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亡國絕種
足利義政還想著求和不成,就執行瘋狂的‘玉碎’計劃。
哪曾想到,大明海軍採用的是現代的作戰體系。
有槍炮在手,誰跟你赤身肉搏拼刺刀啊!
當足利義政帶著幕府大軍來到海邊,看到大明軍艦遮天蔽日,宛如移動的海上堡壘時,紛紛傻了眼。
在如此龐然大物面前,自己的戰船就跟小螞蟻一般。
這還怎麼打?怎麼玉石俱焚?
利川見此,立刻大喊:“開炮!”
轟!轟!轟!
萬炮齊發,一顆顆炮彈如黑雨般下來。
小日子過得很不錯的倭奴如遭天罰,死傷慘重,成片成片倒了下來。
一輪又一輪炮彈洗地,頃刻間將倭國化為人間煉獄。
無數倭奴淒厲哭喊著、大叫著,跪求著天照大神顯靈,救一救他們。
但這一次,倭國顯然失去了運氣。
不過幾日時間,倭國主要的四座島嶼,皆化為了一片焦土。
倭奴百姓死傷大半,到處都是屍體和殘肢斷臂。
利川見火力掃射得差不多了,這才派兵登舟上岸,收拾殘局。
炮彈密集覆蓋,讓倭國徹底喪失了反抗之力。
大明海軍登島之後,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佔領了倭國全境。
利川揮舞著大明龍旗,下達了朱星宜早已吩咐的處置命令。
沒被大炮轟死的倭國百姓,全部裝船送往去年朱星宜封狼居胥佔領的大片遠東地區勞作。
到了遠東分成兩撥,一撥種土豆,一撥負責挖礦。
朱星宜可太想念小日子親手種植,又親手挖出來充滿櫻花味的西伯利亞土豆了。
前往遠東的倭國百姓,受不了苦寒與沉重的勞作,一個個悲慘死去。
倭國的平民百姓下場尚且如此悽慘,上層就更不用說了。
在佔領倭國訊息傳到大明,朱星宜追加了一道聖旨。
將天蝗家族和室町幕府等上層男性,先割斷手筋腳筋,然後處以宮刑,最後丟去關押暴力強姦性犯罪的大牢裡,讓犯人們好好‘照顧’。
至於上層女性,灌絕子湯,發配充軍妓。
朱星宜對於倭國的痛恨是深入骨髓,是不分男女老少的,上天既然給了她機會,自然要加倍討回血債。
這一幕,看得不同朝代的人不寒而慄。
“臥槽!”
“據我所知,倭國人口沒有上千,也有大幾百萬,就這麼一片片弄死,好狠啊!”
“果然最毒婦人心,這狠辣手段,都可以跟呂雉、武則天這兩個毒婆娘拜把子了吧?”
“太殘暴,太血腥了,我泱泱大國,怎麼可以被這種暴君統治?”
“滿嘴噴糞,胡說八道!”
“就是,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
“蠢貨沒看到之前天幕盤點的嗎?明宸宗已經說了,犯我華夏者,非亡國滅種不可償還!”
“對,明宸宗所為,正是在踐行‘犯我華夏雖遠必誅這句話’,她做的一點也沒錯。”
“是倭國主動挑釁在先,倭國百姓可憐,難道我大明被倭寇殘殺的漁民就不可憐嗎?”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這一切都是倭國自找的。”
“俺只恨早生了幾百年,沒能投身到明宸宗所在的時代,參加海軍,殺個痛快!”
“……”
嬴政、劉邦、劉徹、李世民、趙匡胤等帝王都是從屍山血海裡殺出來的,看到倭國落得這個下場,只是微微驚訝了一下,並沒有太大的反應。
朱元璋看了,連連拍手:“好,好,好,就該這樣。該死的倭寇,屢屢侵擾我大明,殘害無辜百姓,讓他們被強姦犯玩死都算便宜了!換做是咱,全部送去土地廟裡剝皮!”
朱標臉上也是帶著笑:“是啊,是啊!”
朱棣等藩王,也是滿臉喜色。
都說板子沒打在自己身上就不知道疼。
倭寇侵擾大明,殺害了沿海多少漁民,他們都數不清了。
對於倭國,他們可謂是恨之入骨。
若不是元朝忽必烈兩次用兵,盡皆鎩羽而歸,朱元璋生怕動搖大明根基,早就殺過去了。
朱星宜所為,算是狠狠替他大明出了一口惡氣。
永樂朝。
朱棣嘆道:“真是厲害啊,堅船利炮強壓,直接讓倭奴滅亡!若是朕有這等資本,甚麼瓦剌、韃靼的,早就灰飛煙滅、死無葬身之地了。”
朱高煦痴痴道:“是啊,她一手調教出來的大明海軍太猛了,看得人熱血沸騰。”
朱瞻墡笑道:“天佑我大明!天佑我大明啊!”
朱棣哈哈大笑:“好,說得好!”
殿內群臣卻看得瑟瑟發抖,汗毛倒豎。
朱星宜展現出來的手段越是強硬狠戾,越說明她這人越難對付。
若是未來真讓她上位做了皇帝,他們焉能有好日子過。
武將群體還好,朱星宜是軍事的絕世天才,各種發明創造,又這般好戰勇武,在她手底下做官,日子肯定好過。
文官可就慘了,天幕曝光出來的朱星宜改革,幾乎是刀刀見血地直刺文人士大夫的要害。
遇到這樣的皇帝,哪還有他們的好日子過。
天幕中。
利川滅了倭國後,並沒有立刻班師回朝,而是轉道來了思密達。
反正來都來了,抓一隻羊也是抓,抓一群也是抓。
朱星宜讓利川順手滅了思密達,免得將來這群噁心的傢伙各種偷。
思密達千年以來都被倭國欺負得夠嗆。
大明海軍都可以無視倭國的戰鬥力,直接滅國,何況是一根細細小小的思密達棒子。
當大明的堅船利炮來到思密達家門口時,思密達的國王光速滑跪,對利川說:“大帥,請您書信一封稟告陛下,求她疼我!”
朱星宜沒想到思密達居然跪得那麼快,但想想也覺得正常,畢竟這個國家除了偷,其他本身都沒有。
見思密達國王如此識趣,朱星宜自然要好好疼他。
於是,朱星宜就一道聖旨,將思密達領土併入大明。
領土都沒了,國王自然也不復存在了。
朱星宜就給他封了個公爵,之後又給他改姓。
李氏這樣顯赫的大姓,豈是他配用的?
朕瞧著,阿西巴氏更適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