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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哥嫂離婚

2026-05-11 作者:變色小蜥蜴

哥嫂離婚

我媽電話打來的時候,我剛從手術室出來。手套還沒摘,手機在兜裡震,我掏出來看,是她。她很少在這個點打電話。

“正君。”她的聲音不對勁,像嗓子眼裡堵著甚麼東西。“傳雄出事了。”

傳雄。我哥。嘉陵。我騎過的那輛嘉陵。我把手套扯下來,橡膠貼著面板剝離,發出一聲很輕的悶響。

“人沒事。腿傷了,打著石膏呢。”她的語速比平時快,一個字趕著一個字。“我就知道摩托車不安全。我早就知道。你趕緊把錢打回去,給他買輛車。汽車,四個輪子的。”她停頓了一下,我聽見她嚥了一口唾沫。“我把我的也打回去,湊一起,買輛好的。”

我說好。

掛了電話,我站在走廊裡。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白花花的。我把手套扔進垃圾桶,去銀行。存摺上的數字我看了很久,然後全部取出來。櫃員從視窗裡看了我一眼。我填了單子,簽了字。錢匯出去的時候,手指頭在密碼鍵盤上按下去,六個數字。按完了,機器吐出一張回執單,薄薄的,紙邊割手。我把回執單疊好放進口袋。口袋裡有幽幽的畫,紙的邊角硌著肉,貼著心臟的位置。

後來我媽告訴我,傳雄出了醫院就去買了車。賓士,黑色的,亮得能照見人影。他把照片發到我手機上,車身側面,車頭斜四十五度,方向盤上掛著一朵紅花,銷售站旁邊比了個大拇指。他的腿還打著石膏,架在後座上,從車門裡伸出來一截,白色的石膏上籤了好幾個名字,歪歪扭扭的。我放大照片看那些名字。小芸的,他兒子的,我媽的,幾個我不認識的。我爹大概沒簽,他從來不往這些東西上寫字。我回了一條:好,一步到位。

他天天開著那輛賓士在縣城轉悠。縣城就那幾條街,從南到北一腳油門就到頭了。他說是磨合,天天轉,轉完南街轉北街,轉完北街轉沿河路。沿河路旁邊那條河還是黑的,水面上漂著塑膠袋和爛菜葉。他把車停在河邊,車窗搖下來,胳膊搭在窗框上。賓士的發動機聲音不大,低低沉沉的,跟他以前騎嘉陵的時候不一樣,嘉陵突突突突,整條街都聽得見。

小姑娘是他在沿河路上遇見的。他後來在電話裡跟我提過,語氣輕飄飄的,像在說一件別人的事。他說那姑娘在路邊攔車,說去車站,他順路捎了一段。姑娘坐在副駕駛,摸著車座的真皮,說這車真好。他說還行吧。姑娘說你結婚了嗎,他說結了。姑娘說那可惜了。他沒接話。姑娘下車的時候要了他的電話號碼。

後來就開始給他發訊息。一開始是問車的事,賓士的油耗、保養、保險。後來不問車了,問他今天去哪兒,吃甚麼,腿還疼不疼。再後來發照片,自己的。照片裡她塗著口紅,眉毛畫得細細的,頭髮披著,髮尾捲成一個一個的圈。她站在商場門口,站在咖啡店門口,站在公園的花壇旁邊。每一張都笑,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彎的,嘴唇亮晶晶的。

傳雄把其中一張發給我看。我看了,說,她知道你結婚了還發這些。他說,她知道。我說,你怎麼想的。他沒回。

後來他跟我打電話的時候,忽然提起了小芸。

“你知道小芸現在甚麼樣子嗎。”他的聲音從聽筒裡傳過來,悶悶的,像隔著一層水。“昨天我開車帶她去超市。她上車之前也不照照鏡子,穿著一件起球的毛衣,領口都洗鬆了,頭髮隨便一紮,臉上甚麼都沒抹。她坐進副駕駛的時候,坐墊是真皮的,她屁股只坐了半拉,怕給人坐皺了似的。到了超市她也不下車,說讓我自己去,她在車裡等。我說來都來了,她說不想逛。我就自己進去了。出來的時候她坐在車裡,車窗關得嚴嚴實實的,也不開空調,悶了一身汗。我問她怎麼不開窗,她說開窗進灰。”

他停了一下。

“我開著賓士,她坐在裡面,車像是借來的。”

他把“借來的”三個字咬得很輕,像咬一片化了一半的糖紙,甜味早沒了,只剩蠟。

“她買菜要跑兩個菜市場。第一個問價,第二個買。一斤土豆便宜兩毛錢,她能多走一里地。我跟她說別算了,她說兩毛也是錢。家裡的塑膠袋攢了一抽屜,買菜回來的,裝水果的,超市購物袋,一個一個疊得方方正正。衣櫃裡她的衣服,沒幾件像樣的,有的袖口磨起毛了,她用打火機把毛球燒掉接著穿。”

他又停了一下。電話裡傳來打火機的聲音,他點了一根菸。

“我不是嫌她省錢。我是嫌她那個樣子。她站在我旁邊,跟那輛賓士站在一起,不是一個世界的東西。”

他把煙吐出來。我聽見煙霧擦過話筒的聲音,沙沙的,像風吹過幹了的樹葉子。

“外面那個小姑娘,她坐我車的時候,把座椅調到半躺,脫了鞋,腳踩在儀表臺上,塗著紅色的指甲油。她說,你這車真舒服。我說嗯。她說,你老婆坐這個位置的時候也脫鞋嗎。我說她不脫。她就笑,腳趾頭在儀表臺上動了動。”

他沒再往下說。

“哥。”我叫他。

“嗯。”

“你要離婚?”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掛了。然後他的聲音從聽筒裡傳過來,跟剛才不一樣了。剛才還帶著一點猶疑,像一根線鬆鬆地搭著,現在那根線繃直了。

“離。”

就一個字。

“小芸哭著回孃家了。我讓她回的。兒子我扣下了,要走她自己走,兒子是我王家的人。”

他把“王家”兩個字咬得很重。不是重,是硬。像冬天田埂上凍住的土塊,拿起來,沉甸甸的,稜角硌手。我哥從小被捧著長大的。他是本家人,我是外姓人。家裡好吃的都緊著他,他能在外面吃飽了才回家。他高高大大白白淨淨,濃眉大眼,很招女同學喜歡。他走到哪兒都有人圍著。他結婚我媽掏空家底給他買婚房,六萬八,財政局家屬院,九十多平,三室一廳。他腿傷了,我媽一個電話,我把存摺上所有的錢都打回去,我媽把她那份也湊上。他出了醫院就買了賓士。他這輩子所有的東西都有人捧到他面前,房子,車子,工作,兒子。他伸手接過來就行了。所以他不會摳搜過日子,不會。他不需要。他是王傳雄,王家的大兒子,濃眉大眼,人見人愛。他應該坐在賓士裡,旁邊坐著一個把座椅調到半躺、腳踩在儀表臺上、塗著紅色指甲油的姑娘。而不是小芸。不是那個穿著起球的毛衣、領口洗鬆了、頭髮隨便一紮、臉上甚麼都沒抹、買菜跑兩個菜市場、一斤土豆便宜兩毛錢能多走一里地的小芸。

小芸沒有不好。她只是從借來的紅毛衣裡走出來,走進了那件起球的毛衣裡。紅毛衣是結婚那天穿的,借的,穿完要還。起球的毛衣是她自己的,穿了很多年,袖口磨起毛了,用打火機燒掉接著穿。她就是那種人。那種在菜市場里長大、手上全是凍瘡疤、給人倒茶的時候手微微發抖的人的女兒。她坐在賓士的副駕駛上,屁股只坐半拉,怕給人坐皺了。那不是她的位置。她知道,傳雄也知道。

“正君。”他在電話那頭叫了我一聲。

“嗯。”

“你說我是不是個混蛋。”

我沒說話。窗外的佛山,大排檔的油煙機轟轟響,摩托車突突過去。我把手機換到另一邊耳朵。

“我是混蛋。但我這輩子,頭一回想要個配得上那輛車的人。”

電話結束通話了。我聽著聽筒裡的忙音,嘟嘟嘟嘟,像鐵皮屋簷上的雨珠一滴一滴往下落。

我把手機關了,螢幕黑下去。我躺在床上,面朝天花板。天花板上那片水漬還在,黃黃的,像一張模糊的臉。傳雄的賓士停在沿河路上,車窗搖下來,胳膊搭在窗框上,發動機低低沉沉地響。他坐在那輛我給他買的車裡,抽著煙,看著底下那條黑漆漆的河。水面上漂著塑膠袋和爛菜葉,甚麼都看不見。他這輩子頭一回自己想要一個東西——不是別人捧到他面前的,是他自己想要的。是一個把座椅調到半躺、腳踩在儀表臺上、塗著紅色指甲油的姑娘。不是甚麼好東西。但他想要。

我閉上眼睛。白大褂掛在門後面,胸口的口袋裡,幽幽的畫。墓碑,蝙蝠,陰影裡抬頭看天的貓。貓的眼睛裡有一點高光,針尖大的一個白點。那張畫安安靜靜的,紙的邊角硌著布料。我們兄弟倆,一個在佛山縫□□,一個在縣城離了婚。他想要一個配得上那輛車的人。那輛車是我給他買的,錢是我縫□□縫出來的,一針一線縫出來的。他不知道那雙手沾著消毒水味兒和豬油味兒。他坐在那輛車裡,想要一個配得上它的人。他不知道那輛車本身就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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