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手套
“我聽說你家有人鬧事?怎麼樣了,伯母受傷了嗎?”何安一臉擔憂,伸著脖子朝院子裡張望。
“沒事,大隊長來了,已經解決了。”傅宸淡淡回答,心思卻全在宋喬安身上,四處張望。
“那就好,那就好。”何安鬆了口氣,語氣裡滿是憤慨,“那群傢伙實在欺人太甚,光聽劉愛芬胡扯,腦子都不轉轉。”
真是恨得人牙癢癢。
他在路上就聽說了傅家的事,幹完活就急急忙忙趕過來,幸好大隊長公正,沒讓傅家受委屈。
何安盯著傅宸,看他有些焦急,跟自己說話也三心二意的,眼神頻頻朝四處張望,像是在找甚麼東西。
疑惑地問,“你這是要去哪?”
伯母受了驚,他不這時候不在家照顧,還跑出來幹啥?
“我…”傅宸頓了頓,輕輕搖頭,敷衍道,“不去哪。”
他確實不知道該去哪找宋喬安,心底的慌亂越來越甚,滿腦子都是宋喬安生氣的模樣,還有傅苒那句“把人氣跑了”。
火急火燎跑出來,卻連方向都沒有。
何安有些莫名,見他不肯說,也懶得追問。
忽然,他像是想起甚麼,湊上前來,一臉八卦地擠眉弄眼:“誒,你那天說要離婚,到底啥意思啊?離成了嗎?”
依稀看到院子裡有個姑娘在掃地,他眯著眼看了看,發現是傅苒,頓時有些失望。
抬眸看向傅宸,語氣越發揶揄:“我那天聽楊歡歡說,你家裡住著個新來的姑娘,誰啊?是不是你前妻,那個滬城來的大小姐?來找你離婚的吧?!”
何安伸著脖子,滿臉好奇,壓根沒注意到傅宸陰沉得能滴出墨的臉色。“她走了嗎?”
嘴上這麼問,心裡卻早已有了答案,那大小姐肯定早走了,當初楊歡歡說她住在傅宸家裡,何安就覺得扯淡。
傅宸家裡那麼破,窮得連蟑螂都不願待,老鼠擱這兒都得餓死,那嬌生慣養的大小姐,怎麼可能待得住?
怕是連家門都沒進,就拉著傅宸辦了離婚,辦完就立馬走了,路上說不定還在慶幸自己當初的決定。
何安暗暗咂舌,越發同情傅宸,可抬眸卻對上他黑沉沉的眸子,那眼神冷得嚇人。他縮了縮脖子,“你…你幹嘛這麼看我?難不成,那大小姐還沒走?!”
見傅宸不說話,何安滿臉震驚:“我進去看看!”
他可得一睹芳容,看看這傳說中的大小姐究竟長甚麼樣!
性格那麼惡劣,人品那麼差,竟然還能把他宸哥迷成這樣?
何安說著拔腿就往院子裡衝,結果被傅宸一把拽住胳膊,狠狠推了回去。
“別看了,她不在家。”傅宸的聲音冰冷,語氣裡帶著幾分不耐。
“果然走了,我就說嘛!”何安咂咂嘴,看著傅宸冷著臉,忍不住勸道,“離了也是好事兒,就那種人,根本不值得你這樣。”
人品不行,性格又差,真不搞懂傅宸為啥還念念不忘,還冷著臉,搞得這麼神秘。
傅宸本就因宋喬安的事心煩,聽到“離婚”兩個字,臉色更沉了。
冷冷丟下一句“我還有事,先走了”,也不管何安的表情,轉身就走。
“誒,你去哪兒啊!我有事問你呢!”何安衝著他的背影大喊,
“你上次讓我給你買的,是叫草莓蛋糕不?我明天去縣城,可別給你買錯了。”
聞言,傅宸頓住腳步,壓下心頭的苦澀,點點頭,“是。”
“沒有就別買了,可能也沒人吃了。”
他聲音很輕,沒有回頭,步伐倉促又慌亂。
“莫名其妙的…”何安嘟囔一句,也懶得管他,轉身朝自己家走去。
另一邊,宋喬安去了供銷社,買了製作手套所需的棉花和毛皮。
她不懂這些材料的區別,索性就買了最貴的,一分價錢一分貨,貴的肯定更舒服、更耐用。
買好後,她問了路上的村民,很快找到了何靜家。
“你找誰啊?”
一位婦人站在門邊,雙手叉腰,上下打量著宋喬安。
宋喬安淺淺一笑,輕聲回答:“請問何靜在家嗎?我是來找她縫製東西的。”
聞言,馮淑蘭的眼神瞬間冷了下來,翻了個白眼轉身就走,隨手指了指牆邊的偏房,不耐煩道:“在屋裡呢,自己去找。”
大門眼看就要合上,宋喬安趕緊用肩膀擋住,擠了進去。
院子裡,何大爺坐在木馬紮上抽旱菸,聽到動靜抬起頭,瞥了宋喬安一眼。
只一眼,便又轉過頭,繼續抽著手上的旱菸。
“爺爺!我想玩騎大馬,你陪我玩嘛!”
小孫子虎娃顛顛地跑過來,小手緊緊拽著何大爺的胳膊使勁晃,何大爺臉上掛著寵溺的笑,卻也實在不想應付孫子。
任由他拽胳膊打滾,不生氣也不動彈。
“虎娃,聽話!別老煩你爺爺。”馮淑蘭沉著臉訓斥兒子。
“不嘛不嘛,我就要玩騎大馬!”虎娃急得直蹬腿。
馮淑蘭氣得額角突突跳,揚手就想給這渾小子一巴掌,可胳膊剛抬到半空,就被公公厲聲喝住。
“嘖,小孩子都這樣,你打他幹啥!”何大爺語氣嚴厲,護著虎娃。
他的寶貝孫子,誰也不許動!
被公公當眾訓了一頓,馮淑蘭的臉瞬間漲得通紅,卻不敢頂嘴,陪著笑臉辯解:“爸,我沒想打他,就嚇唬嚇唬他。我當媽的,咋捨得對自己兒子動手呢。”
算了,反正這老頭子稀罕的是她兒子,這也是好事兒,畢竟全家就她肚子爭氣,頭胎就給他們何家生了個帶把的,延續了香火,完成了傳宗接代的任務。
馮淑蘭瞥了一眼何靜的房間,正好看見宋喬安敲門進了屋,她忍不住翻了個白眼,鼻子裡冷哼一聲,滿臉不屑。
切,不就會縫兩件破衣服,掙那三瓜兩棗的,有甚麼了不起的。
掙錢再多又有甚麼用,不還是照樣生不出兒子,只生了個賠錢貨閨女?
到最後還不是被丈夫掃地出門,哭哭啼啼地來投奔孃家,都三十多的人了,還白吃白喝住在孃家,也不嫌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