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9月16日
地點: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審訊室
時間年9月16日上午
主審:吳明霞;副審:馮悅;記錄:陸蔓蔓
觀察:周正平、李銳
吳明霞面前是姜翎的心理評估報告:急性應激障礙真實存在,但核心認知功能均在正常範圍。
經過一夜的羈押和心理評估,姜翎被帶來時看似平靜,但眼底的疲憊感更深,戒備感更強。
吳明霞伸手將上次她簽過字的審訊筆錄影印件推到她面前。
“姜翎,再看一遍你昨天的供述。特別是藥物來源、注射過程,以及被害人服藥後狀態的部分。”
“你確認這些陳述都是真實的嗎?”
她再次強調供詞的真實性,給姜翎施加心理壓力。
“是真實的。”
吳明霞展示水漬照片和成分報告:“你聲稱排出的丙二醇溶液,為甚麼是完美圓形且滴在雕塑正下方?”
“是刻意垂直推注射器嗎?”
姜翎點頭:“對,這樣比較美。”
她迎著審視的目光補充:“亂濺的水很難看…”
“那為甚麼在雕塑正下方?”
“沒有為甚麼,湊巧。”
馮悅將裝有Cartier手鐲的物證袋推到姜翎面前,內側刻著的“”在燈光下異常清晰。
投影儀同步亮起,是畫室密碼鎖的特寫。
“你說…慈善晚會才認識被害人,”吳明霞提高聲音,“那你解釋一下,為甚麼她貼身的私物上,刻著你畫室的密碼?”
姜翎身體抖了抖,臉色更白,抿緊了嘴唇。
她盯著照片,沒有說話。
“世上就沒有這種巧合。”吳明霞傾身逼近,“一個跟你公開交集幾乎為零的人,會跟你共享同一串數字?”
語速加快:“這密碼對你意味著甚麼?對她又意味著甚麼?!”
姜翎垂著頭,用沉默築起圍牆。
“密碼的事我們稍後再說。”吳明霞無意與她僵持下去,“你畫室的加溼機在哪?物流記錄顯示你收到了貨。”
姜翎仍沉默著,眉心微蹙。
“扔了。”許久,她終於回答。
“扔哪裡了?甚麼時候扔的?”馮悅大聲問她,“我們目前正在黑水河和垃圾場搜查!”
“如果找不到,你就是故意銷燬證據!”
“我就是在銷燬證據。”姜翎語氣平靜得近乎挑釁。
“哦?”
“我用加溼機霧化了麻醉劑,自首前連同水杯扔進了河裡。”
和他們推測的一樣,果然是用加溼機進行了霧化。
吳明霞緊盯對方:“現在想起來了?”
“嗯。”
“既然你要自首,為甚麼要銷燬證據?”
“最初想毀屍滅跡,”姜翎抬眼,“但程雪卿失蹤必然有人追查,最終就選擇了自首。”
“丟棄證據在前,報警在後。”
“你昨天為甚麼不交代?”
“記憶混亂,現在清醒了。”
吳明霞微微後仰:“法醫確認是霧化吸入麻醉,為甚麼你沒事?”
“程雪卿去洗手間時,我將麻醉劑注入加溼機啟動後,就立即躲進了儲藏室。”姜翎對答如流,“出來時她已經昏迷了。”
“我關掉加溼機,開新風換氣,再拖她進儲藏室進行注射。”
吳明霞目光銳利:“你在儲藏室待了多久?”
“沒看時間。”姜翎避開視線,“當時腦子很亂,在想些事情。”
“大概多久?想的甚麼?”
“幾分十分鐘吧。在猶豫要不要動手,動手後怎麼辦。”
馮悅亮出現場照片:“你把她拖進儲藏室的?”
“是。”
“但現場沒有拖行痕跡。”
“我清理過了。”姜翎語氣平靜,“用掃帚和拖布。”
解釋也算合理,但…掃帚和拖布…真能清理那麼幹淨嗎?
吳明霞逼近:“為甚麼非要拖到儲藏室?還特意擺成被雕塑擁抱的姿勢?有甚麼特殊含義嗎?”
“那雕塑就叫《擁抱》。”
馮悅瞥向照片,雕塑僵硬地將雙臂環在胸前,頭垂著、手指蜷縮,分明更像禁錮。
不過張敏也說程雪卿依偎雕塑的樣子,像被母親抱著的孩子。
她抬起眼:“所以這是你的行為藝術?”
“對。”姜翎迎上她的目光。
“你回公寓後到出發前,這近四個小時裡,你除了搜尋殺人相關的資訊,還做了甚麼?”吳明霞問。
“在猶豫?”她傾身,“還是在聯絡誰?你在公寓到底是怎麼度過這幾個小時的?”
“為甚麼不聯絡律師家屬?你在保護誰?還是…受到了脅迫?”
她的目光定格在姜翎頸間的瘀痕:“這瘀青,是誰留下的?”
一連串逼問如同重擊,姜翎雙手抱頭,聲音支離破碎:“別問了…求你別問了…”
審訊室陷入短暫的沉默,只餘姜翎急促的呼吸。
吳明霞氣定神閒地抱胸等待。
當姜翎再次抬頭時,她已將雙手平放在膝上,恢復了表面的平靜:“我回家後一直在查資料,構思每個細節。”
“吳警官,謀劃殺人很費神的。”
“沒有人脅迫我,也不是為了保護誰。”
“我有罪,我也認罪,甘願接受懲罰。”
“不聯絡家屬,是不想給她添麻煩。”
說到淤青,她伸手在頸間重重一抓:“過敏,我自己撓的。”
“我前面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我殺人了。”姜翎的聲音在提及殺人時微微發顫,“我只求儘快審判,不要求輕判,也不想辯解。”
“從動手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逃不掉。”
單向玻璃後,李銳低聲問:“周隊,她像在撒謊嗎?”
周正平鷹隼般的目光牢牢鎖在姜翎臉上。
多年刑偵生涯磨礪出的直覺告訴他:這女人身上帶著血腥氣。
“不確定,”他緩緩吐字,“但不太像在撒謊。”
審訊室內,吳明霞同樣在捕捉每一處細微反應,姜翎提及殺人時語氣篤定,眼神沒有閃躲。
她的微表情和肢體語言都指向一個結論:她說的大機率是真話。
現在,最主要的問題就只剩下兩個:她們之間的真實關係,以及真實的殺人動機。
吳明霞將裝著Cartier手鐲的物證袋再次推到姜翎面前。
“既然想贖罪,”她說,“就該坦白你和被害人的真實關係。”
“你昨天說你們沒有特殊關係,但現在看來,顯然不是。”她身體微微前傾,“告訴我真相。”
姜翎的視線凝固在手鐲上,眼神漸漸放空,彷彿墜入了遙遠的回憶。
漫長沉默後,她終於開口,聲音乾澀:“我和她…曾是情人關係。”
最後四個字輕若蚊鳴。
吳明霞適時遞過煙,語氣轉為溫和:“我知道有些回憶很難面對,你可以慢慢說。”
姜翎不再抗拒,顫抖著手取出一支菸點燃。
淡藍煙霧在審訊室緩緩飄散,她的目光越過吳明霞,望向虛空中的某個點,開始梳理那段塵封的往事。
“所以你們是親密關係?”
姜翎默默點頭。
單向玻璃後,李銳對周正平低語:“情殺或仇殺,動機能對上了。”
周正平點頭,沒說話,指間的香菸靜靜燃燒。
2030年的今天,即便是他這樣的老頑固,也對這種關係見怪不怪。
只是,姜翎今天的供詞看似填補了不少漏洞,但他敏銳的直覺卻捕捉到一絲違和感。
不過這感覺從何而來…一時難以捉摸。
審訊室內,吳明霞繼續追問:“你們怎麼認識的?”
姜翎深吸一口煙:“2019年,那時我還叫姜盼娣。”
煙霧中她的眼神變得遙遠:“我在星海娛樂做營銷,說白了就是陪酒。程雪卿來消費點了我。”
“從那以後她就纏上我了。”
菸灰簌簌落下。
“為了我,她甚至入股了星海娛樂。2019年9月到2020年2月,她天天都來點我的臺。”
這倒是解釋得通了…姜翎大段的工作空白。
吳明霞低頭翻閱程雪卿的司法記錄,CLUAQUEEN酒吧傷人事件赫然在目。
這條記錄至少說明兩點:這位千金確實流連夜場,而且性格相當難纏。
姜翎繼續:“2020年2月底,我實在受不了就辭職了。”
吳明霞打斷她:“既然受不了,為甚麼拖了幾個月才走?”
“沒錢。老闆怕我們跑路,每個月只發基本工資,提成要年底結算。”
“提前走,之前受的折磨都白費了。”
吳明霞抓住關鍵詞:“折磨?具體指甚麼?”
“她當著朋友面對我動手動腳,我不從就逼我喝酒。”
“怎麼逼?你不喝會怎麼樣?”
“灌酒。我不喝,她就開除和我關係好的同事。”
“辭職後還有聯絡嗎?”
“沒有,我後來去了D市。直到9月1號,她拍下我的畫,主辦方介紹我們重逢。”
“她又開始糾纏?”
姜翎閉上眼:“她說必須回到她身邊,否則就殺了我。”
“原話就是這麼說的?”
“大意是這樣。我告訴她‘我如今已有愛人,不想糾纏’。”
“她怎麼回應?”
“她說不會放過我,寧願毀了我也不讓我好過。我知道她說得出做得到。”
“9月1號到14號,你們有過聯絡嗎?”
“沒有。”姜翎搖頭,“直到14號晚上,我才下定決心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將永遠活在恐慌裡。”
“你打算怎麼解決?”
“先勸她放手。如果她還要糾纏…”姜翎語氣很輕,“那就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