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林女士,晚上好,歡迎光臨愛馬仕。”琳達走上前問好,眼裡充滿了欣喜。
陳景雲衝她點了點頭,“這次來打算買幾件衣服,包包之類的。”
“好的,陳先生,需要我幫您推薦一下嗎?”琳達問道。
“不用,我自己看看就行。”
陳景雲現在在愛馬仕買衣服或者箱包,已經不需要看價格了,更不需要介紹,只需要符合自己的眼緣就行。
暗自在內心溝通起系統,開啟了返現卡。
上次才返現了四千多萬,也不知道這次系統能不能給點力。
先定個小目標,返他個一個億!
牆上琳琅滿目的包包,有華麗的鉑金鱷魚皮揹包,也有端莊的手提包,甚至還有粉色少女心的卡哇伊雙肩包。
但是每一個都價值不菲,便宜些的五萬美刀,貴一些的甚至能達到上百萬美刀。
陳景雲作為VIC,雖然同樣需要象徵性的配貨,但是對於任何包都有購買的資格。
陳景雲拿起一款亮閃閃的鱷魚皮berkin手提包,“怎麼樣,這款包?”
林佳瑤搖搖頭,“好醜的包,亮閃閃的,好土啊。”
陳景雲將它遞給銷售,“的確不適合揹出去,但是放在衣帽間的櫃子裡當個擺件還是很不錯的。”
林佳瑤想了想,貌似的確挺合適。
這款鱷魚皮的手提包價格算是中等,二十七萬美金,還不錯。
又拿了好幾款看著順眼的包,有男包,也有女包,貴的高達五十七萬美刀,而便宜的也才不到十萬美刀。
陳景雲也給自己買了一個雙肩包,打算以後上學或者出去玩的時候背。
比起包包,愛馬仕的衣服反而算是便宜,甚至可以說是愛馬仕品牌的入門品,一件衣服也才兩三萬罷了。
比起LV,愛馬仕的衣服料子更好,穿起來也更舒服。
但是卻沒有LV那麼年輕化,也沒有那麼潮流。
陳景雲拿出銀行卡,兩人加在一起買了將近二十套衣服,加在一起卻還沒有四款包貴。
“幫我運到這個地址,打我管家的電話,她會安排好的。”陳景雲留下地址,隨後拿出銀行卡。
【叮,恭喜宿主消費兩百四十一萬美金,觸發十倍返現,返現兩千四百一十萬美金,返現已匯入宿主銀行卡中,無須擔心任何風險。】
“Yes!”
隨著自己的系統等級提升,系統明顯更加大方了。
兩千四百萬的返現眼睛都沒眨一下!
看了眼手機資訊,卡里的餘額已經突破了六千萬美金,今天肯定能突破一億美金的大關!
“好的,陳先生!”琳達將那張寫著陳景雲家庭地址的便籤紙鄭重收好。
她突然想到了甚麼,說道,“對了,陳先生,巴黎時裝週快要開始了,不知道您感不感興趣?”
陳景雲搖了搖頭,“算了,我還在上學,逃課太多不好。”
琳達只好點頭,不過她還是會將邀請函送到陳景雲的手上,像愛馬仕這樣的品牌,每年都會給自己品牌的VIC客戶發時裝週邀請函,不僅能看時裝週,而且來回路費和住宿費用全部由品牌方報銷。
陳景雲對巴黎時裝週沒有甚麼興趣,那些超模其實都挺一般,而且那些時裝週上的衣服很多都奇形怪狀,不符合大眾審美。
嗯,如果是維密的話,他就去了。
走出愛馬仕,琳達會派人直接將東西送到家裡,所以兩人沒有提著大包小包,很輕鬆的逛街。
“對了,我上次來羅迪歐大道的時候買的那些鞋子現在還放在那家店的倉庫裡呢,咱們現在過去一趟,讓他們給我送家裡去。”陳景雲說道。
如果不是來羅迪歐大道,他都快要忘記還買了那麼多球鞋了。
“好,走吧。”
兩人來到那家潮牌買手店,找到前臺的銷售,說明身份,從手機上找到付款記錄,留下地址便離開了。
至於球鞋,店裡會安排人送到家裡。
陳景雲順便還買了幾套克羅心的衣服,這可是留子的標配。
雖然有點爛大街,但是帥是真的帥。
走出潮牌買手店,兩人繼續在羅迪歐大道上逛著,陳景雲的目光則是尋找著百達翡麗的標誌。
想要將返現卡利用到最大化,在不能購買房產,車輛,遊艇等的情況下,買這種奢侈品是最好的選擇。
而這裡也不愧是全美第二大購物中心,很快便找到了百達翡麗精品店,旁邊是江詩丹頓,勞力士,愛彼,理查德米勒。
幾家一線腕錶品牌是故意開在一起似的。
陳景雲兩人走進百達翡麗,裡面沒甚麼人,一位衣著體面的白人男子百無聊賴的坐在環形展櫃裡,看到有人進來,才站起身。
“晚上好,先生,女士,歡迎光臨百達翡麗,我是百達翡麗羅迪歐大街分部負責人,請問您有預約嗎?”
陳景雲搖搖頭,“沒有預約。”
負責人不動聲色的掃視了一下兩人,當看到陳景雲手腕上的腕錶和林佳瑤脖子處的藍寶石項鍊時,他不自覺的換上了另一幅面孔,“沒有關係的,先生,設定預約只是為了提前知會我們一聲貴客的到來,讓我們有些準備的時間,不過現在知道您二位的到來,顯然也不晚。”
兩人走到展櫃前坐下,負責人道,“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大衛·安東尼,很高興能為你們服務。”
“兩位想要喝點甚麼?店裡有剛到的庫克沙龍白中白香檳和拉菲古堡紅酒。”
陳景雲點了點頭,“庫克,謝謝。”
“OK。”安東尼對著對講機說了一句,很快一名工作人員便走了過來,她竟然推著一個餐車,上面放著兩支高腳杯,冰桶裡冰鎮著一瓶香檳。
庫克香檳是香檳之中的賓利,極為名貴奢侈,一瓶價值上千美金。
年份好一些的,價格甚至能超過五萬美金。
許多五星航司的頭等艙和各種奢侈品都喜歡用庫克香檳來招待客戶。
“請您品嚐。”
陳景雲拿起高腳杯,嚐了一口。
甜甜的香檳裡帶著各種果味香氣,瞬間充斥了整個口腔,綿密的氣泡像是小精靈一般在舌頭上跳舞。
如果讓陳景雲來評價,他願意稱這杯酒是他喝過最好喝的酒。
甚至比可樂好喝!
“很不錯。”陳景雲裝逼的說道。