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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6-05-02 作者:景燿

在盧蘭提供的地址下,李博陽跟柯警官接到了李延英的三個 孩子。

李延英的三個孩子都是男孩,除了老三在上幼兒園,老大跟老二已經是小學生了。

他們三個跟在李博陽、柯警官的身後,他們都低著頭。

他們的情緒並不高,他們媽媽是殺人犯的訊息已經傳到了他們的學校了。

家長都讓自己的孩子跟他們保持距離。

李延英兇手的身份,讓這些家長的心裡面是有陰影的。

他們害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傷害。

這是人之常情,也能夠讓人理解。

可對於李延英的三個孩子來說,他們被孤立了。

不管他們做出甚麼努力,他們都難以融入集團。

這本來不是他們的錯,但他們母親的事情也的確直接影響到了他們。

儘管學校的老師有制止過學生,但還是有學生或在他們的背後,或在他們的面前,說他們是殺人犯的兒子。

這讓他們的心裡很自卑,在學校裡面都抬不起頭來。

李博陽跟柯警官看著三個孩子的表情,他們多少知道這三個孩子的心裡在想些甚麼。

“警察叔叔,媽媽真的是殺人犯嗎?”

“媽媽真的是無惡不作的大壞蛋嗎?”

相比於老大的沉穩,老三還是問了出來。

李博陽跟柯警官微微沉默,他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回答。

這個問題並不好回答,若是回答得不妥當,那麼對於這三個孩子的成長都會造成影響。

李博陽沉思了一會兒,對著老三問道:“你媽媽對你好嗎?”

“好。”

老三用稚嫩的聲音回答道:“媽媽每次回來,都會給我好多好多糖果,我好喜歡媽媽。”

“嗯。”

李博陽點著頭應道:“那你們的媽媽就是一個好人了,至少對於你們來說,她就是一個好人。”

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再好的人,也有殘忍的一面。再壞的人,心裡也有屬於他柔軟的一面。

“你們的媽媽是做錯了事。”

“當然了,現在警察叔叔也還在調查,也還只是懷疑你們的媽媽,還不能保證你們的媽媽就真的錯過了事。”

“如果媽媽真的是殺人犯,那我們以後就都看不到媽媽了嗎?”

沉穩的老大目光直勾勾地盯著李博陽問道。

李博陽再次沉默,這依舊是一個不好回答的問題。

要是回答不好的話,那麼無疑會在老大的心裡埋下仇恨的種子。

他失去了母親,他的奶奶今後也不會陪伴他太久。

他日後一定會碰到更多負面的事情。

在殘酷社會的打擊下,李博陽並不能夠保證他們就不會走入歧路。

在黑暗下長大的孩子,他們所看到的都是黑暗,就很難走上光明。

對於他們警察來說,他們更重要的責任是預防跟制止犯罪。

他們警察打擊犯罪的初衷,也是為了能夠預防跟制止犯罪。

李博陽摸了摸老大的頭,對著他說道:“你的媽媽要是真的錯做了事,觸犯了法律,那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不僅僅是你媽媽,就算是警察叔叔做錯了事,觸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社會上的每一個人犯了錯,觸犯了法律,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

“在法律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警察叔叔會把你們媽媽的事情調查水落石出的。”

李博陽對三個孩子保證道:“警察叔叔不會冤枉一個人的。”

“嗯嗯。”

老大點了點頭,他的心裡還是希望自己的媽媽沒有犯錯,沒有觸犯法律。

“我們警察叔叔也希望你們的媽媽沒有犯錯,沒有觸犯法律。”

一直都保持安靜的柯警官終於開口了。

只不過不管是李博陽還是柯警官,他們的心裡面都清楚,李延英的犯罪嫌疑是最高的。

只要找到李延英,查清楚殺害孫孟德兇器上的指紋是不是屬於李延英的,就可以確定李延英到底是不是兇手了。

“謝謝警察同志,謝謝警察同志。”

盧蘭在看著李博陽跟柯警官將她的三個外孫接回來以後,她非常得感激。

“兩位警察同志,你們晚上就在我家裡吃吧,就是我們家裡沒有甚麼好吃的。”

盧蘭邀請道。

“不用了。”

“不用了。”

李博陽跟柯警官都紛紛搖頭,不願意麻煩老人家。

他們還是自己去外面下館子。

在臨走的時候,柯警官讓盧蘭要是有李延英的訊息,可以去鎮上的派出所,告訴他們的同志。

“嗯嗯。”

盧蘭點頭。

她的臉色複雜。

如果她告訴給警方李延英的下落的話,那她是真的大義滅親 了。

她坐在門口,眼眸久久沒有焦距。

李博陽跟柯警官並沒有急著離開孫寨縣,他們透過明察暗訪,瞭解了更多關於李延英的事情。

很多人都難以接受李延英一個螞蟻都不忍心踩死的人,竟然會將人給殺死,還殘忍地分屍成了一百多塊。

無疑李延英就是一個性格內向,容易心軟的人。

這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會殺人的人。

如果人不是李延英所殺的話,那麼李延英又為何在逃?

李延英若是真兇的話,那李延英殺人的直接原因又是甚麼?

又是甚麼導致了這起慘案的發生?

李博陽非常好奇,在孫孟德被殺的那一天到底是發生了甚麼事情?

只不過,找不到李延英的下落,案件幾乎是陷入到了停滯之中。

當然了也不是完全沒有發展,那就是李博陽跟柯警官根據李延英使用過的物品,提取到了李延英的指紋。

在將李延英的質問跟在案發現場的兇器上面殘留的指紋做對比以後,發現是一致的。

李延英作案的嫌疑越來越大了!

李延英的孃家,盧蘭手裡拿著一封信。在信上面並沒有寄信人地址,只有收件人的地址。

信裡也沒有書信,有的只有兩三百塊錢。

盧蘭自然是知道這錢是她的女兒李延英給她寄來的。

她在猶豫,她要不要把這封信交給警察。

在這封信封上面是有郵戳的,警察可以根據郵戳找到信件是從甚麼地方寄過來的。

警方也能夠由此知道她女兒的藏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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