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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1966

2026-04-14 作者:鴆離

第1章 第 1 章 1966

“馨兒啊,我的女兒啊,嗚嗚嗚......”

嗚嗚咽咽的哭聲,吵得祝馨腦瓜子嗡嗡疼。

睜開沉重的眼皮,印入眼簾的,是纏滿蜘蛛網的陳舊房梁,滿是泥灰稻草、茅草的房頂。

祝馨楞了一下,掙扎著從床上爬起來,環顧四周。

她處在一個狹窄逼仄,不足八平方米的房間裡。

房間是土坯牆,牆面上糊著密密麻麻的發黃報紙,貼著許多偉人、領導的畫像,還掛著一本發黃的日曆,翻到了1966年的十一月。

日曆下有張陳舊發灰的木桌子,上面放著一個脫漆的搪瓷水盅,水盅上印著硃紅醒目的‘勞動最光榮’五個大字,旁邊是幾個同樣灰白陳舊的四方木頭櫃子,看樣子應該是裝衣物的櫃子。

在她床對面,有一扇窗戶,是木頭做得,連玻璃都沒有,就用一層發黃的薄紙糊著,最下方的紙還破了一個洞,冷風從那個洞裡吹進來,屋裡冷的讓祝馨如墜冰窖。

祝馨看到屋裡破舊又復古的環境擺設,楞了好一會兒,昏沉的腦袋,漸漸清醒過來。

她是一個現代社畜,為了一點溫飽窩囊費,在工作崗位熬夜加班,誰知道身體熬不住,暈了過去,醒來就到了缺吃少穿的六零年代,成為跟她同名同姓的祝馨。

原主今年剛滿十八歲,有個從小訂婚的未婚夫,跟未婚夫一直情投意合,雙方商量著,再過兩月,兩人就結婚。

誰知道一個星期前,原主未婚夫胡鑫凱忽然變了心,要跟原主退婚。

原主不明白他為甚麼忽然變心,不喜歡她,不跟她結婚了,再三逼問胡鑫凱緣由,對方都無情的將她拒之門外。

原主又氣又怒,拉著父母上門討要說法無果,又去對方村裡鬧,對方一直避而不見。

最終一個大姐看不過,跟她說了緣由,原主這才知道,她的未婚夫,半個月前跟一群小紅兵去首都串聯鬧革命的時候,攀上了京都某位大領導的白富美大小姐,跟那大小姐處上了物件,很快就要去首都某單位吃單位飯,未婚夫自然就拋棄她這個鄉下物件。

這事兒,未婚夫村裡的人都知道,全村人都瞞著她,原主又怒又委屈,自覺沒臉活在這個世上了,一氣之下,就在未婚夫所在的村裡跳了河。

原主跳河之後,她的父母哭喊著叫救命,下水去救她,結果夫妻倆都不會游泳,兩人都在水裡撲騰。

跟原主說話的大姐見狀不妙,趕緊回村裡喊了一群人過來救人。

等把原主救起來,她已經停止呼吸多時。

再次有心跳,芯子換成了祝馨。

**

屋外,祝馨的母親葉素蘭,正跟丈夫祝二山吵架:“胡鑫凱那個混蛋!他害我女兒成這樣,難道我們就這麼放過他?”

“胡老大帶了兩隻雞,一包白糖,一塊臘肉,兩張帕子,五斤富強粉上門來賠禮,你還想怎麼著?”祝二山叼著一杆葉子菸,蹲在門檻上,甕聲甕氣的說。

胡老大是胡鑫凱的父親,前天祝馨跳河之後,方圓幾個村的人都知道他兒子攀上了富家大小姐,拋棄自小訂婚的物件,成了當代陳世美的事情。

為了避免兒子的醜事鬧大,攪合了兒子的好事,胡老大昨天不惜下血本,買了鄉下人眼中的金貴肉糖啥的,帶著胡鑫凱上門賠禮,想兩家人好好的和解退婚。

葉素蘭和二女兒祝月,三兒子祝和平堅決不要胡家的東西,也不要胡鑫凱惺惺作態的道歉,只要他們給個說法。

奈何祝家窮,祝家四代同堂,祝家三房都沒分家住在一起,祝家現在是祝老太太當家,祝老太太一看胡家送來了那麼多好東西,二話不說就把東西收下了,還擅自替二房葉素蘭夫妻倆做主,替祝馨原諒了胡鑫凱,退了婚。

祝二山是個愚孝之人,打小就聽自己老孃的話,自己女兒吃了這麼大的虧,他老孃給他做主,他也不敢反抗,不敢反駁。

葉素蘭也是個軟性子,祝老太太做主之時,她反駁了兩句,被祝老太太一頓罵,她也不敢吭聲了。

反倒是祝馨的妹妹和弟弟護著她,要給她討公道,結果不出所料的被祝老太太和大房一家人打罵,又被自己父母拉著勸架,事情就這麼壓了下來。

如今祝馨昏迷了三天都還沒醒,葉素蘭心疼女兒的同時,又不敢去跟她那彪悍的婆婆吵架,拿回胡家的東西,讓胡家人給個公道,只能找祝二山吵吵。

祝二山和他大哥都繼承了他爸媽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他的眼裡,女兒給碗飯吃,給衣穿,養大嫁人,他就算盡了當爹的責任了,別的東西,他可不會為女兒多想半分。

他媽已經做主收下了胡家的賠禮,那些東西也值不少錢,這婚退就退,也不知道他老妻兒女鬧個甚麼勁兒。

自家丈夫是指望不上了,葉素蘭把目光看向自己的二女兒和小兒子,低聲詢問他們該怎麼辦?

祝月說:“媽,我們在這乾著急也沒用,還是等大姐醒來再說。”

祝和平是個脾氣大的主兒,擼起袖子往外走:“媽,這事兒爸要是不管,我就去找我的紅兵小將同學,到那胡家狠狠鬥一番!那胡鑫凱的作為,就是典型的地主狗崽子行徑,把我那根正苗紅的無產階級姐姐往死逼,我要不狠狠批判他胡家人,對不起我姐!”

如今是1966年十一月,正是十年大動亂的頭一年。

祝家三代赤農,是根正苗紅的無產階級,上面的政策一下來,家裡幾個孩子都參加了紅小兵隊伍。

祝家二房的三個孩子都沒讀書了,除了老二沒參加紅小兵隊伍,四處批資修蘇等份以外,老大祝馨和她三弟祝和平,都是紅兵小將,沒事兒就跟一幫同樣不再讀書的半大孩子,四處鬥人。

不過祝馨只是去湊熱鬧,並不喜歡把人鬥得死去活來,她大多時候喜歡跟著紅小兵四處串聯,旅旅遊,吃吃別的地方特色美食,日子過得十分蕭遙。

祝和平跟她不同,他才十五歲,正是叛逆又混不吝的年紀,三觀還沒有完全成熟,就喜歡跟一群紅小兵幹一些衝動無腦的事情,弄得天怒人怨。

祝和平前幾天一直跟著一幫紅小兵在城裡鬥人,直到今t天早上從一個同學的嘴裡聽說他大姐跳河了,這才匆匆忙忙地趕回來。

看到他大姐昏迷不醒,面若金紙的模樣,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燒,要不是祝月攔著他,他早殺上胡家了。

葉素蘭是一直不贊同自己兒子去當甚麼紅小兵的,主要她覺得紅小兵乾的事情都很缺德,一人一旦做多了缺德的事情,遲早會報應在自己頭上,她怕自己兒子遭報應。

再加上兒子跟著紅小兵四處亂竄,經常不在家,也不知道他在外面是死是活,她就更不贊成兒子當紅小兵了。

她一把拉住祝和平,拿眼瞪他,“鬥,你拿甚麼鬥,那姓胡的攀上了首都某位大領導的大小姐,人家背景大著呢,你就算是紅小兵,人家要對付你,還不是像對付一隻螞蟻那麼簡單。你別瞎折騰了,先照顧你姐吧,等你大姐醒來,咱們再問問你大姐是個甚麼想法。”

祝馨在屋裡聽完了她們的對話,腦海裡回想起原主的記憶,認清也接受了自己穿越到六零年代的事實。

她心裡默默地想,別人穿越,好歹穿越成大小姐,公主啥的,她倒好,直接穿到貧窮無比的六零年代,還是十年大動亂鬧得最兇的這年。

如今是批判各種資修下九流的年代,全國各地風聲鶴唳,一言一行都小心謹慎,她穿到這個年代,就是為了體驗人間疾苦?

嘆了一口氣,祝馨從床上爬起來,走出房門。

葉素蘭看到女兒醒了,激動不已,上前扶住她搖搖晃晃的身體,“馨兒,你可算醒了,媽都快被你嚇死了!你說你這丫頭,咋那麼想不開去投河,你就沒想過你死了,媽怎麼辦?”

無論祝二山和祝家人有多麼的重男輕女,葉素蘭這個當媽的,對三個孩子始終一視同仁,都當成寶貝一樣的疼,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三個孩子最好的東西。

也許是原主對葉素蘭這個母親存留的感情作祟,祝馨望著眼前穿著半舊帶補丁衣服,不過四十歲,看起來十分憔悴滄桑的婦女,忍不住紅了眼眶,“媽,女兒錯了,是女兒對不起您。”

葉素蘭也紅了眼眶,將她抱進懷裡,“馨兒,媽知道你受了委屈,媽給你殺只雞燉來補補身子,等你身子好了,媽再帶著你上那胡家,給你討公道啊。”

葉素蘭去院子裡的雞圈抓雞了,必不可免的跟祝老太太發生衝突,在廚房裡吵吵一片。

祝月扶著祝馨,回姐妹倆住的屋子裡,“姐,你身子還沒好利索,外面冷,你還是在屋裡歇著吧。”

原主大冬天的跳河,在水裡浮浮沉沉許久,被人撈上來,身體都凍烏了,尋常人要這麼折騰,早死了,但祝馨卻奇蹟般的活了下來。

祝月雖然疑惑她那不會游泳的大姐,是如何在落水後半小時後還活著,但大姐能醒過來,她心裡還是很高興,又有些擔憂。

她們姐弟三個,她大姐身體最弱,因為她媽懷大姐之時,家鄉正鬧飢、荒,沒東西吃,大姐打從孃胎裡就沒吃過甚麼好東西,又是早產兒,小時候瘦得跟貓崽子似的,性格卻很潑辣,一直護著她跟弟弟。

祝月知道她姐有多麼喜歡胡鑫凱,如今她姐又是跳河,又是被胡鑫凱拋棄,身體和精神雙重打擊下,她真擔心她姐熬不過去。

祝和平大大咧咧地靠在門板上問:“大姐,要不我帶一隊紅小兵上胡家門,給你出口惡氣?”

祝馨坐在床上,任由祝月給她腿上蓋被子,“不著急,等我身體養好了,再去胡家算賬。”

胡鑫凱攀上高枝,不聲不響把原主拋棄,害得原主跳河自盡,這種忘恩負義的陳世美,她必然要親自登胡家門,好好教訓渣男一番,為自己謀取一些福利,才能給原主解氣,告誡她的亡靈。

作者有話說:

大家好啊,我又開新文了,大家久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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