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 章 羨慕
“哪是甚麼偶像,不過是為自己早點做打算罷了。”
她輕聲說,“馬上就大四了,也要實習的。現在多積累點經驗,總不是壞事。”她頓了頓,語氣裡忽然帶上了一種淡淡的、幾乎不加掩飾的羨慕,“你和我不一樣。小叔小嬸就你一個孩子,以後甚麼都是你的。你自然不需要想這麼多。”
那一刻,黎晚晚清晰地感受到一種陌生的情緒。
她從沒想過,堂姐——這個在她心目中一直優秀、獨立、彷彿無所不能的存在——竟然會羨慕她。
明明在上輩子的記憶裡,一直是她在仰望著堂姐的背影:家境優越,學業出色,工作也體面風光。
她從未想過,在那些她看不見的地方,堂姐也會因為有個弟弟,而早早地為自己的未來憂慮,並默默扛起一切。
也許,人不管身處甚麼樣的環境、屬於哪個階層,都有各自無法言說的煩惱吧。光鮮的背後,或許正藏著不為人知的艱辛。
“那……你打算在哪裡買房子?”黎晚晚想起上輩子堂姐留在了滬城,可那裡的房價,即便是公司中層,單憑一己之力也難以負擔。
“還沒完全想好,得看畢業後留在哪兒發展。不過錢先攢著總沒錯,現在不管哪兒的房子都越來越貴,手裡有餘糧,心裡才不慌嘛。”
說到這裡,黎亞男像是忽然想起甚麼,語氣裡透出一點小小的得意,“我今年拿了全額獎學金,除了請舍友吃了頓飯,剩下的全都存起來了。我爸媽以為就幾百塊,讓我自己花掉了。”
黎晚晚上輩子也是從大學就開始打工、攢錢的人,這麼看來,她們姐妹倆在“自力更生”這一點上,倒真是如出一轍。
可轉念一想自己現在——兜裡統共才一千多塊,還是剛拿到手的壓歲錢。平時的零花錢,幾乎到手就花光了。
她這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養成了大手大腳、毫無顧忌的消費習慣。而這種底氣的來源,不是別的,正是父母毫無保留的愛與支援。
過完年,黎晚晚沒有跟著回老家,而是留在家裡專心的複習,吳女士留在家裡陪她,黎曉西則帶著爺爺奶奶回去拜年。
拜年一結束,他也沒多耽擱,匆匆趕回來,和吳女士一起,圍著黎晚晚忙前忙後。
那段日子,黎晚晚在家裡的地位,簡直堪比“太后”。端茶遞水,噓寒問暖,家裡甚麼事都不用她操心。她每天的任務就是睡覺、吃飯、學習,最多再加上一項——被父母拉著飯後出門散步消食。
這天散步,吳女士直接把她領進了金店。
一進門,黎晚晚就明白了:她的首飾盒裡,又要多一件新成員了。
可她萬萬沒想到,今年的吳女士出手如此闊綽,直接跳過了金鍊子,讓她在金鐲子裡隨便挑!
“今年家裡無債一身輕,”吳女士豪氣地一揮手,“你看中哪個,咱就買哪個。”
“不是還有房貸嗎?”黎晚晚下意識地問。
“那點房貸不算事兒,兩間門面的租金就抵掉了,還有富餘呢!這不就等於沒債嘛!”吳女士說的門面,還是黎晚晚初二那年家裡買的。
四年過去,那條商業街越來越繁華,門面租金水漲船高,如今已經能完全覆蓋每月的房貸了。
“既然您都這麼說了,那我可就不客氣啦!”黎晚晚興奮地跑到櫃檯前試戴手鐲。不過手鐲的款式來來去去也就那幾種,她挑來選去,最後看中了一個五十克的古法素圈。
“媽——媽!這個五十克的可以嗎?不行的話那邊還有三十克、四十克的……”她舉著手腕,有些不確定地望向母親。
吳女士正在給黎曉西挑金項鍊,聞言回頭看了一眼她腕上的鐲子,幾乎沒有猶豫:“行,就這個。待會兒媽一起結賬。”
黎晚晚悄悄瞥了一眼實時金價牌:每克337元。但加上工藝費和品牌溢價,實際每克要420元。
五十克算下來,總價兩萬一千元。
尤其是那筆工費,看得她一陣肉疼。她湊到吳女士身邊,壓低聲音:“媽,這工費也太貴了……小項鍊也就算了,這五十克光工費就四千多。不然我們去銀行買金條,再找金店打?那樣工費一克也就二十塊左右,五十克總共一千出頭就夠了。”
吳女士想了想,還是搖頭:“銀行的金子純度是夠,但送去金店加工,誰能保證他們不摻別的東西?咱們也看不出來。多花這三千塊,就當是買個放心、省個折騰吧。”
“好嘞,聽買單的!”黎晚晚立刻從善如流。
一家人本是出門散步,結果回來時卻是收穫滿滿。
黎曉西更是迫不及待地把老婆送他的大粗金鍊子戴上了脖子,回去的路上,連腳步都顯得格外輕快有力。
“你又給媽買了個金戒指,怎麼不給岳母也帶一枚?”黎曉西一邊走,一邊隨口問道。
“我倒是想給她買,”吳女士的語氣淡了下來,“可按她那個性子,都不用等到閉眼,我前腳走,她後腳就能把戒指塞給她兒媳婦。花這錢幹嘛?還不如買點衣服鞋襪、吃的喝的送過去。她穿在身上、吃進肚子裡,我這錢花得也值。”
如果母親不是那樣偏心,她何嘗不想好好盡孝?
多買一枚金戒指、一對金耳環,又不是買不起。
前兩年她也買過,可那次送回去的一枚金轉運珠戒指,沒過一個月,她回孃家喝喜酒時,就赫然看見那枚戒指戴在了二嫂手上。
說不上多生氣,就是心裡膈應。
她明白,在這種多子女的家庭裡,父母的心天然偏向兒子。
送給他們的東西,就像潑出去的水,不可能再收回來。
可她總想著,母親至少能自己戴幾年,等臨走前再給兒媳也好啊。
也不用這麼心急,她前頭送,後頭她媽就給掉了吧!
從那以後,她再也沒給母親買過金飾,頂多是買些吃的穿的,再塞幾百塊錢零用。再多,便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