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10月18日
地點:R市公安局 刑偵支隊會議室
時間年10月18日下午
長桌上攤開著一張張放大的現場照片、證言筆錄的影印件、用紅藍兩色筆標註得密密麻麻的時間線圖。
周正平坐在長桌一端,雙手交疊放在桌面,望著空氣出神。
馮悅正低頭翻著一份物證清單。
陸蔓蔓看起來有些焦躁,手裡轉著一支筆。
“開始吧,”周正平回神,“關於陳老么案,事情真相是啥子?我們有啥子證據?囊個突破?”
陸蔓蔓推過一份文件:“這是根據證人證詞梳理出來的時間線。”
“2018年5月22日20時左右,陳老么為滿足性需求前往‘春豔’處,被拒絕後離開。”
“約半小時後,他在霞光小賣部購買高度白酒一瓶,和現場發現的酒瓶一致。”
“小賣部老闆就是最後一個見到陳老么的人,之後他去向不明。”
“結合陳未被滿足的性需求、姜的特殊職業,合理推斷他離開小賣部後前往了姜處。”
“林那時在哪裡?”周正平追問。
“根據對林的行蹤軌跡調查,”陸蔓蔓翻開記錄本,“那天20時左右她從醫院離開,而醫院距她住所車程約半小時。”
馮悅接過話:“結合林住所和姜相對,且林對姜的特殊保護,以及SD卡的指向性資訊。”
“林當晚至少在某一時段在姜處,且林、姜、陳三人在某一時段曾同處一室。”
周正平用圓珠筆敲了敲桌面:“之後呢?”
“根據現場血跡情況及黃大媽關於姜次日額頭傷口的證詞。”馮悅繼續。
“屍檢報告中陳顱骨的凹陷性骨折。”
“以及多位證人陳述的陳、姜私人恩怨,合理推測三人在姜的按摩房內發生過暴力衝突。”
“神秘消失的檯燈和玻璃菸灰缸,可能指向三人發生衝突時使用的工具。”
“姜額頭有流血傷口,更可能是稜角分明的菸灰缸導致。”
“而影片中特別提到‘後來提取’,說明當時檯燈造成的鈍器傷並未造成流血,可能指向有人用檯燈砸了陳的後腦。”
“一個壯年男子腦部遭受重擊,可能導致昏迷。”
馮悅一頓:“…也可能導致更激烈的暴力衝突。”
“但根據按摩房血跡情況,以及R市警方當年並未在陳身上發現可疑生物痕跡的調查結果。”
“我傾向於陳腦部遭受創傷後陷入昏迷。”
“之後,林、姜共同導致了陳老么的死亡,但兩人在致死行為中的具體角色與分工,目前尚不明確。”
“結合影片,在致死行為的實施層面,林更符合直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中作用較突出者的特徵。”
“然而,從對罪證的長期控制以及共犯關係的維繫手段來看。”
“姜秘密錄製影片並誘導林說出敏感資訊,她扮演了更為關鍵且主動的角色。”
“在共犯結構的維繫與操縱層面,我認為,她實際居於主導地位。”
陸蔓蔓點頭:“根據走訪調查,當年散佈謠言的源頭就是姜,不過她散佈的謠言是‘汽車拋屍’,而非平板推車。”
“這應該是為了防止真相暴露留的後手,畢竟她的目的應該只是為了捆綁林。”周正平沉聲。
這樣就算警方順著謠言去查,也會被假資訊誤導。
“再說殺人手法。結合屍檢報告中提到的舌骨骨折,”馮悅眯了眯眼,“以及林在特定情景下的暴力扼頸傾向。”
“殺人手法疑為林透過扼頸導致陳機械性窒息。”
陸蔓蔓敏銳地察覺到異常:“師傅,你意思是說,她們是在陳昏迷後實施了殺人?”
“但,”她抿抿唇,“有這個必要嗎?”
“按你的推理,陳遭受腦部創傷後才昏迷,那他使用菸灰缸打傷姜額頭是在他遭受攻擊之前。”
“也就是說,是陳先有的暴力行為。”
“結合他此前對姜的種種行為,是不是可以合理推測,他來到姜處尋求性需求滿足遭拒後,和姜發生了暴力衝突。”
“這種情況下,”她皺眉,“林、姜為甚麼選擇殺人而非報警?”
“難道是有啥子絕對不能報警處理的理由?”
“她們的反擊行為,完全構成正當防衛。”
“且,陳昏迷後,無法進一步實施侵害。”
“為甚麼非得殺人呢?”
馮悅思索片刻:“可能是…陳之前對姜的行為,導致姜心生怨恨,出於打擊報復的心理實施了殺害。”
陸蔓蔓搖頭:“可是不對啊,根據你的推理,實施殺人的是林。”
“林和程的戀愛關係從2015年11月一直持續到2019年4月,她當時和程還是愛人關係。”
“師傅,我就是覺得有點不對頭,林那時候有程,前途大好,她得多愛姜或者多恨陳,才會為了她殺人?”
“這代價是不是太大了?”
“她殺陳是為了保護姜嗎?”
“保護就一定要殺人嗎?”
周正平點頭:“小陸問到了根上。都想想,拋開法律,從人性角度出發,甚麼情況會讓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去殺一個已經失去反抗能力的人?”
“還有,對於一個已經失去反抗能力的人,”他頓了頓,“如果是出於打擊報復的激情殺人,為啥子會是扼頸的方式?”
“一些能見血的方式,不是更痛快嗎?”
馮悅無意識地轉著筆:“可能有激情的成分,也有預謀的成分。”
“相較於其他致死方式,扼頸相對高效且隱蔽。”
“毒殺、鈍器傷或銳器傷致死,即便偽造交通意外來掩蓋,在屍檢環節和物證環節,留下的痕跡也會比扼頸更多。”
“我們的對手不是一般人,思維縝密、反偵察能力極強,可能在動手時,就已經構思好如何處理屍體了。”
“這也側面印證了,林作為直接正犯的可能性更大。”
陸蔓蔓歪了歪腦袋:“或許陳當時沒有完全昏迷,或者中途醒來,激化了矛盾,所以她們最終才痛下殺手?”
馮悅停止轉筆:“沒完全昏或中途醒來…但,按常理,人在遭受扼頸窒息威脅時,會爆發出巨大的求生本能。”
“陳是個壯年男子,如果劇烈掙扎,極容易在施暴者面部、脖頸、手臂留下抓痕,但是證人口供並未提到林、姜這些區域有傷。”
“其次,就算林、姜兩人合力,她們畢竟是女人,在壯年男子的垂死掙扎下,要完成控制,達到窒息…”
“我認為非常困難,在實踐中很難完成。”
“且極易留下大量搏鬥痕跡,現場不至於那麼幹淨。”
“當然,如果是因頭部創傷導致運動功能障礙的中間狀態,可能。”
周正平摸了摸下巴:“好,我們回到動機上來。”
“根據霞光村多位證人陳述,以及多輪交鋒下來我對她的瞭解,林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不會不瞭解殺人的嚴重性。”
“而殺人所帶來的法律風險,遠高於將陳送醫或報警。”
“並且她心思縝密、做事謹慎,而陳之死,指向臨時起意而非…蓄意謀殺。”
“她就算真想動手,為甚麼一定要當時動手呢?”
“以她的性格,我覺得她會花更多時間謀劃、佈置。”
馮悅皺眉:“師傅,您意思是,陳的死背後,有更深的隱情?”
周正平緩緩地搖了搖頭:“我只是覺得…林和姜的行為不合理。”
“兩個並非窮兇極惡的人,為何會跨過殺人這條終極紅線?”
“或許是我多想了,也許…只是怕陳事後報復也未可知。”
“你繼續吧。”
馮悅點頭:“她們殺人的動機我們後面再討論。”
“我接到剛才說,林、姜在殺害陳老么後,對屍體進行了仔細的清理,不然不可能發現不了任何她們的生物痕跡。”
“結合林的醫學知識,她有這個能力做到。”
“但是清理的工具,她們事發後很大機率已經清理了。”
“我和市局的同志在勘察時並未發現任何異常。”
馮悅喝了口水,繼續:“對屍體進行清理後,就是拋屍環節。”
“她們將陳屍體用平板推車,完美利用暴雨、深夜、無路燈的環境掩護,轉移至相距二百米左右的六街。”
“之後,將其放置在那個泥水坑中,並解開褲帶、放置陳帶來的酒瓶,偽造醉酒後小解不慎跌落的假象。”
“並從附近工地搬運碎玻璃、鋼筋頭等放置在水坑周圍,同時用路障堵住相鄰的幾個街口。”
“迫使夜間通行的車輛連續經過並碾壓陳所在的水坑,以此掩蓋原本的犯罪痕跡。”
“最後,她們對運屍的平板推車進行了徹底清理。”
“第二天,林如常從家出發去醫院照顧母親,姜如常接客。”
陸蔓蔓眨眨眼:“霞光村的房屋大部分都安裝了鐵皮雨棚,在暴雨擊打鐵皮的情況下,倆人發出的動靜都被掩蓋。”
“暴雨沖刷掉了車轍、腳印和其他痕跡。”
“沒人發現異常…”
周正平抿了口保溫杯裡的熱水:“推理上,你這個版本是合理的。”他說著望向馮悅。
“但是,”他話鋒一轉,“證據呢?我們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嗎?”
“或者說,我們的突破口在哪裡?”
馮悅聽了這話,像被戳破的氣球,一下子洩了氣。
“時隔十二年…哪兒還有甚麼證據。”她頹然地往後一靠。
“已知資訊,姜在影片拍攝時,保留了跟案件有關的檯燈,作為捆綁林的工具。”
“如果留下案件相關物證的目的是脅迫或紀念,不太可能留下太多,我傾向於當年有關的物證,可能只剩下那個檯燈。”
“那個運輸廢品的平板推車,且不說被清理過,就算沒被清理過,已經過去了十二年了…”
“即便有生物痕跡,在複雜汙染下,要麼湮滅,就算真能提取出來,也是微量物證,無法被用於定罪。”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輕。
陸蔓蔓兩手托腮:“證人這邊,我對姜、林所在的五街、陳屍體被發現的六街的所有住戶進行了一一詢問。”
“案發當夜沒有目擊者,也沒人察覺到可疑動靜。”
“凌晨時分,暴雨,無路燈的環境,就算真的有人看見了甚麼…也會被質疑證詞的可信度。”
馮悅朝周正平推過去一份清單。
她的語氣恢復了平穩和冷靜:“目前,能證明林實施了致命暴力的證據為零。”
“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生物痕跡。”
“影片的力度在法律上不夠,對話的解釋空間太大了。”
“她和陳因姜的緣故,確有矛盾,但是霞光村跟陳有矛盾的人…太多了。”
“至於姜翎…”馮悅嘆了口氣,“也不樂觀。”
“同樣地,直接指向她的證據,幾乎為零。”
“案發當晚她額頭的傷口,可以用很多借口遮掩過去。”
周正平盯著清單,沒有說話。
陸蔓蔓輕聲問:“所以我們就拿她們沒辦法?”
說這話的時候,她心裡微妙地鬆了口氣。
這幾天的調查下來…她也難免覺得陳老么這個人死有餘辜。
“不是沒辦法,”周正平沉吟道,“是現有證據不夠。”
“她們利用了所有能利用的條件:深夜、暴雨、監控缺失、社會的偏見——對醉酒者、性工作者的忽視,甚至法醫報告解釋的彈性。”
“僅憑我們目前掌握的東西,要給她們定罪,很難。”
“但也不是全無辦法。”
他望向馮悅:“說說你接下來的思路。”
馮悅遲疑開口:“第一,擴大詢問範圍,說不定會有知情人。”
“第二,加大對相關物證的搜尋力度,尤其是那個檯燈。”
她頓了頓:“但是以上兩項,無異於大海撈針,理論可行,恐怕…實踐起來困難重重,不確定性也太高。”
“第三,”她繼續,“從口供突破。”
“姜或林任何一人的有罪供述,都可以直接說明案發經過、各自角色、行為細節,這些資訊本身就能成為最有力的證據。”
“她們的同盟建立在共同的罪行和扭曲的情感上,未必堅固。”
“影片裡,姜在誘導,林在憤怒中被套出話。”
“這說明姜手握把柄,而林對此並非全然心甘情願。”
“我們可以讓其中一方相信,另一方已經在準備獨自脫身了。”
“不過,僅憑口供…也很難讓法庭相信她們有罪。”
“同時,如果她們在庭審階段翻供的話…案件會崩潰…”
“但這已經是我們目前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方向了。”
“下一步工作重點應該從重構案發經過調整為攻破共犯關係。”
“同時也不能放棄對直接證據的搜查,這幾天,我會再仔仔細細地對姜的按摩房和林的住所進行勘察。”
“深挖她們案發前後的所有通訊記錄、異常消費、出行軌跡,尋找能證明她們在、案發時段在一起、案發後頻繁聯絡或共同活動的證據。”
“說不定…會有一些蛛絲馬跡。”
周正平摸了摸下巴:“思路沒問題,我已經跟吳老師溝透過這邊的情況,讓她對林、姜二人進行突破。”
“不過你忽略了一點,我們還可以利用事後行為進行推斷。”
“深度調查她對SD卡的轉移,不僅要查轉移的行為,更要查她為甚麼知道SD卡的存在、內容、存放地點。”
“這能夠證明她事前知情,從而推斷其與所載秘密的深度關聯。”
馮悅點頭:“是,我沒師傅考慮得周全。”
周正平嘆氣:“明明我們都知道是她們殺了人,卻沒辦法釘死。”
“如果證據不足,最終也只能提出以‘姜翎故意殺人,林礪事後包庇並幫助毀滅證據’為核心的指控方案。”
“雖然能達到起訴標準,但林的量刑會遠輕於故意殺人罪。”
原以為陳老么案能作為程雪卿案的突破口,誰知道陳老么案本身,突破難度都大得驚人。
還真是拔出蘿蔔帶出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