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9月17日
地點: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審訊室
時間年9月17日傍晚
主審:吳明霞;副審:馮悅;記錄:陸蔓蔓
觀察:周正平、李銳
審訊室頂燈慘白,映出姜翎眼底的青黑與嘴唇的乾裂。
吳明霞將透明文件夾扔在桌上,發出“嗒”一聲。
她雙手交疊,直視對面的人:“姜翎,今天不兜圈子。”
“你捂不住的東西,該攤開了。”
姜翎睫毛微顫,聲線平靜:“吳警官請說。”
手指無意識地摳著指甲邊緣。
“我只問兩件事。你隱瞞的事,和你保護的人。”吳明霞翻開文件,“第一件,9月15號早晨,林礪去過畫室,對嗎?”
“我說過了,只有我和程雪卿…”
“程雪卿手機裡有一條刪除的簡訊,”吳明霞打斷她,語速加快,“而收件人是林礪。”
“內容‘早上八點到畫室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是你刪的。”
“為甚麼?”
姜翎呼吸一滯,沉默。
吳明霞傾身壓低音量:“我替你答——因為林礪就到了,在主畫室等了半小時。”
“你自首時咬死‘只有兩人在場’,是想把她摘出去。”她冷笑,“可你摘得乾淨嗎?”
“儲藏室只有你和死者的痕跡。林礪的腳印、DNA全停在主畫室——她甚至沒踏進過兇案現場的門。”
她直視姜翎:“你替她瞞的,不過是個‘旁觀者’。有必要嗎?”
“還是說…她是同謀?”
“我們至今找不到水杯和加溼機,是不是林礪帶走銷燬了?!”
姜翎終於開口:“你們找不到…可能是被沖走或被人撿走了。”
吳明霞又甩出基站定點陣圖:“第二件事——9月14到你和程雪卿通了二十分鐘電話。”
“基站顯示,你們倆都在畫室範圍,程在主畫室,你在畫室外圍。”她敲擊圖紙,“你的口供裡,這段通話根本不存在。”
“相距不過五十米,為甚麼打電話?說了甚麼?”
姜翎指節攥白,幾分鐘後啞聲回答:“那晚我本打算殺她…但想再給一次機會,打電話問她是否願意放手。”
“她拒絕了?”
“我給了兩次機會,她都錯過了。”
“為甚麼上次審訊謊稱只有簡訊?”
“我…記不清了。”
吳明霞猛地站起俯身:“記不清?”音量陡高,“你連刪除簡訊的內容都記得,獨獨忘了這二十分鐘通話?!”
“還是通話裡你聽到了必須滅口的內容?!”
“需要我提醒你嗎?”
她重敲桌面:“通話剛結束,程雪卿手機立即觸發了兩次資料擦除!緊接著你的手機也刪了一次!”
姜翎以沉默對抗。
吳明霞坐回,語調復平:“好,暫放通話。”
她推出程雪卿臥室林礪照片、娃娃照片與《彼岸的女人》掃描件:“你說程雪卿糾纏你…那為甚麼她床頭掛林礪的照片?”
“花三十八萬拍下的畫,為甚麼畫的是林礪的臉?!”
姜翎看著那些圖片,臉上閃過分明的厭惡。
“程、林的真實關係,我們已經掌握,在這件事上撒謊…可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姜翎冷笑:“就算她曾跟阿礪是戀人,就不能移情別戀愛上我?”
“手環上刻我的工牌號,在星海強吻我——你們沒查到?”
“那是不是工牌號,”吳明霞輕聲,“還不得而知。”
“收起你的小聰明,我們早晚會知道那串數字的真實含義。”
她推過畫室平面圖:“聊聊你記得清的部分——麻醉過程。”
“法醫計算過,主畫室空間大,茶花烷濃度升至麻醉閾值至少要10分鐘,茶花堿注射後也需要3到10分鐘致死。”
“而你到畫室程雪卿已死亡。”
“而算上‘爭執’、她‘去洗手間’、你注藥啟動加溼器、躲藏、拖移屍體、注射——滿打滿算才十三分鐘。”
她逼視姜翎:“時間根本對不上。只有一種可能——”
一字一頓:“你、撒、謊!”
姜翎眼皮一跳,語氣強作平靜:“或許她對藥物敏感。”
吳明霞冷笑:“哦?這麼巧?”
“程雪卿常年服用的抗抑鬱藥對茶花烷作用有拮抗效果,耐受性只會更高,需要更長時間。”
她一邊說一邊抽出屍檢報告。
“敏感?你以為茶花烷是迷魂香嗎?吸一口就倒?”
“就算程雪卿真是全世界對麻藥最敏感的人,她也必須吸入足夠劑量的藥物!”
“而讓這麼大的空間達到最低誘導濃度,靠一臺小小的加溼器,物理上就需要至少10分鐘!”
“這是科學定律,跟敏不敏感毫無關係!”
“說,你是不是還有同謀?!”
姜翎臉色慘白:“沒有同謀…時間問題,我解釋不了。”
一邊說,一邊無力地搖頭。
吳明霞收起文件,雙手交疊:“姜翎,你在做兩件事:替林礪遮掩,給自己編故事。”
她頓了頓:“漏洞多到法醫已準備強制解剖。”
“一旦屍檢發現其他藥物殘留或死亡時間偏差…你所‘保護’的林礪,立刻就會成為我們的重點懷疑物件!”
“你頸部損傷符合雙手扼頸所致——掐你的人是誰?林礪?”
“她是否暴力脅迫你?”吳明霞沉聲。
姜翎從齒縫擠出:“畫室案不關她的事。”
“…愛人間的小情趣,你們侵犯隱私!”
吳明霞捕捉其動搖,語氣緩而鋒利:“關不關她的事,取決於你。”
“別以為你能替她遮掩,我們弄清楚真相只是早晚的事。”
“說出二十分鐘通話的內容,修正麻醉過程——這是你最後把她摘出去的機會。”
她將筆和筆錄本推前:“否則,下一個坐在這裡的就是林礪。”
“她的律師再厲害,也救不了被同夥謊言釘死的‘幕後主使’。”
姜翎沉默。
“你想清楚。”吳明霞好言相勸。
儘管姜翎是隻狡猾的狐貍,但她自信能讓這隻狐貍把尾巴露出來。
·
審訊結束後,周正平在手機上打字:“把林礪叫來…”
指尖驀地一頓。
林礪……LL…L
局裡現在只有他和幾個老輩子還用九鍵。
智慧機未普及時,他們都用鍵盤機。
這舊習,此刻成了破局的鑰匙。
是林礪在九鍵的輸入結果。
末位“4”對應LMN——林礪之名是雙L。
那串神秘數字,正是“林礪”。
·
地點: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審訊室
時間:同日夜晚
主審:吳明霞;副審:馮悅;記錄:陸蔓蔓
觀察:周正平、李銳
林礪安靜端坐,雙手疊放。
深色套裙裹著單薄身軀,透出刻意維持的疏離。
沈墨在旁,深灰西裝,目光沉靜。
空調低鳴。
吳明霞推過一份文件:“林礪女士,根據最新調查,需再次確認你9月15號早上的行蹤。”
“你抵達畫室,車輛停留至離開。承認嗎?”
林礪視線落在文件上,聲無波瀾:“我收到程雪卿簡訊赴約,在主畫室等待半小時,未見到她。”
“期間,只有我愛人在場。”
她頓了頓:“這些,我已向貴方說明。”
沈墨強調:“吳警官,我當事人已清晰陳述事實。”
“若警方無新的實質性證據,請避免重複詢問,此有誘導之嫌。”
吳明霞目光鎖住林礪略顯疲憊的臉,語氣放緩:“姜翎供述,她殺程雪卿,是因程對她長期糾纏。”
她推出一頁姜翎簽名的供詞節選:“但根據我們對你們三人關係的深入調查,大量證人證言指向一個事實——”
她刻意停頓,觀察林礪。
對方面色平靜。
“程雪卿真正執著不放的物件,從頭到尾,是你,林礪。”
“你們有過三年半的戀情,分手原因,我們已掌握確鑿證據。”
她目光銳利:“姜翎為甚麼撒謊?”
“為甚麼把程的感情焦點強攬己身?”
聲線壓低:“是否因為你才殺害程雪卿?或是你指使她所為?”
沈墨身體繃直想要反駁,吳明霞卻更快一步。
她猛地從文件夾底層抽出三張圖片與一張紙條,利落拍在林礪面前。
“啪!”的脆響迴盪。
“看這個!”吳明霞指尖重點紙條,“程雪卿手環刻的,正是這串數字!——你的名字。”
她聲量拔高,又指向圖片:“她花高價拍畫,不是因為畫,更不是因為姜翎!”
“只因為畫上是你的臉!”
“她放大你的照片掛在床頭!”
“十年了,林礪!程雪卿從未真正放下過你!”
“她對你的糾纏絕非單純的商業往來!”
吳明霞身體前傾:“告訴我!她死前是否舊情復燃?”
“是否再用極端方式‘糾纏’你?”
“你們之間,除了商業談判,還有沒有其他關係?”
“她臥室掛你照片,手環刻你名字——這也是‘商業往來’?!”
“反對!”沈墨驟起,“吳警官!你這是在用煽動性的情感揣測對我當事人精神施壓!”
“被害人的情感偏好…無論多特殊,未轉化為直接威脅或侵害前,與本案無關!此完全…”
“沈律師!”吳明霞厲聲截斷,目光死死盯著林礪。
對方呼吸微急,胸口起伏,冷漠面具裂開一道縫。
她嘴唇顫抖,眼中掠過震驚、厭惡、憐憫,與一絲深埋的…痛楚?
不過片刻,林礪重歸穩定:“我與她已無感情,只有利益。”
說話時無意識搓著左手腕骨。
吳明霞冷笑:“你不恨她?不記得星海的往事?”
聽到“星海”,林礪一怔,勾唇:“吳警官,十年時光帶走太多,如今,我不愛她,也不恨她。”
“難為你們查到那麼久遠…”
她垂睫:“程雪卿死了,我也很難過。”
吳明霞抓住這瞬間的動搖,迅疾轉向另一個矛盾點。
她抽出一份蓋著法醫科紅章的報告,用力點在“時間線分析”與“藥理推算”的結論上。
“好,先不談感情。”她聲復冷硬,“來談物證。”
“姜翎供述,作案所用加溼機與水杯棄於黑水河。”
“我們投入大量警力反覆拉網式排查,至今一無所獲!”
“案發後,進入畫室範圍且有‘機會’接觸核心現場外圍的——只有你一人!”吳明霞音量陡然提高。
“你抵達離開,在主畫室滯留整半小時!”
她指關節敲擊桌面,悶響篤篤:“告訴我,在那半小時裡,她是否交你東西?或要你幫助‘處理’掉某些關鍵物品?”
沈墨立刻反擊:“吳警官!你這是無據假設!我當事人明確表示只等待,未進儲藏室,未觸任何物品!”
“現場勘查報告亦證此!”
“你的指控,完全基於對‘物證未找到’的惡意揣測!我當事人無義務、無能力解釋姜翎供述物證為何消失!”
“此完全系警方責任!”
“責任?”吳明霞冷笑,“那就談談另一警方‘責任’內,但你們或許更‘有能力’解釋的問題!”
她再抽一份文件——物證清單與藥品管制說明。
“姜翎所用茶花烷與茶花堿,均屬於國家嚴格管制的藥品!普通人幾乎無獲取渠道!”
“即便是醫療機構醫生,也需嚴格許可權與登記才能少量申領!”
“我們高度懷疑其獲取渠道非同一般。”
她將文件轉向林礪與沈墨,一字一頓。
“姜翎,一個畫家。”
“我們排查其所有醫療記錄、社交網路、賬戶支出,無任何跡象顯示她能獨立獲取如此專業、足以致命的管制藥!”
吳明霞目光灼灼:“但,林礪女士,你的善石科技掌握龐大的資訊與資金網路,客戶中不乏高階醫療機構。”
“你比姜翎,更有機會接觸違禁藥物。”
她身體前傾,丟擲醞釀已久的問題:“你是否利用你在善石科技的身份、資源與渠道——協助姜翎獲取了這些致命藥品?”
沈墨直視吳明霞,強烈警告:“請注意你的言辭!此係極其嚴重、毫無證據支撐的指控!”
“我當事人從未接觸、更未提供過任何違禁藥物!善石科技所有經營活動嚴守國法,隨時歡迎警方依法核查!”
他冷笑:“警方若質疑藥品來源,請申請搜查令。”
“我當事人無義務替你們查案。”
吳明霞不語,她鋌而走險丟擲這項指控,只是為了觀察林礪的反應。
而對方應對滴水不漏,她未覷破綻。
“林礪女士,”她語氣放緩,“以你對姜翎的瞭解,你認為她可能透過甚麼途徑獲得這些?”
林礪冷靜反問:“這個問題我如何解答?”
“我只知道我愛人創作時確實會涉及使用一些非常規的化學品,她自有她的渠道,但我從不干涉,也一無所知。”
“一個與你朝夕相處十年的人,能獲取如此危險的違禁品,你卻說‘不干涉’、‘一無所知’?”
“我說的是合法的化學品,”林礪打斷她,“請不要混淆概念。”
“我愛人怎麼接觸到違禁品的,我確實不知。”
沈墨再次出聲:“吳警官!我當事人沒有義務為另一個獨立個體的行為負責並作出解釋。”
“你的問題已經偏離了案件本身,帶有強烈的主觀臆斷!”
吳明霞知道,在沈墨的嚴密防守下,今天已無法取得更多進展。
審訊結束,她仍呆坐在審訊室吸菸。
時間視窗矛盾、下落不明的加溼機…問題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