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氣的腦瓜子嗡嗡的。還真是張嘴就來啊,她正打算拆穿,沒想到一旁的沈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沈笑盯著王強那油亮的腦門兒,實在沒忍住:“你這話說出來自己信嗎,真的不會笑嗎?”
王強臉一黑,臉上的肉抖了抖。
陳希懶得再和他扯皮:“你要是不嫌事大,我就發帖把聊天記錄放出來。網上對線!”
王強眼中慌亂,咬牙:“你特麼少在這危言聳聽!”
沈笑挑眉,聲音冷下去:“王...甚麼來著...?陳老闆是我朋友,你說話客氣點!”
完全沒想到沈笑會替陳希說話,王強僵住,他難以置信地瞥了陳希一眼,是怎麼也想不通。陳希這種下三濫的底層,怎麼可能和沈笑這種資本的千金搭上邊。
他極力擠出一個狗屎般的笑容。
“抱歉,沈小姐,這裡面肯定有誤會。我還有事,回頭跟您解釋。”
說完,吃瓜的顧客們發出一陣噓聲。
顯然,不傻的都看出了他心虛。
“趕緊走吧你,管你甚麼導演,耽誤我們吃飯。”
“就是的,一看就不是甚麼好東西!”
“敢惹悍匪老闆,踢到鋼板咯~”
王強臉漲得通紅,一秒都待不下去了,狼狽地逃了。
其實剛剛沈笑說自己是她的朋友的時候,就連陳希自己都驚訝了。
“謝謝啊,沈小姐。”陳希真心地謝了句。
沈笑大喇喇地回了句:“哎呀叫我沈笑就行,我先排隊去了啊!”說完,飛快地衝到了隊尾,生怕晚一秒吃不上炒飯了似得。
生意重回正規,並沒有因為這個插曲而受到任何影響。
這頓炒飯吃完,沈笑徹底成為了陳希的鐵粉。
連誇了她十幾句,最後還加了微信,才心滿意足地離開。
深夜,王強剛剛結束夜戲的拍攝。
回到酒店,第一件事就是從微信裡翻出了沈笑的頭像。
他快速打字,打了刪,刪了又打,斟酌了半天的說辭,總算編出個像樣的故事。沈笑可是資方的千金,他萬萬得罪不起的主。怎麼和她解釋這件事,他已經想了一天了。總算打好了訊息,王強深呼吸,按了傳送。
介面一閃,他猛地睜大雙眼,死死地盯著訊息左邊的紅點。
傳送失敗????
王強難以置信地又試了幾次,最終忍不住爆出一句髒話。
終於認清了自己被沈笑拉黑的事實!
完了,他心臟咚咚地跳。血壓一下就上去了。煩躁地把手機往床上一摔,王強就想不明白了,怎麼從自己把陳希開了之後,一切就不對勁了呢。先是林薇薇塌房,導致他的劇大撲街,被資方罵了個狗血淋頭,現在又莫名因為陳希得罪了未來最大的財神爺。這陳希還真是惹不起?!!!
與此同時,李牧雨正沉浸在新一輪的工作中。
上一個製作會一攤子事情還沒處理完,老闆又甩來了新任務。
平臺想要做一款網路綜藝節目。
準確來說,這是一檔戀綜。暫定名叫《城市心跳》,主打野生素人戀情。看點主打大城市快節奏生活下,普通人如何談戀愛。
這個活兒之所以找上她,是因為有難點。
嘉賓不好找。
首先,要儘量選擇素人。其次,還要求長得必須不素人,起碼要網紅或者小演員的顏值。
再然後,用編導的原話說就是“要有噱頭,有反差。比如職業反差,身份反差,或者有故事的那種。要是素人太難找,那種有潛力的小網紅也不是不行,包裝一下副業。另外,得有話題度、討論度。比如外賣小哥和投行女,或者甚麼霸總愛上擺攤的我?你做短劇的嘛,你懂的!!!”
李牧雨汗顏,我懂甚麼懂!霸總愛上擺攤的我,自己聽聽這能是人想得出來的嗎???
要是找演員,她倒是資源確實不少,素人和網紅,還要普通職業但又要巨大反差的,上哪找去?
算了,明天再說吧。
李牧雨往床上一趟,刷著手機。
很快,一條熱門貼進入了她的視線。
標題很抓人眼球:【給悍匪炒飯老闆磕一個:我錯了,老闆對不起,你25一份的炒飯真比1888的香】
眉頭一挑,李牧雨有些好奇的點了進去。這兩天,她好像經常刷到這個甚麼“悍匪炒飯”。
影片裡,盧佳佳先是一個大鞠躬,道歉。然後生動地講述了事情的全過程。
“事情的起因,是我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去曲水流觴,吃了他們招牌的深夜Omakase,就是1888一位的那個。結果吃到招牌炒飯的時候,旁邊一個女人就開始皺眉。主廚詢問了一下大家覺得怎麼樣,所有人都說好吃,只有她不滿意。我當時就覺得這人太裝了,”盧佳佳表情靈動,“1888一位的Omakase,食材都是當天空運的頂級貨,她竟然說:食材都很好,就是炒得一般......我當時覺得這是人說的話嗎...後來一出門,我們又遇到了她,發現她竟然是個擺攤的,就和她打了個賭......”
李牧雨聽著影片裡盧佳佳的講述,直到她最後誇張地連連道歉,說自己嚐了老闆的炒飯之後才發現自己錯的離譜!!!
“太對不住人家老闆了!這是我吃過最好吃的炒飯!沒有之一!美味真不能用價格去定義。當然,我沒有說1888那個不好的意思,人家食材高階品質線上,主廚也很專業。只是個人口味,我更喜歡悍匪老闆這份25的。”
這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轉,把李牧雨都給弄好奇了,要不是因為不敢隨便吃路邊攤,她都想嚐嚐了。
彈幕也熱鬧極了:
【臥槽,悍匪老闆這麼富?去得起曲水流觴?那裡門票就1888吧?】
【靠擺攤能賺到那麼多嗎?老闆不會是真的幹過啥很“刑”的事吧?】
【刑不刑不知道,這老闆最近是買營銷了嗎,哪都是他】
評論區的質疑聲更大。
“這劇本太假了吧?25一份能比1888好?我不信”
還有不少吃過那家Omakase的使用者,彷彿被踩了尾巴。
“現在擺攤的都敢碰瓷Omakase了嗎?”
“真是小丑!人家主廚的招牌炒飯,不知道被多少美食博主誇過。一個擺攤的說比她的好吃?編故事也得有個限度吧”
“老闆瘋了還是博主瘋了,起號不要浮木了?”
? ?謝謝讀者們的支援和投票!我!本書!進入新一輪的PK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