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 23 章 追星第23天
雖然提純是一場大戰, 但想要獲得這場戰爭的真正“勝利”,就不能急著進攻,賣慘才是頭等大事。
CP粉是人, 人的本性就是更容易憐憫弱勢方。
因此,方森全平臺搬運擴散那條截圖後, 沒有急著組織散粉開團。
她也和幾個大粉通了氣, 前期一定要先忍著, 不管對方怎麼跳腳都不要接招, 現在是她們抓到了鄭景時唯粉那邊的把柄, 全平臺舞“鄭粉背刺cp粉和劇粉”就可以了,務必把這個名聲給他宣揚出去。
系統還擔心擴散範圍不夠廣,路人看不到, 方森則告訴它, 粉絲打架本來就不關路人的事,鬧太大也沒有好處。
她是想提純,不是想影響獨寵的長尾, 這可是夏溪的一番劇, 播放量自然越高越好。
所以, 這不是說給路人聽, 而是說給鄭景時粉絲聽的, 她的目的就是激怒他家粉絲。
方森知道有些大粉已經整理好了反擊的話術, 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想要誰滅亡,就得先讓誰瘋狂。她們先忍氣吞聲一陣子,穿上cp粉的衣服,等到帶起“實在是看不下去”、“原來以前是我眼瞎”、“沒想到只有女主和女主粉最愛獨寵”的節奏,就可以組織大規模反擊了。
方森還準備了一套絲滑小連招,先抨擊男主家不愛劇護劇, 再說男主對劇沒甚麼貢獻,最後來一句“原來我喜歡的是站在夏溪旁邊的鄭景時”,對面必然破大防。
越是靠cp起來的流量生,就越愛吹自家獨爆,越不肯承認自擔是贅婿的事實——根據方森的經驗,生粉對“贅婿”這個詞格外敏感,根本原因就是花粉罵對了,戳到痛處了。
這時,方森之前申請,潛伏在鄭景時粉圈的小號就派上用場了。
她到處說夏溪粉絲沒安好心,cp粉也不是甚麼好東西,本質都是花媽領磕,吸他家的血。而且兩家吵架時,cp粉就該端水,這時候偏幫女方算甚麼?
有人說她故意把矛頭轉向cp粉——沒錯這確實是方森的目的,但她怎麼可能輕易承認。
她立刻轉移話題,說你為甚麼要護著cp粉,你知不知道買電子刊的時候,cp粉還幫忙買夏溪的單鏈了,怎麼沒見她們買鄭景時的單鏈?這不是歪屁股是甚麼,人家都為真愛掉皮了,就你還抱有天真幻想呢!
方森這話確實是真的,但她不會說,cp粉買單鏈是為了她的周邊。
她只會說,你們護著cp粉就是否認哥哥的個人魅力,鄭景時就是獨爆,他不需要cp粉,不需要這群只會趴在他身上吸血的螞蝗!
打字的是方森,截圖的是方森,來回切換賬號在不同群聊裡拱火的還是方森。
該說不說,有兩個手機確實是方便。而且她切換cp粉賬號時,使用者端顯示的是夏溪代言的手機型號,在鄭景時粉絲那邊,就更坐實了cp粉歪屁股的現象。
雖然鄭景時沒有手機商務,但你不可以用女方代言的!手機要幾千塊,鄭景時沒有這麼貴的代言商品,可見你支援夏溪商務的力度更大!
錢在哪,愛就在哪!你們果然更偏女方!
等節奏被帶起來,憤怒上頭的鄭景時粉絲想要和cp粉切割,提純大戰的結果就分明瞭。
目前,夏溪的星光值還沒有漲,榜單上的排名也沒變動,但這個原理方森之前已經說過了,需要有一個展示的契機,外界才能接收到她粉絲數量增長的訊號,星光值才會產生變化。
嗯……那就組織大家搞一波資料,把超話等級升上去吧。
這麼麻煩的事,方森實在懶得動手,但她有辦法。
她拉個幾個大粉建小群,故意漏掉了兩個人。
群裡面其實t也沒聊甚麼重要內容,都是日常聊天,截圖出去人家都嫌無聊的那種。
又過了一會,被方森故意漏掉的兩人就發微博內涵她。她們還開始組織粉絲做資料,並說她們這樣才是認真做事的人,有些人就只會撩架,攪得粉圈不得安寧,真的是煩死了等等。
嗯,目的達成。
方森輕鬆往椅背上靠,做資料很麻煩很累的,辛苦她們啦。
系統:……
苦一苦大粉,罵名你來擔是吧?
總之,有人扛起了這個重任,方森要做的就只剩等待。
這是系統的想法,但實際上,方森還想做點別的。
比如,買點東西。
她想買支口紅,系統提醒她,溫瑩和夏溪都沒有美妝類的產品代言。
“我知道。”方森說,“但我想買的口紅有代言人就行了。”
系統先是疑惑,轉了個彎才想明白方森的邏輯。
好傢伙,這哪裡是為了追星買商務,這分明是為了商務而選擇追哪個明星啊!
它覺得這樣不算追星,但方森會狡辯。
“怎麼不算呢?”她和系統說,“我是路人粉,按需消費不行嗎?我買口紅的錢會正常買入星光股,難道你們有規定必須買到多少份才算追星嗎?”
這……確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系統悲憤到想要蹲在牆角畫圈圈,因為它知道,宿主想買的不止是一根口紅,她以後會更肆無忌憚地把追星系統當花錢系統用啊!
都怪那些品牌,太愛找明星合作了!她能薅羊毛的範圍也太大了吧!
正好袁林帶著剛做好的蔓越莓歐包來找她,方森吃了一塊,剩下的留給爸媽,明天還可以當早餐。
她把手機螢幕轉向袁林,上面是口紅的購買介面。
“哪個色號好看?”她的手指左右滑動,“999還是720?”
袁林:“都好看啊,你選一支,另一支我買給你。”
方森挑眉:“現在倒是很會說好聽話,但你之前怎麼沒想過給我買呢?”
她本來是想逗逗袁林,沒想到他聽了這話有點無語,還有點委屈。
“我給你買過的。”他說,“去年聖誕節,我把口紅放進你的筆袋裡。當時你發現之後還很高興,但你從來沒用過,現在還忘了。”
是嗎,有這事嗎?
方森想起來了,確實有這事。
她連忙解釋:“因為在學校裡不方便用嘛,我就放進書包裡,想著週末放假和你出來玩的時候用……”
方森說話聲音越來越小,袁林也能猜到後續發展。
他指出:“然後你就忘記了,再也沒有把它拿出來過,對吧?”
“你好過分。”袁林看她的眼神充滿控訴,“去年聖誕你送我的毛線帽,我戴了整個冬天,它在我家還有個專門的防塵罩。”
糟糕,她理虧了呀。
方森大腦飛速運轉,她湊過去問:“那你前年過生日,我送你的玩偶,你有沒有天天抱著睡覺啊?”
兩人距離很近,袁林感覺自己的臉頰逐漸升溫。
“我才不會抱著玩偶睡。”他小聲反駁,“我又不是你。”
方森歪頭看他:“真的不會嗎?完全不會嗎?一次都沒有嗎?”
“沒有!”
袁林斬釘截鐵地回答,他退後一步,去冰箱裡拿果汁喝。
他轉身後,方森長舒一口氣。
多虧自己機智啊,應該算是糊弄過去了吧?晚點再哄哄他。
她用家裡的電視投屏,開啟了綜藝節目,招呼袁林來沙發上一起看。
沙發很大,袁林剛坐下時,兩人之間的空位還能再坐下一個人。
等節目播著播著,兩人靠近聊天,不知不覺間,他倆的縫隙就只能放得下一張紙了。
袁林在方森家裡吃了晚飯才回去,睡前他刷到了一條朋友圈,是方森的對鏡自拍。
照片裡的她塗了口紅,笑得明媚又燦爛。
他心跳加快,嘴角揚起,盯著這張照片看了很久。鎖定螢幕後,還要把手機放在自己的心口處。
一夜好眠。
作者有話說:方森: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