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7章 書房

2026-04-30 作者:小怡不吃魚

書房

接下來的幾天,沈時晚幾乎沒怎麼見到傅司珩。

他每天早出晚歸,有時候甚至不回來。沈時晚從他的助理季楊那裡聽說,最近傅氏集團在談一個重要的併購專案,對方的條件很苛刻,談判陷入了僵局。

“傅總這幾天都在公司加班,”季楊在電話裡說,“有時候直接在辦公室睡了。”

沈時晚應了一聲,沒有多問。

不會多問,是他們之間三年來形成的默契。

不問對方去了哪裡,和誰在一起,甚麼時候回來。不問對方的心情、想法、健康狀況。不問任何私人的、可能在“契約”範圍之外的問題。

他們是合作伙伴,不是夫妻。

至少傅司珩一直是這麼定義的。

但這幾天,沈時晚發現自己開始注意到一些以前不會注意的細節。

比如,餐桌上只擺著一副碗筷的時候,她會下意識地往對面的空位看一眼。

比如,深夜走廊裡有腳步聲經過的時候,她會屏住呼吸,聽那腳步聲是往書房去的,還是往臥室去的。

比如,早上起來第一件事,是問周叔“先生回來了嗎”。

她告訴自己,這是因為契約即將結束,她對“傅太太”這個身份產生了某種“戒斷反應”,不是因為別的。

但騙自己這種事,有時候也是需要天賦的。

她沒有這個天賦。

---

那天是週三。

下午三點多,沈時晚剛從外面回來,換了家居服,準備去廚房給自己泡杯茶。

剛走到樓梯口,手機響了。

是傅司珩。

她接起來。

“喂?”

“你在家嗎?”他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憊,帶著一種沙啞的質感,像是剛開完一個漫長的會議。

“在。”

“我有一份藍色封面的文件,落在書房桌上了。你幫我看一下在不在。”

沈時晚愣了一下。

這是傅司珩第一次讓她進書房。

“好。我現在去看。”

“找到了之後,拍照發給我。我讓季楊回來取。”

“好。”

她結束通話電話,往書房走去。

書房的門沒有鎖。

她推門進去的瞬間,聞到了一股淡淡的雪松香水味——和傅司珩身上的味道一樣。

三年來,她無數次經過這扇門,無數次想象過裡面的樣子。

大。

和她上次來的時候感覺一樣大,但這一次她注意到了更多的細節。

一整面牆的書架上,書是按照顏色排列的——深色在一側,淺色在另一側,中間是漸變的過渡。這個細節讓沈時晚微微有些意外。她以為傅司珩不是一個會在意“書架顏色是否好看”這種事的人。

書桌上攤著幾份文件,一支鋼筆擱在旁邊,筆帽沒蓋,應該是剛用過不久。桌角放著一杯喝了一半的黑咖啡,已經涼透了,表面浮著一層薄薄的油光。

她走到書桌前,尋找那個“藍色封面的文件”。

桌上沒有。

她又翻了翻那幾個文件架,也沒有。

會不會在抽屜裡?

她猶豫了一下。

傅司珩沒說可以看抽屜。

但他說“落在桌上了”,也許後來收拾的時候被放進了抽屜?

她拉開第一個抽屜。

裡面是各種文具——筆、訂書機、便籤紙、回形針,擺放得整整齊齊。

沒有藍色文件。

第二個抽屜。

裡面是幾本筆記本和幾個隨身碟。

沒有藍色文件。

第三個抽屜。

鎖著。

沈時晚的手頓了一下。

鎖著的抽屜。

裡面會是甚麼?

她不該好奇。

她對自己說。

她是來找文件的,不是來偷窺別人隱私的。

她正準備關上第二個抽屜,目光無意中掃到了抽屜最裡面的角落。

那裡有一個東西。

一個小小的、金屬的東西。

她伸手把它拿了出來。

是一把鑰匙。

很舊了。銅色的表面已經有些發暗,齒紋磨損得很厲害,像是被反覆使用了很多年。

這不是這棟別墅的鑰匙。

別墅的鑰匙都是電子門禁卡,沒有這種老式的機械鑰匙。

那這把鑰匙是開哪裡的?

她翻來覆去地看了看,沒有找到任何標識。

就在這時,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個鎖著的抽屜上。

一個念頭浮上心頭。

直覺告訴她,這把鑰匙,可能能開啟這個抽屜。

她把鑰匙插進了鎖孔。

輕輕一擰。

咔噠。

開了。

沈時晚的心跳忽然加快了。

她知道不應該開啟。

這不是她該看的東西。

但她的手像有自己的意志一樣,拉開了那個抽屜。

抽屜裡只有一樣東西。

一本日記。

很舊了,封面是深棕色的硬皮,邊角磨損得厲害,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裡面的紙板。封面上沒有字,沒有任何能表明主人身份的標記。

沈時晚盯著那本日記,感覺自己的心跳聲大得像擂鼓。

她伸出手,手指觸到封面的時候,發現自己的指尖在微微發抖。

翻開。

第一頁。

上面寫著一個日期。

十年前。

和一段字。

字跡很年輕,稜角分明,帶著少年人特有的銳利和不羈。

“今天,她穿了一條白裙子。”

沈時晚的大腦一瞬間空白了。

她。

白裙子。

十年前。

她繼續往下看。

“我坐在最後一排,她坐在第三排靠窗。陽光從窗戶照進來,她的頭髮被照得發亮,像是鍍了一層金。我畫了她的側臉,在本子上,畫了十七遍。每一遍都不像。不是畫得不像,是她太好看了,我畫不出來。”

沈時晚的手抖得更厲害了。

她繼續翻。

“我知道她叫甚麼名字了。沈時晚。晚,是夜晚的晚。我在心裡唸了很多遍,沈時晚,沈時晚,沈時晚。這三個字很好聽,比任何詩都好聽。”

“今天她在食堂吃飯,一個人,坐在角落。我坐在她後面三排,假裝在看書,其實一直在看她。她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吃完飯後,她從包裡拿出一本書看,是《建築空間組合論》。她在學建築設計。”

“今天下雨了,她沒有帶傘。我帶了,但我沒有給她。因為我怕。我怕她問我‘你是誰’,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看著她淋雨跑進教學樓,頭髮溼了,衣服也溼了,但她跑起來的樣子很好看,像一隻白兔子。我罵了自己一整個下午:傅司珩,你是個懦夫。”

沈時晚的眼眶已經紅了。

她繼續翻,一頁一頁,手指越來越快。

“今天聽說她喜歡吃糖炒栗子,學校門口那個大叔賣的。明天我也去買一袋,假裝偶遇,給她。不,我不敢。我買了,然後假裝路過,把栗子‘掉’在她面前?太蠢了。算了,先買吧,買了再說。”

“買了栗子,沒敢給她。我自己吃了。很甜。我從來沒吃過這麼甜的栗子。不是因為栗子甜,是因為這是她喜歡吃的東西。”

“今天她在天台吃便當,我推門進去,她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跳停了。她問我‘你是哪個班的’,我說‘三班’——我明明是一班的。她笑了笑,說‘哦,三班的啊’。她對我笑了。她的笑是圓的,不是尖的。我說不清楚,就是圓的,很暖。”

沈時晚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滴在紙頁上。

把那行字洇開了一小片。

她慌忙用手去擦,卻把墨跡擦得更糊了。

她翻到後面。

“今天畢業典禮。我買了花,準備去找她。然後我聽到她同學說,她家裡出事了,她休學了。花被我扔進了垃圾桶。我是哭著扔的。十八歲的男人不應該哭,但我沒忍住。”

“我找到了她家的地址。她父親病了,很嚴重。她在醫院照顧他,瘦了很多,眼睛下面有黑眼圈,但她還是很漂亮。我站在病房門口看了她一會兒,沒進去。我不敢。”

“我決定賺錢。賺很多錢,幫她。等我配得上她的時候,我就去找她。”

“三年了。我做到了。我的公司上市了,我有錢了。我去找她,但她父親還沒好,她還在籌錢。我讓季楊去找她,用一個她不會拒絕的方式。她不知道是我。她不能知道。如果她知道是我,她一定不會接受。因為她太驕傲了。她是我見過最驕傲的人。”

“我做了這輩子最蠢的決定——用替身的名義把她留在身邊。這樣她永遠都不會知道,傅司珩從十八歲起,就只看得見她一個人。”

沈時晚已經看不清楚了。

眼淚模糊了所有的字。

她把日記合上,抱在胸口,蹲了下去。

她蹲在書桌旁邊的地上,把臉埋在膝蓋裡,哭得渾身發抖。

但不是悲傷。

是一種她從未體驗過的、鋪天蓋地的、幾乎要將她淹沒的情緒。

她不知道該叫甚麼。

感動?

心疼?

悔恨?

還是……被愛了十年卻渾然不知的那種巨大的、空洞的、撕心裂肺的——遲來的頓悟?

日記本上寫得分明。不是白月光的名字。不是林微月的名字。

是她。

沈時晚。

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每一個字都是她。

十八歲的她在陽光下的側臉,她吃栗子的樣子,她在天台上對他笑的那個弧度,她淋雨跑進教學樓的白裙子,她照顧父親時瘦削的背影——

他看見了。

他一直都看見了。

而她,甚麼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那個坐在後排的沉默寡言的男生,每天在本子上畫她的側臉。

她不知道那個“偶遇”了無數次的陌生人,手裡拎著的栗子是為她買的。

她不知道那個在天台上問“你是哪個班的”的人,會在之後十年裡,把她刻進骨血,用盡全力去追趕,去成為“配得上她”的人。

她不知道那天在書房裡,他對她說“簽字”的時候,手在發抖。

不是在猶豫。

是在害怕。

害怕她簽下去的那一刻,他就再也瞞不住了。

沈時晚哭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天都暗了下來。

久到她的腿完全失去了知覺。

然後,她聽到走廊裡傳來腳步聲。

是皮鞋踩在地板上的聲音。

沉穩,有力。

越來越近。

是傅司珩。

她猛地站起來,把日記放回抽屜,鎖上,把鑰匙放回原處。

然後她用手背胡亂擦了一把臉,深吸了幾口氣,儘量讓自己看起來正常。

門開了。

傅司珩站在門口。

他看到她在書房裡,微微一頓。

“文件找到了嗎?”

沈時晚轉過身,看著他的臉。

他看起來真的很疲憊。眼睛裡全是血絲,眼下有淡淡的青黑,下巴上冒出了淺淺的胡茬。但他的站姿依然筆直,他的表情依然平靜,他的眼神依然深不見底。

沈時晚看著這張她以為很熟悉的臉,忽然覺得陌生。

不是因為她不認識他。

而是因為她剛剛才發現,她從來沒有真正認識過他。

他藏了十年的秘密,今晚,她用一個不該被開啟的抽屜,全部看到了。

“找到了。”她說,聲音比她自己預想的要平靜得多,“在文件架最下面,被我漏掉了。不好意思,讓你跑一趟。”

她拿起那份藍色封面的文件,遞給他。

傅司珩接過去,看了她一眼。

“你哭了?”

沈時晚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沒有。”她笑了笑,“剛才在廚房切洋蔥,辣到眼睛了。”

傅司珩盯著她看了兩秒鐘。

然後,他移開了目光。

“季楊在外面等著,我去公司了。”

“好。”

他轉身要走。

“傅司珩。”

他停下來。

沈時晚看著他的背影,嘴唇動了動。

她想說“我看到了”。

她想說“那本日記”。

她想說“你為甚麼不說”。

她想說“我也喜歡你”。

但她甚麼都沒有說。

因為她知道,現在不是時候。

她需要時間消化這一切。

而他也需要時間,準備好被揭穿。

“沒甚麼,”她說,“路上小心。”

傅司珩沒有回頭。

他走了。

書房裡重新安靜下來。

沈時晚站在原地,看著那扇關上的門,慢慢地、慢慢地,蹲了下去。

她把臉埋在掌心裡,肩膀微微顫抖。

這一次,不是因為洋蔥。

而是因為她終於明白了一件事。

為甚麼傅司珩總讓她穿白裙子。

因為十八歲的她,穿著白裙子走過那條林蔭道的時候,陽光落在她身上,她不知道自己走進了誰的心裡,然後在那裡住下了,一住就是十年。

---

那天晚上,沈時晚沒有回自己的臥室。

她坐在書房的地板上,背靠著書架,把那本日記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

這一次,她沒有哭。

她只是安靜地、一行一行地讀。

讀他的少年心事,讀他的膽怯和自卑,讀他的暗戀和等待,讀他的掙扎和決心。

讀他在她看不見的角落裡,是怎樣一個人把所有的喜歡都吞進肚子裡,一個人消化,一個人成長,一個人走了那麼遠的路。

讀到最後一頁的時候,她發現了一張夾在裡面的紙。

不是日記本里的紙,而是另外夾進去的,折了好幾折,已經有些泛黃了。

她小心翼翼地開啟。

是一張素描。

鉛筆畫的。

畫的是一個女孩的側臉。

線條還有些生澀,比例也不是完全準確,但那種專注和認真,每一個看過的人都能感受得到。

女孩微微側著頭,陽光落在她的頭髮上、鼻尖上、嘴唇上,她的嘴角有一個小小的弧度,像是在笑,又像是在想甚麼事情。

右下角寫著一行小字:

“時晚,高三一班。。”

十六歲的傅司珩,畫了十六歲的沈時晚。

然後把這幅畫,夾在日記本里,藏了十年。

沈時晚把素描貼在胸口,仰起頭,看著天花板。

眼淚無聲無息地滑下來,流過臉頰,流進脖頸,在衣領上洇開一小片深色的痕跡。

她想起高中時代的自己。

那時候她每天忙著學習、考試、畫圖,她的世界很簡單——家、學校、畫室,三點一線。她記得食堂的飯菜不好吃,她總是坐在角落,一邊吃一邊看書。她記得學校門口有一個賣糖炒栗子的大叔,秋天的時候她每週都會買一袋,捧在手裡,暖烘烘的。

她不記得後排有一個沉默寡言的男生。

她不記得有人在天台上問過她是哪個班的。

她不記得有人在她的世界裡出現過,然後又消失了。

她甚麼都不記得。

但他甚麼都記得。

他記得她,記了十年。

花光了整個青春,只為走到她面前。

而她,甚至不知道他來過。

沈時晚把素描摺好,放回日記本里,把日記本放回抽屜,鎖好。

然後她站起來,走出書房,輕輕地關上了門。

走廊裡很暗,只有壁燈發出微弱的光。

她站在那裡,看著走廊盡頭那扇關著的臥室門。

那是傅司珩的臥室。

隔著十幾米的距離,隔著一扇門,隔著十年的暗戀和三年的假裝。

她忽然很想走過去,敲開那扇門,告訴他——

“我看到你的日記了。我看到了一切。我一直不知道,原來你在等我。”

但她沒有動。

因為她知道,現在的她,還不夠。

她還有太多的事沒有想清楚,太多的情緒沒有消化,太多的決定沒有做。

如果她就這麼衝過去,告訴她“我喜歡你”,那和高中時代那個不敢遞出紙條的少年有甚麼區別?

一樣的不成熟,一樣的衝動,一樣的沒有準備好。

她不要這樣。

她要等他親自開口。

親口告訴她——

“沈時晚,我喜歡你。”

不是替身,不是契約,不是交易。

而是他等了十年、藏了十年、忍了十年的那句——

我喜歡你。

她會等。

她等得起。

她已經等了三年了,不差這幾天。

---

第二天早上,沈時晚下樓的時候,傅司珩坐在餐桌前。

他和平時一樣,面前擺著一杯黑咖啡和一份三明治,手裡拿著一份報紙。

看到她下來,他抬起頭,看了她一眼。

“早。”

“早。”

她在他對面坐下。

周叔端上來一碗紅豆粥和一籠小籠包。

兩個人面對面吃早餐。

沒有說話。

沉默,但不尷尬。

至少沈時晚不覺得尷尬。

因為現在,她知道了一些他不知道她知道的事情。

這個認知讓這份沉默變得不一樣了。

它不再是冷冰冰的距離。

而是一種安靜的、心照不宣的陪伴。

就像他說的——

“她對我笑了。她的笑是圓的,不是尖的。我說不清楚,就是圓的,很暖。”

沈時晚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低著頭在看報紙,側臉線條冷硬,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的眉骨上、鼻樑上、下巴上,輪廓分明,像一座雕塑。

但她現在看這座雕塑的時候,看到的不是冷硬的大理石。

而是那個在天台上問她“你是哪個班的”的少年。

那個少年緊張得連自己的班級都說錯了,但她沒有發現。

那個少年買了栗子,不敢送給她,自己吃了,然後說“很甜”。

那個少年在她不知道的角落裡,愛了她整整十年。

沈時晚低下頭,喝了一口粥。

紅豆粥很甜。

甜得不像話。

她彎了彎嘴角,笑了。

那笑容很輕,很淺,像一陣風,輕輕吹過湖面,然後消失不見。

但坐在她對面的傅司珩,不知道為甚麼,拿著報紙的手指微微頓了一下。

他沒有抬頭。

但他的耳朵,紅了。

很淺很淺的一層粉色,從耳尖蔓延到耳廓,像是晚霞落在雪山頂上。

沈時晚沒有看到。

但如果她看到了,她會發現——

原來這座冷硬的、不可撼動的、像大理石一樣的男人,在某個無聲的清晨,因為一個他以為她沒有看到的小小笑容,而紅了耳朵。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