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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天哪!我要長針眼了!

2026-05-09 作者:浮笙如墨

楊德興倒打一耙,他兒子也往這邊過來。

見情況不對,李紅既擔心自己敵不過這爺倆兒,又怕驚動了鄰居到時候難以自證,索性鉚足了勁,推了楊德興一把,奪門而出。

等楊德興反應過來,人已經跑上了樓。

一口氣跑到三樓,李紅焦急地掏出鑰匙開門,見楊德興沒追上來,閃身進屋將門反鎖起來。

接著,她撥出報警電話。

“喂,我女兒遭到了侵犯,我要報警!你們快來抓那個強姦犯啊!”

“請問是你現在在哪個小區?犯人還在現場嗎?你女兒現在情況怎麼樣?”

聽到對面的聲音,李紅眼睛發直,無力地垂下雙手。

她光想著報警,卻忘了自己剛才把到手的證據還了回去……

沒有證據,怎麼辦?

等警方到了,楊德興一定會毀掉證據!

“喂?喂?”

電話那頭的聲音還在繼續,李紅只能結束通話電話。

她靠著門慢慢滑了下來,心裡後悔極了,她剛才怎麼就沒拼了命把手機帶出來!她應該拼了命把手機帶出來的!

忽然,她腦海中閃過一道亮光。

從口袋裡掏出名片,上面寫著“七號當鋪”四個大字,背面卻沒有聯絡人和電話。

“七號當鋪,我該怎麼去七號當鋪?我的女兒……都怪我!都怪我啊!”

風鈴聲響起。

下一秒,李紅就出現在當鋪裡。

她滿臉淚痕,茫然地看著四周。

“歡迎來到七號當鋪,當鋪可以典當一切,請問你想典當甚麼?又想換取甚麼?”

看著桌子後坐著的人,李紅不由自主走了過去。

她頭頂上懸著一張當票。

典當人:李紅

職業:房產銷售

可當之物:對愛情的忠貞、母愛

換取之物:待填

“我、我不知道自己能典當甚麼,我想讓那個楊德興那個壞人和他兒子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想讓我的女兒跟以前一樣。”

她聲音哽咽,滿懷希望地看向面前之人,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可以。”

溫燃語氣平靜:“只要你典當對愛情的忠貞。”

李紅怔愣了一下。

沒有了忠貞,那她以後對愛情會不會就跟母親還有前夫一樣?

不!她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人!

可暮雨怎麼辦,她還是個孩子。

李紅權衡再三,抿了抿嘴:“我還想典當愛情,換一筆錢,行嗎?”

雖然她不知道能換多少錢,但無論多少,都好過自己變成負心人。

“可以,你的愛情值十萬。”

聽到這個數,李紅的眉宇豁然開朗。

有了這筆錢,她和女兒就能換個地方重新開始了!

溫燃做出一個請的手勢,等人坐下,她將實化的當票推到李紅面前,將筆和印泥遞了過去。

“簽字,按下手印就好。”

這次,李紅不再猶豫,痛快地依言照做。

拿走了典當物,等李紅再次睜開眼,眼前依舊是自己住了三十幾年的家。

難道剛才的一切都是幻覺?

她掏了掏口袋,發現裡頭的名片不見了。

“咚咚咚!”

敲門聲響起。

李紅神經緊繃,透過貓眼,她看見門口站著幾個男人,她小心翼翼地開了一道門縫。

幾個穿著便服的警察站在門口,為首的中年警察掏出證件。

“是你剛才報的警嗎?根據技術人員提供的資訊搜尋,報警電話是從你這裡撥出去的。”

李紅松了口氣,忙道:“一樓103楊德興那個人渣侵犯了我女兒!證據就在他手機裡,我的胳膊也是他用菜刀砍傷的,他還自己劃了一刀,誣陷是我乾的!”

她一口氣說了許多,怕警察不信,又說:“警察同志,我能為自己說的話負法律責任,我說的都是真的!我沒有說謊!”

中年警察看著李紅,又回頭看向自己的同事。

“走,去看看。”

幾人很快下樓,敲了敲門,沒人應。

對門的鄰居透過貓眼看了看。

有個身強體壯的年輕警察用力撞開了楊德興的門,眼前一幕讓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對門的圓臉大媽剛湊進來,就捂住眼睛跑了出去。

“天哪!我要長針眼了!”

她的大嗓門引來不少鄰里。

屋裡楊德興躺在地上,做著難以言說的事,嘴裡還唸叨著:“看見你老爸我怎麼做的了吧,學著點,等老爸結束後就輪到你了!”

在他旁邊,站著他的大兒子,正一個勁兒地傻笑。

警察看得辣眼睛,冷喝一聲,看他沒反應,就上前制止,並驅散了圍觀群眾,展開搜尋。

結果從桌子上的手機裡發現了十幾段影片,影片裡的主角都是楊德興,受害者卻各有不同……!

由於情節極其惡劣,楊德興被判無期徒刑。

這件案子一經報道,便震驚全國。

不少網友在網路上呼籲,要提高防範意識,普及性教育,讓孩子懂得保護好自己。

——

在楊德興被帶走後,李紅也去了趟警局配合調查。

調查完後,她就馬不停蹄地趕往醫院。

李暮雨已經醒了,聽護士說,她一醒來就要找媽媽,情況比進來時好了很多,至少願意說話了。

病房裡,李紅心疼地抱著女兒,淚如雨下。

“對不起,是媽媽不好,媽媽不應該不相信你!”

“我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可是媽媽也很愛你,只是不知道怎麼表達對你的愛,對不起……”

李暮雨伸手拍了拍母親的後背,仰著腦袋,幫李紅擦掉眼淚。

“媽,你怎麼了?說對不起的應該是我,我就是突然很想姥爺,就去墓地看姥爺了。”

看著女兒的眼睛,很快,李紅就發現了問題,女兒好像有些不對勁。

“媽,我的胳膊上不知道甚麼時候就多了幾道傷痕,你看。”

說著,李暮雨就伸出了自己的胳膊。

李紅呼吸一滯,女兒這是失憶了?

她平復著心情,摟著女兒,試探性地隨意聊了幾句,發現女兒只是忘了有關於楊德興的一切。

這樣也好,她正打算把房子賣了,換個地方。

以後,她女兒可以重新開始生活了……

? ?由於出現一些敏敏的段落和詞語只能稍作修改,請大家多包容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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