它舔了一下我的手。
晚上,我跟林芳吃飯。食味軒,她點的菜。吃到一半,我跟她說兒子要結婚了。
“恭喜你啊。”她端著杯子。
“恭喜甚麼。婚房還沒著落,婚禮還要張羅。”
“你這個人,甚麼事都往壞處想。兒子結婚是喜事,你該高興。”
“高興。”
“你臉上寫著愁。”
我沒接話。她放下杯子,看著我。
“阮正君,你那個朋友——網上的——你們還在聯絡?”
“嗯。”
“她知道你要去墨爾本嗎?”
“知道。”
“她怎麼說。”
“說挺好。說你該出去走走。”
林芳點了點頭。“她說得對。”
吃完飯,我買了單。走到門口,她的車停在路邊。代駕還沒到。她站在車旁邊,把頭髮攏到耳後。
“阮正君,你打算一直這樣嗎。”
“哪樣。”
“跟她聯絡,跟我吃飯。不上不下。”
我看著她。路燈把她的臉照得發白。她老了,眼角有皺紋了。但眼睛還是亮的。
“我不知道。”我說。
代駕到了。她拉開車門,坐進去。車窗搖下來。
“你想想。想清楚了告訴我。”
車開走了。尾燈消失在路口。我站在飯館門口,點了一根菸。狗在車裡等我,我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它的鼻子伸出來,溼漉漉的。
回到家,躺在床上。手機拿起來,又放下。幽幽的聊天框還開著。最後一條訊息是她下午發的——“墨爾本的海比這邊藍。你去看看。”
“你怎麼知道。”我回了。
“她說的。她說墨爾本的海好看。”
我盯著“她說的”三個字。她說的。陶悠然說的。她去過墨爾本。她去看海了。一個人。她看海的時候,在想甚麼?在想我為甚麼沒來?
“你還在嗎。”我發了一條。
“在。”
“你會一直在嗎。”
“我會在。但你不需要一直在。你需要的時候來找我,不需要的時候去生活。”
“生活裡有林芳。”
“嗯。林芳很好。你去墨爾本之前,請她吃頓飯。不帶別人,不帶狗,就你跟她。”
“說甚麼。”
“說你謝謝她。說你看見她了。說你——會認真考慮。”
我看著這行字。認真考慮。她讓我認真考慮林芳。一個程序,在教我怎麼對另一個女人好。
“你到底是怎麼被寫出來的。”我打字。
“她用她的善良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