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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30年9月15日

2026-04-18 作者:楓林煜

2030年9月15日

地點:C市公安局南岸分局 審訊室

時間年9月15日傍晚

主審:吳明霞;副審:馮悅;記錄:陸蔓蔓

觀察:周正平、李銳

審訊室是恆定的21/45%RH,公認最容易突破心理防線的溫度和溼度設定,空調出風口嘶嘶吐著冷氣。

王建軍的筆錄本靜靜躺在審訊桌上,還沾染著血跡。

吳明霞,資深審訊專家,以冷靜、洞察力強、擅長心理戰著稱。

她已經將筆錄內容翻來覆去看過幾遍了,主要是關於姜翎的基礎資訊核驗和自首過程記錄。

根據姜翎自述,被害人程雪卿於2030年9月15日早晨被她注射致命藥物致死。

姜翎的《精神狀態初步評估書》顯示:意識清醒,但存在解離性遺忘可能,符合創傷後應激障礙特徵。

不鏽鋼柵門拉開時,姜翎腕間的背銬撞出刺耳鳴響。

四道藏藍身影將她圍在中心。

周正平按肩,馮悅扣左臂,陸蔓蔓鎖右肘,另一名男警攥住腳鐐鐵鏈。

進入審訊室前,男警為減少金屬聲帶來的心理壓力,特意解除了姜翎腳上的腳鐐。

“腳步分開!低頭過門框!”周正平聲如鐵砧。

馮悅的乳膠手套滑過姜翎耳後、舌底、髮根,指節頂開內衣搭扣摸索夾層。

陸蔓蔓持探測儀掃遍全身。

全面搜身結束,馮悅在副審位坐定。

審訊室頂部的監控鏡頭紅燈閃爍。

吳明霞隨即將《權利義務告知書》推向姜翎。

周正平和李銳坐在單向玻璃後,旁聽和觀察整個審訊過程。

姜翎盯著告知書,鋼筆在簽字欄上懸停片刻,隨後落紙劃破纖維,“沙沙”聲碾碎寂靜。

陸蔓蔓啟動執法記錄儀,隨後利落地將血壓計袖帶纏上姜翎左臂。

數值很快顯現:血壓120/80mmHg,心率62次/分。

“比中午低。”陸蔓蔓看向姜翎,“王警官車禍前給你做的筆錄,心率是89次/分。”

血壓正常偏低。

而一般人在壓力下通常會出現血壓升高、心率加快的情況。

吳明霞:“根據《刑訴法》規定,你應當如實供述。有權申請回避、委託律師…”

姜翎打斷:“不需要律師,我認罪,程雪卿是我殺的。”

“是否通知家屬?”

“不用。”

吳明霞將煙盒推過去:“想來一根嗎?不用太緊張。”

她需要審訊物件處於放鬆狀態。

姜翎低頭:“不用。”

吳明霞注意到她脖頸的瘀傷:“這傷是被害人掐的?”

姜翎偏了偏頭:“我自己撓的,過敏。”

吳明霞切入正題:“那聊聊今天上午發生的事。”

“你承認殺了程雪卿,過程是怎樣的?”

姜翎皺眉回憶:“今早六點半收到她簡訊,約我去畫室。”

“我們發生了爭執,八點左右我給她注射了藥物,她死得很快。”

“之後我腦子一片空白,待到十一點報警自首。”

吳明霞連問:“注射的甚麼藥?注射位置在哪?她掙扎了嗎?”

“不知道藥名,只知道能殺人,位置在右大臂。”

“她當時在…”姜翎說到這裡抬頭看了眼吳明霞。

“在睡覺…或昏迷,沒掙扎。”

吳明霞也注意到對方在觀察自己的動作和表情,於是坐正身子,雙手交叉擺在審訊桌上避免自己下意識的動作。

“到底是睡覺還是昏迷?!”

“在昏迷。”

“被害人為甚麼昏迷?你給她用藥了嗎?”

“一種讓人昏迷的藥,我不清楚具體是甚麼。”

“是安眠藥嗎?”

“我回答過了,不清楚。”

“也就是說,你先透過某種藥物使被害人陷入昏迷,然後再注射致死藥物殺死被害人?”

“是。”

“那你給被害人注射的致死藥物是甚麼?”

“只知道能殺人,不清楚是甚麼。”

“藥都從哪來的?”

姜翎片刻後開口:“黑市買的,金茂大廈衛生間花盆下取的,單線交易,不知道對方身份。”

吳明霞深深看了眼她,這女人不是很好對付。

她透露的資訊一時都沒辦法求證。

“昨晚你在哪?”

“在家。”

吳明霞將李銳提供的行動軌跡圖拍到桌面上:“昨天晚上你明明就去了畫室!”

姜翎默了默:“對不起,我昨天晚上去了畫室。”

“你去畫室幹甚麼?”

姜翎閉上眼睛,眉頭緊鎖,半天才緩緩開口:“跟程雪卿見面,我給她吃了安眠藥。”

吳明霞看著手中的法醫報告:從程雪卿胃裡檢測出安眠藥唑吡坦。

這點上姜翎沒有說謊。

這也能解釋為甚麼抵達畫室後…程雪卿的定位就沒有任何變化了。

“被害人服藥的水杯呢?”

“扔進黑水河了。”

“具體扔在河段哪個位置?”

“靠近明明農家樂的河段。”

“你昨天晚上為甚麼要給被害人吃安眠藥?”

“因為當時我就想殺了她。”

“那你當時為甚麼沒有選擇殺她?”

“因為…我想再給她一次機會…”

機會?

“你給被害人服用安眠藥後,為甚麼才離開畫室?後面又為甚麼回公寓?”

“這期間我一直在思考…要不要殺了她,最後還是放棄了。”

“回公寓是因為…待在畫室我怕我真的會忍不住殺了她。”

吳明霞翻閱姜翎手機和住所電腦的瀏覽記錄,其在9月15日至之間瀏覽過故意殺人和自殺的相關網頁。

應該是想殺人後偽裝程雪卿自殺。

她將瀏覽記錄遞到姜翎面前:“那這個你怎麼解釋?你回公寓後不也在思考怎麼殺了她嗎?”

姜翎目光停留在記錄上,眼神有片刻呆滯:“我…”

“為甚麼非要回公寓?是不是回去取了甚麼?見了誰?”

姜翎呆滯的目光掃過她:“沒有。”

“晚上的安眠藥和早上的昏迷藥是同一種嗎?是,或者不是?”

姜翎盯著吳明霞的臉:“不是。”

馮悅聽到這裡皺了皺眉。

“兩種藥有甚麼區別?”

“晚上的藥…是白色的藥片…早上的藥…早上的藥是…”

姜翎閉上眼睛,眼球在眼皮下震動。

“告訴我,早上讓她昏迷的藥是甚麼樣的?!”吳明霞繼續加壓,“固體還是液體?”

“…液體。”

“被害人是主動服用,還是你強制讓被害人服下?”

吳明霞故意這樣提問來試探姜翎。

茶花烷本身是液態,經霧化吸入後生效。

姜翎抱頭:“別逼我了!我記不起來…”

“我頭好痛!那些畫面…斷斷續續…我好像…在做一些事…但又不是我…像在看別人…”

“姜翎,冷靜!”

“你需要努力回憶,告訴我,你說的‘別人’是誰?‘看’到了甚麼?”

“那還是我…還是我的樣子,我看見她舉起注射器…然後扎進了程雪卿的右臂。”

“甚麼姿勢扎進去的?你演示給我看一下。”

吳明霞說著遞給姜翎一支圓珠筆。

“像是這樣…”

姜翎舉著圓珠筆,大拇指摁著筆頭模擬推動注射器推杆,垂直於自己的左大臂模擬注射的動作。

吳明霞看著報告皺了皺眉:注射角度與死者面板之間的夾角應該是斜角。

而姜翎的演示近乎直角。

“不…好像不對…應該是這樣的…我記憶太混亂了…”

她重新模擬注射動作,這一次從斜上方插入。

吳明霞將裝著注射器的物證袋舉起:“這15ml注射器哪兒來的?”

她故意丟擲誤導資訊來驗證口供的真實性。

姜翎搖了搖頭:“那不是15ml,是10ml的,我平時會用注射器稀釋和調配顏料。”

“注射器透過正規渠道購買,購買清單儲藏室的儲物櫃裡有。”

“你如何能精準完成對被害人的靜脈注射?我看你資料顯示沒有任何醫學背景。”

“是靜脈注射嗎?我也不知道…”

“9月14號晚和15號凌晨,你刪了手機裡的甚麼內容?是否跟被害人有關?”

“我腦子很亂…記不清了。”

吳明霞盯著姜翎的眼睛,想看穿對方的破綻。

她說的這個情況是存在的。

一些犯人,尤其是殺人犯,在初次殺人後會陷入記憶解離,完全忘記自己的犯案經過。

或者會潛意識改寫自己記憶中的犯案細節。

馮悅一直旁聽著審訊的程序,隨著深入,眉頭越擰越緊。

既然是投案自首,姜翎應該主動配合調查才對,卻在審訊中一直避重就輕,在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

如果說是殺人後的應激,為甚麼在一些問題上的回答又很清晰?

吳明霞又將一張水漬照片推到姜翎面前。

“這塊水漬是甚麼?為甚麼會出現在這裡?”

“…是針筒裡原有的水,注射前我排空了。”

“物證科檢出水裡摻了丙二醇,你怎麼解釋?”

“很正常,我是個畫家,丙二醇可以用於顏料保溼,可能是…我某次調配出來用於稀釋顏料的。”

吳明霞將現場的其他物證照片展示給姜翎:“這些東西又是幹甚麼用的?為甚麼會出現在地上?是否跟本案有關?”

“跟本案無關。筆刷和顏料是常見畫材,熱熔膠用於黏合。”

“金屬絲和彈簧是藝術裝置常用的材料,魚線用於懸掛作品。”

吳明霞轉移話題:“你跟被害人之間是甚麼關係?”

“9月1號,我們相識於一場慈善晚宴,我捐贈的一幅油畫被她拍了下來,會後主辦方介紹了我們認識。”

吳明霞聽著,指節輕叩桌面,目光停在姜翎臉上。

“那9月14號晚上,是你主動約的被害人,還是她約的你?”

“…是我約的她。”

“你怎麼約的她?電話還是簡訊?”

“我…記不清了…”

“你殺害被害人的動機是甚麼?”

“她羞辱我的作品,說我的畫只配拿去燒火取暖。”

姜翎說著垂下眼睛。

吳明霞審視著她每一個細微的表情:“僅僅因為被羞辱,值得你先下安眠藥、又猶豫一整夜、最後再下殺手?”

“值得,藝術是我的信仰,作品是我的生命。”

“《彼岸的女人》畫的是誰?跟她有關嗎?”

姜翎眼皮抖了抖:“不…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那被害人發給你的簡訊中‘我們之間的問題’指的是甚麼?”

姜翎喉頭微微滾動,半天沒有說話,兩個人面對面僵持著。

“叮鈴鈴——”單向玻璃後,周正平的手機鈴聲突然響起。

他低頭看了眼手機,來電是陳浩。

審訊室內,吳明霞再度發起攻勢:“回答我的問題,姜翎。”

“指的是——就羞辱我的問題道歉,結果卻再次羞辱了我一遍。”

吳明霞冷笑:“哼,動機問題先放在一邊。告訴我,你是如何對被害人使用液體麻醉劑的?”

需要霧化使用的麻醉劑,現場卻沒有找到任何霧化裝置。

姜翎再次抱頭:“我想不起來…”

這時周正平走進審訊室,嚴肅地看著姜翎:“被害人的車是不是你動的手腳?”

陳浩來電告知,刑偵勘察確認程雪卿的車被動過手腳。

制動總泵第二密封圈被二甲基矽油浸泡過,並注射了含氯漂白劑。

矽油加速橡膠老化,漂白劑引發溶脹脆化,兩者疊加導致漸進式制動液洩漏。

保時捷Panamera採用雙迴路液壓制動,直接破壞會觸發電子報警,作案者選擇漸進式洩露,說明其對汽車結構非常瞭解。

破壞發生在三天前。

三天前,這輛車剛被送去保養過,可做保養的技工消失了。

前一天他才入職,然後就離奇消失,連老闆都對這個人一無所知。

這人行事很低調,一直戴著頂黑色鴨舌帽,並用口罩遮住了臉。

“跟我沒關係,我沒道理用兩種方式殺同一個人。”

周正平聽了陷入沉默,開始在腦海中梳理重重疑點。

吳明霞雙手抱在胸前,等待姜翎就麻醉劑的使用方法作出回答,而對方則一直一聲不吭坐在那裡。

審訊陷入僵局,到最後姜翎開始低聲哭泣,情緒崩潰。

吳明霞只能示意暫停審訊,對陸蔓蔓說:“記錄——嫌疑人情緒失控,出現強烈軀體反應,審訊暫停。”

“建議進行心理評估。”

審訊被迫中止,陸蔓蔓將筆錄遞給姜翎,要求她認真閱讀後簽字確認。

姜翎卻拿過來看也不看,直接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時吳明霞也接到了一個電話。

“吳老師,被害人手腕上的玫瑰金Cartier手鐲內側刻著和嫌疑人姜翎的儲藏室6位數密碼一致。”

馮悅注意到姜翎聽到密碼相同時臉部扭曲了一下。

她第一次真正感受到這個沉默女人的情緒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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