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10月18日
地點: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案件協調室
時間年10月18日上午
協調室的窗戶朝北,上午的光線透著一股子冷清。
長條會議桌漆面光潔,倒映著頭頂慘白的日光燈管。
吳明霞坐在靠窗一側,面前攤開著一個黑色封皮的筆記本,鋼筆擱在一邊。
接到內線電話時,她剛梳理完姜翎幾次訊問筆錄裡的情緒斷點。
電話那頭說,林礪的律師衛明心到了,要求就案件程序問題與負責人當面溝通。
周正平和馮悅都在R市,這擔子自然落到了她肩上。
打過去時,周正平只在電話裡交代了一句:“你全權代表,原則是依法,底線是事實,其他你看著辦。”
她正沉思著,門被敲響三下,不輕不重。
“請進。”吳明霞抬起眼。
衛明心推門進來,點頭招呼:“吳警官。打擾了。”
“衛律師,請坐。”吳明霞朝對面的椅子示意了一下。
衛明心坐下,沒有寒暄,直接從公文包裡抽出一份文件推了過來。
紙張在桌面滑行時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這是我方梳理出的幾處程序性問題清單。”
“為避免在後續訴訟程序中產生不必要爭議,希望能在偵查階段與貴方先行溝通澄清。”
吳明霞接過文件,快速瀏覽了一下條目,四個問題,條理清晰,措辭嚴謹,直指要害。
和她預想得差不多。
“衛律師效率很高。”吳明霞放下文件,“請講。”
“第一,關於瑞豐銀行地下車庫C區的監控。”衛明心語速平穩,“據我方瞭解,該區域為銀行內部私有區域。”
“警方在未取得搜查令、亦未獲得產權方明確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佈設獨立監控裝置並取得所謂‘抓捕畫面’。”
“該證據的取證程序,是否合法?”
吳明霞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疊放在桌上:“行動基於緊急情況,但程序完整性我們同樣重視。”
“目前,我們已與瑞豐高層進行了坦誠溝通。”
“我們向他們明確指出,此次趙明能成功入侵其核心系統並長期潛伏,暴露了其內控機制失效和安保系統存在設計缺陷兩大嚴重問題。”
“這已不是單次的內部安全事件,而是可能引發連環訴訟、客戶擠兌和監管重罰的系統性風險。”
“基於此,銀行方面已充分認識到積極、全面配合警方偵破此案,是挽回聲譽、堵塞漏洞、向監管證明其整改決心的最優路徑。”
“因此,他們正準備依法依規出具一份詳盡的、關於案發前後其配合警方調查的情況說明與授權文件。”
“這將作為本案證據的一部分。”
衛明心聽完,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只是在筆記本上記錄了幾筆。
“即便如此,這份事後追認的文件,其證明力依然有限。”她說。
“我們會持續關注。”
她立刻切入下一點:“第二,關於指控我當事人指使趙明非法入侵銀行系統的證據。”
“目前,警方唯一的直接證據是趙明的供述。”
“據我們瞭解,趙明上線聯絡他時,使用的是無法追蹤的虛擬號,無法指向我當事人。”
“涉案PDA也沒有檢出我當事人的生物資訊。”
“也就是說,除同案犯口供,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能直接、排他地指向我當事人發出了指令並執行了入侵。”
衛明心推了一下眼鏡:“《刑訴法》明確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吳警官,這個證據鏈,目前是斷裂的。”
“僅憑共犯指認,你們立不住。”
“衛律師,你對法條的理解很準確,但指控的邏輯並非單向的。”吳明霞語速稍稍放慢,“趙明的供述並非孤立。”
“他與林礪事前事後的行為軌跡,也是重要的佐證。”
“更重要的是,本案中,能下達此指令、有能力策劃並意圖獲取A-107內物品的嫌疑人範圍是高度限縮的。”
“而林礪正在這個範圍的中心。”
她一頓:“當然,我們同意,這需要更多客觀證據。”
“這正是我們工作的方向。”
林礪的反偵查意識實在太強,除聯絡手段、生物資訊,林的關聯賬戶也未有過任何異常支出,除10月10日當晚,她和趙明沒有任何行動交集。
甚至在她脫下來的保潔服和手套上,也只檢出微量的生物資訊,無法進行有效的DNA比對,應該是她進行過特殊處理。
警方要突破證據鏈,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你們的合理推斷不能替代法定的證明標準。”衛明心淡淡回應。
她翻到下一頁:“第三,關於抓獲現場,馮警官對我當事人進行的貼身搜查。”
“在當時尚未正式宣佈逮捕的情況下,該搜查行為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是否符合《刑訴法》關於搜查的明確規定?”
這個問題相對好回答一些。
吳明霞語氣平穩:“根據《刑訴法》,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現場情況完全符合緊急情況的界定。”
“嫌疑人已被控制,但關鍵證物可能被隱藏或丟棄,且現場環境複雜,不立即搜查可能導致證據毀損、滅失。”
“馮警官的操作,是在控制嫌疑人、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為固定和提取關鍵物證所做的必需措施。”
“程序合法,目的正當。”
衛明心微微點頭,未置可否,似乎在權衡就此發起挑戰的價效比。
隨即,她丟擲了最後一個,也是最核心的問題。
“第四,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她對上吳明霞的視線,“警方從我當事人身上搜出的所謂‘證物’,其與保險箱A-107的關聯性,究竟如何建立?”
“警方目前的邏輯鏈是,姜翎秘密據點存放物品,被程雪卿帶走並存入A-107,最後被我當事人取出。對嗎?”
“這是基於現有證據的合理推斷。”
“合理推斷?”衛明心輕輕搖頭,“吳警官,證據講究客觀關聯。”
“程雪卿指紋在物品上,只能證明她接觸過,無法證明我當事人從A-107裡取出了這些物品。”
“同理,A-107裡存放的物品,也無法必然等同於程雪卿從姜翎處帶走的物品。”
“這中間,存在著兩重無法驗證的關聯斷層。”
她推了推眼鏡:“你們既無法證明程雪卿離開姜翎處時,手裡拿著的就是這些物品。”
“也無法證明,她存入A-107的,就是她從姜翎處取得的物品。”
“那麼,我當事人從清潔通道取出的物品,其來源和性質就存疑。”
“它可能根本與姜翎、與程雪卿案毫無關係。”
“用這樣一份來源不清、關聯不明的物品,去指控我當事人意圖毀滅殺人證據,邏輯根基何在?”
“作為物證的SD卡,其本身的真實性、完整性、與本案的必然聯絡存疑,因此證明力極低。”
協調室裡一片寂靜。
空調出風口嘶嘶的送風聲變得清晰可聞。
吳明霞沉默了片刻。
她深知衛明心擊中了要害。
這正是證據鏈上最脆弱的一環。
所有間接證據都指向那裡,但就是缺少關鍵的一環,無法用客觀證據釘死。
“衛律師,”吳明霞終於開口,“你說得對,證據鏈的客觀閉環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但在司法實踐中,當缺乏直接證據時,一系列能夠相互印證、形成完整邏輯閉環的間接證據,如果其指向的結論足以排除其他任何合理的可能性,達到了《刑訴法》所要求的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法庭同樣可以據此定罪。”
“林礪的行為——精準的時間、地點、目標,這一系列動作本身,就構成了一個強大的行為證據體系。”
“一個與A-107內容毫無關聯的人,不會實施這樣一套高度定向、風險極大的組合行為。”
“我們正在做的,就是讓這套行為證據與物證形成邏輯閉環。”
衛明心的唇角牽動了一下。
她的聲音是一貫的冷靜:“吳警官,您對《刑訴法》證明標準的援引是準確的。”
“但準確引用法律條文,與在具體案件中滿足其嚴苛要求,存在本質區別。”
“您構建的‘行為證據體系’,其核心是對我當事人行為動機的單方面解讀。”
“我承認,行為本身的存在無爭議,但其法律性質的認定,恰恰是本案待證的核心。”
“在刑事訴訟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在於控方,且必須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
“您用‘高度定向、風險極大’這類描述性語言替代了客觀證據的展示,是否說明貴方缺乏實質性證據?”
“您不能用一個有待證明的結論,即我當事人行為有罪,來作為證明該結論的證據。”
“因為我當事人的行為像罪犯,所以她的行為就是犯罪。”
“又因為她有犯罪行為,所以她轉移的物品就是罪證。”
“這是典型的迴圈論證錯誤。”
“其次,您所稱的‘邏輯閉環’,根本不成立。”
“首先是物證來源斷層。”
“其次我當事人已明確陳述,她帶走物品的行為是出於緊急保管的目的。”
“這是一個完全合理且與現有證據不衝突的替代性解釋。”
“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下,只要存在這樣一種合理的可能性,控方的有罪推定就不能成立。”
“排除合理懷疑需要具體駁斥,而非籠統斷言。”
“貴方有義務具體、逐一地論證為何我當事人提出的防止篡改等解釋是不合理的。”
“而目前,貴方僅做到了提出一種有罪推論,但遠遠未達到排除無罪推論的法定標準。”
“我方堅持認為,這部分指控的證據基礎存在根本性而非技術性的瑕疵。”
“也就是說,並非程序上的小問題,而是貴方的證據本身,核心內容就站不住腳。”
她合上了自己的筆記本,將鋼筆仔細地插回西裝口袋。
“感謝吳警官的時間。”
“今天的溝通情況,我會如實告知我當事人。”
“相關書面意見,我們也會按規定正式提交。”
衛明心站起身,拎起公文包:“希望後續的偵查,貴方能更嚴謹地遵循法定程序。告辭。”
“慢走。”吳明霞也站起身,目送她離開。
門輕輕關上。
協調室裡只剩下吳明霞一人。
她沒有立刻坐下,而是走到了窗邊,腦海中回放著衛明心每一個問題的落腳點。
她知道,對方今天來,不僅是施壓,更是試探。
試探警方的底牌,試探證據的虛實。
而剛才的交鋒,無疑讓對方看到了警方在核心指控上的捉襟見肘。
回到辦公室,還沒等她坐下整理思緒,電話就又響了。
來電顯示是周正平。
“吳老師,結束了嗎?”周正平沙啞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透著疲憊和凝重。
“嗯,和衛明心談完了。三個點,監控授權、趙明孤證、A-107關聯性。攻得很準。”吳明霞簡要彙報。
“意料之中。她要是看不出來這些,也不配被叫‘拆彈手’了。”周正平頓了頓,“R市這邊,差不多了。”
吳明霞心一緊:“怎麼說?”
“姜翎的動機、傷情、工具線索都摸上來了,陳老么那晚的行蹤也基本還原。”
“現場重建報告李銳也發過來了,路障和碎玻璃引導碾壓的推斷,專家認可度很高。”
“但是?”吳明霞聽出了他話裡的轉折。
“目前掌握的關於姜翎的證據,”周正平聲音沉了下去,“足以對其以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
“但在沒有有罪供述且缺乏直接物證的情況下,要成功移送起訴並最終獲得有罪判決,面臨重大風險,證據鏈尚不夠牢固。”
“林礪更是像一條滑溜溜的魚,我們的網根本罩不住她。”
他詳細闡述了在霞光村的調查進展。
吳明霞明白了。
她看著窗外陰沉的天色,緩緩開口:“所以,壓力回到我們這邊了,回到人本身。”
“沒錯。”周正平肯定道,“她們兩個人,是這個案子裡最後的,也是唯一的活證據庫。”
“十二年前的事,除了她們自己,沒人能說得更清楚。”
“她們之間,一定有裂縫。”
“我要你找到那條縫,把楔子打進去。”
證據的圍牆無法從外部完全合攏,那就只能讓它從內部崩塌。
“我明白了。”吳明霞摸出一支菸點燃。
“好。這邊收尾後我們就回來。穩住局面,等我。”
電話結束通話。
吳明霞吐出一口煙,在心裡默默盤算。
她需要設計一場對話,不是單純的審訊,而是一次精準“提醒”。
提醒姜翎,那個她不擇手段捆在身邊、想要拉其共同墜入地獄的人,如今正在用怎樣冷靜而殘忍的方式為自己鋪設生路。
窗外雲層似乎更厚了。
像在醞釀一場新的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