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後,沈明珠又把底稿從暗格裡取出來,重新看了一遍。
夜裡看的時候心跳太快,很多細節一掠而過。現在日頭從窗紙透進來,光線明亮,她一頁一頁翻得很慢。
楊之甫案的細節比夜裡看到的更觸目驚心。
底稿記載:楊之甫,永州知府,昭和元年到任。其人是翰林出身,文章寫得好,做官也乾淨。到永州三年,修了兩座橋,平了一次匪患,在當地頗有官聲。
韓元正就是在那時候拜入楊之甫門下的。
底稿的原文是這樣寫的——“韓三,安化縣人,家貧。昭和元年入知府幕,為書辦。楊之甫見其聰敏,親授經史,教以文章吏事,待之如子侄。”
待之如子侄。
沈明珠翻到下一頁。
昭和三年,韓元正以舉人身份入仕,任永州府推官。楊之甫親自為他寫了舉薦信——底稿裡抄錄了舉薦信的原文,其中有一句:“才志兼具,堪當大用。”
堪當大用。恩師對學生的最高評價。
昭和五年,永州爆發匪患。楊之甫組織平匪,韓元正任副手。匪患平定後,韓元正以“平匪有功”升任永州府同知——楊之甫又替他請了功。
沈明珠的手指在“又替他請了功”這幾個字上頓了一下。
一次舉薦,一次請功。楊之甫把能給學生的全給了。
然後——昭和六年。
底稿寫到這裡,筆觸突然變了。前半截是案卷摘錄,後半截夾了外祖父自己的批註——剋制得厲害,一句評語都沒有,只是在關鍵處畫了細細的墨線。但越是剋制,越讓人心驚。
“昭和六年秋,楊之甫被人告以‘暗通匪類、裡通外賊’之名,下獄。告者為韓元正。”
沈明珠把這一頁翻過去又翻回來,看了兩遍。
告者為韓元正。
恩師提拔了他,他用“通匪”的罪名殺了恩師。
底稿繼續記錄。告狀的文書措辭極為精準,條條有理有據——人證三名,物證兩件,加上楊之甫平匪期間“私下接觸匪首”的行蹤記錄。
三名人證後來全部“病亡”。兩件物證在案結後“遺失”。而楊之甫的行蹤記錄——是韓元正作為副手,親自做的。
他花了兩年時間。一邊跟著恩師平匪,一邊記錄恩師的行蹤,一邊偽造“私通匪類”的證據。兩年——吃恩師的飯,學恩師的本事,然後用恩師教他的東西反手把恩師送上了刑場。
和方家案一模一樣的手段。先扣帽子,再造證據,證人滅口,物證消失。三十年過去了,韓元正的手法一點都沒變——因為管用,所以不需要變。
底稿還記了一個細節。
楊之甫被問斬於鶴鳴山。行刑那天是秋分,永州下了一場雨。楊之甫在刑場上說了最後一句話。
“韓三,你會後悔的。”
韓三。老師到死還在叫學生的原名。不是“韓大人”,不是“韓元正”——是“韓三”。
到了那個時刻,楊之甫心裡的,恐怕不是恨。是失望。教出來的學生,親手殺了自己。而他到死都不肯把學生當成敵人——所以叫的是“韓三”,不是“韓元正”。
沈明珠把這一頁合上,閉了閉眼。
外祖父在這句話旁邊畫了一條墨線,又在墨線下面寫了一個極小的字——“痛”。
只一個字。甚麼都不用說了。
——
秦嬤嬤端了早飯進來。粥、饅頭、一碟子醬菜。
“姑娘昨晚一夜沒睡?”
“睡了一會兒。”
秦嬤嬤看了她一眼,那個眼神明顯不信,但沒有追問。
“嬤嬤,底稿的事只有你我知道。翠竹和趙大——暫時不要說。”
“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秦嬤嬤點頭。
“還有一件事。”沈明珠喝了一口粥,“底稿現在是這間屋子裡最危險的東西。如果韓家知道我們手裡有永州舊案底稿——他們會做甚麼?”
秦嬤嬤想了想。“派人來搶。或者更直接——放火。”
“對。所以底稿不能只有一份。嬤嬤字寫得好,幫我抄一份副本。原件放暗格,副本另外藏一個地方——不在將軍府,也不在松濤閣。”
“姑娘有地方嗎?”
“趙蕊那裡。趙家剛打贏了官司,韓家短期內不會再碰趙家。副本放在趙蕊手裡,她知道輕重。”
秦嬤嬤應了。
“還有——底稿是雙刃劍。”沈明珠放下粥碗,“用得好,一擊致命。用不好,反傷自己。”
“怎麼說?”
“底稿證明的是三十年前的事。三十年——韓元正已經從永州小官變成了權傾朝野的太師。朝中多少人是他提拔的,多少人跟他綁在一起。即使底稿曝光,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站出來。”
秦嬤嬤沉默了一息。
“更何況,韓元正一定會說——這是林家的私家摘抄,有人偽造來陷害他的。”
“所以底稿不能單獨用。”沈明珠把粥碗推到一邊,“必須配合林彥在翰林舊檔裡發現的抽換痕跡。底稿的內容加上舊檔被動過的證據,兩相對比——誰也辯不了。”
“公開的時機呢?”
“等。”沈明珠說,“等韓家自己犯錯。他們犯的錯越大,底稿的殺傷力就越強。”
秦嬤嬤點了點頭,端走了空碗。
——
巳時過後,翠竹在前院跑進來,腳步很急。
“姑娘,趙蕊姐來了!帶了一個人。”
“甚麼人?”
翠竹湊近了壓低聲音:“一個年輕公子。穿著舊袍,瘦得跟竹竿似的。但眼睛挺亮。趙蕊姐說——就是上回信裡說的那個。”
方錦書。
沈明珠理了理衣裳,走到花廳。
趙蕊坐在左邊的椅子上,面前的茶還熱著。她旁邊站著一個年輕人——約莫十八九歲,身量修長,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青布直裰,袖口磨了毛。臉色不好,眼下有青,像是很久沒睡好覺。但他站得很直——不是刻意挺著的直,是骨子裡帶出來的。
方錦書看見沈明珠進來,抱拳行了一禮。
“沈姑娘。在下方錦書。多謝姑娘肯見。”
聲音沙啞,但有力。
沈明珠在主位坐下,指了指對面的椅子。“坐。”
方錦書猶豫了一下,坐了。坐得很端正,背沒有靠椅背——太學學生的習慣。
翠竹倒了茶放在他面前。他說了聲“多謝”,沒有喝。
“趙蕊姐說了你的事。”沈明珠開門見山,“你從太學退學,想為方家翻案。”
“是。”方錦書抬頭看著她,“我爹是冤枉的。方家案的證據全是假的——錢通的口供是被逼出來的,賬本是有人偽造的。我爹在堂上認罪,不是因為他犯了罪,是因為——”
他頓了一下。
“是因為有人告訴他,認罪可以保命。不認罪,韓家會把方家連根拔起。”
沈明珠看著他,沒有接話。
“沈姑娘,我不是來求你幫忙的。”方錦書的目光很直,“我是來問你一件事。”
“問。”
“我爹被押送出京的時候,有人在清河驛給了他一個包袱。包袱裡有乾糧、銀兩和一張紙條。我爹看完紙條之後吞了——然後對我說:‘錦書,留在京城。有人在替咱們家伸冤。’”
方錦書的目光直直地看著沈明珠。
“那個人——是你嗎?”
花廳裡安靜了一瞬。翠竹端著茶盤的手停在半空。趙蕊低頭喝茶,沒有看她。
沈明珠沒有正面回答。
“方公子,我反問你一個問題。如果替你家伸冤的人確實存在——你打算做甚麼?是跟著那個人的步調走,還是自己單幹?”
方錦書愣了一下。
“你從太學退學,到處找人幫忙。找了幾個?”
方錦書的表情暗了。“五個。一個說沒辦法,兩個不敢,一個推說不認識方家,還有一個——勸我別查了。”
“五個人,五個都不行。你有沒有想過為甚麼?”
“因為韓家勢大。大家都怕。”
“不全是。”沈明珠語氣平淡,“還因為你太著急了。你找人的方式太明顯——今天問這個,明天找那個。韓家不瞎。你每多走一步,韓家就多盯你一分。”
方錦書攥緊了拳頭。
“那我該怎麼辦?甚麼都不做嗎?”
“不是甚麼都不做。是不要亂做。”
沈明珠端起茶喝了一口。
“我沒有說不幫你。但幫你有條件。第一,從今天起不要再到處找人。第二,不要對任何人提起方家案和韓家。第三——聽我的安排。”
方錦書沉默了幾息。
“你答應了,我就告訴你:你爹沒有白認罪。有人確實在替方家做事。時候到了,你會知道一切。”
方錦書看了趙蕊一眼。趙蕊微微點了點頭。
“我答應。”
沈明珠點了點頭。“還有一件事。清河驛那個穿灰衣的人——你再仔細想想,他有甚麼特徵?走路、說話、手——甚麼都行。”
方錦書認真回憶了一會兒。
“他走路很快,但不像急——像是習慣了走快。聲音低,有點沙。穿的灰衣不合身,像是臨時披的。對了——”他忽然頓了一下,“他的左手。他把包袱遞給我爹的時候用的是左手。右手一直揣在袖子裡,始終沒伸出來。”
右手一直沒伸出來。
沈明珠的目光銳了一分。
右手有傷?還是右手缺了甚麼?
夜訪者來將軍府的時候,秦嬤嬤描述過——他用左手撥門閂。
同一個人?
她沒有追問。但這個細節牢牢記住了。
“方公子,今天回去之後好好歇息。接下來的事——我會安排。”
方錦書站起來行了一禮,走到門口又轉身。
“沈姑娘,我爹說過——沈將軍是他生平最敬重的人。他在堂上沒有替自己辯,但他從來沒有說過沈家一個字的不好。”
沈明珠微微點頭。
方錦書走了。
——
趙蕊沒有走。她等方錦書出了院子,才放下茶盞。
“你打算怎麼用他?”
“不急。先讓他安靜下來。他現在滿身的火氣,做甚麼都容易出錯。等他冷下來了,再說。”
趙蕊看著她,忽然笑了。“你說話越來越像個老頭了。”
“謝謝。”沈明珠面不改色。
趙蕊笑著走了。
翠竹在旁邊收拾茶盞,低聲嘀咕:“方公子長得挺好看的——就是瘦了點。臉色也白。大概是讀書讀多了不曬太陽。”
“你管人家曬不曬太陽。”沈明珠瞥了她一眼。
翠竹嘿嘿一笑,端著茶盞跑了。
——
當晚,沈明珠在燈下把今天的事理了一遍。
底稿在暗格裡。副本明天開始抄。方錦書暫時收了。
灰衣人——用左手遞東西,右手揣在袖子裡。夜訪者——用左手撥門閂。
如果是同一個人,他知道方家案的內情,也知道沈家的處境。他受過沈長風的恩,來過將軍府三次,給方遠山送過包袱。
這個人——到底是誰?
她把底稿、方錦書、夜訪者這幾條線在心裡各歸各位。每一條都還差一步。但差的不是線索——是時機。
韓元正等了三十年才爬到今天的位置。
她不急。
急也不能急——手裡的刀雖然鋒利,出刀的時機如果差了半步,割的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