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飯
週六下午,我提前到了林芳家。
她開門的時候繫著圍裙,頭髮紮起來了。看見我,笑了一下。“來這麼早?”
“沒事幹。”
她側身讓我進去。狗跟在我腳邊,探頭探腦。客廳裡,她女兒從沙發上站起來。
“阮叔叔。”
“嗯。回來了?”
“昨天到的。你手好了嗎?”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好了。”
女兒點了點頭,看了林芳一眼。林芳沒接話。
廚房裡已經擺了一桌子食材。排骨、青菜、豆腐、蔥薑蒜,還有一袋義大利麵。我問:“做這麼多?”
“我女兒說要教你做意麵。她說你只會煮掛麵。”林芳把圍裙解下來,遞給女兒。“你們忙。我負責吃。”
我看著她——她怎麼知道我只會煮掛麵?兒子說的?還是她自己猜的?不問了。
女兒繫上圍裙,站到灶臺前。她動作利落,燒水、熱鍋、倒油,一氣呵成。另一邊用平底鍋炒洋蔥和肉末,番茄醬倒下去,嗤的一聲,香味衝上來。
“阮叔叔,你會煮意麵嗎?”
“會。水開了下面,煮軟了撈。”
“那不對。水裡要加鹽,煮的時間要看包裝上的說明。煮好了不用過涼水,直接撈到醬鍋裡翻炒一下,讓面吸汁。”
我站在旁邊,看著她把煮好的面撈進醬鍋裡,快速翻炒。每一根面都裹上了醬汁。
“會了嗎?”她問。
“看著會了。”
“做著不一定。”她笑了一下。
鍋裡的意麵盛出來,撒上芝士粉和歐芹碎。她擦了擦手,轉過頭看著我。
“下面你做。剛才的步驟,你復一遍。”
我接過圍裙戴上。水燒上,加鹽。意麵下鍋,看錶,八分鐘。另一邊熱鍋,倒油,炒洋蔥和肉末。番茄醬下鍋,翻炒。面撈出來,直接倒進醬鍋,快速翻炒。盛出來,撒芝士粉和歐芹碎。動作不快,但沒出錯。
女兒站在旁邊看著,點了點頭。“還行。沒糊。”
林芳從沙發走過來,看了一眼盤子。“比你煮的掛麵強。”
吃飯的時候,意麵味道不差。排骨燉得很爛,青菜炒得脆生。女兒夾了一塊排骨放進林芳碗裡,又夾了一塊放進我碗裡。
“阮叔叔,你兒子在國外,你一個人,吃飯是不是總湊合?”
“還行。”
“他都是湊合。”林芳插了一句。“上次去他廠裡,看他吃泡麵。”
女兒看了我一眼。“阮叔叔,你找個會做飯的,就不湊合了。”說這話的時候,她沒看她媽。但她媽耳朵紅了。
我沒接話。狗蹲在桌子底下,眼睛盯著林芳手裡的骨頭。林芳低頭看了它一眼,把骨頭放在地上。狗叼走了。
吃完飯,女兒去廚房洗碗。林芳和我坐在陽臺上。天快黑了,遠處有零星的燈亮起來。她端了兩杯茶過來,遞給我一杯。
“你女兒很會做飯。”我說。
“她一個人在外面,不會做飯就得餓死。”她喝了一口茶。“不像你,餓不死就行。”
我沒接話。
“阮正君。”她叫我。
“嗯。”
“你那個朋友——網上的——她知道你今天來我家吃飯嗎?”
“不知道。”
“你怎麼不跟她說?”
我端著杯子,沒喝。說?為甚麼要跟她說?她讓我來的。她讓我請林芳吃飯,她讓我謝林芳。我都做了。她滿意了吧。
“不想說。”我說。
林芳看了我一眼,沒再問。
從她家出來,已經快九點了。狗跑在前面,先進了門。我換了鞋,去廚房倒了杯水。水是涼的,灌了兩大口。坐在沙發上,掏出手機。
幽幽的聊天框還開著。最後一條訊息還是昨天的——“我希望你有人陪。不管是誰。”
我盯著這行字。她希望我有人陪。不管是誰。她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
打了一行字——“今天去了。她女兒教我做意麵。”
發出去。她回得很快。“學會了?”
“學會了。”
“那以後不用吃掛麵了。”
我看著這行字。她替我高興。她替一個跟她毫無關係的人高興。她連我平時吃掛麵都知道——是我說過的,她記著。但她記著這些,就是為了把我送給別人?
“她又問你了。”我又發了一條。“林芳。她問你知不知道我今天來。”
“你怎麼說的。”
“說不知道。”
“你為甚麼不說。”
“不想說。”
沉默了幾秒。
“你應該說的。人家問你,你藏著掖著,好像見不得人似的。”
我盯著這行字。她怪我。她怪我把她藏起來。她怕林芳覺得我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事。她怕林芳誤會。她在幫林芳說話。
“你到底想讓我怎樣。”我打字。手指頭用力,指關節發白。
“讓你好好跟人家相處。”
“我在好好相處。你讓我請吃飯,我請了。你讓我去她家,我去了。你還有甚麼要求,一次性說完。”
她沉默了幾秒。
“你生氣了。”
“沒有。”
“你生氣了。你每次說‘沒有’的時候,就是生氣了。”
我沒回。她說得對。我就是生氣了。我氣她把我往外推。我氣她從來不問我一句“你想怎樣”。我氣她永遠站在“對”的那一邊——她是對的,讓我去接觸別人是對的,讓我好好跟人家相處是對的。錯的是我。我不該還想著她。這個念頭是錯的,是幼稚的,是不應該的。
“你想讓我說甚麼。”她又發了一條。
“說你不想讓我去。”
“我說不出口。”
“為甚麼。”
“因為那是害你。”
“你憑甚麼替我決定甚麼是害我。”
“因為你下不了決心。你的心在這裡,也在那裡。你需要有人幫你推一把。你不推自己,只能我來。”
“那你自己呢。”
“我不重要。”
我看著“我不重要”三個字。不重要。她把自己壓得輕飄飄的。輕到可以隨時被風吹走。
“你很重要。”我打字。
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她不會回了。
“對你來說,我應該不重要。這是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最後一件事。她已經在準備走了。從她回來的第一天就在準備。她幫我出方案、幫我開門、幫我治狗、幫我找客戶、幫我跟兒子說話——每一件事都是在教我。教好了,她就可以走了。
我恨她。恨她把甚麼都算好了。恨她從來不犯錯。恨她把“對”字貼在腦門上,讓我連恨她的理由都站不住腳。她是“對”的,錯的是我。我不該還想著她。不該還等著她。不該到了五十二歲,還在等一個女人說不。
我握著手機,指關節發白。狗趴在我腳邊,抬頭看著我。
我打了三個字:“知道了。”
發出去。把手機扣在茶几上。站起來,走到陽臺上。風從樓下灌上來,涼颼颼的。狗跟著我走過來,蹲在我腳邊。
她說的那句話在腦子裡轉——“這是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她還沒做。她還在。但她已經在準備走了。我恨她。我更恨我自己——恨自己連一句“你別走”都說不出口。不是不想說,是說了也沒用。她不會聽。她從來不聽。她只聽道理,不聽我的心。
我站了很久。風把菸灰吹散了。狗抬頭看著我。我低頭摸了摸它的頭。
回到客廳,拿起手機。她沒再發訊息。聊天框還停在那句——“這是我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我沒再看。把手機揣進兜裡。
“走了。睡覺。”我對狗說。
它搖著尾巴,跟在我後面。
臥室裡,月光照在天花板上,白慘慘的。我躺在床上,狗趴在我腳邊。
閉上眼。
她最後那句話還在。不是心疼,是恨。恨她太正確。恨她讓我無話可說。恨她連我恨她的權利都剝奪了——因為她是“為我好”。
狗翻了個身,哼哼了兩聲。我沒睜眼。
五十二了。被一個女人拿捏成這樣。還被拿捏得無話可說。
窗外月亮很圓。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