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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最能打的那個

2026-04-18 作者:今妍如昔

第138章最能打的那個

死去的農民工兄弟還躺在血泊裡,這激發了瓦工隊的鬥志。

梁輝拎起了一根鋼筋,飛身上前,沒幾個回合就把那個領頭的打手捶翻在地。

他同時保護妻子,喊道:“老婆,跟在我身後!”

於瑤趁亂從空間裡拿出了一根扁擔,舞得呼呼生風,那些打手一時間還真不敢靠近她。

她非但不用梁輝保護,而且她還能保護照相師傅。

“師傅別怕,相機交給我!”

照相師傅有些猶豫,畢竟相機挺貴的。

她一個弱女子若是護不住,被那夥凶神惡煞般的打手搶了去,誰賠給他啊!

“給我男人,他能保護好相機,就是最能打的那個!”於瑤一手執扁擔,一手把照相師傅拉到了梁輝的身邊。

她一把奪過相機,交給梁輝:“老公,你保管相機!”

夫妻倆互相交換目光就明白對方的意思,梁輝接過相機的時候順便就收進了空間。

保留好證據,夫妻倆有了底氣,打架的技術發揮更加穩定了。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

梁輝手裡的鋼筋猶如利刃,可攻可守可刺可砍,出招快如閃電。

他身形矯捷如龍,殺進殺出如入無人之境。

於瑤揮舞扁擔,呼呼生風,一時間無人敢靠近她左右。

瓦工隊頓時就被激起了鬥志。

而且只要看到那個躺在地上的兄弟,他們想到今天若討不到個結果,明天輪到自己也是同樣的下場。

因此群情激憤,鬥志昂揚。

眾人齊心合力,把那十幾個打手打得屁滾尿流,落荒而逃。

這時亮子也帶著做好的橫幅回來了。

梁輝讓幾名瓦工重新爬上腳手架,拉起了橫幅。

只見五米長,半米寬的橫幅上寫著兩行大字。

“工地安全事故,腳手架突然斷裂,工人摔落身亡!”

“工地老闆和包頭工推卸責任,拒不承擔賠償!”

另外還有一行小字,寫明瞭此工地負責人“曹金煒”!

於瑤讓梁輝拿出照相機,她又交給了照相師傅。

“師傅,再拍幾張!”

照相師傅見自己的相機完好無損,這才鬆了口氣,完全放心下來。

他端起相機,又是“咔嚓、咔嚓、咔嚓”一通狂拍。

今天的生意實在不錯啊。

賺翻了。

*

工地出事,曹金煒躲著沒敢露面。

可是所有瓦工罷工,工地停擺,這損失可不是他一個包工頭能承擔得起。

曹金煒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就調派了一幫打手過去。

原本以為只是一幫烏合之眾,很快就能驅散。

誰知道打手反倒被打得丟盔棄甲,敗逃而歸。

後來又聽說出事的工地拉起了醒目的橫幅,追討責任,而且還點了他曹金煒的名字,他更是惶惶不可終日。

工地引來了很多圍觀者,其中就有不少是建築工地上的人。

他們兔死狐悲,一邊倒地站隊同情那個死亡的瓦工,輿論一時間漫天飛。

這個年代的媒體並不發達,報社和電視臺一般不會報道這些事情,全靠著群眾之間口口相傳發酵輿論。

第二天,鎮上的滿大街小巷貼滿了小廣告,是工地出事的影印照片。

還有包工頭派出的十幾個打手,手持棍棒,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好幾張正面特寫。

照片旁邊配著文字說明:瓦工出事故,工地沒有安撫,沒有賠償撫卹金,僱了流氓打手毆打工友!

另外小廣告上還有工地拉起了橫幅的照片,特意標出了曹金煒名字。

工地被圍得人山人海,家屬在那裡哭靈。

有關部門人員出面要求先抬走屍體,但是家屬要求先查明事故原因,一時間陷入了僵持。

於瑤把影印的廣告送了一份到食品廠,讓門衛轉交給了劉廠長。

果然,有了劉廠長的介入,第二天的中午時分,建委事故調查組就到了現場。

調查組很快查清了事故原因——腳手架上的一根螺絲脫落,導致了本次事故!

工地有管理上的疏忽,相關負責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這個年代通常是贏了官司贏不了錢。

哪怕找到了事故原因,如果對方耍賴,一直拒不露面,拒不支付賠償款,苦主也沒有辦法。

梁輝在鎮上混了這幾年,看得實在太明白了。

所以他堅持不讓挪動那個死亡的瓦工,如果對方負責人不露面,不把償賠金交付清楚,就別想復工。

瓦工們齊心合力,寧願少掙幾天的工錢,也要理論到底。

他們耗得起,工地的負責人耗不起,工期更耽誤不起。

曹金煒被他上頭的老闆罵得狗血淋頭,再加上建委那邊喊話他趕緊處理此事,否則造成的不良社會輿論後果由他負責。

他實在有些抗不住了。

事故的第三天,他終於派了人去跟家屬談賠償數額。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下午兩點多,敲定了一萬八千塊錢的死亡賠款金,另外還有五百塊錢的喪葬費。

家屬聽得眼珠子都直了。

她們原本指望能賠個三五千塊就不錯了,沒想到能賠償這麼多錢。

賠償金終於發放下來,卻也徹底得罪了曹金煒。

第三天,瓦工的屍體終於拖走火化,所有瓦工也被當場開除了。

這個年代並沒有甚麼務工合同,全部口頭商定工錢和工期。

活幹得咋樣得靠工人的自覺性,工資給多少得靠老闆的良心。

因此這些瓦工被辭退也沒有任何的補償,頂多給他們結算了這段時間的工錢。

他們只能再去找梁輝。

此時死者家屬卻跟梁輝鬧了起來。

“一共一萬八千五百塊錢,那個姓曹的老闆當面點清楚了,為甚麼到了我們的手裡卻扣下了一千多塊?”

梁輝冷著臉色,沉聲道:“找照相師傅拍照,製作橫幅,印刷小廣告,兄弟們在工地上守了兩三天,難道沒有費用?”

每個瓦工每天十塊錢,三天就是三十塊錢的工費。

他們為了替死去的兄弟討到賠款金,搭上精力時間,自費守在工地上,到頭來還把自己的工作也都搞沒了。

梁輝計算了所有花費,並且給工友們結算了這三天的誤工費,所有費用當然從賠償金里扣除。

他總不能搭上時間精力,再搭錢進去吧!

而且他並沒有計算自己和於瑤的誤工費,他倆純粹是義務勞動。

死者家屬這是認為所有人都該自掏腰包,包工包料義務為他家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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